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物业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情况汇报
公司领导:
伴随公司入驻xx小区A1物业管理,我在公司上班已一个多月了。期间发生许多预料之中的事情,也发生了一些预料之外的事情。在此期间,也收获了许多,也从中成长不少。结合项目物业管理情况和平时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汇报如下:
物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建筑工程移交后的感官质量差,一些影响使用的细节处理不完善,造成物业管理中业主投诉大,矛盾多,抱怨多。
1、验房发现的问题报修后,返工多次均未能及时解决。导致业主意见较大。
2、业主反映绿化不够,感觉光秃秃的,或者大面积泥土裸露在外~或者是杂草太多~~应该积极提升小区内的外貌档次。
3、现在人们的通讯主要是依靠手机,但是手机总是以没有讯号告终。
4、电梯,电梯总是不能正常运行~业主安全感不强。
5、照明方面,地下室总是以瞎子走路看不见,业主插电卡带来很多不便。
6、公摊计算不满意,无人解释清楚!
7、设置有地面停车位,无限速标识,减速措施,行驶指引,这些都会给业主带来很多不便,也不会有很好的安全防卫!更不会有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
二、部分物业管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影响物业公司形象,也是不容忽视的一个环节
1、人员进入、或者车辆进入、大型物品进入,验证登记记录不完善,门岗职责不清。
2、由于垃圾处理池尚未修建完成,垃圾堆放感觉没有固定方位。遍地都是垃圾堆积站!应该有健全的保洁制度,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应该有明确的分工和责任的范围,照旧执行下去这样才能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3、在公司很多方面都成在亡羊补牢的情况,希望在公司丰富的经验下应该完善手续办理!其实在此有很多事故原本都是可以避免的,不要总是出了丑,再来美化!
建议及处理方案
独木难成林,靠一个人是无法撑起一个企业的,必须大家一起努力才行,团队精神,分工协作,在此我在公司担任填写业主手册,从中看见的部分问题,觉得可以多添升华。物业管理本是服务性质的工作,最高品质的服务是完全发自内心地为客人自觉服务的心理活动,才是真正的服务!
1、公司应该有专人专岗位才行,这样更能够很流畅的服务好业主,更能提高工作的效率,提高员工的工作激情,及时在工作中有变动,也应该有个过程来适应,而不是很草率的,或者直接是滥竽充数上岗,后果将是我们自己的麻烦,因为前期的不专业带来的业主不满意。
2、一个员工就是一个窗口,每个人都有不顺心的时候,也可能把烦恼带到工作中来,但请记住:微笑是工作的一部分,微笑服务是你的责任,而不是让我们的业主看你的脸色。心里记住业主是我们的衣食父母就可以了~希望物业公司所有的同事见面先笑笑,再对业主笑笑,你生活麻烦将会少少,一句话说积极的人像太阳,照到那里那里亮,消极的人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样,所以多笑笑,你的生活,你的工作才会清清爽爽!
3、物业服务相关信息公示不到位,或者没有很明显的公示出物业服务对象,或者临时管理公约,老是预见顾客询问天然气公司需要什么资料,办业主手册需要什么资料,我认为我们完全可以写成pOp类型的资料告示给业主,也方便于业主也方便于我们,同样也给我们办公室添加色彩!感觉更加生机勃勃!!
4、要想火车跑的快全靠火车头带,所以领导者是相当重要的,领导者不仅仅是拥有权力的人,也是为一线员工服务的人。领导者应该既是总指挥,也是一位高明的教练,因为他要教会员工如何克服困难,取得成就,在此最主要的任务是汇集公司所有的信息与资源,让全体员工有一个既简单又容易操作的平台,配备适合的人、物、资源、方法和技术,而不是让我们像无头苍蝇一样到处乱闯,这样最终的结果是工作不畅,效率低下,问题多多。
5,变“被动”为“主动”的观念。作为一个物业管理人员,一个员工,要主动地为业主去服务,而不要被动坐在办公室里等人来敲门;或者是推一下,走一步,见着矛盾和问题就绕开或者就是那么多同事总会有人去解决,结果最后就是没有解决,应该积极的深入实际,了解事情的真相,这样与业主沟通交流,才能将问题尽快解决,才能将工作效率提升上去,也才能最终取得好的评价。形成良性循环,保障费用到账满额率达到的理想状态!
