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加强查处违规建筑工作汇报
加强查处违规建筑工作汇报
自从与区政府签订《查违工作责任书》以来,办事处领导的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了查违工作力度,实行查违工作周报制度,坚决制止辖区违法抢建行为。今年以来我办共制止违法抢建事件195起,拆除违法建筑1200多平方米。
一、花园是我辖区查违的重点区域,为遏制别墅区内违法建设,我办穷尽办法,采取了多项措施。包括:
(一)加大巡查力度,组织专门巡查队伍,坚持每日巡查,发现情况及时报告。由社区工作站、小区物业管理处和执法队分别派出专人组成巡查小组,每天早、晚各到花园巡查一次,见到有违法拆建行为立即制止。
(二)为巩固查违成果,杜绝再次发生违法抢建现象,经办事处领导研究决定,准备安排人员24小时蹲点监控。
(三)通知供水、供电部门对于违法施工的建设工地实施停止供水、供电的措施,并拆除了水表、电表。
(四)密切联系各别墅区管理处,要求各管理处全面掌握小区内违法建设情况,做好违法建设的动态管理工作,严格限制为违法建筑运输建筑材料的车辆进入别墅区。
(五)及时送达有关法律文书。对不听劝阻继续施工的当事人,采取扣押施工工具的强制措施,并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
(六)加强与别墅区业主、业主委员会的沟通、交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发挥业委会的协调作用,做好对业主的宣传、教育工作。
(七)我队联合公安部门一同找来包工头谈话,并强制驱赶为违法建筑施工的工人。
(八)对停工的施工工地进行强制拆除外脚、手架,强行清理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
目前,花园内的违法拆建已经全部停止施工,待进一步研究处理。对施工工地执法人员不间断巡查,社区工作站及物业管理公司24小时看守,发现情况,立即报告。
二、加强辖区内日常巡查,做到早发现,早查处,早处理,将违建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降低执法的成本。例如:我办发现路苑东面山坡的违法建设行为,及时给与制止。
三、积极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根据群众反映及投拆,经调查确属违建行为的,我办依法坚决查处。例如拆除了路大院一私自搭建平房,以及路苑楼顶私自加建的平房等。
四、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整治工作。我办配合了河道景观美化工程段的整治工作,对区市场西面河边的一排临时建筑物实施拆除,拆除面积达300平方米。
五、存在问题与困难
1、花园是我市最早开发建设的别墅区,现在多数房屋已出现裂缝、渗水等现象。建设部门对原房屋建筑质量的鉴
定结果全是存在质量问题,属于危房,这成为别墅业主拆建的主要原因。一方面,群众对别墅区内搞违法建设意见很大,相关的信访投诉不断。另一方面,规划主管部门不再对别墅拆建予以审批报建,确因房屋质量亟待拆建、改建的业主报建无门,使得别墅区违法建设问题的矛盾深化。
2、自从开展街道综合执法以来,街道执法队共承担21项执法工作,任务重,责任大,人力严重不足。
第2篇:加强查处违规建筑工作汇报
自从与区政府签订《查违工作责任书》以来,办事处领导的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了查违工作力度,实行查违工作周报制度,坚决制止辖区违法抢建行为。今年以来我办共制止违法抢建事件195起,拆除违法建筑1200多平方米。
一、花园是我辖区查违的重点区域,为遏制别墅区内违法建设,我办穷尽办法,采取了多项措施。包括:
(一)加大巡查力度,组织专门巡查队伍,坚持每日巡查,发现情况及时报告。由社区工作站、小区物业管理处和执法队分别派出专人组成巡查小组,每天早、晚各到花园巡查一次,见到有违法拆建行为立即制止。
(二)为巩固查违成果,杜绝再次发生违法抢建现象,经办事处领导研究决定,准备安排人员24小时蹲点监控,(三)通知供水、供电部门对于违法施工的建设工地实施停止供水、供电的措施,并拆除了水表、电表。
(四)密切联系各别墅区管理处,要求各管理处全面掌握小区内违法建设情况,做好违法建设的动态管理工作,严格限制为违法建筑运输建筑材料的车辆进入别墅区。
(五)及时送达有关法律文书。对不听劝阻继续施工的当事人,采取扣押施工工具的强制措施,并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
(六)加强与别墅区业主、业主委员会的沟通、交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发挥业委会的协调作用,做好对业主的宣传、教育工作。
(七)我队联合公安部门一同找来包工头谈话,并强制驱赶为违法建筑施工的工人。
(八)对停工的施工工地进行强制拆除外脚、手架,强行清理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
目前,花园内的违法拆建已经全部停止施工,待进一步研究处理。对施工工地执法人员不间断巡查,社区工作站及物业管理公司24小时看守,发现情况,立即报告。
二、加强辖区内日常巡查,做到早发现,早查处,早处理,将违建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降低执法的成本。例如:我办发现路苑东面山坡的违法建设行为,及时给与制止。
三、积极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根据群众反映及投拆,经调查确属违建行为的,我办依法坚决查处。例如拆除了路大院一私自搭建平房,以及路苑楼顶私自加建的平房等。
四、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整治工作。我办配合了河道景观美化工程段的整治工作,对区市场西面河边的一排临时建筑物实施拆除,拆除面积达300平方米。
五、存在问题与困难
