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全民健康体检工作
全民健康体检工作
实施方案
一、上半年已经查村的查漏补检 1.上半年体检工作汇总比对
留守医院的人员要认真统计,上半年各村各社已体检人员名单。对照各村社需要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查找出未参加体检人员,并将这些为体检人员名单发放到各村社干部手中,安排这些人到医院免费做健康体检。2.于镇党委政府、村社干部的密切配合要和镇党委政府、各村社干部紧密配合,左后未体检人员的通知、体检工作。
二、下半年全民健康体检方案 1.前期准备
做好要检查村社需体检人员的名备份工作。体检前的宣传动员工作,建议提前一天村社进行宣传工作。体检前针对新体检表格的培训工,此项工作非常重要。参与体检的医务人员的安排工作,估计8月雨水多,天气热建议体检安排分为4小组进行,每天下去2各小组,每个小组负责一个社。具体安排名单如下:
第一组 樊旭涛 张亮 刘洋 姚豫 罗曦 苏洪玲 第二组 成功志 邓军 陈琼华 蒲玲 裴贝 符玲 第三组 钟基德 毛启兰 余培 余凤 宁霞 郑成良
第四组 周静 田利华 徐辉东 张梅 蒲蝶 江露 每组设组长一名,第一组由樊旭涛担任,第二组钟基德,第三组郑成良,第四组周静。每天下乡前,各组组长要拿到前往体检社的需要体检人员名单,在进行体检工作时,要和所长多进行联系,让队长或者前来体检的村民负责通知未体检的村民,下乡体检人员需带上处方签,如遇到情况比较严重的人员,就地处方,并可以适当带一些降高血压的药下乡。增强村民对健康体检的信任度。2.体检安排
具体体检时间安排工作,经过讨论后在作定夺。但是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参与体检人员的培训工作,8月1日-2日。
二、资料准备工作,需要镇政府各村社人员花名册,此项工作8月1日—3日必须完成。
三、体检开始时间、8月4日正式启动下半年全民健康体检工作。 3.纪律保障工作
所有人员下乡人员,在下乡当天取消一切休假,包括正常的起休。
因为下半年体检工作任务重,故此每次下乡的时候对体检工作小组工作质量和工作量必须做出硬性规定。每个小组入社时间是1天,所以对体检年作出一个强行规定,每个社必须保障在50%以上。体检工作开始后,如果遇到个人有特殊情况,必须向院长请假,取得院长同意后才行。
三、未参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
未参与下半年健康体检工作人员,负责补检上半年未体检人员的体检工作,此项工作在医院开展,每天通知一个社的人员到医院进行体检工作(最好下午),医院安排专用房间(放射科)进行。考虑到医院目前心电图机器只有两台,是否到其他医院借用一台?
此项工作由樊旭涛、周静、郑成良轮流负责,哪位通知在医院就可以全权指挥医院留守人员进行体检工作。院长要对此事进行强调,要求留守医院人员必须服从工作调配。否则在经济上作出处罚。
四、院长及其他中层干部职责
院长及相关中层干部要负责政府的协调工作,为全民健康体检工作顺利开展做好铺垫。院长每天负责医院留守人员的健康体检工作。下乡体检工作由当天下乡的2个小组组长负责,如有问题需迅速和院长取得联系。
第2篇:全民健康体检工作摸底及进展情况汇报
全民健康体检工作摸底及进展情况汇报
全民健康体检工作摸底及进展情况汇报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全民健康体检工程工作总体部署,扎实推进医疗惠民工作,保障广大职工群众身心健康,兵团决定从2016年起,每年对兵团居民实施免费健康体检工程。10月24日兵团召开2016年全民健康体检工程动员电视电话会议,师市于11月1日召开“xxxx市全面健康体检工程”动员会,正式启动全民健康体检工程并在全师全面铺开,截止11月16日,全师累计完成体检29486人次。
一、前期摸底工作
为掌握全师全民健康体检人数,如期完成体检目标任务,按照师市计生委提供的数据,结合师市各团场、教育局、疾控中心及军垦、天骄和龙疆街道办对各自辖区内的四类常住人群(0~6岁(含6周岁)、7~14岁(含14周岁)、15~64岁(含64周岁)及65岁以上居民)摸底上报数据推算,全师总人口80889人,其中:常住人口74503人,流动人口(居住超过半年)6386人。0~6岁(含6周岁)人口2728人;7~14岁(含14周岁)人口9403人;15~64岁(含64周岁)人口59664人;65岁以上人口8597人。
由于全师2016年度人口数据还未到统计时限,师市统计局无法提供全师准确人口数据,又鉴于师市统计局与计生委对人口数据统计口径不一致(师统计局在统计人口数据时,按照男方户籍在师市的,女方户籍在地方的只统计男方1人;女方户籍在师市的,男方户籍在地方的统计除男方之外的所有家庭成员的方法统计人口数据;师市计生委统计人口数据时,按照实有户籍地进行统计,人口数据相对准确),故此次摸底采用和参照计生委2015年度统计的全师人口数据。
二、体检工作进展情况
截止到11月16日,师市全民健康体检工作进展顺利,全师11所医院全部开展了全民健康体检工作,共分13个体检组。
具体情况如下:
1.0~6岁(含6周岁)应体检2728人,已体检2728人,体检率为100%;
2.7~14岁(含14周岁)应体检9403人,已体检9167人,体检率为97.49%;
3.15~64岁应体检60161人,已体检9736人,体检率为16.18%;
4.65岁以上老年人应体检8597人,已体检7855人,体检率为91.37%;
5.全师累计体检29486人,体检率为36.45%。 6.未体检人数为51403人,未体检率为63.55%。三、需要说明的问题(一)关于体检人数
1.由于全师各单位居民人户分离情况普遍存在,根据以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检经验,约有10%的人员不能参加健康体检
2.受个人不愿体检、单位未安排体检和社保基金交地方等因素影响,约有10%的人员不参加此次体检。
3.鉴于即将到年底,全师6386人的流动人口预计有50%将回各自的故乡或已离开师市,也不能参加此次体检。
