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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基础设施安全排查工作汇报(共5篇)

作者:szlange时间:2020-06-26 下载本文

第1篇:南平市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南政办〔〕142号)

【发布单位】南平市

【发布文号】南政办〔2007〕142号 【发布日期】2007-10-09 【生效日期】2007-10-09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福建省

南平市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南政办〔2007〕1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确保我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的安全,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8号)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07〕11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抓好我市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排查对象和工作分工

本次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的对象主要包括:公路交通设施、铁路交通设施、水运交通设施、民航交通设施、大中型水利设施、重要电力设施、城市基础设施、开发区基础设施等八个方面。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公路交通设施。以桥梁为重点的所有在建和投入使用的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除省定浦南高速公路和年万里农村公路网工程2个重点排查项目外,还包括:(1)长大隧道和跨江特大桥梁;(2)大跨径圬工砌体桥梁;(3)地质、地形条件复杂的桥梁和隧道;(4)交通繁忙特别是超限超载车量较为集中的桥梁;(5)高路堤、深路堑、地质复杂路段的公路和桥梁。省定项目排查工作由省交通厅牵头,会同省发改委、省建设厅、南平市直对应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市定项目排查工作由市交通局牵头,会同市发改委、公路局、建设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二)铁路交通设施。南平市内已经投运的铁路干线桥梁、隧道和站房。排查工作由南昌铁路局代表铁道部牵头,南昌铁路局南平车务段、沿线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配合组织实施。

(三)水运交通设施。以港口和航运枢纽为重点,排查工作由市交通局牵头,会同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南平地方海事局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四)民航交通设施。武夷山机场的航站楼等附属工程、机场飞行区等民航专业工程。排查工作由民航福建安全监管办牵头,省建设厅、市建设局、武夷山机场有限公司和武夷山市人民政府配合组织实施。

(五)大中型水利设施。包括大中型水库、大中型拦河水闸工程、大中型排灌泵站工程、重要堤防工程以及大中型引调水工程。排查工作由市水利局牵头,会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六)重要电力设施。除省定排查的电网项目(福建省主干电网工程、福建与华东联网第二通道工程)外,还包括所有列入南平市重点项目的电力设施。省定项目排查工作由福州电监办牵头,会同省电力公司、省发改委、省经贸委、省国资委、省水利厅、南平市直对应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市定项目排查工作由市电业局牵头,会同市发改委、经贸委、国资委、水利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七)城市基础设施。除省定南平市西区道路建设工程外,还包括燃气供应、供水、市政道路桥梁隧道等。省定项目排查工作由省建设厅牵头,会同省经贸委、省交通厅、省水利厅、南平市直对应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市定项目排查工作由市建设局牵头,会同市经贸委、交通局、水利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八)开发区基础设施。包括闽北经济开发区、江南新区及有关县(市、区)开发区的基础设施。排查工作由各开发区管委会牵头,会同市建设局、经贸委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已经做出专项检查安排的,要与本次排查范围合并进行。

二、排查主要内容

(一)在建重大基础设施的立项审批程序是否完备并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勘察、设计、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资质,是否履行了职责;工程质量是否存在问题,质量和安全监管是否到位。重大基础设施是否按要求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是否按要求进行了“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验收;是否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适用于要求取证的行业)。

(二)重大基础设施设计、施工、维护依据的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规程,与当前实际运行状况是否存在明显的差异,强制性标准、规范是否严格执行。

(三)重大基础设施产权单位是否建立制度化的安全隐患排查评估机制,对涉及安全的重要参数是否长期坚持监测跟踪和定期分析,对结构、材料、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是否进行过全面、系统的分析并做出结论;对存在的重大隐患是否能及时发现,是否采取了有效防范、补救措施。

(四)使用中的重大基础设施的管理、运营维护和安全监管责任主体是否明确,承担维护保养、检查评估等日常管理的单位是否确实履行了职责,设施状况记录(台帐、档案、数据库等)是否健全。

(五)重大基础设施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是否到位,防范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是否齐全,应急措施和救援力量是否满足快速响应和紧急处置的需要。

三、实施步骤

本次重大基础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分四个步骤实施:

(一)制定方案阶段:南平市政府安办和市重点办共同起草我市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10月8日前报南平市政府审定后印发实施,并上报省政府;各牵头部门、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本方案职责分工,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的实际,及时制定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实施方案于10月12日前报南平市政府办公室,并抄送南平市政府安办和市重点办。

(二)组织实施阶段:各牵头部门、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南平市政府的工作方案和本部门、本县(市、区)的细化方案认真组织实施。10月18日前,各牵头部门、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将隐患排查工作情况和《南平市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表》(附件2)同时上报南平市政府办公室,并抄送南平市政府安办和市重点办。