1、花园是我市最早开发建设的别墅区,现在多数房屋已出现裂缝、渗水等现象。建设部门对原房屋建筑质量的鉴定结果全是存在质量问题,属于危房,这成为别墅业主拆建的主要原因。一方面,群众对别墅区内搞违法建设意见很大,相关的信访投诉不断。另一方面,规划主管部门不再对别墅拆建予以审批报建,确因房屋质量亟待拆建、改建的业主报建无门,使得别墅区违法建设问题的矛盾深化。
2、自从开展街道综合执法以来,街道执法队共承担21项执法工作,任务重,责任大,人力严重不足。
第3篇:近期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近期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近段时间以来,我区先后以前川地区、南部经济发展带的重点建设工程和旧城改造等区域为重点,继续保持大拆违的高压态势,不断加大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有效地开展长效控管工作。截止目前,全区共拆除各类违法建筑物245处,累计面积达89991.97㎡,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同时,按照市控查违协调办的部署,在全区展开了对历史存量违法建设清理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近期工作开展情况
1、加力度,上措施,顺利推进前川市政广场建设工程
前川市政广场位于黄陂大道以南、区政府对面,占地面积 135亩,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是黄陂区第二届人代会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目前正处于建设初期。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前川街牵头,区城管、国土规划部门密切配合,增加20人的巡查控管队伍,抓积极好日常的控违查违工作。尤其是认真制定了“五一”和端午节期间巡查控管工作方案,力争将违法建设控制在萌芽状态。针对年初顶风抢建的违法建设,区人民政府果断组织2次集中大拆违行动。由前川街和区城管、规划部门具体实施,公安机关协助执法,出动了拆违机械(挖掘机)1台,民工60人,共对39处各类违法构筑物进行了强制拆除,拆除面积达1429平方米,圆满地完成了预期的工作任务,达到了制止抢建势头,有效地打击了违建行为的目的,为前川市政广场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基础。
2、市区联动,强力出击,南湖违建得到有效控制
南湖村位于滠口街南部,与江岸区一桥之隔,属典型城乡结合部,有常住、流动人口等共计万余人,土地面积1.1万亩,以经商和蔬菜种植为主,是我市“菜篮子”工程重点基地。近年来,随着武汉市城市规划建设的向北推进,中环线、武合铁路、解放大道延长线等重点项目的先后落户,企图借征地拆迁之机牟取不法利益的违法建设越来越多,我区执法部门虽几经查处,但收效甚微。今年,区人民政府下定决心,根治这颗毒瘤。从滠口街、城管局、国土规划局、监察局、公安分局等相关单位抽调近30人,组成联合调查小组进驻该村,开展了一个多月的调查取证后,于5月14日组织区直相关部门和滠口街的执法力量,会同市公安局、城管局及江岸区城管局、江汉区城管局、硚口区城管局、汉阳区等兄弟城管局组成1300余人的综合执法队伍,出动大型拆违机械11台,在滠口街南湖村展开了我区历史上规模最大的,甚至是全市近年来最大规模的一次拆违行动,当天强制拆除了南湖村第一批次81处4.9万平方米的违法建设, 有力地打击了南湖地区的违法建设行为,有效地遏制了违法建设的蔓延之势,净化了我区的建设环境和投资环境。此次战役结束后,滠口街进一步调整充实了南湖村的控违专班,制定了严密的工作方案,切实加强长效管理。
3、认真办理各类信访投诉件,推进长效管理工作
在强力拆除的同时,我区高度重视各类信访督办件的办理工作,及时调查处理,有效地解决群众诉求的问题,从而推进我区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的全面落实。1至6月份,共受理各类信访督办件61件,其中:市长专线19件、市长信箱2件、《武汉晚报》曝光1件、市局督办6件、市局控违网上信息平台群众投诉10件、区委督查室督办1件、群众来信4件、黄陂论坛网民反映7件、电话投诉11件。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的规定, 上述信访督办件全部及时处置回复完毕,调查处理率达100%,回告率100%,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特别是《武汉晚报》6月4日分别在第一版和第十六版以“大面积违建伴随重点工程疯长”为题,对我区滠口街南湖村的违法建设情况进行了报道和曝光后,区委、区政府予以高度重视,当即派相关单位和部门迅速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将调查处理情况及时给予回告,并采取一系列的控违长效管理措施,促进南湖地区的控违工作落到实处。
4、明确责任,认真部署开展历史存量违法建设调查登记
自收到市协调办下达对我区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区域内的2002年10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产生的违法建设开展调查登记的通知后,我区立即研究制定了《关于对全区历史违法建设进行调查登记的工作方案》(陂查违办[2009]11号),成立了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孙江为组长,区协调办主任方华军、区城管局分管副局长李荣奎为副组长,区城管局、区国土规划局、区建设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房产中心、前川街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历史存量违法建设调查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并将调查登记的范围扩展到集镇规划区。区控查违协调办于5月31日召开了全区各街乡镇场分管领导工作动员会,会上宣读了区政府办成立领导小组的《通知》和区控查违协调办制定的《工作方案》,动员部署了全区历史存量违法建设调查登记工作,明确了各街乡镇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要求各街乡镇场:一是要加强领导,成立专班;二是要依法依规,公开透明,认真开展调查登记工作;三是要加强督办,保证登记数字的真实性,确保实效。各街乡镇场会后结合各自实际,按照要求分别召开街乡镇场动员会进行动员部署和宣传,全面展开历史违法建设调查登记工作。
