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招投标监管工作汇报
汶上县招投标中心 关于招投标工作情况的汇报
近年来,汶上县招标投标中心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打造公开、公平、公正、和谐的招投标交易平台为目标,认真贯彻执行《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监管职能,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完善市场运行机制,推动了招投标市场的健康发展。自2009成立以来,累计办理各类交易事项673项,交易总额达34.3亿元。其中:建设工程交易项目175项,预算价27.7亿元,中标价24.6亿元,节约资金3.1亿元,节支率11.2%;土地交易项目17项,拍卖底价6.7亿元,成交价8.9亿元,增加收入2.2亿元,综合溢价率32.8%;产权交易项目24宗,拍卖底价1889万元,成交价2044万元,综合溢价率8.2%;政府采购项目457项,市场价7266万元,采购价6294万元,节约资金972万元,节支率13.4%。
一、注重体制创新,实行招投标集中统一监管
为理顺招投标监管体制,2008年底,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汶上县招标投标中心,并要求立即开展工作。在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出台了《关于实行招投标集中统一监管的意见》。按照“政府规范市场,统一运作监管,高效廉洁服务,公开公平公正”的总体要求,建立了以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委员会为领导层、以招标投标中心为监管层和服务层的运行模式。县招监委是我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决策协调机构,由县长任主 1
任,县有关领导任副主任,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是研究决定我县招投标交易活动的各项规则、管理政策,听取招标投标中心的工作汇报,决定特殊项目的招投标事宜,对全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协调、管理。县招标投标中心是我县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机构和交易服务场所,承担县招监委的日常工作,负责制定我县建设工程交易,国有土地使用权、采矿权出让,国有(集体)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相关管理办法,制定招投标交易活动各项规则和制度并对招投标交易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协调处理招投标活动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同时,负责按照招标(交易)文件确定的招标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做好信息发布、资格核验、场所安排、专家抽取、开标评标见证和统一提供中标(交易)证件等工作。招标投标中心为正科级全额事业单位,编制10人,内设办公室、工程交易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产权交易科、监督科等五个科室。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的建设工程交易,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集体)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入县招标投标中心进行交易。
二、推进机制创新,力促招投标市场规范运作
建立和完善招投标监管机制,严格对招投标程序监督,加强评标专家管理和行业自律,是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的内在要求。为此,我们采取了以下几点措施:
一是加强资质审查,严格市场准入。招投标中心根据每一个交易项目的规模(数量)、投资数额、质量、工期等方面要求及各资质企业可承揽工程的范围、供货能力,合理确定项目适用企业 2
资质。严格审查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件的,不允许其参与投标。联合建设、交通、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对投标人在各类工程招标及建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实后列入黑名单,根据情节轻重限制其在一定时间内参与我县的招投标项目。
二是严格审查招标文件,确保规则合理。实行与业主、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审查招标文件的制度,确保文件内容的合法、合理,为招标结果的公平与公正提供保障。审查评标办法,主要是根据工程类别,审查商务分与技术分划分是否合理,审查技术分中的活分是否合理,各项计分因素是否有倾向性,是否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审查专用合同条款,主要是审查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是否合理,材料供应、价款结算及变更、违约责任等方面的规定是否明确。
三是随机抽取评标专家,做好保密工作。根据项目的类别,确定抽取济宁或汶上的专家及人数。济宁的专家提前半天抽取,汶上的专家提前一个小时抽取。使用语音自动抽取软件在专家库中自动抽取适用的专家,抽取时,通知业主、纪委(监察)、财政、审计及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人员现场参与抽取过程的监督。抽取结束后,由相关监督人员在双面密封打印的名单上签字。开标时,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当场拆封,对到场专家进行核验,专家须出示专家证或相关证件。整个过程严格保密,确保了专家评标的独立性和结果的公正性。
四是使用电子监控设备,实现了招投标过程的全程跟踪。电 3
子监控是基于视频、音频、刻录、存储于一体的有线网络监控设备,通过联网中的计算机来控制摄像头的角度,形成多角度、全方位的录像,并将录像即时保存到网络硬盘上,实现了招投标过程的规范化、数据化和网络化管理。利用该设备,可以对招投标过程进行实时跟踪监控,掌握招投标过程的第一手资料,使整个招投标过程有据可查。利用电子监控设备进行远程操作,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招投标过程中的问题,有效约束和规范了各方交易主体的行为,使招投标流程更加规范有序,保证了交易的公平、公开、公正,推进了招投标工作的阳光运行。
五是共同参与,对开标、评标全过程进行监督。在开标、评标时,纪委(监察)、财政、审计及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人员全部到达现场,对开标、评标全过程进行监督。主要是监督业主代表在评标过程中是否有倾向性,是否向专家评委进行诱导以改变中标结果。同时,监督专家评委的打分是否科学合理。如果发现业主代表或专家评委打分显失公允,监督部门的人员现场可以提出疑问,要求其解释清楚,并对失当行为进行纠正。
六是扩大供应商注册户数,满足各类采购项目需要。对于一些不经常进行的采购项目,尽可能多地充实供应商,对保证项目的采购质量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对此,我们通过网络和从工商部门等多种渠道查找此类供应商的联系方式,主动接洽,邀请其到我们中心进行注册,并告之我们的网址,让他们经常浏览我们的网站,以便及时获取采购信息。参与的供应商明显增多,节支效果非常明显。
三、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县的招投标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困难与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部分乡镇与部门招标采购意识不强,还存在着不招标或化整为零、规避招标的现象;有的自行招标,没有进场交易。二是借用资质、围标串标等“场外交易”现象仍然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交易结果的公正性及投标人参与投标的积极性。三是水利、交通等工程项目评标专家匮乏,主要来自相应的市级主管部门,往往出现同一单位的两个以上专家同时参与一个工程项目的评标工作,影响了评标的严肃性。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及建议
今后,我们将按照县委、县政府打照“阳光交易”平台的总体要求,围绕监督管理和服务职能,进一步健全制度,加大监管力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印发宣传单、悬挂标语、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多种形式,积极有效地开展关于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我县有关政策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各乡镇和县直部门的招标采购意识,使其自觉进场交易。
(二)防止“场外”交易。主要通过严格保证金的缴纳、实行投标企业法人亲自到开标现场、建立建设工程专职交易员制度等办法,最大限度地增加企业借用资质的成本;研究探讨围标、串标现象的特点,出台围标、串标界定办法,要求评标专家加大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力度,凡能界定围标、串标的,坚决界定为围标、串标,并将参与围标、串标的企业列入黑名单,根据其情节轻重,取消其1-3年内参与在汶上招投标中心参与投标的资格。
(三)完善政府采购工作。强化采购前论证工作,由于政府
采购产品品种较多,采购人对产品规格型号、性能等要求不一,特别是专用设备,更需要召集采购人或专家进行采购前论证,以确保采购到符合需求、物美价廉的产品。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建立对供应商的管理考核体系,实行缴纳信誉保证金制度,对未按承诺提供货物与服务的供应商,扣减其一定数额的保证金,用于弥补采购人的损失。
(四)廉洁勤政,提高工作能力与服务水平。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对中心全体人员的廉政警示教育,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从严治政,建设清廉型机关单位。牢记“两个务必”,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加强重点领域岗位监察,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不为物欲所惑,不为亲情所困,不为关系所扰,清白为人,干净做事,以廉洁勤政的良好形象赢得群众的信赖支持。
近年来,我市各县、市(区)相继成立了各自的招投标监管机构,但具体的监管体制又各不相同。为此,向市招监办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是切实发挥全市招投标监管主管部门的作用,以济宁市委、市政府的名义尽快理顺县、市(区)监管体制及机构设置,使之更趋于合理;二是切实加强对县、市(区)招投标工作的业务指导,以提高县、市(区)监管和服务水平;三是尽量多召开全市招投标监管工作会议,为各县、市(区)从业人员提供交流的机会。
第2篇:招投标部工作汇报
武汉鑫吉源商贸有限公司
招投标部2012年度工作总结
光阴似箭,如月如梭。瞬间2012年就过去了,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有成功的喜悦,也有失败的教训,在这辞旧迎新之际,总结一下这一年来工作中的成绩和教训,对于我们下一步工地工作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下面将我招投标部这一年的工作向各位领导及同事做一个简单的汇报。
招投标部成立时间不长,在12年底才成立,部门成立之前的工作主要依据华润实际情况由阮总亲自指派决定,目前招投标部共有三人:刘智琼、程浩、严密。12年度招投标部所做的项目有合肥凯旋门、橡树湾、万象城、幸福里;长沙橡树湾、凤凰城项目;宁波余姚五彩城项目;惠州小径湾项目;南宁万象城、幸福里(一、二期)项目.;合同总额约为6亿元人民币;其中合肥项目约为1.65亿,长沙约为0.8亿,宁波为0.56亿,惠州为1.2亿,合肥为1.7亿。
具体情况如下:合肥项目一二期共供应钢材4.5万余吨,目前还在继续供应中;长沙项目合同总额约为1.2万吨,到12年12月已供应完毕;南宁项目共供应材料4.5万吨,13年招标工作已顺利结束,合同需求量为6万吨,由两家单位供应,春节结束后开始正式供货;余姚五彩城项目自12年11月开始,目前已供应4000余吨;惠州小径湾项目合同总额为1.2亿元,目前已供应900余吨。
