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非法卷烟治理专项行动情况汇报
留坝县烟草专卖局
非法卷烟治理专项行动情况汇报
市局专卖科:
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卷烟和非法渠道购进真品卷烟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县卷烟市场秩序,有效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确保卷烟市场规范有序,按照市局统一安排部署,我县局认真组织,精心策划,对无证经营卷烟和违法违规经营卷烟行为进行严厉查处。上月共查处涉烟违法案件一起,查获违法违规卷烟38.2条,涉案金额0.9983万元。
一、主要工作措施:
1、为确保“国庆”期间辖区卷烟市场秩序的稳定,防止假、私、非卷烟流入我县卷烟市场。县局认真安排部署,各人员按照职责分工,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了市场清理整顿工作。“国庆节”前,我局所有专卖管理人员同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就进入了市场,进行联合检查。节日期间,消费者对高档卷烟的需求明显增大,不法分子也会将目光瞄准高档卷烟市场,对此,我们制定明确的行动措施,有的放矢地巡查市场,重点对客户购存的高档卷烟细查、勤查、快查,不断开展重点场所排查,做到点、面结合,目标明、底子清对所涉及到的高档卷烟、窜码卷烟案件,重查重罚,重点打击。为防止非卷烟流入我县卷烟市场,切实提高辖区卷烟市场的净化率、占有率、控制力。各辖区专管员了解辖区市场卷烟投放数量,通过市场走访检查、电话询查等方式对辖区内无证经营户和重点零售户的订货情况、销售流向、库存品种、数量、条盒喷码号进行对比、盘查,从中排查出“可疑”经营户做为重点监管对象,通过以上掌握的各片区及经营户的经营情况,及时调整市场检查线路,锁定打击重点和打击范围,严惩售假行为和代订、代售卷烟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2、我局与工商部门积极协调,充分发挥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主要对“316”国道沿线,“巴宝”高速施工段加大了对无证经营和涉烟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杜绝从非法渠道购进卷烟及销售假私烟的违法行为,在县工商局的大力支持配合下,通过对汽车站、货运配送站的监控检查,堵源截流、打防结合,双管齐下,防止制售假烟犯罪分子向我县转移、扩散,加大了对“宾馆”、“酒店”、“麻将馆”、“农家乐”、城镇出租房等地的巡查监控力度,防止不法分子利用上述地点设点售假,同时消除制售假烟的土壤和条件,防止售假地下网络形成。按照要求,我们对全县的逐条线路,逐个村庄内,无证经营户的业主信息、活动区域、服务对象等情况,重点追查购货来源。与县工商局共同研究协商,下达取缔计划,严密监控违法动向。在此期间共检查经营户136户,物流配货站3个,名烟名酒店5户,宾馆、饭店、娱乐场所12户,农村集贸市场4个,取缔无证经营户3户。
3、在加大市场检查整治和查处无证经营的同时,我们不断发动和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卷烟打假打私和整治清理市场,加强卷烟打假打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和卷烟经营户的法律意识。采取各种有效手段,大力宣传举报电话,让所有零售客户和消费者都熟知、熟记举报电话,使其真正发挥举报、投诉的作用,培养有正义感的卷烟经营户,使之成为烟草专卖管理的信息触角,从而能及时、准确的反馈案件信息,市场动态,为打假破网工作提供有价值的线索。
二、存在的问题
尽管当前我县卷烟市场总的趋势良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具了解市场中无证暗藏销售卷烟的违法经营行为偶有发生,但品种单一,数量不大,也扰乱了市场正常经营秩序。二是前期我们虽然采取了一些有利措施,但查获案件成绩不够显著,手段相对单一获取群众举报信息较少,提供的信息不够及时准确,案件线索排查不够深入。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我们将继续加强与公安、工商部门建立联合打假长效机制,通过共同配合行使各自的行政执法权,充分利用和发挥各自在卷烟整治工作中的优势条件,不断加大打击力度与频率,严厉查处违法经营卷烟行为,使全县烟草零售市场更加规范有序。
2、不断通过明查、暗访、信息举报等方式加大对涉烟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认真调查了解“宾馆、酒店”及高速施工地点人员密集地的检查力度,摸清无证经营户暗藏销售卷烟的货源信息,有针对性的进行整治,切断无证户货源,保障卷烟正常销售流通秩序。加快与工商部门对无证经营案件的移送,形成合力打击,使辖区内无证经营行为得到有效治理,整治卷烟的销售渠道,促进我县卷烟经营秩序的转变。
二0一四年十月八日
第2篇:县农村非法小广告治理汇报
**县六举措治理农村“牛皮癣”,净化农村人居环境 为营造干净、整洁、清新的农村人居环境,**县结合美丽乡村建设,通过六项举措,有效遏制农村非法小广告乱张贴、乱悬挂、乱喷涂污染农村环境整治成效的不良现象,净化的农村村容村貌,真正使公路沿线达到了“一眼净”。
一是组织为“基”。以县委文件下发了《**县农村非法小广告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县委农办牵头,县公安局、工信局、水务局、规划局、住建局、工商局、市政局及移动、联通、电信公司等职能部门和各镇参与的农村非法小广告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对各镇、职能部门的相关职责进行明确,主要任务进行了分工。定期对各责任单位非法小广告清理成效进行考评、通报,及时反馈情况,形成治理合力,切实推动非法小广告专项治理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是清理为“治”。一是各镇均成立了小广告清理队伍,对出现在公路沿线和镇区的乱贴乱涂小广告进行清理整治。并采取分片区包干制度,每天对城区各主要街道、公共广场及城乡结合部等地的非法小广告“牛皮癣”进行巡回清除。采取“一撕二擦三覆盖”的工作方法对非法小广告进行清理,共出动人员4000余人次,治理张贴、刻划、涂写小广告8万余处、20余万张,面积5万余平方米。
三是规范为“疏”。在全县*镇镇区和*个农村村(居)因地制宜适当设立“信息张贴栏”和“信息栏”,以满足辖区居民和商户正当的公共信息发布的实际需求,并由镇村进行管理和定期清理维护,为信息供求者提供信息渠道,规范信息发布。目前,采购的*块公益广告栏已在采购网进行招标。
四是宣传为“堵”。各镇通过在公路沿线和村庄人口聚集地悬挂宣传横幅,向辖区居民宣传,引导居民制止违规发布小广告行为。同时,对进行小广告非法张贴、刻划、涂写的人员进行了教育,并要求其对发布的小广告进行了清理,直至恢复被污染部位本色。并加强对沿街单位和设施产权单位的督导力度。
五是打击为“严”。针对公路沿线非法小广告“高发时段、高发地区”特征,贯彻人盯车巡,凡遇散发、张贴小广告行为,坚决没收全部广告宣传品。高限处罚震慑违法,尤其是组织散发、张贴、喷涂小广告的企业和个人,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对非法小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依法查处后,在规定期限内不进行整改的,通讯部门一律给予广告电话号码停机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小广告,公安机关迅速组织调查,一律予以治安拘留,不以罚代拘;对构成犯罪的,依法严厉追究刑事责任;对团伙案件深挖细查,确保打击处理到位。
