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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故乡的作文 篇1
飞翔的鸟离不开天空,即使停驻,它也要留在最接近天空的树梢;茂密的叶离不开根,即使凋零,它也要回归根的怀抱;漂泊的浮萍离不开水,即使轻盈无依,它也需要水的环绕。
就算是漂泊不定的风也会眷恋叶的温柔,一颗再怎样向往自由的心都会无法抗拒故乡的羁绊。那一片土地,也许繁花似锦,绿草如茵;也许黄沙飞卷,戈壁苍凉;也许只有农人的辛勤,见不到灯红酒绿,但那片土地总会在记忆的深处停留,占据心头最柔弱的角落。
美不美,故乡水;亲不亲,故乡人。最深沉的爱我们总会留给故乡,每个背上行李的游子走在他乡路上怀念最多的必是故乡。离开故乡已有三载,每当走在城市车水马龙的大道上,心头浮现的却是家乡那布满青苔的青石板,还有杂草丛生、被农人踩出的山间小道。在这里,我懂得了:路,不好走。
看见城市灯火,会怀念起家乡的皎月星辉;看见城市被霓虹打扮得妖艳的树木,会怀念家乡那质朴的梧桐;看见城市高楼,会怀念家乡的平房,只因为那里是我心之所向。
终于明白,苏武持节牧羊二十载,历尽磨难也要回到大汉的决心不仅是因为他的忠心,更因为他的心放不下他的家乡。终于明白,项羽“富贵不还乡,如衣锦夜行,何人知之”的感慨,不是没有雄心,而是敌不过对故乡的牵念;终于明白,岳飞为什么已有“欲将心事付瑶琴,知音少,弦断有谁听”的觉悟,仍是放不下大宋,执意征伐,因为他的故乡情愫弥漫了整个宋朝。
故乡就是有着这样的魔力,只有离乡背井的人才会懂得离人的心,于是我读懂了他们。这样的故乡情,这样一片执著于故乡的心能激发人的勇气,唤醒人的柔情,坚定人的信念。就像他们,也像我,明白无论我走多远,故乡在那里期盼着我,等候着我,成为一片心灵永远的避风港。
鸽子的去而复返是对家乡的牵恋,鳟鱼的巡游是对家乡的期待,老马识途更是对家乡的一片念念不忘。所有的这些,不仅是生物的本能,更是情的真切深沉。
心之所向,唯有故乡。
满分揭秘
飞翔的鸟、茂密的叶、漂泊的浮萍离不开根,鸽子的去而复返是对家乡的牵恋,鳟鱼的巡游是对家乡的期待,老马识途更是对家乡的一片念念不忘,这是自然界的;美不美,故乡水;亲不亲,故乡人。人类离不开自己的故乡,哪怕是名臣将帅也不例外,一如苏武、岳飞、项羽,纵使驰骋沙场、出使边关,心里放不下的仍是故乡。文章内容丰富,层次清晰,主旨明确,语言优美,获得高分,自在情理之中。
考场绝招
开篇不凡,夺人眼球。“飞翔的鸟离不开天空,即使停驻,它也要留在最接近天空的树梢;茂密的叶离不开根,即使凋零,它也要回归根的怀抱;漂泊的浮萍离不开水,即使轻盈无依,它也需要水的环绕。”文章的开篇即紧扣题意,运用对偶、排比、押韵的形式,显示了不一般的功力。
整散结合,叙述有致。“那一片土地,也许繁花似锦,绿草如茵;也许黄沙飞卷,戈壁苍凉??”“看见城市灯火,会怀念起家乡的皎月星辉;看见城市被霓虹打扮得妖艳的树木,会怀念家乡那质朴的梧桐;看见城市高楼,会怀念家乡的平房??”读着这样的`句子,我们会于铺张扬厉、流光溢彩中体会到一种奔腾的文势。