近年来通过与华润各大区合约部的工作接触中我们有一些心得体会,我们认为,要做好工程招投标工作,首先要做到四个了解:
一是要了解工程的详细情况,为招投标的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对工程的地点、开工时间、规模、材料用量、规模、建筑面积、施工队伍等各个方面的情况都要了如指掌,清楚了解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所谓不打没准备的仗,我们只有对工程的情况了解清楚,在招投标工作中才能占据主动。
二是要了解招投标所有竞争对手的情况。每个项目有几家公司参与竞标,各单位的具体情况,综合实力,心理底线,竞标决心,这些都要尽量通过各种途径进行了解。兵法说知己知彼,百战百胜。招投标工作大部分都是一个与对手竞争的过程,只有做到对对手有充分的了解,才能在每一次竞标战斗中胜出。
三是要了解招标方各部门具体情况,谁是总负责人,谁分管,谁负责议标,谁负责合约等,对招标单位各部门的有关人员、部门相关信息,分主次、分轻重缓急的各个击破,掌握具体的、有价值的情报,做到胸有成竹,有的放矢,保证招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是要了解工程当地的钢材市场情况。对于合同规定的钢材厂家、市场上主营厂家、市场价与网价之间的价差、市场与工地之间的运输距离、包括运输、吊装、过磅等相关费用如何,市场存量如何,规格品种是否齐全,是否存在异地调货等情况?市场谁是大户,谁家综合实力比较强,代理商有几家、二三线品牌与一线品牌之间的价差情况、“工程综合造价信息”的综合平均价与市场价之间的变化,月平均价,市场走势等等,都需要进行深入的了解,掌握市场真实的第一手的信息资料,保证我们招投标工作的精确。
要进一步做好招投标工作,以后的工作中必须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提高对招投标工作的思想认识,加强责任感和危机感。招投标工作关乎整个公司的生存与发展,充分认识到这个重要性,提高在招投标工作中的责任感,是整个招投标工作的一条基本准则。尽管在实际工作中,包括与招标方的接触、与供应商的合作等方面都有不少困难,但是在思想上提高认识,以责任感督促招投标工作,才能想方设法克服困难,扫清障碍,为招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打好基础。
二是在每一次招标工作中都要以我们了解到的实际情况制定详尽的作战方案。有清晰的作战意图和战略目标,前期需要做好哪些准备工作,后续安排有哪些,出现意外状况之后的应急预案都要做到有计划,这样才不至于盲目作战,在出现突发状况时做到有条不紊,不至于影响整个招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是整个部门要做到分工明确,通力合作。招投标部门的所有人员都要有各自的具体分工和责任范围,形成有效统一的管理。招投标工作是一个系统而复杂的流程,谁负责资料搜集,谁负责市场调研,谁负责档案管理,谁负责跟踪了解,谁负责战略方向,谁负责战术安排等都要具体落实到人,所有人员明确分工,各负其责,齐心协力,以招投标工作为大局安排具体工作。
四是要进一步做好人脉战略投资,以点带面,逐步摸清招标方各部门、各环节负责人的具体职责与作用,注意平时的感情投资,平时多烧香方能避免临时抱佛脚。运用恰当的外交手腕与策略,逐步建立与招标方的的关系网,保证招投标工作不在人员环节出问题。当然,也要注意情感投资成本与产出的关系,少花冤枉钱,将钱花在刀刃上,确保投资能有收益。情感投资是个长期的过程,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不可能一蹴而就,我们也要有思想准备,有计划按步骤的实施,主要对招投标工作有利,只要能为公司创造效益能为我所用的人,我们都应该注意进行恰当的情感投资。
这一年来,招投标部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在工作中也还存在有一些不足之处。特别是此次在余姚、惠州项目的招投标工作中,由于一方面对新事物的接受不够及时,也因为对合同审核出现疏忽,给我们工作造成了很大的被动,甚至对公司的声誉及效益造成了一些不良影响,这给我们敲了一记响亮的警钟,时时提醒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牢记教训,在以后的工作中绝不会重蹈覆辙。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招投标部要平心静气,认真回顾和总结我们在工作中的经验与教训,脚踏实地的认真做好招投标工作,利用现有资源,随时掌握华润是个大区的采购动向,积极联系,不间断的了解即将开工或筹备招标的项目,做好准备,制定计划,筹备好前期工作,随时做好战斗准备。
第3篇:设备采购招投标管理制度
公司
设备采购招标管理制度
2***年**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错误!未指定书签。第二章 招标业务范围.........错误!未指定书签。第三章 招标机构的设置及职责.错误!未指定书签。第四章 资格审查及投标人数据库管理........错误!未指定书签。第五章 设备采购招标工作流程.错误!未指定书签。第六章 招标纪律及奖惩.......错误!未指定书签。第七章 附则....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升********公司(简称“****”或“控股”)的综合竞争力,加强设备采购的专业化管理,规范****及附属公司设备采购招标业务,保证设备的供应及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集团有限公司以及****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及各附属公司。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招标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议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议标是指无法达到3个投标人或不便按招标方式处理的业务,经批准参照招标的技术质量标准、成本控制、操作透明度等要求,邀请相关法人或备选交易方报价,与其洽谈,经评议,从中选定中标人的方式。
第四条 本制度是建立在维护****整体利益的前提下,以****运营部生产管理分部统计的各附属公司现有通用设备、备品配件需求数据以及未来整体装备规划为基础,并结合对供应商地域分布、设备价款、物流费用等市场调研数据为依据,确定****统一招标或附属公司自主招标方案。
本制度所指的统一招标,既包含空间上的统一,即经市场分析、统计测算、评估决策后将各附属公司能集中到控股招标的设备及备品配件由****负责招标;同时也包含时间上的统一,即改革原有“何时有需求何时招标,一年招标次数频繁”的招标惯例,争取实现以年度为单位安排市场调查与分析、测算与评估各个附属公司年度设备及备品配件总需求量,在统一规划与测算的基础上每年由****集中组织大规模的招标,从而提高整体装备管理标准化率和议价能力,节约成本与招标费用。
第五条
招标项目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遵循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必须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
第二章 招标业务范围
第六条 设备采购招标主办机构及权限 根据****组织架构设置,由****运营部生产管理分部负责组织****设备采购统一招标工作,并指导监督附属公司自主招标工作。
结合控股运营部生产管理分部人员配置及专业能力的现状,招标实施中应最大限度调集专业委员会相关专业分会成员及附属公司专业人员资源,共同参与****设备采购统一招标和指导监督工作,附属公司应给予积极支持与配合。
各专业分会成员要求本专业出生,大专以上学历,有较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和管理经验,若是专业分会负责人则须在控股公司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权威性,助总级别以上,具有较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强的领导能力。
设备采购招标权限划分为****统一招标和附属公司自主招标:
0 / 12(一)****统一招标范围及权限
对于各附属公司的通用设备、通用备品配件及系统性配件;或单项合同采购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设备、年度采购金额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备品配件,由****统一招标、统一订购,附属公司参与,定标及合同经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
****运营部生产管理分部须定期对各附属公司的备品配件进行统计,对目前需要的备品配件,建立数据库,每年公布一次备品配件清单,并尽快制定未来新项目设计、设备选型标准。
鉴于目前部分生产用辅助材料与备品配件尚未明确划分,对于辅助材料和备品配件由不同部门间交叉管理的现状,应由控股运营部生产管理分部与采购分部商定各自负责的具体范围。
(二)附属公司自主招标范围及权限
① 附属公司自主招标,需报****运营部总监审批
对于附属公司特定使用的设备或备品配件;或单项合同采购金额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1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设备、年度采购金额在2万元人民币以上1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备品配件,由附属公司自主招标,但名称、数量、单价、预算、规格、型号、生产周期与选用厂家或供应商等需经****运营部总监批准。
② 附属公司自主招标,****运营部生产管理分部参与监督
对于使用数量小,无批量优势,用统一招标不能进一步降低成本的;或生产急需的小批量设备及具有资源区域化的设备、备品配件;或单项合同采购金额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设备、年度采购金额在2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备品配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可由附属公司自主招标,但控股运营部生产管理分部须对招标过程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标机构的设置及职责
第七条 招标机构设置
招标机构由招标领导小组、招标工作小组、评标小组及监标小组构成。第八条 ****招标机构设置
(一)****招标领导小组人员构成及职责
控股招标领导小组成员由****总经理、首席财务官或财务部总经理、运营部总监及大区总经理共同组成,以上领导如无法参加会议时,应提供个人意见或指定被授权人代为履行职责。
控股招标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① 负责审定招标有关的规定、办法、程序和范文; ② 决定招标工作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
③ 组织成立招标工作小组、评标小组、监标小组并任命其成员;
④ 主持招标会,对招标计划、招标文件、资格评审结果和评标报告等主要环节进行审核确认;
⑤ 确定中标单位及授权签署正式合同。(二)****招标工作小组人员构成及职责
控股招标工作小组由运营部生产管理分部助理总监及部门成员、附属公司装备部专业技术人员共同组成(简称“主办部门”),运营部生产管理分部牵头。根
1 / 12 据需要,主办部门有权在****所有附属公司范围内调用有招标经验的专业人力资源共同参与,附属公司应给予积极支持与配合。
主办部门的工作职责:
① 统计招标的设备、备品配件总体情况; ②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
③ 发布招标公告、发售资格预审文件; ④ 发售招标文件; ⑤ 对招标文件答疑; ⑥ 接收投标文件; ⑦ 发出中标通知书;
⑧ 合同谈判、办理合同签订手续; ⑨ 整理招标有关文件和资料并归档。(三)****评标小组人员组成及职责
控股评标小组由控股运营部生产管理分部总监组织,专业委员会相关分会成员、附属公司总经理,以及控股总裁办、财务部人员共同组成,如有需要,可适当邀请设计院等专家参与。评标小组成员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评标专家的任职条件:
① 从事相关专业管理工作3年以上;
② 熟悉业务,了解相关财务管理与结算流程;
③ 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并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实践经验; ④ 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评标小组工作职责: ① 负责制定评标办法;