六是督查为“常”。县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对各镇进行回头看,督促各镇定期进行集中清除,同时各镇制定了包片责任制,常态化对农村非法小广告进行动态巡查。将非法小广告治理工作纳入乡村清洁行动年终考核范围,以制度的完善促进工作的落实,切实将小广告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抓紧抓好,更好的维护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取得的成果。截至目前已电视台曝光*期,手机报通报*期。
第3篇:打击非法工作汇报
关于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情况汇报
灵武市人民政府
(2010年10月15日)
各位领导:
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灵武市“争创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争当全区经济发展排头兵”的伟大实践,确立在银川市争创一流、在全区争先进位的“双争”目标,始终保持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压态势,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持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始终做到经济发展增速不减,安全生产监管手段不软,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运行态势。
1—9月,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34起,同比下降26.9%;死亡13人,同比下降23.5%,占全年控制指标24人的54.2%;受伤26人,同比下降49%;直接经济损失19.2万元,同比下降2.2%,其中:道路交通事故17起,同比下降52.8%,死亡13人,同比上升8.3%,受伤26人,同比下降49%,直接经济损失14.6万元,同比上升29.9%;火灾事故217起,同比下降23.6%,直接经济损失4.59万元,同比下降45.3%;其他行业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一)精心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
国务院《通知》下发以后,我市制定下发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精神的通知》(灵安委办发【2010】18号),对各 1
乡镇、部门、企业提出了具体要求,并以此为契机,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监督管理。先后组织建设、交通、工业商务等部门举办《通知》精神宣贯班5期240人次,重点从企业管理人员最敏感的生产安全事故赔偿标准入题,组织重点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系统学习了《通知》精神,进一步深化了企业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9月3日开始,我市集中组织对辖区煤矿、化工、冶金行业企业学习贯彻国务院《通知》精神情况进行了督查,从检查情况来看,各企业都能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制定贯彻落实措施,深入开展企业内部的自查自纠,严格落实各个生产环节、工序、岗位安全责任,细化岗位职责,制定完善安全管理措施,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得到落实。
(二)完善机制,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 今年以来,我市持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始终保持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高压态势,组织开展执法行动6次,查处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建设、生产、经营行为16起。一是制定了《灵武市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打非工作重点,细化部门分工,为打非工作深入开展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和制度保障。先后两次组织市委、政府督查室、效能办、安委办对各部门打非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检查,强化工作落实,保障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完善安委会工作运行机制,建立了《安全生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研究提出下一阶段工作措施,先后两次召开
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打击打“三非”、防“三违”、治“三超”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及时通报信息,整合力量,形成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联动机制。三是健全完善打非工作长效机制。制定出台了《关于做好将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评工作的意见》,将打非工作纳入全市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使打非工作制度化、经常化。
(三)突出重点,持续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面。继续深化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攻坚战”成果,充分利用移动电子警察、测速车等现代化监测设备,采取交通管制、随时变换检查地点等方式,疏堵并举,加大对超速超载、酒后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今年共纠正各类交通违法行为8610多人次,查扣车辆627辆,暂扣无证无牌摩托车237辆,行政拘留97人,罚款100多万元。在打击酒后驾驶专项行动中,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40多起,罚款6.8万多元,行政拘留5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面。认真吸取银川市“1.29”、“5.29”西塔酒店用品市场和银川旧货市场两起火灾事故教训,深入开展了全市“百日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加强对全市高层建筑、“三合一”建筑以及公众聚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商场、市场、物流、仓库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共检查公众聚集场所121家,发现火灾隐患240余处,当场整改火灾隐患150余处,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32份,责令“三停”、强制封停隐患单位5家。煤矿专项整治方面。采取突击检查、错时检查的方式,增强检查的实效性,共帮助企业整改隐患75条,下发隐患整改指令书13份。深化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