识见超常,富有哲理。学习贵有识见,作文更是如此。这位考生在这方面显出了与一般考生不一样的才识。对于苏武牧羊,古往今来大多将之归结为爱国,但作者却读出了他的放不下家乡;对于岳飞弹琴,人们惯常理解为知音难觅,但作者却读出了其中的故乡情;而对于项羽的“富贵不还乡,如衣锦夜行,何人知之”,千百年来多作为反面教材出现的,但作者硬是为他翻了案,且不乏道理。这样的识见,在考生中是不多见的。(洪方煜)
写故乡的作文 篇2
学过鲁迅的《故乡》,便也想写写我的故乡。
我的故乡可美了,村口是一株株挺拔的杨树,不经意的一个转弯,映入眼前的是一片清澈。一条小溪从远方山的尽头蜿蜒而下,日夜不停唱着一首《泉水叮咚响》的老歌……
一座简单质朴的木桥架在小溪之上,一条原始朴实的土路从村口一直延伸到远方。村子后面的那座山,连绵不绝,翠绿之间毫无间隙,眼瞳里好似被这样的绿色浸染,聚上一层淡淡清新,别样温暖。
曾记得,我在村口的小溪肆意遨游,与鱼儿打闹嬉戏;曾记得,我在乡间的田垄上来来往往,踏青漫步,与蝴蝶追逐玩耍;曾记得,我在后山的树林中放声高歌,歌唱生命的春天……
今天,我回来了。
可我实在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眼前所见,小溪还是那条小溪,不见清澈,而是透出一股诡异的颜色。垃圾充斥其中,再也听不见《泉水叮咚响》的悦耳乐音,代之以“呕哑嘲哳难为听”的嘶哑与干瘪。
田间漫步,写满荒芜,蝴蝶是没有了,曾经的野花也垂下了头。我带着最后的希望来到山上,除了枯黄还是枯黄。
这不是我的故乡。
地上堆满了水泥,散乱着钢筋,旁边垒起了基柱,据说这里正在建设秀美乡村。一阵狂风吹过,沙土飞扬,我眯着眼睛看不清眼前的路。
离开故乡好几年,故乡变化已万千。只愿我的故乡有金山银山,也有绿水青山。
写故乡的作文 篇3
黄昏时候的氛围总让人生出几分怀旧的情思,我在夕阳中悠悠的忆及故乡,记忆中的故乡像相片一样定格在了美好的儿时——那是我一切幸福回忆的发源地。“故乡的歌是一支清亮的笛,总在有月亮的晚上响起。”我的童年,和故乡密不可分。我爱它的清晨、它的午后、它的夜晚,它的每一分每一毫。在整个狂放不驯的儿时,故乡以它神秘曼妙的怀抱包容着我,以至于每次的离开都让我格外难过。我把记忆倒带,看童年伴着温暖的清辉回放。
故乡最美在夏夜,卷几张凉席,扛几只板凳,我们爬上楼顶躺在清爽的晚风中数星星。看饭勺似的北斗七星,看广寒宫中独舞的嫦娥,看隔河脉脉相望的牛郎织女——多少如梦的夜晚,我们就这样在神话的乌托邦里畅游。笑闹累了,便以臂为枕,仰倒在凉席上睡着了。在没有月光的夜晚,我们打着手电捉知了,把知了放在纱门上,第二天便空余一副蝉壳,像做了一场不着边际的幻梦。酣睡醒来,刚好是清晨六点钟左右的光景。外公早就出门赶集去了,外婆正准备下地干活。我在四起的鸡鸣声中睡眼朦胧地走到院子里,拂面而过的清风散发出作物特有的清香,让我精神一振,了无困意。我坐在门口一边梳头一边等外公,当夺目的旭日吐露出第一丝光亮时,外公推着自行车满载而归,带来了刚出炉的烤饼。他满是皱纹的脸上露出我最喜欢的和蔼快乐、自在随性的笑容,让我感到阳光也明亮了几分。嗯,故乡的烤饼一如既往的香嫩美味。