4.根据以上三方面的原因,不能参加体检的人员主要集中在15-64岁年龄段,据此预计全师此次应体检人数为65662人,截止目前已体检29486人,应体检为36176人,已体检率为44.91%,未体检率为55.09%。
(二)体检人员身份
xx市域范围内人员身份复杂:4050人员、低保户、私营公司人员、残疾人、个体工商户、户籍不在师市但缴纳师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人员、户籍在师市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在地方缴纳人员、破产企业退休人员、五七人员等等。
(三)需体检单位
1、国有及控股企业14个。目前只有3个单位自行组织了体检。
2、行政事业单位98个。目前只有31个单位自行组织了体检。(四)关于体检时限
兵团要求12底前完成体检工作(自治区要求2017年5月30日之前完成)。团场存在困难较少。完成任务困难较大的是xx城区。按照每个体检组每天体检50人计算,4各体检组每天可体检200人计算,xx城区18000人约需90天。
(五)关于资金
一、按照全师应体检居民80889人测算
1.0~6岁(含6周岁)应体检2728人,按照人均126元/人标准,预算资金为343728元
2.7~14岁(含14周岁)应体检9403人,按照人均29元/人标准,预算资金272687元。
3.15~64岁应体检60161人,按照人均160元/人标准,预算资金9625760元。
4.65岁以上老年人应体检8597人,按照人均209元/人标准,预算资金1796773元。
5.全师全民健康体检工作预算资金总额为12038948元。 二、按照全师应体检居民65662人测算(剔除人户分离、不愿体检)
1.0~6岁(含6周岁)应体检2728人,按照人均126元/人标准,预算资金343728元。
2.7~14岁(含14周岁)应体检9403人,按照人均29元/人标准,预算资金272687元。 3.15~64岁应体检44934人,按照人均160元/人标准,预算资金7189440元。
4.65岁以上老年人应体检8597人,按照人均209元/人标准,预算资金1796773元。
5.全师全民健康体检工作预算资金总额为9602628元。 三、目前资金到位情况
1.0~6岁(含6周岁)已完成体检人数2728人,应拨付资金343728元已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支付。
2.7~14岁(含14周岁)已体检人数9167人,应拨付资金265843元由教育局从现行预算体制中安排的教育经费渠道解决(资金未完全到位)。
3.15~64岁已体检人数9736人,应拨付资金1557760元,目前只有部分资金到位(师医院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3497人体检费用559520元已到位(按照每人160元计算))。
4.65岁以上老年人已体检人数7855人,应拨付资金1641695元已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和兵团十件实事中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项目经费中支付。
5.按照全师应体检居民80889人测算,全师全民健康体检工作预算资金总额为12038948元,目前已到位资金总额为2544943元,未到位资金总额为9494005元。
6.按照全师应体检居民65662人测算,全师全民健康体检工作预算资金总额为9602628元,目前已到位资金总额为2544943元,未到位资金总额为705768元。
四、按照区域计算 按照总人数80889人计算 15-64岁年龄段
不剔除人户分离、不愿体检。团场为30518人,预算资金448万元。城区29643人,预算资金474万元。
剔除人户分离、不愿体检。团场为22817人,预算资金365万元,城区22117人,预算资金354人。
第3篇:征兵体检工作汇报
征兵体检工作汇报
【篇1:征兵体检信息化工作总结提纲】
附件二.征兵体检信息化工作总结提纲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建议和意见(此页不够可另续页)
【篇2:征兵工作汇报材料】
xx街道征兵工作总结
一、2013年征兵工作基本情况
xx街道2013年征兵工作从6月1日正式开始,经过3个月的不懈努力,较顺利地完成了各阶段的征兵工作任务。街道去年共有487名的适龄青年,经过居(村)目测筛选出378名应征青年进行体检。通过严格规范的体格初检、复检,共有89名青年初检合格,32名县检合格。其中26名体检合格青年经过“三方政审、五方联审”,取得了体检政审双合格资格。应征青年双合格人数与往年基本持平,占总人数的13%。经过街道征兵办和基层居村委工作组的深入细致的走访调查,本着“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和“五满意”的征兵工作目标,在双合格青年中共征集23名,完成了县征兵办下达给我街道年度兵员征集任务。
二、当前征兵工作存在的矛盾问题和解决方案
1、兵役登记存在一定难度。办事大厅不提供适龄青年花名册,兵役登记都由各村居民兵连长在户口簿中抄录,难免有极个别人员遗漏。特别是居委会人员,因住址变动较大,干部与村民互不认识,发放通知书难度较大。
2、网上预征报名情况不理想。现在学校多,分布广,适龄青年流动性大。许多学生大学毕业后村里很难掌握情况,且因年龄增大,当兵积极性不高。建议在兵役优待金上是否可适当考虑文化程度高的家属享受待遇高一点,提高高学历人员的参军热情。
3、体检过程存在一定问题。因部分医生不愿承担责任,造成体 检过程中一些优秀青年因某些小问题而被淘汰。另外,在出兵前复检时间安排上不甚合理。去年按部队分批进行,我街道兵员较多,从复检开始至结束基本上每天都有人员在检,精力牵制较多。今年能否按乡镇分批进行体检,这样我们精力较为集中,又便于在体检全程中进行管理。