第2篇: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以老校宿舍物业管理为例 摘要:物业管理中,高校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是比较特殊的一种,文章以山大老校宿舍物业管理为例,分析高校物业管理现状,找出其中的问题,结合物业管理的相关知识,提出个人建议。关键词:高校 住宅小区 物业管理
随着城市建设和房地产行业的发展,物业管理作为新兴的服务行业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各大高校为了方便教职工的工作,也都建设了本校的职工宿舍,因其住户多为本校教职工,所以在物业管理上与普通住宅小区的情况有所不同。为了了解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我采访了山大老校宿舍的物业管理部门,在交谈中对物业管理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
山东大学老校
二、三、四宿舍的物业管理归属于山东大学第二项目部,并非是某个独立的物业管理公司。该项目部服务的范围有老校第二宿舍的十三栋楼,第三宿舍的七栋楼,第四宿舍的两栋楼,共计约1400位住户,其中绝大多数为山大教职工。
一、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物业公司与开发商的关系
我国现有物业服务企业中,大多数是开发商自己成立的物业公司或从原房管所转变而来,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真正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按照物业管理专业化、市场化要求建立的企业不到总数的10%。物业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贯穿于房地产项目立项、规划、建设、验收、管理等各个环节,时间跨度大,涉及部门多,需要专业的人员进行管理和服务。然而若是开发商自己成立物业公司,在专业水平上必然不及独立的物业公司。招标是选择物业公司的一个很有效的方式,通过竞争来督促各物业公司用最好的资源为住户服务,若没有招标而是通过其他方式选择物业,则缺少竞争优势,容易造成物业人员工作上的懈怠。负责山大老校宿舍物业管理的并非专门的物业公司,而是山东大学第二项目部,是学校机构的一个组成部分,其管理的职能大大超过了服务职能,造成物业人员服务意识薄弱。
2、物业公司与住户脱节
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的代表性组织。有些城市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组建不及时,有的未按规定程序通过民主选举产生,还有的委员会不能代表产权人、使用人的意志,作用发挥得不好。比如目前大多数小区选举楼长等职务都是直接口头任命的方式,并没采取民主形式,业主遇到问题时也无从知道该向何人反映。在目前得实际运作中,业主委员会的维权、监督和协调的作用也没有体现出来。像高校教工宿舍,一般住户都是学校职工,有问题都向学校反映,很少直接跟物业部门沟通,业主委员会形同虚设。
3、物业管理队伍素质偏低,人才短缺
物业管理是新兴的行业,人才储备基础薄弱。目前,行业队伍总体素质偏低,人才短缺,从业人员队伍建设远远滞后于行业的发展,目前,在中小城市相当数量的物业服务企业的人员在专业结构、知识结构等方面与物业管理的发展要求有较大差距。非专业人员做物业管理成为一些地区物业管理行业普遍存在的奇怪现象之一。由于我国物业管理专业教育起步晚,培养的人才有限,加之尚未建立起完善的行业管理标准和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在职专业物业管理人员的培训不足和各种上岗专业培训流于形式、监管不足,更加之观念上认为物业管理毋需高素质人员的误区等,使得我国物业管理行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偏低,制约了行业的良性发展,影响行业地位的提高。
二、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发展对策
1、积极开展招投标机制
在物业管理刚实现招投标机制的初期,人们还不适应市场的选择,因此政府应加大工作力度,首先对比较规范的住宅小区进行试点运行,多组织相应的招投标活动,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市场选择的物业管理公司不是一家而是二十几家,最后到不经过市场的选择就拿不到物业管理的良好态势。
2、提高物业管理队伍素质
一支责任心强、技术好、素质高的人才队伍,是物业管理水平提高的重要保障。例如,对从业人员进行物业管理概论、法律法规基础知识、物业开发、物业管理企业、房屋结构构造、住宅小区管理和物业管理法规案例分析等为主要内容的系统培训,尤其应该大力推行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如《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考试》,以此提
高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为建设文明住宅小区奠定坚实基础。