(三)抽查复查阶段:省政府将于10月25日召开会议,听取全省重大基础设施隐患排查工作情况汇报,国家将在11月份对突出问题和重点地区组织复查、抽查。各牵头部门、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工作进度,认真组织督查和抽查,对隐患排查不到位、整改不落实的部门和单位,要进行重点跟踪督促,确保落实到位。各牵头部门、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组织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复查工作,并将抽查工作情况于11月25日前报南平市政府办公室,并抄送南平市政府安办和市重点办。

(四)建章立制阶段:认真治理已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切实解决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档案资料,严格安全技术规程与标准,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体系,健全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运行监控、运营管理长效机制和安全隐患排查评估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市重大基础设施的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要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实际,制订周密可行的排查工作具体方案,搞好宣传发动,抓好实施,切实将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抓好抓实。

(二)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的《通知》要求和南平市政府的部署,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国家项目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国家有关部门机构及在我省的直属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南平市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做好配合工作;省管项目由省直有关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南平市、县(市、区)两级政府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南平市管理的重点项目由南平市直有关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履行好职责;其他项目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南平市直有关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各建设单位、业主单位和参建企业及运营管理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南平市政府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改,落实主体责任。南平市政府安办和市重点办共同负责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并做好有关情况的汇总上报工作。

(三)加强协作,齐抓共管。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突出工作重点、相互密切配合的原则,坚持隐患专业排查与群防群治相结合、集中排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全面普查与分类抽查相结合、政府督查与单位自查相结合,加强协调沟通联系,齐抓共管,全面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加强督查,落实整改。各牵头部门、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隐患排查工作阶段的要求,切实加强指导和检查督促,确保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的落实到位。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要督促建设单位、项目业主和参建企业采取措施,及时整改。重大隐患要组织技术安全方面的评审,根据情况督促有关单位及时采取警示警告、加固、防护、拆除、封闭等各种有效措施,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资金、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防止排查治理工作走过场。

(五)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健全重大基础设施维护资金保障制度,加大资金投入,确保重大基础设施维护所需资金。要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分级治理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常态化。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充实救援队伍,储备必要物资,为重大基础设施发生事故后能够快速和妥善处理,提供有效保障。

附件:

1、南平市在建重点建设基础设施排查项目表

2、南平市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表

二○○七年十月九日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第2篇:湖北省全省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鄂政办发〔〕101号)

【发布单位】湖北省

【发布文号】鄂政办发〔2007〕101号 【发布日期】2007-09-30 【生效日期】2007-09-30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湖北省

湖北省全省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鄂政办发〔2007〕101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的《全省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九月三十日

全省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8号)精神,认真开展全省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好、管理好、维护好、运行好,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按照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湖北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以落实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设计、施工、维护、运行安全主体责任和排查安全隐患为重点,以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突出重点,标本兼治。

通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全面排查重大基础设施设计审查、建设施工、维护保养、检查评估以及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解决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重大基础设施安全监管机制和分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使我省重大基础设施顺利建设、安全运行。

二、重点排查对象和职责分工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突出重点、密切配合的原则,坚持重大基础设施隐患专业排查与群防群治相结合、集中排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全面普查与分类抽查相结合、政府督查与单位自查相结合,重点做好以下七个方面排查工作:

(一)公路交通设施。以桥梁为重点的所有在建和投入使用的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包括:(1)长大隧道和跨江河特大桥梁;(2)大跨径圬工砌体桥梁;(3)地质、地形条件复杂的桥梁和隧道;(4)交通繁忙特别是超限超载车量较为集中的桥梁;(5)高路堤、深路堑、地质复杂路段的公路和桥梁。排查工作由省交通厅牵头,会同省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和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二)铁路交通设施。包括:(1)正在建设的铁路桥梁、隧道和站房;(2)已经投运的铁路干线和其他客运量较大线路(支线、地方铁路)的桥梁、隧道和站房。排查工作由武汉铁路局牵头,会同长江航务管理局、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国资委和武合、武广铁路公司以及有关市(州)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其中长荆、荆沙铁路和黄石山南铁路等地方铁路由省国资委负责组织排查,排查情况报武汉铁路局汇总。

(三)水运交通设施。以港口和航电枢纽为重点,包括:(1)500吨级以上港口码头;(2)通航500吨级以上船闸;(3)所有航电枢纽工程。排查工作由省交通厅牵头,会同省水利厅、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水利委员会和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