四季中我最爱秋天,故乡也因添了秋色更显华美。院落里的银杏树缀满了美丽飘逸的“金片”,随风起舞时,仿佛能听到金属碰撞所发出的悦耳音响。我醉倒在故乡——银杏树的柔软的黄叶在清风中舞蹈,它的粉红的果实大簇大簇地肆意燃烧,纵情的秋意在田间叶里挥洒。我们爬上屋顶去打白果,再欢笑着去捡白果,看家人们剥开那粉嫩的外肉,洗净核儿煮熟了吃,味道真不错!弯弯阡陌上铺了一层秋叶毯,踩上去松软舒适。清澈的河水向人们暗送秋波,几片落叶悠悠地浮在水面上,常令我想起沙白的一句诗:“湖波上荡着红叶一片,如一叶扁舟上面坐着秋天。”我们在枯草丛中捉蚂蚱,叼着狗尾巴草躺在田埂上做白日梦。这时候的天空最为明净无瑕,湛蓝得好像太过分了,竟看的让人失了心神,想睡在上面,扯一片云儿做被。曾几何时,我徜徉在故乡的怀抱里,因为幸福满溢而兴奋得大喊。又一场时间的轮回,昔人却再没归过……
好久没有回故乡看看了,不知院中的银杏树是否依然,想今年秋天依旧会“翻成金黄,而且又飞出满园的蝴蝶”吧!在残阳消逝的前一秒钟里,只余回忆悄悄漫过心头。我魂牵梦萦的故乡,像轻丝般缠绕着心头,那久久不散的情思是故乡给予的,它带给我整个人生都永不消散的幸福感觉。今后,即使我走的再远,也依然会记得:最纯粹的幸福是故乡那“红了樱桃绿了芭蕉”的自然,是瓜田李下、共邀明月的情怀,难怪了“竹溪六逸”“商山四皓”会隐居深山,纵酒酣歌,啸傲泉石。我的幸福,就是返朴归真的乡村自然。
“仍怜故乡水,万里送行舟”,“怜”之,爱也。我的故乡,就如那潇潇秋谭,盛装着无尽的美好与幸福,望得见其青望不见其深,却分明在心中漾着……
写故乡的作文 篇4
宝小,那一方养育我五年多的土地,即将告别,我心中真是万般不舍!回忆起——那一点一滴,那酸甜苦辣,那失败成功,那些小打小闹,那些欢笑泪水……不知不觉,回忆将晶莹的液体洒在我眼角。多想让时间停滞,永远不离开那教室、走廊、操场、还有那美丽的莘园。
莘园,那一方翠绿的天地,蕴藏着多少欢笑甜蜜!那满眼碧绿,似能让一切烦恼烟消云散;那一草一木似能让一切不安随风而去;那精致木亭,似能让一切忧虑无影无踪……
来到莘园,花草那淡淡的清香扑鼻而来,令人神清气爽。清新的空气夹杂着古朴的味道,着实让人沉醉。这时候,捧一本好书,端一杯温水,坐在亭子里小憩,真是一种享受呢!太阳将温暖的金晖洒在片片绿叶上,洒在我身上,也洒在书上,似一层金沙。书本的油墨香味和木头的质朴醇香融合着,心底有说不出的惬意。莘园啊,就是这样一方能让人欢乐,让人享受的自然天地。
累了,便收起书本,在莘园里漫步,看那春叶悄悄探绿,看那夏花热情绽放,看那秋叶轻轻飘落,看那冬枝瑟瑟发抖。在那姹紫嫣红的花丛中,飘飘然飞出一只黄蝴蝶,她飞舞着,旋转着,沉浸于自我,就那么静静地飞远。她的世界里只有那婀娜舞姿,和优美的身影,这就是在说——看书也要如此身临其境吗?金灿灿的迎春花藤间,一个个忙碌的小小身影来来往往,采集着甜蜜。那黄黑相间的蜜蜂穿梭着,让我眼花缭乱,似变成一个个字符,在说:“采得百花成蜜后,为谁辛苦为谁甜”。我想,读书也要像这勤劳的小蜜蜂一样,不断、勤奋地汲取知识,并且不能只叮在一处,正如鲁迅先生所说:“采过许多花,才能酿出蜜来。”读过许多书,这才能获得更多知识。洁白无瑕的墙面上,有一只幼虫在攀爬,爬一点,又滑下来一点……但它不懈努力着,似在为我树立榜样。在这里,我不仅收获了快乐,还收获了书本上学不来的知识。