二、下一步打算
一是保持近段集中大拆违行动的高压态势,重点对前川地区和南部经济带重点工程项目周边的违法建设,认真筛选,仔细甄别,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分批次开展大拆违行动。二是总结南湖大拆违行动经验,进一步整合力量,加强协同配合,致力形成全区上下、步调一致的强大工作合力。三是由监察部门积极主动介入,以清理调查和群众举报的违法建设当事人为线索,认真调查各地(重点是南湖地区和前川市政广场区域内)党员干部参与违法建设和阻挠控违查违工作,乡村干部违规办理建房报批手续、包庇隐瞒违建事实,土地规划部门违规审批建房手续,房产部门违规办理D级危房鉴定等问题,严肃处理1-3个案件。四是迅速实施对全区集镇规划区范围内历史违法建设的调查登记工作;五是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站、户外广告等各种宣传媒体和宣传形式,加强对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的宣传,使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更加深入人心,营造更加浓厚的工作氛围,形成更加强大的拆违声势。
第4篇: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专项行动工作汇报
根据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的通知》的精神,结合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我局按照统一部署、协调配合、及时处理、讲求实效的原则,对全区内的各类土地违法案件进行了全面调查核实和依法查处。通过扎实有效地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查处了一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案件,严肃惩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遏制土地违法违纪问题反弹势头,进一步巩固了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增强了依法用地管地观念,为全区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领导坚强,组织有力,分工配合默契
我局对本次专项行动高度重视,将其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土地管理基本国策,改善土地管理和土地执法环境,促进国家宏观调控措施落实,建设和谐XX的重要工作来抓。为加强对此次专项查处行动的领导,建立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以便配合查处行动,我局与区监察局联合成立了XX区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包括组长在内的全体成员均由两局局领导亲自担任。并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我局执法监察队队长来牵头负责小组的日常工作。此外,我们还与区监察局专门制定了《XX区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便确定方针,开展工作部署。此外,我局与区纪委(监察局)还经常召开专门联席会议,共同探讨分析研究案件的查处情况,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重拳出击,全面清理,大力开展查处工作,务求实效
根据有关文件的要求,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我局对该项工作狠抓落实、马上行动、重拳出击、全面清理,充分利用卫片资料和群众举报的线索积极开展动态巡查,努力搞好排查梳理和统计工作。
(一)仔细清理排查和梳理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线索。我局对《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实施以来的土地管理和利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在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当前进一步从严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2006〕17号)、《关于严明法纪坚决制止土地违法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2006〕22号)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联合开展对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以来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及处理情况检查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6〕66号)规定对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进行清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清理排查和梳理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线索,并对各类线索统一登记,列出了查处统计报表。同时对2006年1月1日以来的新增建设用地逐宗登记造册,认真细致地填报了《2006年1月—2006年9月新增建设用地清理统计表》、《2006年1月—2006年9月新增建设用地清理汇总表》。经过仔细梳理、认真统计和分析研究,排查出我区2006年1月至2006年9月批准新增建设用地共公顷,其中耕地公顷,实际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共公顷,其中耕地公顷;此外查出2006年1月至2006年9月违法用地宗(其中未批先用宗,其他违法用地宗,均已立案查处),共占用建设用地公顷,其中耕地公顷(包括基本农田公顷)。