4、人员定兵乡镇自主权少。城区许多青年越过乡镇人武部直接向县人武部托关系定兵,造成街道在定兵过程中比较被动。去年,因其他人员关系较多,我街道有一名大专毕业生在初定兵上没有入选。后通过街道主要领导出面,将兵员增加后才定上。乡镇定兵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既要满足上级要求,又要照顾村级干部层面,所以希望县领导在人员定兵上多给乡镇一点自主权。
三、今冬征兵的初步打算
今年我街道适龄青年约有500人,目前外出打工、经商的约有300人,同去年相比略有增加。18岁周岁青年有295人,其中在校生约190人。对于下一步征兵工作的具体计划,一是强化宣传动员,组织人员深入到村(居)、企业、学校当中,宣传征兵新政策,激发适龄青年的参军热情,吸引高学历青年参军入伍。二是在街道武装部设立征兵咨询办公室。切实加强对征兵工作的宣传,接受群众的咨询。三是做好兵役登记和预征工作,深入摸底调查,严格遵守征兵的工作程序,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确保廉洁征兵,把好兵员质量关。四是做好定后兵员管理工作,利用新兵亲属朋友、村干部等相关人员做好青年的饮食、娱乐等教育管理,确保定后兵员无一例因身体、政 审出现意外淘汰。
【篇3:积极做好征兵体检服务工作】
积极做
好征兵体检服务工作
8月2日,为期5天的2013年的征兵体检工作在县人民医院全面展开,来自各乡、镇、县直共 余名青年参加了此次征兵体检。
为保证向部队输送身体条件合格的优秀青年,县人民医院领导高度重视这项光荣而重要的任务,克服临床工作任务重、医务人员人手不足等困难,从内科、外科、放射科、检验科、功能科、五官科、口腔科等科室抽调名业务精湛、责任心强的医护人员,组建了一支高素质体检队伍。医院召开征兵体检工作专题会议,贯彻落实全县征兵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征兵政策规定和征兵体检标准,严格组织纪律,把好体检关口,确保体检质量,从组织、环境和人员培训等方面做了充分的准备,确保体检工作有序进行。
第4篇:市实施全民健康体检工作方案(试行)
一、基本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要求,按照“全面覆盖、免费提供、自愿参检、城乡均等、方便群众”的基本原则,分年度、有重点地对全市市民进行健康体检,筛查相关重大疾病,通过“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以及“未病先防、小病先治”,切实维护群众健康利益,保障群众健康水平。
二、具体
内容
(一)实施时间。至2012年。
(二)实施对象。市户籍人员和参加了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市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的非市户籍人员(包括在蓉大专院校参保学生)。
(三)实施内容。在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基础上,针对不同年龄阶段人群的健康问题,制定适宜的全民健康体检服务项目,按照每人每年20元的标准,对自愿参加健康体检的人员开展免费健康体检服务。具体服务项目内容及标准由市卫生局另行公布。
(四)补助标准。每人每年20元,当年未参加体检可累加到第二年或第三年,连续三年未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实施机构。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为主,其他医疗保健机构为补充。参检人员可自愿选择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参加体检;中小学在校学生及在蓉大专院校参保学生由学校统一组织到上述医疗机构参加体检。
(六)经费保障。参加了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市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保险人员的健康体检费,按标准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医疗保险的市户籍居民健康体检费,由同级财政承担。
健康体检费由各承检医疗机构按季度分类汇总上报所在区(市)县卫生部门,经区(市)县卫生部门审核后与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或财政部门据实结算。健康体检费由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或财政部门划入同级卫生部门实行专账核算,由卫生部门拨付各承检医疗机构。健康体检费的具体结算办法由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自行制定。
三、实施步骤
(一)试点阶段(4月至5月)。在青白江区、温江区、双流县和新津县开展全民健康体检试点工作,通过试点,进一步完善全民健康体检实施方案。
(二)实施阶段(6月至11月)。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根据试点区县的经验,结合各地实际,全面启动全民健康体检工作。
1.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全民健康体检的目的和意义,提高群众知晓度和自愿参检率。
2.各承检医疗机构要按照市全民健康体检服务项目内容,针对不同年龄段人群,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建立健全居民健康档案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健康体检工作。
3.要对全民健康体检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确保体检质量。