关闭两个攻坚战,严格落实国家煤炭产业政策,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关闭10万吨以下煤矿的通知,制定方案,组织对辖区内昊盛等3个矿井实施了关闭,并督促高闸煤矿投资1000多万元实施了30万吨/年的扩能改造。非煤矿山专项治理方面。结合矿产资源整治行动,查处非法采石采砂行为7起,查扣装载机17台,对东任路两侧两家砂石厂实施关闭。从制度建设、作业环境、安全距离和开采情况等方面,进一步落实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升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共下发《整改指令书》29份,督促整改隐患48条。建筑施工工地专项整治方面。重点整治工程分包挂靠、层层转包等违规行为,严肃查处无施工方案擅自组织施工、更改设计的违法行为,加强塔吊等特种设备的监督管理,加大对施工企业、监理单位监督管理力度,有效防范了事故的发生。压力容器专项整治方面。进一步加强气瓶充装生产、流通、储存、使用四个环节的安全监管,重点抓好气瓶的检验检测,切实落实气体生产企业、加气站等各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严格气瓶固定充装制度,彻底治理气瓶安全隐患,有效杜绝了气瓶充装、使用不当和报废气瓶引发的泄漏爆炸事故的发生。
(四)强化措施,全力抓好重点时段、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为了切实做好国庆节、中阿经贸论坛、广州亚运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9月17日,我市召开了第四次安委会全体会议,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十一”国庆节暨广州亚运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灵安委办发【2010】20号)等四份文件,深入分析了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形势,对十一期间、中阿经贸论坛
以及广州亚运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根据全市安排部署,各行业主管部门立即行动,分别牵头组织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一是公安消防牵头,组织安监、工商等部门对加油站、民爆公司、商场、网吧以及宝塔、宝丰、甲醇厂、马莲台电厂等142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了检查,当场责令整改隐患171处,下发隐患整改指令书23份。二是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安监、供电等部门对辖区主要建筑施工工地进行检查,共检查工地19个,责令停止施工4个,下发隐患整改指令书7份,责令整改隐患52处。三是由城区街道办牵头,组织安监、工商、质监等部门对城区烟花爆竹销售、电气修焊、石材加工等168家个体工商户进行了检查,责令整改隐患310处。四是深刻吸取区内外及我市“8〃21”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教训,及时召开了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协调会,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灵安委发【2010】7号),组织对辖区内各条国道、省道以及县乡道路进行了排查,重点对事故多发路段进行了治理,采取强化路检路查、增设测速照拍系统、警示标志、减速带等综合措施,切实提高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能力。另外,各乡镇、文化旅游、电力、供水等部门按照全市的安排部署,分别在本辖区、本行业深入开展自查活动,共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1150家,整改隐患820处。目前,全市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正在进行。
(五)加快步伐,稳步推进煤矿“六条生命线”建设
目前,全市5家煤矿中除佳能煤矿、京盛煤矿正常生产外,其他煤矿都正在进行技能改造、新井建设。根据进一步加强煤矿生产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矿长带班下井的有关文件要求,9月1
2日,我市组织对辖区煤矿落实矿长带班下井制度落实情况以及矿井“六条生命线”建设情况进行了督查。从督查情况看,各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都已经建立,但实际落实情况并不尽如人意,主要原因有主观认识上的偏差、矿领导班子配备不完整等问题,存在以中层生产管理人员代替领导下井的现象,对此,检查组当即对上述问题进行了纠正,责令限期改正。关于煤矿井下六条生命线建设情况,目前除人员定位、紧急避险系统尚待落实外,其他四项系统都已形成,运行正常。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跟踪督促煤矿企业六条生命线建设落实到位。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上级党委、政府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监管,严防死守,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努力为中阿经贸论坛、广州亚运会、十七届五中全会的顺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第4篇:开展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汇报
开展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治理行动
工作汇报
尊敬的督查组各位领导:
正当**全县上下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之际,任副局长一行在百忙中不辞辛劳深入我县,就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充分体现了督查组各位领导对**广电事业的重视和关心。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政府及全县13万各族群众,向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就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向各位领导作简要汇报。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及时成立了以县委联系领导为组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综治办、县610办、县公安局、县工信局、县文体广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为成员的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导并协调督办全县专项治理工作。同时,按照全市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及时组织召开了领导小组专项治理工作专题会,会议就如何贯彻落实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因地制宜地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研究,并制定了《**县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详细安排部署了我县专项治理工作的目标任务、工作措施、方法步骤、责任分工等,做到了部署到位、措施得力、责任明确、衔接紧密,共同推动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单、网络、以会代训等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地宣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告知广大群众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所带来的重大危害,使广大群众更加深入地了解安装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与“村村通”、“户户通”的区别和利弊,争取群众理解支持,动员群众自行拆除、上交,教育广大干部群众自觉遵纪守法。在实际工作中,将拒绝安装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与使用“村村通”、“户户通”宣传工作结合在一起,从2016年至今,以进村入户的方式进行宣传,共计发放宣传画册200份,工作手册100份,《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2800份;同时2月—3月在**电视台播放宣传片,对广大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做到了打击与防范、教育与管理紧密结合,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推进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三)深入调研,详细摸清底数。为了准确掌握全县非法安装卫星电视广播地面设施的居民、村民底数,**县结合实际,依靠乡镇党委政府、社区村寨基层组织和各地干部群众,广泛发动基层力量,进村入户、进寺庙入僧舍,采取明查暗访、顺藤摸瓜、发动举报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开展摸底调查,全面掌握全县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销售、安装和使用的具体情况,为制定有针对性的治理方案和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奠定基础。从摸底情况来看,截止到2016年底,**县共有农村户数26369户,有7934户农户自行购买直播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自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和“户户通”以来,经过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截至目前,全县共有15476户安装了村村通设备,有7654户安装了户户通设备。目前我县私自购买安装直播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农户还有1939户,因家庭困难和没有电视机安装村村通和户户通设备的群众有1300户。
(四)通力协作,开展专项治理。针对**县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点多、面散、线长、人员复杂的实际,我县按照部门职责,结合实施方案,制定工作措施,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工作时限,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共同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整体合力。一是打击非法安装行为。严肃查处非法销售、走私、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包括卫星地面接收天线、高频头、解码器、解密卡、接收机)的行为,重点打击利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实施的破坏民族团结、宣扬邪教言论、危害国家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反动思想、腐朽文化的侵入,有效遏制境外敌对势力的舆论
3 / 5 攻击和思想渗透,坚决拆除、收缴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二是注重加强市场监管。按照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不进入社会市场流通领域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进口、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许可制度,开展对电子、电器销售门店及小杂货铺等的存储、传输、销售环节的专项治理工作,查处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传销网络及流动安装组织,解决源头性、根本性问题。截至目前,共开展专项检查3次,查缴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30台、接收机23台、高频头14台。对存储、销售非法地面卫星接收设施的门店进行教育,推动了专项治理行动的顺利开展。三是加强无线电安全监管。注重边境地区无线电安全,制定无线电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对无线电规划管理,规范台站行政许可,做好基站正常维护,确保公共事件无线电安全。截至目前,全县有设台单位12家,拥有手持对讲机165台,电信基站61个,移动移动基站97个,联通基站97个,公安350蜂窝集群基站3个,车载台1个,林业中继台3个,广电发射设备17套,中波台发射设备2套。各无线电设备运转正常,无安全事故。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开展集中整治,深化整治成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联合工商、公安、工信、社管综治办、610办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一步加大集中整治力度,在辖区内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实现信息共享;安排专人负责,进一步明确职责;形成整治合力,把治理行动引向纵向延伸。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行动,严格执法,依法办事,狠抓落实。