(二)集中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我们根据职责和权限对梳理出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线索组织集中力量进行了调查处理,重点查处了非法批地、未批先用、批少用多和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方面的案件,尤其是那些同时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或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案件,我局坚持依法办案,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对违法违纪人员应予处分的,严格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提出了纪律处分建议。
(三)典型案件曝光。经我局调查发现,YY市XX区杏坛镇光华股份合作社(以下简称“当事人”)于2004年1月未经批准擅自将路边村至路段平方米的农用地转让给3人用于住宅建设并签订了《有偿使用土地协议书》,约定转让价格为每平方米100元,使用年限为50年,且当事人已于2003年12月22日收取上述土地的转让费元。上述事实有询问笔录、《有偿使用土地协议书》、收款收据、现场照片等佐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我局依法告知当事人听证权利后,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申请听证。由于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和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属未经批准非法转让土地的违法行为,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之规定,于二○○五年一月八日对当事人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元并处罚款元的行政处罚。此外,我局于二○○五年五月十日向中国共产党镇党委移交了《纪律处分建议书》,建议对村委会主任进行党纪处分。中国共产党镇纪委已于二○○五九月十四日对村委会主任作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专项查处行动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违法用地以建设厂房和出租屋为主,村组集体违法用地的案件突出。改革开放以来,XX民营经济迅速发展,雄厚的民间资本主要向工业和服务业投资,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很多项目难以取得用地批准手续,加上投资者依法用地观念不强,便采取向村集体租土地等方式非法占地进行建设。此外,大量的外来务工人员对廉价的出租房屋需求巨大,一些村集体和村民遂受经济利益驱使非法搭建简易房屋以供出租。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和受经济利益的驱动,有些村委会和股份社为了吸引投资并使企业尽快投产,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于不顾,抱着侥幸心理,未批先用,非法推土填塘,个别甚至占用基本农田,寄希望于以后补办手续。村集体的土地违法行为不但扰乱了土地管理秩序,而且侵犯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影响了农村社会的稳定。
(二)土地违法案件查处难,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处理难。作为行政执法主体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必须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但同时作为政府的一个组成部门,支持地方建设和经济发展也是应尽的责任。违法用地发生的原因大多与地方建设和经济发展有关,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处于两难的尴尬境地。二是执行难。由于法律没有赋予行政主管部门强制执行权,当事人不自觉履行处罚决定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需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法律赋予行政相对人的法律救济权也越来越多。依据《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行政相对人可以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在收到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在此期间法院一般不受理强制执行申请。而违法用地上的违章建筑在这60天内也基本建成了,为下一步的执行带来了更大的难度。