② 审阅各投标人的投标情况; ③ 就投标文件向投标人质疑;
④ 对投标文件进行对比、评审及打分;
⑤ 提交评标报告,包括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评标人员守则:
① 必须遵守评标纪律、不得泄密; ② 必须公正、不得循私; ③ 必须科学、不得草率; ④ 必须客观、不得带有成见; ⑤ 必须平等、不得强加于人; ⑥ 必须严谨、不得随意马虎。
(四)控股监标小组人员组成及职责
控股监标小组由总裁办、财务部或审计部成员组成,人数不得少于2人,监标小组人员不参与具体招标业务工作。
监督可采取全过程现场监督、重点环节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等方式进行,具体监督方式由监标小组根据招标活动的实际情况确定。对于影响较大、较关键的设备采购,监标小组必须实行全过程监督。
监标小组工作职责:
① 监督招标信息公告、发布的范围情况;
② 监督资格评审、推荐入围、邀请工作的情况;
2 / 12 ③ 监督评标专家的抽取,监督评标专家评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性情况; ④ 监督推荐入围单位人员、评标人员与定标人员的组成情况; ⑤ 监督开标、评标活动过程;
⑥ 受理投诉,对招标活动中的违纪违规问题提出纠正和处理意见; ⑦ 参加招标工作组会议,监督定标工作; ⑧ 招标活动中其他需要监督的工作。以上人员中,总裁办成员承担提供法律咨询、完善维护****利益的招标与合同条款职责;财务部成员承担招标与签约中涉及的商务条款审查职责,包括合同金额、结算方式、开票时间等,并提出改进意见;审计部成员承担监控招标工作过程是否符合控股内控要求,对招标现场发现的内控薄弱环节及时提出改进意见职责。
第九条 附属公司自主招标机构设置
(一)附属公司招标领导小组人员构成及职责
附属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成员由附属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分管设备的主管领导组成,工作职责同控股招标领导小组。
(二)附属公司招标工作小组人员构成及职责
附属公司招标工作小组由附属公司设备部副经理及部门成员、采购部门主管领导组成(以下简称“主办部门”)。如有需要,可外聘招标代理机构人员组成,工作职责同控股招标工作小组。
(三)附属公司评标工作小组人员构成及职责 附属公司评标小组由附属公司各部门经理、涉及材料使用维护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财务部人员组成,评标小组人数、条件、专家任职资格及工作职责同控股评标小组。
(四)附属公司监标小组人员构成及职责
附属公司监标小组由附属公司行政部、财务部成员组成,监标小组人数、条件及工作职责同控股监标小组。
第十条 招标机构必须坚持“荐标、评标、定标三分离”原则,荐标、评标、定标人员不得同时参与其中两项工作,特殊情况需一人负责两项工作的,须经招标领导小组审批。
第十一条 评标回避制度。评标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回避:(一)投标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友;(二)主办部门或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评标结果的;
(三)其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结果的情形。
第四章 资格审查及投标人数据库管理
第十二条 资格审查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主办部门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第十三条 资格审查由主办部门负责,资格评审报告报招标领导小组审批,资格审查的监督由监标小组负责,任何单位和人员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资格评审结果。
第十四条 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3 / 12(一)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是指在投标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一般适用于投标人较多或者大型、技术复杂的公开招标项目。
资格预审的程序:
① 招标单位准备资格预审文件; ② 公开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③ 发售资格预审文件;
④ 待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后,对投标申请人进行必要的调查,对资格预审申请书进行评审;
⑤ 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投标申请人一般应独家申请资格预审,若以联合体形式申请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①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② 每个成员均须通过资信登记,并单独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 ③ 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主办人和各方承担的责任;
④ 投标申请人,包括联合体成员,不得以其他形式对同一合同段再次申请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的内容包括:
① 投标人投标合法性审查,包括投标人是否为正式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是否具有独立签约的能力,是否处于正常的经营状态,即是否处于被责令停业,有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等情况,是否正处于被暂停或已清除出数据库未满3年。
② 投标人管理能力审查,包括投标人管理层是否制定长期发展战略,是否做出维持并发展业务所必需的投资决策,是否为迎接未来的竞争性挑战做好准备,管理人员变动率、专业经验审查。
③ 投标人质量认证审查,包括投标人是否有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是否通过系列质量体系认证,是否有质量管理控制流程等内容。
④ 投标人的信誉及售后服务质量审查,包括投标人以往的项目是否按期履行;是否曾提供过与标的物同类的优质货物及服务,是否受到以前项目业主的好评。
⑤ 投标人技术能力审查,包括投标人是否具备充足的设计或技术专业人员,是否具备先进的生产技术和设备,是否注重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投入。
⑥ 投标人的财务能力审查,包括投标人偿债能力、运营能力、盈利能力、供应能力等审查。
⑦ 投标人产品成本结构审查,包括直接劳动成本、间接劳动成本、物料成本、制造及加工成本、总体管理费用审查。
(二)资格后审
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除投标发生以下所述情况外,一般不需要进行资格后审:
① 参与本设备采购投标的主要管理人员发生变化,变化后可能给设备供应带来影响;
② 财务状况发生变化,存在债务纠纷,被责令停业清理,处于破产状况。第十五条 建立合格投标人数据库。通过资格评审的投标人,由****运营部生产管理分部统一建立投标人数据库,附属公司不再建立。数据库应记录投标人基本资料,附属公司所使用的设备及备品配件明细资料,及其对质量、技术服务、4 / 12 价格等合同履行方面的反馈意见。所有材料采购的招标范围优先从现有投标人数据库中选择。
纳入数据库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以下要求:(一)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二)具有国家规定的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营业执照或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三)合法经营、管理规范、业绩突出,技术力量和资金实力雄厚,业绩在本行业中有一定的知名度;
(四)重合同、守信用,信誉良好;
(五)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第十六条 ****运营部生产管理分部组织数据库投标人的资格复审,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可在数据库中保留,否则将予以删除。复审时间为每年1次。
第十七条 清除出合格投标人资料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且未满3年不接受其加入合格投标人资料库:
(一)提供的设备不能达到附属公司要求,反映情况或多次维修后仍不能达到合约要求的;
(二)与本公司发生法律诉讼的;
(三)提交的有关资料或数据,存在隐瞒真相、弄虚作假的;
(四)因行贿、受贿、串通投标、转包、挂靠或暴力抗法而受到有关政府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五)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或拒绝履行合同的;(六)被责令停产停业,处于破产清算状态的;(七)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违规现象的。
第五章 设备采购招标工作流程
第十八条 ****设备采购统一招标工作流程(一)统计招标的设备、备品配件总体情况
由生产管理分部预算部根据年度需求计划对各附属公司通用的设备、备品配件进行统计,为水泥统一招标工作提供各类数据。
(二)成立招标机构 成立招标领导小组,由招标领导小组组织成立招标工作小组及监标小组,并任命其成员。
(三)招标准备
统计原招标的设备采购渠道、采购价格,预计年度设备、备品配件需求量,进行市场调研,对招标设备、备品配件的市场分布、供应商家及厂家进行了解,提交对前期供货单位合同履行情况的评审报告,努力寻找满足设备条件的新渠道。
(四)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由主办部门负责编制,经总裁办、财务等部门审核,招标领导小组审批,并作为范文,供****内部使用。资格预审文件的编制一般包括以下内容:资格预审通告,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资
5 / 12 格预审评分表,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招标文件由主办部门负责编制,经总裁办、财务等部门审核,招标领导小组审批,并作为范文,供****内部使用,实际工作中****职能部门及附属公司应以核准的范文为基础,可优化范文条款,但不能对范文条款做出让步。招标文件的编制一般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投标须知,投标书及附件,合同条款,合同文件格式,合同专用条款,合同通用条件,设备规范和技术说明。
投标须知内容包括:
① 定义,即术语的解释; ② 合格投标人; ③ 招标文件的说明;
④ 投标文件编写要求,如投标文件的组成、格式、报价、货币要求、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响应文件、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文件签署等;
⑤ 投标文件递交,如密封与标记要求、截止时间、修改与撤回、延迟提交的处理等;
⑥ 开标与评标,如开标程序、澄清、评标原则与方法、中标条件等; ⑦ 合同授予,如定标原则、资格后审、中标通知书、履约保证金等。(五)发布招标公告、发售资格预审文件,对申请的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主办部门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发布招标公告,并对投标申请人发售资格预审须知和资格预审申请书。
投标人的资格预审由专业委员会相关分会成员、主办部门、总裁办或行政部、财务部或审计部共同参与,根据投标人实际情况对其进行资格预审的评审,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由主办部门编制评审报告报招标领导小组审批。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主办部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告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向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书面告知结果,并写明具体原因或者理由。通过评审的投标人信息资料将纳入合格投标人数据库。