(三)总结评估阶段(12月至2011年2月)。在底前对全年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查找问题,总结经验,并对2011年和2012年全民健康体检工作做出安排部署,探索建立推进全民健康体检工作的长效机制。
四、职责分工
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协调全市全民健康体检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负责会同市委宣传部和市卫生局拟定全民健康体检工作宣传方案。
市卫生局负责全民健康体检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制定全市全民健康体检服务项目,并监督和指导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要求规范开展全民健康体检服务;负责做好全市年度全民健康体检人数的统计报表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做好全民健康体检经费预算,保障全民健康体检专项经费的落实,并监督、指导区(市)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年度预算执行工作。
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参保人员全民健康体检费的划拨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协调中小学在校学生和在蓉大专院校参保学生的健康体检。
市政府目督办负责将全民健康体检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并适时组织督查。
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本地全民健康体检的组织实施工作。
各相关医疗机构成立全民健康体检工作小组,根据本方案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全民健康体检实施细则。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实施全民健康体检是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举措,各区(市)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创造条件,保障全民健康体检工作顺利实施。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区(市)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认真制定科学、详尽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沟通,确保全民健康体检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三)加强宣传,强化监督。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承检医疗机构要加大全民健康体检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市民知晓度;要引入社会监督评价机制,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定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不断提升全民健康体检工作质量。
六、解释机关
本方案由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第5篇:市实施全民健康体检工作方案试行
市实施全民健康体检工作方
案(试行)
一、基本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要求,按照“全面覆盖、免费提供、自愿参检、城乡均等、方便群众”的基本原则,分年度、有重点地对全市市民进行健康体检,筛查相关重大疾病,通过“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以及“未病先防、小病先治”,切实维护群众健康利益,保障群众健康水平。
二、具体内容
(一)实施时间。至20__年。
(二)实施对象。市户籍人员和参加了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市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的非市户籍人员(包括在蓉大专院校参保学生)。
(三)实施内容。在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基础上,针对不同年龄阶段人群的健康问题,制定适宜的全民健康体检服务项目,按照每人每年XXX元的标准,对自愿参加健康体检的人员开展免费健康体检服务。具体服务项目内容及标准由市卫生局另行公布。
(四)补助标准。每人每年XXX元,当年未参加体检可累加到第二年或第三年,连续三年未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实施机构。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为主,其他医疗保健机构为补充。参检人员可自愿选择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参加体检;中小学在校学生及在蓉大专院校参保学生由学校统一组织到上述医疗机构参加体检。