四、相关意见和建议
(一)坚定思想指导。要开展好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工作,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保证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有效实施,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及省厅、市局一系列文件、会议的要求,严格执法,严明法纪,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扎实有效地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严肃惩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遏制土地违法违纪问题反弹势头,改善土地管理和土地执法环境,促进国家宏观调控措施落实,为全区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继续深入持久地开展土地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水平。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和土地制度的变革,集体土地特别是集体建设用地的资产特征越来越凸显出来。人民群众珍惜土地的意识越来越强,违法用地的可能性也随之增多。在正面宣传教育的同时,还应结合反面案例宣传土地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不利后果。
(三)严格执法,不走过场。在执法过程中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敢于碰硬,决不能手软。对排查梳理出的违法违规问题要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分级管辖的原则依法立案,从重从快对人对事处理到位,做到应立案未立案的不放过,应处罚未处罚的不放过,应追究责任未追究的不放过,确保不走过场,不留隐患,严明法纪,有案必查。对重大、典型违法违纪案件必须公开立案、公开调查、公开处理、公开曝光。
(四)讲究工作方法。建议上下级集中力量统一行动,建议实行市、区两级分工负责制,以市局督查为主,做到统一部署、上下联动、分级负责、全面推进,确保目标落实、措施落实、责任落实。
(五)查缺补漏,完善制度。要善于查找管理和执法工作中的漏洞和不足,认真思考完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土地巡查制度,坚持预防为主,事前防范和事后监督相结合,建立有效发现、制止和查处土地违法的长效机制,不断增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的时效性、主动性和权威性。实践证明,实行动态巡查制度,及时发现违法用地并及时处理,是将违法用地消灭在萌芽状态的最有效手段。
(六)把握政策,规范执法。要以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为准绳,以违法事实和违法性质为依据,不枉不纵。文明执法,秉公办案,既要依法处理事,更要依法依纪处理人,把惩戒违法、查处案件和促进依法管地用地统一起来,维护大局,服务发展。
第5篇:工商所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汇报
工商所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
经验交流汇报材料
根据县局关于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等到的实施方案的决定,今年把无照经营的专项整治作为一个重点工作来抓,经过我们不懈的努力,这项工作取得了满意的成绩,现将我所在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活动中的经验作一汇报:
1.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认识组织学习县局开展查处无照经营专项活动文件,高度重视无照经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到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的重要性,积极向镇党委政府汇报,取得政府对此项工作的支持。是
2.加大宣传力度
由于广大经营户法律意识淡薄、知识匮乏,意识不到无照经营的危害性。针对这些现象,我们采取入户宣传、张贴标语、宣讲典型案例等形式,向他们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使他们了解了无照经营行为不仅影响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的和谐稳定,而且有时还会危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破坏社会环境资源,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通过开展以上宣传教育活动,广大无照经营户纷纷积极主动的办理了营业执照。
3.加大服务力度
对于没有前置审批条件的,我们到经营户处,帮其准备办照
材料,办好后,放到经营户手中,对于有前置条件的,我们想法早日办理执照.如饮食,付食品,理发行业,须办理卫生许可证,我们与卫监所联系,共同参与办理证照,这样极大提高了办照效率.4.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责任到人
针对辖区无照经营多的特点,**所建立三个巡查组,即**组、外围组、**组,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探索建立无照经营查处管理长效机制。**组由###、###负责南北街,###、####、###、负责东西街,#####负责外围,###负责##无照经营查处工作。