(六)发售招标文件,收取投标保证金,对招标文件答疑
主办部门向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售招标文件,收取投标保证金,并要求投标申请人核对招标文件等有关资料后,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银行汇票,也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证金数额一般不超过投标总价的2%,最高不超过80万元人民币。
主办部门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0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发现的疑问或不清楚的问题,主办部门应当给予书面解释和答复。
(七)接收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主办部门收到投标人文件后,应当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凭证,并妥善保存投标文件。在开标前,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开启投标文件。在招标截止日后送达的招标文件,视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主办部门应当拒收。
6 / 12 在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八)主持开标会,成立评标小组
标会由招标领导小组主持,并组建评标小组。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开标时,投标人有权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分,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对唱标情况进行签名确认。
在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①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
②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③ 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④ 投标人未按照投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金的; ⑤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协议的。(九)评标
主办部门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评标小组应当按照制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和打分。评标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当向主办部门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① 开标时间和地点;
② 评标小组、监标小组人员组成名单; ③ 投标商各次报价;
④ 与投标商谈定的特约条款; ⑤ 废标情况说明;
⑥ 评标小组对投标商的推荐排序和理由; ⑦ 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⑧ 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主办部门初审评标报告后,未发现违规现象的,将评审报告上报招标领导小组审核。
评标小组可以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充。澄清、说明或者补充应当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①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
7 / 12 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② 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明显低于标底,且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③ 投标人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充的;
④ 投标人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停产停业、主要资产被抵押冻结、被行政处罚未满3年的。
⑤ 其他评审小组发现的重大违规现象。(十)定标及发出中标通知书
招标领导小组根据主办部门初审的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中标人确定后,由主办部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书面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十一)合同谈判及签订
主办部门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与中标人洽谈合同,合同草稿报招标领导小组审核后,授权附属公司签署正式合同。
合同签订后,应向投标人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一般为中标价的5%,中标人不按要求履行义务的视为放弃履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额外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有效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设备验收之日止。
(十二)招标有关文件和资料的归档 招标工作完成后,由主办部门将招标有关的文件和资料整理归档,使招标工作具备可追溯性。资料文件主要包括:招标文件、答疑文件、各投标单位投标书、开标过程、评委打分记录、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等。
第十九条 附属公司设备采购自主招标工作流程
附属公司设备采购招标工作流程参照****设备采购统一招标工作流程制定及执行,设备采购定标及合同签订需经****运营部总监审批。
第六章 招标纪律及奖惩
第二十条 招标领导小组、招标工作小组、评标小组以及监标小组成员必须严守秘密,不得向投标人提供任何有关撰写标书的指导性建议,不得向投标人透露其它投标人的任何信息,不得接触和拆阅密封的投标文件,不得透露评审员在评标程序中的任何言论和总分以外的计分情况。工作人员或其亲属与投标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向招标领导小组提出回避申请,由招标领导小组决定其是否回避。
第二十一条 对于遵守本制度,在招标过程中给公司节省成本或创造效益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经招标领导小组向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推荐,给予专项招标奖励,并在公司内通报表扬。
第二十二条 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泄露与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公司利益的,视其情节,可给予扣薪、通报批评、降级、免职、辞退处理;评标人员在评标过程中违反评标标准和办法,不能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取消其评标资格,视其情节,可给予扣薪、通报批评、降级、8 / 12 免职、辞退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但未给公司造成损失,包括直接和间接损失,给予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除通报批评外,根据损失金额大小给予相应处罚。损失在1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给予扣薪处理;损失超过10万元不足30万元人民币的,给予降级处理并扣薪;损失超过30万元不足50万元人民币的,免职并扣薪;损失超过50万元人民币的,给予辞退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颁布后生效。
第二十四条 招标领导小组、招标工作小组、评标小组及监标小组的工作人员需在本制度上签字,签字后表示其认可本制度的规定并愿意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同意在本人违反本制度时按制度接受公司的处罚。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为****管理手册的一部分,其解释及修改权归****招标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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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招投标汇报材料
招投标汇报材料
一、依法开展招投标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2010年1至10月,我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开展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土地出让、产权交易项目784个,成交总额2.69亿元,其中:招标项目63个,成交额1.96亿元。其中邀请招标214项,公开招标76项。应招标工程项目招标率达到100%,应公开招标工程项目公开招标率达到100%,项目备案率达到100%。;政府采购711个,成交额0.56亿元;土地出让3个,成交额1651.21万元;产权交易7个,成交额73.71万元。通过综合招投标为招标采购单位节约资金2587.66万元, 节资率达15.94%,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二、完善综合招投标监管体系,明确监管责任。
按照“统一进入、分级管理、集中监督”的原则,2008年,我县出台了秭办文„2008‟68号、县政府专纪„2008‟36号及秭机编„2008‟14号文件,整合了全县公共交易平台资源,建立了适应县域经济发展和综合招投标管理需要的工作机构。成立了秭归县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负责全县招标投标工作的统一领导,对全县综合招投标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管理。设立县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行政服务中心,与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办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合署办公,由县政府直接管理),为全县招投标工作的综合性监管机构,负责具体的组织、协调、监督与管理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各自领域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拍
卖、挂牌等交易活动进行监督管理。2010年,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2010年推进“十个全覆盖”深化治本抓源头工作安排及责任分工意见》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招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我县又不断完善“五统一”(统一的综合监管机构、统一的招标投标综合平台、统一的评标专家库、统一的行业自律组织、统一的监管制度)招投标综合监管体系建设,积极推行招投标行业监管、综合监管、行政监察和社会监管“四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建设。招投标交易监管机构与交易服务机构实行机构分立、职能分离、人员分开、财务分账。