(二)加强工作研究,及时报送信息。针对返安装、源头管理难等情况,研究推动加强源头管理、综合治理非法地面卫星接收设施整治工作,及时向市级领导小组报送工作情况,同时聘请社会监督员,公布举报电话,采取日常检查、突击检查与技术监控相结合等措施,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违规违法案件和行为,巩固我县整治成果,确保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
(三)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后续管理。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针对存在的问题继续进行治理,对依法拆除、收缴的设备进行集中处理,将把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纳入当地平安建设管理与考核工作,强化、细化对县直及乡村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综合整治管理和考评,建立县、乡、村群防群治工作机制,并结合日常监管组织专项整治活动,努力健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整治长效机制,不断巩固、确保整治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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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机动车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方案
机动车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方案
kGF13D0Gc12F0HB6>为巩固全市机动车非法营运(以下简称非法营运)专项治理成效,建立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机制,切实维护道路客运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经营者和广大群众合法权益,按照全市非法营运专项治理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按照“政府领导、属地负责、交委牵头、部门联动、长效治理”的总体原则,以“健全机制、综合治理、疏堵结合、关注民生”为工作方针,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道路客运行业健康发展,努力为建设“畅通重庆”、“平安重庆”、“宜居重庆”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
二、工作目标巩固前期非法营运专项治理成效,严格查处非法营运行为,严厉打击涉嫌非法营运的刑事、治安违法犯罪分子,确保城区核心区域、繁华商圈、枢纽站场、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和重要时段非法营运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建立健全依法监管、综合治理的长效治理工作机制,提高行政监管、运输组织、综合治理效能,有效维护客运市场秩序,提升客运服务能力和质量,维护守法经营者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客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三、工作措施按照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总体原则和工作方针,建立健全长效治理“四项制度、四项机制”。
(一)属地管理制度。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北部新区管委会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属地管理举措,强化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属地责任制。1.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各职能部门开展非法营运治理工作,确保本行政区域非法营运治理工作平稳推进,严防群体性事件发生。2.落实本行政区域内非法营运人员和车辆所在乡镇(街道)的非法营运治理工作责任制、非法营运人员中生活困难者就业扶持责任制、有关乡镇(街道)对非法营运人员的教育管理和ww工作责任制。3.将区县(自治县)、乡镇(街道)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按层级分别纳入市、区县(自治县)两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重庆”目标考核体系。
(二)联席会议制度。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必须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市和区县(自治县)分别成立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任组长,交通部门和公安部门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督导组,督导组分别在市和区县(自治县)交通部门设办公室,负责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1.市督导组定期组织召开工作联席会议,听取市政府有关部门和重点区县(自治县)开展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有关问题。2.各区县(自治县)督导组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工作联席会议,检查非法营运治理及有关工作落实情况,研判非法营运治理阶段性工作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3.市和区县(自治县)督导办公室适时组织道路运输企业、站场经营者等召开非法营运治理情况通报会议,加强协作配合,充分发挥道路运输经营者、道路运输协会的行业自律作用,形成工作合力,营造良好的治理环境。