(六)经费保障。参加了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市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保险人员的健康体检费,按标准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医疗保险的市户籍居民健康体检费,由同级财政承担。
健康体检费由各承检医疗机构按季度分类汇总上报所在区(市)县卫生部门,经区(市)县卫生部门审核后与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或财政部门据实结算。健康体检费由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或财政部门划入同级卫生部门实行专账核算,由卫生部门拨付各承检医疗机构。健康体检费的具体结算办法由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自行制定。
三、实施步骤
(一)试点阶段(4月至5月)。在青白江区、温江区、双流县和新津县开展全民健康体检试点工作,通过试点,进一步完善全民健康体检实施方案。
(二)实施阶段(6月至11月)。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根据试点区县的经验,结合各地实际,全面启动全民健康体检工作。
1.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全民健康体检的目的和意义,提高群众知晓度和自愿参检率。
2.各承检医疗机构要按照市全民健康体检服务项目内容,针对不同年龄段人群,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建立健全居民健康档案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健康体检工作。
3.要对全民健康体检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确保体检质量。
(三)总结评估阶段(12月至20__年2月)。在底前对全年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查找问题,总结经验,并对20__年和20__年全民健康体检工作做出安排部署,探索建立推进全民健康体检工作的长效机制。
四、职责分工
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协调全市全民健康体检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负责会同市委宣传部和市卫生局拟定全民健康体检工作宣传方案。
市卫生局负责全民健康体检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制定全市全民健康体检服务项目,并监督和指导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要求规范开展全民健康体检服务;负责做好全市年度全民健康体检人数的统计报表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做好全民健康体检经费预算,保障全民健康体检专项经费的落实,并监督、指导区(市)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年度预算执行工作。
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参保人员全民健康体检费的划拨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协调中小学在校学生和在蓉大专院校参保学生的健康体检。
市政府目督办负责将全民健康体检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并适时组织督查。
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本地全民健康体检的组织实施工作。
各相关医疗机构成立全民健康体检工作小组,根据本方案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全民健康体检实施细则。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实施全民健康体检是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举措,各区(市)县政
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创造条件,保障全民健康体检工作顺利实施。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区(市)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认真制定科学、详尽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沟通,确保全民健康体检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三)加强宣传,强化监督。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承检医疗机构要加大全民健康体检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市民知晓度;要引入社会监督评价机制,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定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不断提升全民健康体检工作质量。
六、解释机关
本方案由市卫生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