3、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监管
业主委员会作为辖区内产权人、使用人民主推荐,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发组织,充分发挥其作用,对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同物业企业一道作好物业管理工作至关重要。因为业主委员会同物业管理企业是建立在法律关系和经济关系上的平等民事主体,体现了物业管理的专业管理与自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这原则,有利于发挥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委员会和产权人、使用人三个积极性。同时它在物业管理企业和产权人、使用人之间起着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因此,住宅小区入住率达到一定比例时,一定要在当地物业管理行政部门的指导下,要及时召开产权人、使用人代表大会,并严格按照民主程序从代表大会代表中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也只有这样,业主委员会才能真正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并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企业共同管理好区域内物业管理工作
目前我国物业管理中的问题既有物业管理自身的问题,也有政策法规不健全的原因,对这些问题的解决要分清不同的性质,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这不仅需要政府颁布有指导意义、可操作性强的法律法规,物业管理企业也要遵循市场规律办事,在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让业主享有更加舒适、安全、健康、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
第3篇:中国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
1.体制问题
从体制上考察我国两万余家物业管理企业,80%以上的是国有体制;如果我们再从物业管理企业产生的来源来分析,全国有70%以上属于房地产开发商自办的企业,20%属于房管所或后勤单位改制,只有10%属于产权自主型的物业管理企业。
2.法律法规滞后,体系不完善。
我国物业管理行业的立法明显滞后:20年的时间,没有国家级行业法规可以遵循。在退而求其次的情况下,国内第一部地方性物业法规《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的出台时间是1994年,而深圳成立第一家物业管理公司的时间是1981年,中间有13年是法规空白期。
3.政府职能的问题
(1).政企没有完全分开,企业无法独立运作。
(2).政府职能错位或越位,政府仍习惯于对企业经营活动直接干预。
(3).管理层、管理部门过多,物业管理手续繁杂,往往一个小区的物业企业要应付20多个部门的检查管理。
4.市场化程度不高。
(1).物业管理项目的获取大多是暗箱操作,市场竞争机制还未真正形成。
(2).市场化程度不高还表现在物业管理的价格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上。
5、物管企业规模小,难以发挥综合优势。物业管理企业规模小,难以发挥群体优势,而且绝大多数企业存在着经济效益差,亏损严重等问题。
6、物管企业经营的风险问题
7、物业管理从业者的素质问题。物业管理行业从业者素质偏低,管理服务不到位。
原因:
1.政府方面
(1)由于以前物业管理作为房地产业的一个售后服务部门,没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以及物业管理涉及部门过多,因而导致物业管理法规制定不及时不完善。
(2)由于受传统计划经济观念的影响以及出于本部门自身利益考虑,政企没能真正分开,而且政府对企业干预过多,缺少服务意识。
(3)对物业管理的宏观管理目标不明确,是进行分业经营还是分业与联合经营共存,是强(4)物业管理作为一个新兴行业,政府没有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导致物业管理过分依赖于开发商,难以真正独立出来。
2.企业方面
(1)没有建立起真正的现代企业制度,产权不明,权责不清,不能独立经营运作。
(2)发展方向不明确,限于现实情况,只能以副补主和靠开发商补贴,导致物业管理服务质量难以提高,形成不计成本的恶性竞争,对整个行业造成伤害。
(3)由于法规不完善,经营风险意识不强,导致物业管理收益与风险极不对称,一件官司往往就会毁掉一个企业。
(4)由于物业管理在国内尚属新兴行业,缺少完善规范的教育培训体系,许多从业人员都是“半路出家”,导致物业管理的服务质量不尽如人意。
3.社会方面
(1)由于大多数消费者刚从计划经济的福利中走出来,缺乏对物业管理的消费意识,还在怀念过去的“免费午餐”。
(2)业主法制意识淡薄,加之法规不完善,业主只一味强调权利而忽视相应的义务。
(3)社会关注程度不够,许多媒体只是关注所谓的新闻卖点,一有纠纷就纷纷对物业公司(4)行业协会还没有完全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对策:
(一)政府方面
1、物业管理重在立法
(1)从物业管理业务来看:
一是建立房屋及维修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
二是建立设备设施管理法律、法规及规章。
三是建立环境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章。
四是建立保安保卫、消防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章。
(2)从市场主体来看,还应建立物业管理行业管理办法、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办法、业主委员会管理办法等。通过这些法律法规、规章及办法的制定与施行,使物业管理的管理、服务、经营、收费等各方面各环节做到依法管理和运作。
2、政府职能的转变
(1)政府和企业一定要彻底分开。政府要加强服务意识,为广大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提供宏观的政策支持与引导。
(2)减少管理部门和管理层次,加强物业管理相关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运作,实施科学管理。
(3)要建立物业管理市场准入制度。
3、加强物业管理市场的培育,鼓励房地产开发、房地产管理分业经营。
(1)限制开发商盲目组建自己的物业管理公司。
(2)鼓励开发商从社会上聘请那些经过实践被业主认可的物业管理公司来进行专业化的管理。
(3)鼓励通过招投标等方式公开选聘物业管理公司,引进竞争机制,促使物业管理行业朝高度市场化方向发展。
(二)企业方面
物业管理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加入WTO后参与物业管理行业国际竞争的必然要求。要按照“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对物管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
(三)社会方面
1.物业管理协会应积极有效的发挥作用。
2.要逐步提高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素质,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培养人才,为物业管理持续发展提供人才资源。
3.社会公众应客观公正的看待物业管理这一新兴行业,加深对这一行业的了解并对这一行业的作用充分重视。
4.新闻媒体应了解物业管理行业的政策法规和行业特点,深切体会物业管理行业的酸、甜、苦、辣,加深对物业管理行业的了解、同情和支持,从而进行正面的引导,使业主对物业管理有一个深入地认识,促使业主形成正确的物业管理消费观念。
5.广大业主应更新观念,顺应我国房地产体制改革与发展的大趋势,增强对物业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和对物业管理消费的认同感。
第4篇:物业管理收费存在的问题
物业管理收费存在的问题
1、收费方式不规范、收费难度大
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物业服务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目前主要有两种收费方式:一是对新开发的住宅小区采取在新房交付时与商品房结算价格捆绑在一起扣收当年费用的方式;二是对老用户采用上门催收的方式。前者一次性收费,效果较好,但具有强制性,与物管收费的规章相抵触,并属于短期行为;后者收费物业管理人员与业主正面接触,收费的效果很大程度取决于业主与小区物业管理的相互理解和配合程度,实际操作难度较大,从而导致收费难,收费率低,企业资金缺口大,严重出现亏损。面对这种局面,物业管理企业又缺少必要的、行之有效的制约手段,而有部分居民有偿服务的意识不强,他们在享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各项服务的同时,总希望少交费,甚至于不交费,因此双方往往产生矛盾甚至发生冲突。
2、收费和服务不透明,没有公示制度
现在新建的住宅小区普遍需要物业管理服务,但有些小区业主住了几年还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导致物业管理缺乏监管,有些业主往往不清楚自己可享受哪些服务内容、有哪些服务标准,应交多少费用,如何监管物业管理企业等,这些问题使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带有一定的随意性,不服务、少服务、服务不到位的现象时有发生,体现不出“质价相符、优质优价”的物业收费原则,对此业主意见很大,对物业管理的有偿服务产生疑问,甚至发生互相埋怨、扯皮的现象,影响小区的正常管理运作。
3、住宅小区停车场收费问题存在争议,小区停车收费属政府定价,目前规格较低小区内的停车场是免费的,但有一些小区的车位已卖给了业主,但物业公司因管理的需要,用于弥补路灯、水电及管理人员开支,收取了车位管理费、临时停车费等费用,这些都属于停车收费衍生出的项目,应该采用什么样的价格形式来管理尚无有效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