(三)有奖举报制度。由市财政局和市交委共同制定打击非法营运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建立有奖举报制度,提高社会公众参与非法营运治理工作的积极性,形成群防群治的良性互动。由市和区县(自治县)财政分别提供经费保障。凡举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500—1000元奖励。
(四)“黑名单”制度。交通部门和公安部门要完善非法营运车辆和人员“黑名单”管理系统,实现市和区县(自治县)两级有关部门对非法营运情况数据资源共享,并定期通过新闻媒体(本文来自http://转载请注明)曝光“黑名单”。对列入“黑名单”的车辆、人员及重点区域,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监控,提高执法监管效能。
(五)日常监管机制。要坚持将非法营运集中治理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积极创新管理模式,增强执法手段,切实加强日常执法监管,及时查处各类涉及非法营运的违法行为。1.交通部门牵头组织协调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强化对道路客运企业的监管、指导,规范行业治理。划定非法营运治理严管区域和严管时段,做好严管区域和严管时段“双防控”工作,组织道路客运企业参与现场监控,形成强大的执法震慑氛围。加强交通部门智能化执法系统建设,建立主要客运枢纽站场视频监控系统和智能化稽查系统,强化客运车辆的动态监管,提高执法监管效能。2.公安部门重点打击涉及非法营运的制假贩假、假冒和套牌车辆,以及从事非法营运的黑恶势力、团伙犯罪和暴力抗法行为。依法查处摩托车超载行为。与残联配合加强对残疾人代步车的规范管理。3.工商部门要严格汽车租赁企业登记管理,依法查处汽车租赁企业、旅游企业超范围经营行为。
(六)联合执法机制。交通部门和公安部门要采用联合执法的方式,开展跨区域联动执法、常态性联合执法和集中治理行动,解决非法营运中的突出问题,保持现场管控力度和执法威慑力。1.开展日常性联合执法。各区县(自治县)公安部门指派3—5名公安干警,与本行政区域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共同上路,各司其职,开展日常性联合执法。要充分利用公安部门夜间武装检查平台,交通执法与公安警力开展夜间联合执法行动。2.开展集中治理行动。对客运枢纽站场、繁华商圈、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每月开展一次为期2—3天的区域联动、多部门参与的集中治理行动,集中治理行动具体方案由市督导组办公室另行制订。原则上每次集中治理行动市级执法力量不少于100人、各区县(自治县)执法力量不少于20人。3.对跨区域非法营运行为开展异地执法行动,加强异地执法力量调度和异地交叉检查,增强执法监管的适应性和针对性。
4.完善案件移交查处机制,对涉嫌非法经营的治安、刑事案件,及时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七)就业保障机制。由人力社保部门牵头,会同交通、民政、残联等部门,大力开展非法营运人员的就业促进、困难救济、社会保障等工作,以各项人性化举措促进非法营运长效治理。1.人力社保部门牵头制订促进非法营运人员中生活困难者就业方案,并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定期公布就业岗位;指导本行政区域乡镇(街道)、社区对非法营运人员进行调查登记,适时组织培训,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与交通、民政等部门建立信息通报制度,每季度定期通报被查处非法营运人员的就业落实基本情况。2.交通部门对从事非法营运人员中家庭经济困难、有就业意向且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提供一次免费从业资格培训。配合人力社保部门将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逐步推荐到道路运输企业就业。3.民政部门参照国家和我市关于城市低保户及有特殊困难家庭的有关救助政策,对退出非法营运人员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及时纳入低保;不符合低保条件,但其家庭确有临时困难的应及时给予临时生活救助。努力发展福利企业,安置有劳动能力残疾人就业,凡福利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达到规定比例的,可按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4.残疾人联合会要加强对残疾人的教育引导,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实施残疾人代步车规范管理工作。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残疾人稳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从事非法营运的经济困难残疾人的救济和促进就业工作。
(八)运力调控机制。市和区县(自治县)交通部门要加强客运市场调查研究,科学规划运力投放,逐步缓解群众出行难问题,努力缩小非法营运行为生存空间。1.交通部门要加强城市客运需求和能力建设研究,编制、完善和组织实施城市公交客运规划。按照市场需求制定出租汽车运力发展规划,合理调整、平衡运力,缓解客运市场供需矛盾。完善出租汽车特许经营管理制度,强化出租汽车企业和驾驶员安全服务质量考核。2.优化公交线网,延伸公交线路,增加公交线网覆盖率,合理调整运力结构。适时开展主要枢纽站场、城乡结合部、城市新拓展区域的运力需求调查,掌握重要时段的客流变化,科学投放和调配客运运力。合理设置公交、出租汽车停靠站点,做好不同运输方式的衔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平安重庆的高度,充分认识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项长效治理工作任务(见附件1),扎实履行属地责任,把非法营运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长期、重要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建立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机制的重要意义,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引导市民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积极举报非法营运车辆。同时,要通过定期走访道路运输客运企业、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收集社会各方面对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的建议意见,及时掌握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动态,发现、纠正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治理工作有序进行。