三、抓招标投标制度建设,使招投标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 在贯彻《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和湖北省306号令的基础上,立足于我县招投标管理工作实际,我县先后出台了《秭归县综合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关于实施招标投标交易活动行政监督职责分工的通知》和《秭归县综合招投标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制度暂行办法》,在此基础上,制定下发了《秭归县预防工程建设领域围标串标出借资质挂靠承包行为的暂行规定》、《秭归县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发包管理办法》、《秭归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储备库管理办法》、《秭归县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检查管理暂行办法》、《秭归县综合招投标招标文件备案会审制度》等制度办法。至目前为止,我县综合招投标工作已先后出台了涉及综合监督、专家管理、信用管理、工作流程、文件制
作、开标、评标、内部管理等各方面管理办法制度共38个,这些办法制度的实施为规范我县综合招投标活动,起到了积极的引导和保障作用。
四、抓招投标有形市场建设,使其功能得到进一步完善。 2008年,我县正式组建综合招投标中心,撤消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与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合署办公,提升中心软硬件建设水平。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按照“统一发布信息、统一操作规程、统一规范服务”的要求和“政府搭台、企业唱戏、部门监管、集中招标”的原则,为各项交易活动提供规范服务。招投标有形市场在进行场地设施建设的同时,对加强制度建设、诚信平台建设、规范进场交易行为和提高服务质量等方面工作也进行了不断的完善和提高,使其信息发布、咨询服务、联合办公和交易载体功能得到了进一步的发挥,从而促进了有形市场服务职能进一步强化、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服务环境进一步优化。
五、完善招标管理体系,深化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监管。
1、建立招投标检查制度。与相关部门协调联动,组织专项检查,严厉查处规避招标、肢解发包、中标后违法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变被动监管为主动监察,实现对招投标活动的全覆盖管理。
2、严格审查制度。一是对各种审批手续及有关资料不健全的建设项目报建手续不予批准,对不具备招标条件,特别是资金不到位的建设单位不允许招标,有效地防止了新的拖欠工程款和垫资现
象的发生。二是重点审查招标方式和招标文件是否合法,资格审查是否真实,监督开标、评标和定标过程是否公开、公正、公平。实行《秭归县综合招投标招标文件备案会审制度》,成立县招标文件会审小组,对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招标备案实行集体讨论,严格限制带有倾向性的显失公正的招标条款,有效地减少人为因素,进一步提高招标文件及备案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
3、加强备案管理。一是按要求,按步骤细化备案环节,严密备案意见,规范备案材料,齐全备案档案。二是加强对招标文件的管理,启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及《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加强招标文件关键条款备案管理,从源头上保证招标文件质量。三是着重加强了对中标合同的备案管理。中标合同实行备案制,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中标单位才能退还投标保证金。
4、创新资格审查方式和评标办法。按照建设部 [2005] 208号和鄂政办发[2008]64号文件要求,根据我县实际,实行招标项目资格后审,防止业主通过资格预审排斥潜在投标人,并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实行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方法。
5、畅通了投标人报名渠道。为解决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排斥潜在投标人报名问题,在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开设投标人报名专用窗口,凡符合招标公告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均可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县招投标中心招标采购文件发放窗口报名。
6、改革保证金收取方式,统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实行投标
保证金采用投标人基本帐户转账方式,防止投标人挂靠和串通投标;同时规范收取行为,由县综合招投标统一收取,实行专户管理。
7、实行预算审查制度。在国有投资的建设项目上,工程投资超过50万元招标项目,其预算均须通过县审计部门专项审计,才能进入招标投标程序。
8、对中标项目经理等人员实行押证管理。对于中标的项目班子人员实行原件留存制度,禁止一证多投,确保中标人员在施工现场的旁站监督管理。
9、强化评标和专家管理。对专家评委库专家不断进行充实和调整,全县专家评委库现有198名专家入库。加强了对评标专家的管理,建立了专家评审培训制度,对专家进行了定期培训,编印了《秭归县评标知识手册》,供专家学习把握,提高我县专家的业务水平和评标能力。安装评标专家随机抽取系统。建立专家考评与清出机制,评标过程中,若发现评委在评标中有失公正的行为,及时取消其评审资格。2010年,我县对长期不参与评标的15名专家、评标时出现不合理评标结果的8名专家做出了警示谈话并停止评标资格的处罚。
10、加大监管力度。一是及时处理质疑和投诉。2010年,我县受理各项质疑和投诉共9项,其中匿名电话、信件、短信质疑和投诉5起,书面质疑和投诉4起,质疑和投诉率为3.5%。我办(局)组织相关部门,经过认真调查,均进行了及时处理。二是实行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制度,严查投标人违法违纪行为。根据《秭
归县综合招投标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制度暂行办法》和施工企业《诚信投标承诺书》制度规定,今年,对宜昌誉诚建设有限公司等14家施工企业(供应商)在投标时违反相关规定分别进行了记录不良行为或黑名单并暂停进入我县参与招标采购活动的处罚。同时,对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实行扣分制,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综合评审项目中明确设置不良行为记录扣分对象和扣分标准。
六、积极推进行业自律组织组建工作。
我县已成立建筑业协会,为合理利用资源,方便组建,便于工作,我办与县住建局商议并前往市住建委考察,确定以秭归县建筑业协会为基础,下设招投标专业协会,成立招投标行业自律组织。目前,
第5篇:招投标监管工作汇报材料
汶上县招投标中心
关于招投标工作情况的汇报
近年来,汶上县招标投标中心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打造公开、公平、公正、和谐的招投标交易平台为目标,认真贯彻执行《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监管职能,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完善市场运行机制,推动了招投标市场的健康发展。自2009成立以来,累计办理各类交易事项673项,交易总额达34.3亿元。其中:建设工程交易项目175项,预算价27.7亿元,中标价24.6亿元,节约资金3.1亿元,节支率11.2%;土地交易项目17项,拍卖底价6.7亿元,成交价8.9亿元,增加收入2.2亿元,综合溢价率32.8%;产权交易项目24宗,拍卖底价1889万元,成交价2044万元,综合溢价率8.2%;政府采购项目457项,市场价7266万元,采购价6294万元,节约资金972万元,节支率13.4%。
一、注重体制创新,实行招投标集中统一监管
为理顺招投标监管体制,2008年底,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汶上县招标投标中心,并要求立即开展工作。在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出台了《关于实行招投标集中统一监管的意见》。按照“政府规范市场,统一运作监管,高效廉洁服务,公开公平公正”的总体要求,建立了以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委员会为领导层、以招标投标中心为监管层和服务层的运行模式。县招监委是我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决策协调机构,由县长任主任,县有关领导任副主任,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1
主要职责是研究决定我县招投标交易活动的各项规则、管理政策,听取招标投标中心的工作汇报,决定特殊项目的招投标事宜,对全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协调、管理。县招标投标中心是我县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机构和交易服务场所,承担县招监委的日常工作,负责制定我县建设工程交易,国有土地使用权、采矿权出让,国有(集体)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相关管理办法,制定招投标交易活动各项规则和制度并对招投标交易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协调处理招投标活动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同时,负责按照招标(交易)文件确定的招标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做好信息发布、资格核验、场所安排、专家抽取、开标评标见证和统一提供中标(交易)证件等工作。招标投标中心为正科级全额事业单位,编制10人,内设办公室、工程交易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产权交易科、监督科等五个科室。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的建设工程交易,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集体)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入县招标投标中心进行交易。
二、推进机制创新,力促招投标市场规范运作
建立和完善招投标监管机制,严格对招投标程序监督,加强评标专家管理和行业自律,是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的内在要求。为此,我们采取了以下几点措施:
一是加强资质审查,严格市场准入。招投标中心根据每一个交易项目的规模(数量)、投资数额、质量、工期等方面要求及各资质企业可承揽工程的范围、供货能力,合理确定项目适用企业资质。严格审查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2
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件的,不允许其参与投标。联合建设、交通、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对投标人在各类工程招标及建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实后列入黑名单,根据情节轻重限制其在一定时间内参与我县的招投标项目。
二是严格审查招标文件,确保规则合理。实行与业主、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审查招标文件的制度,确保文件内容的合法、合理,为招标结果的公平与公正提供保障。审查评标办法,主要是根据工程类别,审查商务分与技术分划分是否合理,审查技术分中的活分是否合理,各项计分因素是否有倾向性,是否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审查专用合同条款,主要是审查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是否合理,材料供应、价款结算及变更、违约责任等方面的规定是否明确。