5.加大执法力度
对在查处无照经营中存在的阻挠执法行为,我们决不手软##镇###,未经核准登记,擅自生产饮料,被我所查处,将其生产的饮料及其运输工具机动三轮车暂扣到所里,案件尚未结案,崔顺领擅自将车开出所里,被我所工作人员发现后,不听指挥,仍然执意逃跑,我们及时报警。##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条理,最后得到了15天的行政拘留处罚,其无照经营行为,给予了1000元的罚款。
经过全所志的努力,无照经营查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在县局上半年工作考核中名列前茅,全年共办理营业执照278份,取缔无照经营239户,罚款4万余元。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工商所
第6篇:执业律师违法违纪投诉查处工作情况汇报
今天,自治区律师协会在这里召开全区律师投诉查处工作会议,根据自治区律师协会的安排,要求我会介绍一下对执业律师违法违纪投诉查处工作情况。下面就我会对执业律师违法违纪投诉查处工作情况向大家作简要汇报。
目前,全市共有律师事务所47家,律师376人。全市律师队伍逐步壮大,结构不断完善,知识层次显著提升,自律机制正不断完善。但是,律师或律师事务所违法违纪的行为时有发生,损害了律师队伍的整体形象。因此,加强对违法违纪案件投诉的查处工作是促进律师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三年来,我们共接到投诉案件16件,其中涉及出具和提供律师服务专用文。
x律师事务所明知陈xx不是执业律师,仍然给其出具律师服务专用文书的行为违反了《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九条第19项的规定,案件性质典型,后果严重,属于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情形,建议司法行政机关处罚。对该事件的公正处理,维护了律师服务行业的正常秩序,得到了广大律师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二是完善机制,依法查处。
几年来,我市律师协会始终把对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检查和监督工作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上。2003年3月,市律师协会成立“市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2004年7月,更名为“市律师惩戒委员会”。我们律师协会向社会公布了专用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今年我们将开通市律师协会网站,开设网上投诉信箱,使律师执业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律师执业活动的投诉,我们都做到有登记,有调查,有处理,有反馈。具体做法是:
首先我们设立了专职人员负责接待和登记对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的投诉工作,在投诉登记卡上,记明时间、投诉人的基本情况、投诉材料、被投诉人的基本情况、接到投诉的时间等;第二是向被投诉的单位或者个人发出通知,要求对被投诉的事由提出辩解意见和相关材料;第三是指派惩戒委员会委员负责投诉律师案件的调查工作,并提出书面的处理意见;第四是由惩戒委员会委员主任组织惩戒委员会委员进行研究讨论,形成正式处理意见,报告协会秘书长审定;第五是对一些特殊的有较大影响的投诉,由协会提请司法行政机关共同调查处理。此外,对于投诉与被投诉双方的纠纷,我们根据调查结果和具体情况可以进行调解。处理当事人对律师执业活动的投诉它既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又关系到维护律师合法权益的问题。因为确有一部分投诉是当事人对律师工作不了解,或者是对法律的误解而产生的,这就要求我们做好解释和说服教育工作。
比如张xx投诉xx律师事务所甘xx律师接案时作虚假承诺要求退律师费一案,根据我们调查核实,甘xx律师在接待投诉人委托过程中没有向投诉人作过虚假承诺,只是在听取委托人陈述案件后,根据法律分析了案情,认为该案要认定被害人死亡是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致证据不足,并没有承诺“不用开庭就可以把人救出来”。
第7篇:卫生局查处取缔无证经营行为工作汇报
佳木斯市卫生局
查处取缔无证经营行为工作汇报
(2011年12月6日)
在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为贯彻落实《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佳政发〔2011〕12号),切实加大对无证经营行为的查处取缔力度,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职责分工,我局将查处取缔公共场所和医疗机构无证经营作为工作重心之一,开展了有针对性、有重点的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通过各市、区两级卫生部门的共同努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组织领导到位
我局高度重视医疗机构和公共场所等经营单位的监管,把查处取缔无证经营行为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的查处取缔无证经营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针对我市公共场所和医疗机构的现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制定下发了《2011年查处取缔无证经营行为工作实施方案》和《佳木斯市2011年整顿规范医疗服务秩序工作方案》,一是针对公共场所和医疗机构的无证经营行为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依法查处取缔无