错落有致的亭子上,长廊上,随处可见的是那一句句名言,每一句都在诉说一个道理、哲理,引人深思。又在每一处拐角处,发现了一首首唐诗,一阙阙宋词亦或是一曲曲元曲,散发着被岁月浸润的幽香和芬芳。在地面上,又立着一块块木牌,介绍着各种树木,面对那些年代久远的大树,我不由得肃然起敬。
宝小啊,再有半年多就要分离了,这片承载着我童梦的土地啊,就要说再见了!心中是那么恋恋不舍,那五年多的情感,哪能说没就没的呢?我又怎能说忘就忘呢?或许当我走远了,再蓦然回首之时,会忆起那纯美的点点滴滴吧,愿——人散,情不散,忆不散……
写故乡的作文 篇5
一缕清风吹乱了我的头发,此时我正站在我故乡劳动公园的那座白桥上,原本平静的湖泛起了层层涟漪。
这座白桥还是像以往那样洁白,那样光亮。站在桥上,踩着脚下的砖,靠在白桥的桥身上,伸手抚摸这桥上每一处被碰坏的地方,每一处又被重新修好的地方。心中有一些开心,一些兴奋,更多的是忧伤。这让我想起了小时候和太姥姥在白桥上的事。
我那年好像只有六岁多。每天,当在太姥姥家吃过早餐,太姥姥就会带我来这座白桥上玩儿。太姥姥总是拿着一个马扎凳,坐在桥边上,边看着我,边细细的赏着湖边的景色。我总爱在桥的中央,向下坡飞速的跑去。我喜欢让风亲亲我的面颊。当我跑到桥下那一刻,真爽!
再一次艰难的从下坡爬到桥中央,喘着粗气,准备向下坡冲刺,但这一次可没那么幸运。快到桥下时,不知是从哪里来的石头拌倒了了我。“啊!”我展展的摔倒在了地上。从桥上走过的人谁都不理我。“哇—”我哭了起来。太姥姥见了,面目表情很严肃,急忙拄着拐棍,一步三摇的向我走来。轻轻地为我用早已备在裤兜里的纸巾擦了擦正在流血的伤口,我感觉不疼了,还暖暖的。鲜血把洁白的桥染红了小小的一片。“下次可不能这么玩儿了,你看看!疼不疼啊!?”“不-不疼!”我勉强的说道。
现在,太姥姥早已走不了到劳动公园那么远的路了。我现在也正置身于桥中央,何不像小时候那样在玩儿一次呢?我飞速的又跑到了桥下,感觉还跟以前一样,很爽!
不久前,太姥爷突然去世了!我觉得太姥姥心里比我要疼一百倍,一千倍,一万倍!我竟不知道,该怎样进入太姥姥的内心,也向太姥姥对我那样,抚摸她心灵上正在流血的伤口,也使她感到温暖呢?
好像快要静止的湖面,你能告诉我吗?这件事,已经深深的印在我心中,永远不将抹去。
写故乡的作文 篇6
我的故乡盛产樱桃。我也特别爱吃樱桃,那红润的樱桃看上去水灵灵的,里面的汁肉仿佛就要破皮而出,让人垂涎欲滴。
樱桃树开花的时候可美丽了。粉白的小花从密密层层的绿叶中钻出来,装饰上黄色的花蕊,柔和的春风为你迎面送来阵阵樱桃花的清香。
樱桃花的花期很短,要不了几天,那些白色的小花就慢慢得变得没精打采似的,并慢慢地凋谢了。小白花凋谢的地方,却像变戏法一样,结出了一个个青色的小果子。
细小的樱桃挂在树上接受着阳光雨露的滋润与呵护,青色逐渐变成黄色,黄色又开始变得有点红晕,直至成熟的时候,樱桃已经是红扑扑的小脸蛋了,真惹人喜爱。望着樱桃红扑扑的笑脸,喜欢它的孩子们笑得比它还灿烂,粉嘟嘟的小酒窝不正像两颗成熟的樱桃吗?