三是随机抽取评标专家,做好保密工作。根据项目的类别,确定抽取济宁或汶上的专家及人数。济宁的专家提前半天抽取,汶上的专家提前一个小时抽取。使用语音自动抽取软件在专家库中自动抽取适用的专家,抽取时,通知业主、纪委(监察)、财政、审计及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人员现场参与抽取过程的监督。抽取结束后,由相关监督人员在双面密封打印的名单上签字。开标时,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当场拆封,对到场专家进行核验,专家须出示专家证或相关证件。整个过程严格保密,确保了专家评标的独立性和结果的公正性。
四是使用电子监控设备,实现了招投标过程的全程跟踪。电子监控是基于视频、音频、刻录、存储于一体的有线网络监控设 3
备,通过联网中的计算机来控制摄像头的角度,形成多角度、全方位的录像,并将录像即时保存到网络硬盘上,实现了招投标过程的规范化、数据化和网络化管理。利用该设备,可以对招投标过程进行实时跟踪监控,掌握招投标过程的第一手资料,使整个招投标过程有据可查。利用电子监控设备进行远程操作,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招投标过程中的问题,有效约束和规范了各方交易主体的行为,使招投标流程更加规范有序,保证了交易的公平、公开、公正,推进了招投标工作的阳光运行。
五是共同参与,对开标、评标全过程进行监督。在开标、评标时,纪委(监察)、财政、审计及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人员全部到达现场,对开标、评标全过程进行监督。主要是监督业主代表在评标过程中是否有倾向性,是否向专家评委进行诱导以改变中标结果。同时,监督专家评委的打分是否科学合理。如果发现业主代表或专家评委打分显失公允,监督部门的人员现场可以提出疑问,要求其解释清楚,并对失当行为进行纠正。
六是扩大供应商注册户数,满足各类采购项目需要。对于一些不经常进行的采购项目,尽可能多地充实供应商,对保证项目的采购质量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对此,我们通过网络和从工商部门等多种渠道查找此类供应商的联系方式,主动接洽,邀请其到我们中心进行注册,并告之我们的网址,让他们经常浏览我们的网站,以便及时获取采购信息。参与的供应商明显增多,节支效果非常明显。
三、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县的招投标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 4
一些困难与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部分乡镇与部门招标采购意识不强,还存在着不招标或化整为零、规避招标的现象;有的自行招标,没有进场交易。二是借用资质、围标串标等“场外交易”现象仍然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交易结果的公正性及投标人参与投标的积极性。三是水利、交通等工程项目评标专家匮乏,主要来自相应的市级主管部门,往往出现同一单位的两个以上专家同时参与一个工程项目的评标工作,影响了评标的严肃性。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及建议
今后,我们将按照县委、县政府打照“阳光交易”平台的总体要求,围绕监督管理和服务职能,进一步健全制度,加大监管力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印发宣传单、悬挂标语、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多种形式,积极有效地开展关于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我县有关政策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各乡镇和县直部门的招标采购意识,使其自觉进场交易。
(二)防止“场外”交易。主要通过严格保证金的缴纳、实行投标企业法人亲自到开标现场、建立建设工程专职交易员制度等办法,最大限度地增加企业借用资质的成本;研究探讨围标、串标现象的特点,出台围标、串标界定办法,要求评标专家加大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力度,凡能界定围标、串标的,坚决界定为围标、串标,并将参与围标、串标的企业列入黑名单,根据其情节轻重,取消其1-3年内参与在汶上招投标中心参与投标的资格。
(三)完善政府采购工作。强化采购前论证工作,由于政府采购产品品种较多,采购人对产品规格型号、性能等要求不一,特别是专用设备,更需要召集采购人或专家进行采购前论证,以确保采购到符合需求、物美价廉的产品。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建立对供应商的管理考核体系,实行缴纳信誉保证金制度,对未按承诺提供货物与服务的供应商,扣减其一定数额的保证金,用于弥补采购人的损失。
(四)廉洁勤政,提高工作能力与服务水平。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对中心全体人员的廉政警示教育,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从严治政,建设清廉型机关单位。牢记“两个务必”,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加强重点领域岗位监察,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不为物欲所惑,不为亲情所困,不为关系所扰,清白为人,干净做事,以廉洁勤政的良好形象赢得群众的信赖支持。
近年来,我市各县、市(区)相继成立了各自的招投标监管机构,但具体的监管体制又各不相同。为此,向市招监办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是切实发挥全市招投标监管主管部门的作用,以济宁市委、市政府的名义尽快理顺县、市(区)监管体制及机构设置,使之更趋于合理;二是切实加强对县、市(区)招投标工作的业务指导,以提高县、市(区)监管和服务水平;三是尽量多召开全市招投标监管工作会议,为各县、市(区)从业人员提供交流的机会。
第6篇:*市招投标监督工作汇报
精选范文:*市招投标监督工作汇报(共2篇)今年以来,我们在省纪委、省监察厅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国家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加强对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我市开展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部门和单位的招投标意识。我们以贯彻《四川省国家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条例》为契机,综合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站、会议、文件等媒介,多途径、多层面、多形式加大招投标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了部门和单位的招投标意识。今年以来,我们公开进行招标的建设项目,绝大多数都是招标人主动到有关部门进行咨询,衔接招标事宜,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我市的国家投资项目基本实现了公开招投标,部分县(市)区1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都进行了公开招标。二是规范招标行为,增强招投标透明度和评标公正性。对国家投资的项目,我们都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发包,严格控制邀请招标的项目。依法招标的项目,均在省指定媒介上发布了招标公告。在招标过程中,大多数项目都采取低价中标的办法,并且不使用标底,或标底(预算价)仅在评标中作参考,评标办法随招标文件一起公开。招标项目的评标专家从法定专家库中抽取,杜绝了部分监督人员参加评标的现象。三是加大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今年以来,我们进一步加大了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管力度。一是开展事前监督。要求计划、建设、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门在项目审批、招标核准、文件备案等前期环节,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审核把关,否则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责任。二是开展事中监督。要求参与现场监督人员,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程序和要求实施监督,不得随意更改招标程序、内容和方式。三是开展事后监督。实行了中标公示制度,凡有异议和投诉,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违反招投标规定的坚决进行纠正。上半年,我们妥善解决了市滨江建设公司、市气象局、市人防办、高坪开发区、西华师大、川北医学院新校区、消防支队7个单位对工程招投标提出的异议和投诉,对违纪行为进行了纠正,严肃查处了3起在建筑项目招投标中的违纪违法案件。顺庆区严肃查处了同仁乡党委、政府在无集体决议、无建设立项批复、无施工许可证、无项目经理,未公开招投标的情况下,擅自与一无任何建设资质的村支部书记签订了20余万元的《移民住房修建协议》的行为,对相关责任的追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通过加强监管,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走上了良性发展的轨道,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1-8月,我们共参加招投标现场监督30次,其中公开招标27宗,邀请招标3宗,委托代理17宗,自行招标13宗;公开招标的40个标段概算投资2.07亿元,中标金额1.57亿元,比预算下浮24.17%。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违规招标。部分单位不以法律、法规为标准,而以过去的招标实践为依据,违规违法招标。对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人没有在指定媒介上按要求发布招标公告;有的招标人发放标书到开标的时间未达到法定的20天;有的招标人没有按照要求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专家没有达到规定的三分之二以上;有的没在法定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评标结束后也没有形成书面的评标报告。二是暗箱操作。个别招标人针对我们采取的低价中标办法,想方设法排挤潜在投标人,主要表现在:有的针对不同的竞标人,将标段划得过细或过大,排挤潜在的投标人;有的通过提高投标保证金或人为设置其他附加条件等办法,排挤潜在的投标人;有的在资格预审中设立考察分或有倾向性的标准,排挤潜在投标人;有的滥用“低于成本”的规定,排挤不中意的投标人。三是规避监督。有的招标人不按规定进行招标事项核准,擅自发布招标公告,发售招标文件,或者虽已核准,但未按照核准要求组织招标。,有的“三无”项目在没有完成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好建设资金,甚至连设计都未完成的情况下擅自进行招标。有的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不按照要求将有关招标文件送监督部门备案。四是招标质量不高。个别项目的招标文件不按照要求编制,资金到位、拨付情况等重要内容不写,搞费率招标;有的项目搞草图招标,导致设计图纸与实际相差较大。这些项目中标后纠纷不断,结算价与预算价相差较大,难以有效控制招标项目的资金投入。另外,我市的招标代理机构资质普遍较低,业务水平还有待提高。外地高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多以挂靠的方式在我市开展业务,代理水平也不高,难以达到规范招标行为、提高招标质量的目的。
