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水利工作汇报
(2021年11月17日)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全县水利工作汇报如下:
一、学习《湖南省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沅水干流历史尾堆清理处置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
2021年10月27日湖南省河长制工作委员办公室以(湘河委办〔2021〕14号)文件,印发了《沅水干流历史尾堆清理处置指导意见》。《意见》明确了沅水干流历史尾堆的清理处置程序,并对具体工作进行了要求。(具体见附件1)
二、传达全省沅水尾堆清障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
2021年11月12日,全省沅水尾堆清障推进会议召开,会议指出,沅水干流清障是防洪的需要、是清“四乱”的需要、是优化生态的需要、是打造幸福河湖的需要、是落实省级河长令的需要。本次沅水尾堆清障工作要严格按坐标清理,只清尾堆不得现采,清障时间为一年,需在2022年底前完成。市挂帅县落实,河长负责。以河长制清“四乱”为抓手,由政府牵头统一管理,水利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省洞庭清波监察。平台经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提请审议的事项
1.提请将泸阳镇自来水并入怀化市供水管网。2020年经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由县城投负责管理泸阳自来水厂。2021年泸阳镇政府、中方县工业园提交了将泸阳镇自来水并入怀化市供水管网的报告。经了解,该项目运行时间长,提质改造需投资量大,建议与市水务投合作,由市水务投出资建设并管理。提请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
2.提请建设第二批“7.3”洪灾水毁、冬修工程。今年”7.3“洪灾造成我县各类水利设施损毁930处,直接经济损失5603万元。为加快灾后重建工作,县财政筹集资金440万元,开展了第一批水毁项目修复,实施工程共76处,现已全部完工。我局同时向省厅争取了三批次中央财政救灾资金共260万元,实施项目14处,目前正在实施中,仍有840处水利设施需要修复,根据我县水毁水利实际,请求开展第二批“7.3”洪灾水毁工程修复,共实施项目82处(附件2),估算投资504万元。提请县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
3.提请研究沅水河道清障相关事宜。根据省委副书记、省副总河长、沅水干流省级河长乌兰在2021年10月14日沅水干流历史尾堆清理处置的指示精神,结合湖南省河长办《关于印发沅水干流历史尾堆清理处置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要求,我县须在2022年底前完成沅水干流历史尾堆全面清理任务。根据工作要求制定了《中方县沅水干流河道历史尾堆清理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附件3)及中方县沅水河河道历史尾堆清理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件4)。提请县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
4.提请研究其他县管河道问题。我县50平方公里以上县级河流共15条,5平方公里以上的乡镇级河流共138条。今年7.3特大洪灾,全县累计降雨达444毫米,创1998年建县以来历史最高,暴雨所袭之处,道路中断、房屋倒塌、稻田被毁、水利设施严重受损,现全县河道多半淤塞严重,河床抬高,溪坝河沙堆积,严重影响稻田灌溉及行洪安全,如:中方镇炉亭坳大溪、五龙溪尤为突出。建议能否参照沅水河道清障方案启动对全县所有县管河道的清障工作:一是建议清障时间为一年,2022年底前完成不可道清障任务,以乡镇为单位摸底调查本辖区河、溪流淤塞情况,乡镇申请报所在联系县级河长同意;二是建议以乡镇为单位编制河道清障方案及疏浚砂综合利用方案,由县水利局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对方案进行联合审批,并报县人民政府同意;三是为预防国有资产流失,建议由县城投公司统一进行清理和处置。提请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
附件
1.《湖南省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沅水干流历史尾堆清理处置指导意见》的通知》(湘河委办〔2021〕14号)
2.中方县2021年水利水毁冬修工程项目计划实施表
3.《中方县沅水干流河道历史尾堆清理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4.中方县沅水河河道历史尾堆清理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