(四)民航交通设施。主要是武汉天河机场,按飞行区等民航专业工程和航站楼等其他附属工程组织排查。排查工作由民航湖北安监办和省建设厅会同武汉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五)大型水利设施。包括:(1)大型水库(总库容1亿立方米以上);(2)大型拦河水闸工程(过闸流量1000立方米/秒以上);(3)大型排灌泵站工程(装机流量50立方米/秒或灌溉面积50万亩以上);(4)

一、二级堤防工程(防洪标准超过50年一遇);(5)大型引调水工程(设计流量5立方米/秒以上)。排查工作由省水利厅牵头,会同长江水利委员会、省交通厅和有关市(州)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六)重要电力设施。包括:(1)火力发电厂(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或规划容量80万千瓦以上);(2)水电站(装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或水库总容积1亿立方米以上);(3)停电会造成重要设备损坏和危及人身安全的工矿企业自备电厂;(4)变电所(330千伏、500千伏);(5)输电线路大跨越塔(500千伏);(6)不得中断的电力系统通信设施;(7)电力枢纽(汇集多个电源和联络线或连接不同电力系统的重要变电所);(8)经主管部门批准,在地震时必须保障正常供电的其他重要电力设施。排查工作由华中电监局牵头,会同省国资委、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长江水利委员会、省电力公司、省能源集团和有关市(州)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七)城市基础设施。包括:轨道交通、燃气供应、供水、集中供热、道路桥梁隧道等。排查工作由省建设厅牵头,会同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排查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条为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工作机制。各牵头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本行业和领域的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直接排查省(部)属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省安监局负责全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

各地、各有关部门已经作出专项检查安排的,可根据本方案要求和实际情况,对排查范围作适当调整,与正在进行的排查工作合并进行。三峡工程、葛洲坝水利水电工程和丹江口水利枢纽工程通航、发电、防洪等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分别由长江三峡开发总公司、葛洲坝集团公司和长江水利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排查情况报省发展改革委、省安监局。

三、排查主要内容

(一)使用中的重大基础设施的管理、运营维护和安全监管责任主体是否明确,承担维护保养、检查评估等日常管理的单位是否确实履行了职责,设施状况记录(台账、档案、数据库等)是否健全。

(二)在建重大基础设施的审批(核准、备案)程序是否完备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勘察、设计、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资质,是否履行了职责,工程质量是否存在问题,质量和安全监管是否到位。重大基础设施是否按要求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是否按要求进行了“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验收,是否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适用于要求取证的行业)。

(三)重大基础设施产权单位是否建立制度化的安全隐患排查评估机制,对涉及安全的重要参数是否长期坚持监测跟踪和定期分析;对结构、材料、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是否进行过全面、系统的分析并做出结论;对存在的重大隐患是否能够及时发现,是否采取了有效防范、补救措施。

(四)重大基础设施设计、施工、维护依据的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规程,与当前实际运行状况是否存在明显的差异,强制性标准、规范是否严格执行。

(五)重大基础设施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是否到位,防范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是否齐全,应急措施和救援力量是否满足快速响应和紧急处置的需要。

四、实施步骤

此次排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9月底前,省政府有关部门、武汉铁路局、华中电监局、民航湖北安监办和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根据国办发〔2007〕58号文件和本方案精神,结合本部门和本地区实际,研究制订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同时,做好宣传动员和安排部署工作。

(二)自查整改阶段。10月份,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工作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治理安全隐患;对于一时难以治理的,列入整改计划,落实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

(三)督查总结阶段。11月上、中旬,省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有关行业和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的排查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11月底前,各地、各有关部门自行组织复查,做好迎接国务院有关部门抽查的准备工作,总结上报排查工作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排查工作是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制订周密可行的排查工作方案,明确排查的具体项目、主要内容、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要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依法办事,彻查隐患,不留死角,坚决杜绝走过场、敷衍搪塞、形式主义等现象。

(二)坚持边查边改。各牵头部门要做好与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汇报、衔接工作,通过排查切实摸清重大基础设施数量、安全状况等情况,建立健全安全档案,严格实行“一患一档”。要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组织一次技术安全方面的评审,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有效办法加以防范,可分别采取警示警告、加固、防护、拆除、封闭等措施。要组织梳理归纳不能满足实际需要的标准、规范、规程,有关归口管理部门要尽快组织修订。

(三)完善保障措施。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排查情况加大资金投入,确保重大基础设施维护所需资金,防止安全隐患酿成事故。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重大基础设施维护资金保障制度。重大基础设施监管和运行维护单位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完善应急预案,充实救援队伍,储备必要物资,为重大基础设施发生事故后能够快速和妥善处理,提供有效保障。