三、今后工作的重点 (一)强化宣传,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我们将采取各种方式强化招投标法规的宣传,使主管部门、业主单位、投标企业充分认识规范招投标行为、培育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投标环境和净化建设市场的重要意义,促使他们在具体工作中依法办事。(二)完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结合我市实际,完善招投标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一是完善招投标的法定程序,项目未依法批准、设计未完成、资金未落实不得进行招标。二是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的规定,招标事项一经核准,招标人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要报原核准部门批准。三是加强招标公告发布和资格预审监督。资格预审一般采取强制性标准法,凡符合强制性标准的潜在投标人都应允许参加投标,不得采用任何手段限制潜在投标人。四是进一步完善评标标准和办法。对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主要采用无标底评标办法;实行工程量清单(或施工图预算包干)招标,合理低价中标。五是实行投标承包风险包干制度。招标文件不得有暂定价格以及留有其他报价缺口的条款。对风险范围内的工程造价包干,施工过程和竣工结算时不得调整。超过风险包干系数范围的任何变更,必须得到项目审批部门和财政部门的同意,有关单位有过错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三)强化监督,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一是建立完善招投标监督体系,建立健全招投标监督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责,并有效开展招投标监督工作。二是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肃查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违法违纪行为。重点查处工程建设中违规、虚假、规避招标和业主、投标人、评标专家、代理机构及执业人员违规操作和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等行为。对以身犯禁、逾越红线者,轻则取消其晋升、奖励资格,重则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市招投标监督工作汇报(共2篇)]篇1:招投标监管工作汇报材料
汶上县招投标中心 关于招投标工作情况的汇报
近年来,汶上县招标投标中心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打造公开、公平、公正、和谐的招投标交易平台为目标,认真贯彻执行《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监管职能,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完善市场运行机制,推动了招投标市场的健康发展。自2009成立以来,累计办理各类交易事项673项,交易总额达34.3亿元。其中:建设工程交易项目175项,预算价27.7亿元,中标价24.6亿元,节约资金3.1亿元,节支率11.2%;土地交易项目17项,拍卖底价6.7亿元,成交价8.9亿元,增加收入2.2亿元,综合溢价率32.8%;产权交易项目24宗,拍卖底价1889万元,成交价2044万元,综合溢价率8.2%;政府采购项目457项,市场价7266万元,采购价6294万元,节约资金972万元,节支率13.4%。
一、注重体制创新,实行招投标集中统一监管
为理顺招投标监管体制,2008年底,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汶上县招标投标中心,并要求立即开展工作。在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出台了《关于实行招投标集中统一监管的意见》。按照“政府规范市场,统一运作监管,高效廉洁服务,公开公平公正”的总体要求,建立了以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委员会为领导层、以招标投标中心为监管层和服务层的运行模式。县招监委是我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决策协调机构,由县长任主任,县有关领导任副主任,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主要职责是研究决定我县招投标交易活动的各项规则、管理政策,听取招标投标中心的工作汇报,决定特殊项目的招投标事宜,对全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协调、管理。县招标投标中心是我县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机构和交易服务场所,承担县招监委的日常工作,负责制定我县建设工程交易,国有土地使用权、采矿权出让,国有(集体)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相关管理办法,制定招投标交易活动各项规则和制度并对招投标交易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协调处理招投标活动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同时,负责按照招标(交易)文件确定的招标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做好信息发布、资格核验、场所安排、专家抽取、开标评标见证和统一提供中标(交易)证件等工作。招标投标中心为正科级全额事业单位,编制10人,内设办公室、工程交易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产权交易科、监督科等五个科室。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的建设工程交易,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集体)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入县招标投标中心进行交易。
二、推进机制创新,力促招投标市场规范运作
[*市招投标监督工作汇报(共2篇)] 建立和完善招投标监管机制,严格对招投标程序监督,加强评标专家管理和行业自律,是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的内在要求。为此,我们采取了以下几点措施:
一是加强资质审查,严格市场准入。招投标中心根据每一个交易项目的规模(数量)、投资数额、质量、工期等方面要求及各资质企业可承揽工程的范围、供货能力,合理确定项目适用企业资质。严格审查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件的,不允许其参与投标。联合建设、交通、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对投标人在各类工程招标及建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实后列入黑名单,根据情节轻重限制其在一定时间内参与我县的招投标项目。
二是严格审查招标文件,确保规则合理。实行与业主、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审查招标文件的制度,确保文件内容的合法、合理,为招标结果的公平与公正提供保障。审查评标办法,主要是根据工程类别,审查商务分与技术分划分是否合理,审查技术分中的活分是否合理,各项计分因素是否有倾向性,是否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审查专用合同条款,主要是审查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是否合理,材料供应、价款结算及变更、违约责任等方面的规定是否明确。
三是随机抽取评标专家,做好保密工作。根据项目的类别,确定抽取济宁或汶上的专家及人数。济宁的专家提前半天抽取,汶上的专家提前一个小时抽取。使用语音自动抽取软件在专家库中自动抽取适用的专家,抽取时,通知业主、纪委(监察)、财政、审计及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人员现场参与抽取过程的监督。抽取结束后,由相关监督人员在双面密封打印的名单上签字。开标时,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当场拆封,对到场专家进行核验,专家须出示专家证或相关证件。整个过程严格保密,确保了专家评标的独立性和结果的公正性。
四是使用电子监控设备,实现了招投标过程的全程跟踪。电子监控是基于视频、音频、刻录、存储于一体的有线网络监控设
备,通过联网中的计算机来控制摄像头的角度,形成多角度、全方位的录像,并将录像即时保存到网络硬盘上,实现了招投标过程的规范化、数据化和网络化管理。利用该设备,可以对招投标过程进行实时跟踪监控,掌握招投标过程的一些困难与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部分乡镇与部门招标采购意识不强,还存在着不招标或化整为零、规避招标的现象;有的自行招标,没有进场交易。二是借用资质、围标串标等“场外交易”现象仍然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交易结果的公正性及投标人参与投标的积极性。三是水利、交通等工程项目评标专家匮乏,主要来自相应的市级主管部门,往往出现同一单位的两个以上专家同时参与一个工程项目的评标工作,影响了评标的严肃性。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及建议
今后,我们将按照县委、县政府打照“阳光交易”平台的总体要求,围绕监督管理和服务职能,进一步健全制度,加大监管力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印发宣传单、悬挂标语、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多种形式,积极有效地开展关于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我县有关政策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各乡镇和县直部门的招标采购意识,使其自觉进场交易。
(二)防止“场外”交易。主要通过严格保证金的缴纳、实行投标企业法人亲自到开标现场、建立建设工程专职交易员制度等办法,最大限度地增加企业借用资质的成本;研究探讨围标、串标现象的特点,出台围标、串标界定办法,要求评标专家加大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力度,凡能界定围标、串标的,坚决界定为围标、串标,并将参与围标、串标的企业列入黑名单,根据其情节轻重,取消其1-3年内参与在汶上招投标中心参与投标的资格。
(三)完善政府采购工作。强化采购前论证工作,由于政府采购产品品种较多,采购人对产品规格型号、性能等要求不一,下页篇2: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
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
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有关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的各项安排部署,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扎实细致、积极稳妥地组织开展以“树立优良作风、促进科学发展”为主题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加强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
一是将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活动的全过程。坚持周学习日制度,每半个月至少安排一个学习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内容,主要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湖北省防治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暂行办法》、《关于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行为的纪律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党纪条规知识,有效地帮助广大干部职工不断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
二是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建立健全党内监督制度。加强廉洁自律工作,严格遵守《廉政准则》,特别是中纪委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规定,并结合单位实际,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了民主生活会、干部管理监督、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监督检查等十