故乡的樱桃栽种成林,多了的时候就带来了经济效应。每年樱桃成熟的季节,我看到村民们一张张带着微笑的笑脸,挎着一个竹篮奔到自家的樱桃树下,开始摘下丰收的果实,不时尝一颗,甜进了心底表现在了脸上。他们正准备将樱桃拿到集市上换成钱,然后添补自己喜欢和必须的生活用品。这个时候最热闹了,村民摘自己家的樱桃,城市里做水果生意的也赶来了,他们半路就从村民手中买走了樱桃。有熟悉一点的隔年就和有的村民有了买卖樱桃的协议,所以就不愁自己的樱桃找不到买家,只怕自己的樱桃太少或者没有别人家的好。
这就是故乡的樱桃,它不仅给我们带来童年的欢乐,还给我们村民带来了不小的经济收入。我喜欢故乡的樱桃,更喜欢勤劳朴实的故乡人。
写故乡的作文 篇7
人们对故乡的怀念其实就三部分:山山水水,亲朋乡友,人文民俗。我为什么要先写故乡的山呢?一是因为故乡的山是这一切的始作俑者;二是因为一位旅游者天真的提问。
家乡的山复杂而简单:说它复杂,是因为搭眼一看,山梁岭屲,沟峡谷壑,台滩川洼,坡峁窝岖,互相穿插,凌乱无序;说它简单是因为,在狂人看来故乡的山其实均源于一山一脉玉狼山。玉狼山民间称之为鹿鹿山,这座山,远远望去高耸入云,陡峭无比,终年云飘雾绕难见真容,给人神秘莫测的感觉。夏天,登上鹿鹿山主峰,舒缓的山坡上绿树茂密,遮天蔽日,大小动物旁若无人地来来去去;陡峭的山谷里,郁郁葱葱草地一望无垠,山花烂漫,蜂蝶飞舞。站在山巅,向南望去,山下地势平缓,阡陌纵横,麦田片片;向北远眺,群山连绵,河谷蜿蜒。这时候你对先祖智慧的佩服之情油然而生:眼前的秦长城不但圈尽了广阔而肥沃的土地,也没放过隽秀迷人的风景。
当然,如期说长城横穿他的胸前,还不如说,长城就是他拿在手里的窄窄的飘带,只是他身上一个小小的点缀。也只有这个时候,你才能理解我们故乡的山之所以简单的原因:其实故乡所有的地形都是鹿鹿山这个巨人的杰作。你看,他坐南朝北,他的两只胳膊分别向东西方向伸出,两条巨腿向东北和西北伸出。每条胳膊和腿由分散出自己的无数指头和汗毛,而每一个指头,汗毛又想一个个小巨人,在分发出自己的每个部件,这些部件不甘寂寞,象过家家一样,自己创造出自己的玩具和部件,再加上各自的锅碗瓢盆,真让人眼花缭乱,无所适从,故乡的几十万人就象大小巨人身上的虱子,毫无规则的居住在她的皱褶里。
鹿鹿山最有趣的是他向东伸出的右臂,它拿着自己的拐棍向东,下了陇山,走过谢黄梁,碰上了金牛河,于是他把拐杖扔向对岸,拐杖伸向东北,一路奔平凉庆阳而去,拐杖龙头缺矗立河边,被人称为石峰堡,煞是险峻;而他的右臂肘子一拐直接往东最后留下平襄北山,往牛谷河抓鱼去了。他的左臂向西伸出,洒出一大把砂砾,每个砂砾就是一座山岭,小拇指一攥,成了大家顶礼膜拜的中林仙山,肘子就是著名的华家岭高地,这里就是陇上分水岭,向北的祖厉河,向东的牛谷河,向西北的关川河,向东南的金牛河都发源于此。也许到了这里,它又折向东北,过了王家店,沙湾,抱住右手扔出的拐杖向东北而去,有谁能说山没有左膀右臂的兄弟之情呢?
交代完巨人鹿鹿山的双手,就轮到他的双腿,他的左腿到了庄子梁向北,和左手的一个指头在金鸡峡捉金鸡玩,结果这里西侧取名金鸡报晓,东侧取名悠江夜月。由于左手臂上的飘带长城,无意飘落到他的右腿上,于是顺势一伸,带着飘带向北,跨过金牛河,形成长城梁,再顺着拐杖指引的方向逶迤而去。
现在你就明白为什么这里十年九旱了吧?鹿鹿山主峰拔地而起,华家岭高地四散开来,所有的水分都随风而去,巨人还无私的捐献出几条河流。滋润了周边无数的沃野。就是这座神奇而无私的大山怀抱中,孕育出了故乡那朴素无华的民风和厚重的文化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