(四)按时上报有关材料。各牵头部门和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要在10月25日、11月25日前,分别将自查整改情况和排查工作总结报省发展改革委、省安监局,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安监局汇总后报省人民政府审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求省有关部门报送排查工作情况的,经省人民政府审定后,按要求报送。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第3篇:三座店卫生院设施安全排查汇报

三座店镇卫生院

设施安全隐患集中排查工作

开展情况汇报

为全面贯彻落实宁城县卫计局关于开展农村牧区设施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情况的通知(宁卫计字【2017】75号)文件精神,确保设施安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我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全院职工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严格按要求认真排查,解决存在的问题,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医院有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制度健全,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定期对医院和卫生室各种设施进行隐患排查并记录。

二、我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重点安全要求范围进行自查:

①供电供水设施,高压消毒锅等设施设备良好;

②放射科设施设备无隐患;检验科室无隐患;毒麻药品管理无隐患;③电工房供电系统运行良好,无隐患;

④财务室、收款室安全设施有保障;

⑤医院重点岗位实施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监控设施覆盖面广,运行良好。

三、医院急救车辆状况良好,门诊、急诊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防火设施完好,疏散通道畅通,安排专人定期检查我院消防通道,特别是夜间消防通道的安全畅通情况。今年9月12日,我院还组织全院职工参加了消防演练,增强了火灾急救处理的能力,为杜绝消防安全隐患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我院又按消防队要求及时更换了部分消防设施及器材,达到消防要求。

四、医院成立了控烟领导小组,及时向就医的病人及陪护者发放控烟宣传材料;医院在办公区、人员密集区、各出入口、重点科室、走廊等安装了视频监控,运行良好。

五、医院办公、病房、宿舍没有危房,特种设备注册了相关证件,操作人员持证上岗,规范操作。

六、结合检查活动,积极开展全院医疗安全教育,提高医疗安全意识,并进行了自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了整改,力争为人民群众提供和谐、安全的就医环境,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不受损失。

通过自查,提高了我院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增强了节假日、急诊、病房的值班意识,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医疗救援到位、急救药品到位、应急物资到位。

三座店镇卫生院

2017年12月21日

第4篇: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汇报

发展节水

势在必行 功在当代

利在千秋

——七克台镇二〇一一年度农田水利基础建设

鄯善县七克台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四日

七克台镇二〇一〇年度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一年来,七克台镇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直接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本着“标本兼治、科学规划、统筹安排”的原则,切实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坚实的基础,通过全镇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水利基础设施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为解决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农村经济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现汇报如下:

一、基本概况:

七克台镇位于鄯善县城以东30公里处,北通火车站镇,东接哈密地区,总面积为3792平方公里,312国道横贯全镇,交通十分便利。全镇下辖8个行政村、一个牧业队,共34个自然村,全镇总耕地面积为35346亩,总人口16000余人,人口组成主要由维、汉、回三个民族组成。农作物主要以葡萄、棉花为主,农业用水主要以大河水、机电井、坎尔井水为主。

近年来,由于吐哈石油在我镇区域内大规模开采,我镇地下水位普遍下降2-3米,造成许多坎尔井干涸,机电井出水量下降,加之独特的气候条件,夏季干旱炎热,降雨量极为稀少,水资源相对匮乏,干旱严重威胁着我镇35346亩农田。农业生态环境日趋恶化,制约了全镇农业生产及经济发展,给人民生活带来了一定的不便。

为此,七克台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大力引进推广高新节水农田灌溉技术。2011年七克台镇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在上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关心下,七克台镇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大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经过全镇各族干部群众和水利技术人员的共同努力,农田水利基础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二、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1、切实加强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政府及时成立由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组长,分管农业副书记、副镇长为副组长,镇生产办、水管所、水利协会为成员单位的农田水利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农田水利建设的统一管理和资金的管理落实。

2、通过多种宣传方式加大宣传节水教育力度,利用广播、电视、板报、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农牧民群众中树立“兴修水利、人人有责”的主人翁意识,实行“政府引导、农户参与、财政扶持”的办法,明确参加水利工程建设任务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充分调动了广大群众兴修水利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制定措施,责任到人,保证质量

为了争取早日落实水利工程建设,镇党委、政府想方设法筹措资金,并在年初与各行政村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制定了奖罚分明的责任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工作情况与年终考核挂钩,对每处工程的实施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督促检查验收,在完成农田水利建设任务的同时又保证了质量,在验收中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对不合格工程坚决要求返工,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今年镇党委、政府多次组织有关部门人员深入施工现场,实行现场办公,及时解决水利工程建设中遇到的各种困难,保证了水利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四、农田水利建设工作取得了初步成绩