1 证经营行为;二是全面开展医疗机构整顿,进一步规范我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提升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
今年8月,我局组织各区卫生局和卫生监督所召开专题会议,全面部署查处取缔公共场所和医疗机构无证经营行为专项工作。会议要求各区将查处取缔无证经营行为作为卫生监督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靠前指挥,结合各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步骤、分阶段,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行为,保证专项行动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推动了全市查处无证经营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为进一步规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提升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10月份,我局又组织召开了全市整顿医疗市场、规范医疗服务工作会议,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各级医疗机构及个体诊所的主要负责人等200余人参加会议。谭灵芝副市长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会议对专项整顿工作做出明确部署,要求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宣传力度,重拳出击,严查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严惩非法行医违法犯罪分子,使执业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
二、周密部署,整治措施到位
一是分级管理,落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市、区分级管理的有关规定,明确市、区两级卫生监督机构的工作职责,层层签订责任状,把责任落实到人。四个区的卫生局负责组织监督人员对辖区内的公共场所和医疗市场进行监管,查处取缔无证行医的“黑诊所”和无证经营的洗浴、住
2 宿、美容美发等公共场所,市卫生局负责对全市查处取缔无证经营行为专项工作的检查指导。
二是分段实施,确保实效。专项整治工作采取分段实施的办法,通过宣传发动、集中整治和巩固成果等阶段分步进行。通过举办培训班、印发宣传单、挂宣传横幅等方式和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途径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和无证经营、无证行医的种种危害,使整治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即震慑了非法经营者,又教育了广大群众,为整治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通过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对辖区内无证非法经营行为进行摸底排查,整顿规范,对无证行医的非法诊所发现一家取缔一家,依法严厉查处。
三、突出重点,工作落实到位
一是监督检查到位,不留死角。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居民住宅小区为重点部位,以住宿、洗浴、美容美发、歌舞厅等公共场所和个体诊所为重点场所,市、区两级卫生部门对辖区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进行拉网式检查,逐家逐户进行详细登记,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二是整改规范到位,查一户规范一户。对符合卫生要求的公共场所无证经营户,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许可;对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限期整改,待整改合格后核发许可;对经整改仍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坚决予以取缔;对无证行医的非法诊所发现一家取缔一家。做到边检查边规范,保证整治的成效。
3 专项行动以来,共出动监督执法人员685人次,检查公共场所316户次,监督整改69户,整改合格办理卫生许可证27户,取缔无证经营12户。监督检查个体诊所530户次,取缔无证行医9户,监督整改98户,行政处罚28户。通过专项治理,使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明显增强,经营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将查处取缔无证经营、无证行医作为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采取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宣传教育与依法惩治相结合、属地管理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公共场所和医疗机构的监管,依法严厉查处和取缔无证经营行为,给百姓创造一个卫生、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为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