(三)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要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注重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人性执法,严禁粗暴执法、权钱交易等违法行为。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公务人员参与或变相参与非法营运、利用职务之便(本文来自http://转载请注明)占干股、索贿受贿、充当非法营运保护伞等违法违纪行为;对非法营运治理工作开展不力、引发群体性事件或产生恶劣影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予以纪律处分,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应急处置,确保稳定。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北部新区管委会要按照ww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制要求,建立健全非法营运治理突发应急事件处置预案,对集中治理行动进行风险评估。一旦发现不稳定苗头和因素,要迅速反应、妥善处置,努力将矛盾和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五)严格考核,强化检查。市督导组办公室每季度要对各区县(自治县)落实非法营运长效治理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见附件2),并通报考核情况。要通过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意见,对需挂牌治理的重点问题和地区,报市督导组审定后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逾期不予整改或经检查仍不合格的,予以考核扣分。
(六)畅通信息,及时报告。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及时向市督导组办公室报告非法营运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区县(自治县)督导组办公室每周星期一中午12时前要将上周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有关数据报送格式见附件3)以电子邮件或通过交通办公网报送市督导组办公室。
第6篇:非法生产腐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公司
非法生产腐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6月4日在***人民政府召开的非法生产腐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供电公司召开了供电所长会议,将内黄县人民政府对非法生产腐竹治理工作的精神进行了贯彻,并对此项工作重新进行了部署,具体工作部署如下:
1、要求供电所召开全体农电工会议,对各自管辖区域内的非法生产腐竹用户再次进行排查,无条件对非法生产腐竹的用户采取断电措施,并将供电设备彻底拆除干净,配合好政府的工作,坚决杜绝非法腐竹生产用户接电生产腐竹现象。
2、要求供电所签订承诺书,此承诺书是供电所对县公司签订,承诺各自管辖区域内没有给非法生产腐竹用户供电现象,承诺书上要有供电所长签字,并加盖供电所印章,上报公司。
3、要求农电工签订承诺书,此承诺书是农电工对供电所签订,承诺在各自管辖的变压器中没有给非法生产腐竹用户接电生产,承诺书上要有农电工签字,并按手印,承诺书由供电所妥善保存。
4、要求供电所将非法生产腐竹用户用电生产工作作为日常工作来抓,形成常态机制,确保在各自管辖供电区域不
会出现非法生产腐竹用户用电生产的现象,一旦发现非法生产腐竹用户接入电源,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第7篇:非法宗教活动专项治理工作制度
非法宗教活动专项治理工作制度
为有效遏制非法宗教活动的升温的势头,进一步加大非法宗教活动专项治理力度,保护广大信教群众的利益,和田地区深入开展了非法宗教活动专项治理工作,确保社会政治大局持续稳定。
一、加强领导,认真部署
一是领导到位。各县(市)按照“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分工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召开专题会议,成立非法宗教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二是责任到位。实行县级领导负责制,严格落实和不断完善相关的制度、措施和维稳责任追究办法。三是部署到位。查找隐患,分析成因,查找规律,研究对策,安排部署。四是措施到位。充分发动和依靠各族干部群众,采取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办法,坚持标本兼治,教育、防范、打击、管理并重,坚持政治、法律、行政、经济手段相结合,分类别、分层次处置非法宗教活动。五是督查到位。切实加强对非法宗教活动专项治理的督导检查,确保专项治理活动深入扎实。
二、广泛宣传,抵御渗透
加强对治理非法宗教活动的警示宣传,广泛开展了群众性宣传教育工作。一是材料宣传。通过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材料宣传。二是文艺宣传。通过开展内容丰富的文艺节目和文化娱乐活动,进一步丰富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淡化宗教氛围。三是媒体宣传。充分发挥电视和广播、报纸等传媒手段的优势,结合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以“三爱”为主题,持续开展了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和法制宣传教育。四是宣讲团宣传。从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党的富民、惠民政策以及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取得的巨大成,从维护公民信仰自由权的角度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向群众讲清楚“什么是正常合法的宗教活动,什么是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宗教的本质及其危害”,切实提高群众对非法宗教活动的认识,引导群众自发抵制非法宗教活动。五是举办培训班强化宣传。对重点人员采取集中培训,强化学习的方式进行宣传。六是会议宣传。通过召开主题班会、村民大会、帮教大会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并开展大讨论,使群众进一步认清“三股势力”的反动本质,进一步认清非法宗教活动的现实危害。七是法制宣传。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六进”和“送法下乡”活动,加强广大农牧民群众的法律宣传和普法教育,切实提高农牧民群众的遵规守法意识。八是群众参与宣传。利用巴扎天,开展万人旗帜鲜明反对非法宗教活动签名等活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通过广泛深入宣传,努力营造了群众自觉抵制非法宗教活动的社会氛围。
三、深入排查,摸清底数