2011年我镇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总投入2051.31万元,其中国家投入及镇财政支援水泥、石料等工程物资合计1734.35万元,各行政村和农牧民自筹资金及劳务折资合计316.96万元。今年我镇防渗渠道完成17.8公里,其中:浆砌石渠10.9公里,重点县渠12公里。节水灌溉面积2624亩,其中葡萄滴灌2624亩。

1、防渗渠。

今年全镇共修各类防渗渠17.8公里,其中:浆砌石防渗渠10.9公里、重点县渠12公里,总投入513.34万元,其中中央投资436.34万元,自筹77万元。开挖土方97080立方米,使用沙石料35700立方米,水泥700吨,劳务折资57.4万元。

2、桥涵建设。

新修各类桥涵32座,新修闸门54个,总投入3.46万元,群众自筹3.46万元。

3、机电井更新。

更新机电井3眼,投资14.4万元。

4、节水情况。

新增节水灌溉面积2624亩,其中葡萄滴灌2624亩,国家投资236.16万元,群众自筹26.24万元,共计投资262.4万元。

5、人畜饮水工程。

今年七克台镇人畜饮水工程完成架电线路2.7公里,购置变压器2台,打井2眼,购买净水设备3台,消毒设备1台,铺设管道30公里,新盖锅炉房1座,工程已全部完工。共计投入328万元,其中国家投入101万元,自治区投入107万元,地县投入120万元。

6、坎儿井。

掏捞坎儿井1条,长2.4公里,群众自筹资金3.6万元。农田水利基础建设是农业节水、增效的重要途径之一,农村经济发展,首先要解决水的问题。近几年,我镇因地下水资源匮乏,严重制约农牧民增产、增收,为进一步促进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我镇将进一步加大力度推广高科技节水农业灌溉技术及农业灌溉节水措施,合理利用水资源,彻底解决农业灌溉用水问题。

2011年七克台镇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在上级党委、政府的关心和大力支持下,通过全镇各族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使全镇农业用水得到了有效综合利用,节约用水220万立方米,为全镇农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有力的基础。今后,七克台镇党委、政府将再接再厉,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为早日建成高效节水型灌溉农业而不懈努力奋斗。

第5篇:校园设备设施校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情况汇报

校园设备设施校舍安全隐患排查工

作情况汇报

校园设备设施校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情况汇报

校园设备设施、校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小结为消除校园安全隐患,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我校设备设施、校舍安全隐患排查组于9月10日-9月14日对我校所有教育教学设备、设施及学校内所有房屋建筑进行了全面排查。现将排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学校内日常设备设施排查情况

1、本次排查主要针对我校用电线路、教育教学辅助设备。我校属瓦埠镇电力资源管理站张咀-七庙片区,校园内用电线路严格按照电力部门要求,无乱接乱搭电线现象。用电所需用线,也经国家

相关部门审批的合格产品。并由电力部门相关负责人布线搭建用电线路。无私自违规用电现象,线路完好无损,无老旧风化现象。

2、校园广播系统运行良好。我校内的校园广播系统由直交变频广播设备和外置音响两部分组成。本次排查发现,这两部分的运行教育非常完整,在日常教学中能够正常应用。很好的促进了学校日常工作的开展。

3、体育用品设施完好。本次排查针对学校日常体育用品设施和留守儿童之家专用设施进行了综合检查。

二、校园卫生处理设施排查情况

1、各班级垃圾处理分工明确、处理及时,有学校统一安排的垃圾处理工具,值日情况良好。

2、学校原有垃圾中转池由于校园环境变化,原有建筑位置严重不当,严重影响了校园整体的清洁。导致纸屑、包装袋等废货在微风情况下就会散乱校园活动区。

三、学校用水设施排查情况

1、我校由于距镇中心过远,暂时无法使用自来水。原建有人工水井,但由于水井过浅,旱期井无水、雨期地表水;且水井口较为宽阔,夏季来临,有学生私自到井边打水现象,成为我校一个严重的安全隐患。

2、针对这种情况,学校经全体老师讨论通过后,与校外孙明根等签定施工合同,在原有水井的基础上,改建扩建新井,并对水井口进行锁定封闭措施,既保证了学校的安全用水,又解决了学校的一大安全隐患。

五、今后工作

全校上下要形成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做、时时有监控、天天有督办、月月有检查的良好局面。但是,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我校安全工作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校园周边环境治安整改工作仍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对此,我们认真分析和勇于正视学校安全及校园周边环境治安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市政基础设施工作汇报(共6篇)

市政公用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学校安全排查工作汇报

燃气安全排查工作汇报

市政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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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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