各县市结合各自工作计划,在第二阶段排查、清查阶段,组织抽调专门人员,确定工作重点,适时开展大清查行动,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充分发挥政法单位、统战宗教、宣传教育、民政、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学校以及相关单位和部门的职能作用,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多种手段,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的局面。
积极开展调研活动,找准问题的症结。深入开展大排查。非法宗教活动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已取得初步成效,通过深入排查,查处一批非法宗教活动及非法宣传品、弹药等物品。
四、加强管理,净化环境
一是加大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力度。进一步完善了“两个制度”的落实办法,切实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特别是重点清真寺的管理,确保清真寺的宗教活动正常有序。
二是加强学生假期管理。教育系统执行周五返校制度,并开展了定期或不定斯的联系工作,了解学生的假期生活情况。以每一所学校,每一个班级,以班为单位,以学校为中心,辐射周围几个村,成立学生互帮组,每10名学生为一组,同时建立学生转学回执制度,加强对辍学、转学学生的管理力度。
三是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净化环境。由政法、公安、文化、工商、统战、宣传、教育、建设、街办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清理清查组进行全面清理检查。
四是加大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口监控力度。把流动人口管理作为治理非法宗教活动的重点。成立县、乡两级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深化、细化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措施,规范制定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标准。同时在夜间对全县出租房屋、流动人口、重点人员及各类娱乐场所进行了大清查。五是强化管理运行机制。积极推行“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运行机制。建立落实维护稳定和本职工作“一岗双责”、分片包户、联系服务群众制度。乡(镇)建立完善乡(镇)领导干部包片、乡(镇)机关干部、站所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联户,站所长包站所的四级管理、服务、维稳机制,确保乡(镇)形成管理、服务、维稳工作网络。
五、制止违法,打击犯罪
在发生非法宗教活动的重点村,召开村民帮教大会,对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人员进行公开帮教并进行了处罚。对学经人员、学经人员家长、所在村的宗教人士等相关连带责任人进行了处罚。乡领导、村干部、村民代表、学经人员在帮教大会上作表态发言,进一步提高对非法宗教活动危害性的认识。对负责包村的乡领导、村干部处罚并追究责任。召开公捕公判大会,法院不计诉讼成本,积极到案发地办案,震慑犯罪,扩大教育面,注重社会效果。
第8篇: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汇报
金灶卫生院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和自查自纠
工作汇报
为全面贯彻落实潮阳区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会议精神,按上级有关要求,今年来我院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情况,为深入推动我院“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我院医疗服务能力,加大医疗服务监管力度,深入开展医疗市场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有效的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我院在上级各有关要求上,加大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力度,组织力量,明确了我院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工作安排及上级要求,推动我院进一步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有效开展,现就我院根据上级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巩固医疗基础,保证医疗服务的安全性和服务性,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会议精神,并对我院医疗机构进一步加强依法执业工作进行部署,成立了由黄巨乔院长任组长。抓线副院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迅速开展自查自纠的工作,在院主要领导的重视下,组织召开全院干部职工会议,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全面调查摸底,掌握非法行医情况,在动员自查自纠工作的同时,未发现有非法行医人员,我院也无出租、承包科室、超范围执业,也无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
活动。对我院在岗医务人员执业资质进行全面调查登记,在岗医务人员大都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为推进我院医务人员执业规范和标准化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并认真执行医院管理相关制度,加强和改善医院管理,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并设立投诉电话,设置举报箱,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如有群众举报,我院认真调查核实,通过多方收集证据,对一经核实举报事实,决不姑息,坚决予以取缔或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处理,才能使非法行医违法行为得到有效的整治,做到人人知晓,形成齐抓共管的机制。
今后,我院将继续加强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等卫生法律法规,让我院全体医务人员认识到非法行医的危害性,切实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务求使违法违规的行为能得到根本解决,误导群众的现象能得到杜绝,才能使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008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