余项廉政管理制度。同时,把开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招投标综合管理”活动作为深入开展反腐倡廉的重要举措。召开了局党组会,就党风廉政建设听取了各责任科室的情况汇报。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发现和纠正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要求,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从而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展开和落实。
三是认真组织开展了“树、讲、求、争”活动。参照市纪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市招投标局“树、讲、求、争”活动实施方案,即“树形象、讲正气、求发展、争荣誉”,重点查摆了在思想、作风、纪律、工作、学习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及时制定了《随州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机关工作制度》,重点从学习制度、考勤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机关作风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提出了具体要求。
四是以活动为载体,提高学习宣传教育效果。配合市委市政府及市纪委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参观了反腐倡廉书画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基地和随州市科学发展观建设成果展,观看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片;并聘请市委党校教授来我局开展党风廉政专题教育讲座,起到了典型示范作用和警示作用,增强了干部职工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感性认识。
二、精心组织,努力将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政策、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
⒈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坚持领导班子成员按时报告重大事项制度,制定了《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责任分工》,明确了领导班子成员对局机关二个中心和二个科室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各自职责,制定了“六项制度”,即群众监督制度、谈话诫勉制度、年度考核制度、廉政责任制度、财务公开制度、法制纪律监督制度。从全年任务完成情况看,各责任人认真履行职责,基本形成了党政齐抓共管、责任人各负其责的局面。
⒉在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方面,按照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方案,局领导班子召开了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分析研究会议,对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总结,查摆不足,制定了改进措施,并就进一步完善贯彻民主集中制工作机制班子成员达成了共识,局长褚玉忠同志就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做了专题讲话,对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进行了总结,提出了目标和要求。
3、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充分利用《随州市综合招标网》、电子显示屏和触摸屏发布与综合招投标相关的招标公告、中标公示、单位动态等各类信息,还印制了招投标服务指南,增设了办公布局图,方便于服务对象及时准确了解和查阅,同时实行工作人员着装挂牌上岗,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决制止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做到办事效率、程序等公正、公开、规范。并在综合服务厅
增设了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出让、产权交易等四个办事窗口,实行集中办公,将投标报名、资格预审、中标确认等集中在此,实行“一条龙”服务。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不断规范市场交易行为
1、建立供应商库。通过公开招标和竞争性谈判,确定了计算机、办公家具、空调、车辆维修、车辆保险及车辆协议等类别的协议供应商,[*市招投标监督工作汇报(共2篇)]规范了小额采购行为,方便了服务对象,提高了办事效能;此外还通过采购方式确定了定点饭店(宾馆)及收费标准,实现了市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定点住宿,市级国家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定点办会。
2、完善监督手段。一是设立专门监控室。配备了监控器,连接了所有功能室,监督招投标人员和专家评委公正地履行职责,并面对社会各界开放,主动接受监督。二是建档登记。对所有公开招标的项目,实行“三卡”管理,即“不良行为”记录卡、“黑名单”档案卡、预防职务犯罪廉政监督卡,有效规范了市场主体的行为。
3、加大查处力度。今年,我们以全省开展2009年招投标专项执法检查为抓手,会同相关部门采取以自查自纠为基础、重点抽查为促进、迎接省检为契机的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综合性检查方法,对我市2008年9月至2009年5月以来的(含广水市、曾都区、大洪山管委会)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四类项目进行了自查自纠,自查自纠率达100%,抽查了项目100个,重点检-45-
第7篇:*市招投标监督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我们在省纪委、省监察厅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国家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加强对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我市开展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和成效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部门和单位的招投标意识。我们以贯彻《四川省国家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
标条例》为契机,综合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站、会议、文件等媒介,多途径、多层面、多形式加大招投标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了部门和单位的招投标意识。今年以来,我们公开进行招标的建设项目,绝大多数都是招标人主动到有关部门进行咨询,衔接招标事宜,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我市的国家投资项目基本实现了公开招投标,部分县(市)区1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都进行了公开招标。二是规范招标行为,增强招投标透明度和评标公正性。对国家投资的项目,我们都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发包,严格控制邀请招标的项目。依法招标的项目,均在省指定媒介上发布了招标公告。在招标过程中,大多数项目都采取低价中标的办法,并且不使用标底,或标底(预算价)仅在评标中作参考,评标办法随招标文件一起公开。招标项目的评标专家从法定专家库中抽取,杜绝了部分监督人员参加评标的现象。三是加大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今年以来,我们进一步加大了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管力度。一是开展事前监督。要求计划、建设、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门在项目审批、招标核准、文件备案等前期环节,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审核把关,否则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责任。二是开展事中监督。要求参与现场监督人员,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程序和要求实施监督,不得随意更改招标程序、内容和方式。三是开展事后监督。实行了中标公示制度,凡有异议和投诉,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违反招投标规定的坚决进行纠正。上半年,我们妥善解决了市滨江建设公司、市气象局、市人防办、高坪开发区、西华师大、川北医学院新校区、消防支队7个单位对工程招投标提出的异议和投诉,对违纪行为进行了纠正,严肃查处了3起在建筑项目招投标中的违纪违法案件。顺庆区严肃查处了同仁乡党委、政府在无集体决议、无建设立项批复、无施工许可证、无项目经理,未公开招投标的情况下,擅自与一无任何建设资质的村支部书记签订了20余万元的《移民住房修建协议》的行为,对相关责任的追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通过加强监管,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走上了良性发展的轨道,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1-8月,我们共参加招投标现场监督30次,其中公开招标27宗,邀请招标3宗,委托代理17宗,自行招标13宗;公开招标的40个标段概算投资2.07亿元,中标金额1.57亿元,比预算下浮24.17%。
二、存在的问题一是违规招标。部分单位不以法律、法规为标准,而以过去的招标实践为依据,违规违法招标。对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人没有在指定媒介上按要求发布招标公告;有的招标人发放标书到开标的时间未达到法定的20天;有的招标人没有按照要求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专家没有达到规定的三分之二以上;有的没在法定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评标结束后也没有形成书面的评标报告。二是暗箱操作。个别招标人针对我们采取的低价中标办法,想方设法排挤潜在投标人,主要表现在:有的针对不同的竞标人,将标段划得过细或过大,排挤潜在的投标人;有的通过提高投标保证金或人为设置其他附加条件等办法,排挤潜在的投标人;有的在资格预审中设立考察分或有倾向性的标准,排挤潜在投标人;有的滥用“低于成本”的规定,排挤不中意的投标人。三是规避监督。有的招标人不按规定进行招标事项核准,擅自发布招标公告,发售招标文件,或者虽已核准,但未按照核准要求组织招标。,有的“三无”项目在没有完成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好建设资金,甚至连设计都未完成的情况下擅自进行招标。有的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不按照要求将有关招标文件送监督部门备案。四是招标质量不高。个别项目的招标文件不按照要求编制,资金到位、拨付情况等重要内容不写,搞费率招标;有的项目搞草图招标,导致设计图纸与实际相差较大。这些项目中标后纠纷不断,结算价与预算价相差较大,难以有效控制招标项目的资金投入。另外,我市的招标代理机构资质普遍较低,业务水平还有待提高。外地高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多以挂靠的方式在我市开展业务,代理水平也不高,难以达到规范招标行为、提高招标质量的目的。
三、今后工作的重点(一)强化宣传,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我们将采取各种方式强化招投标法规的宣传,使主管部门、业主单位、投标企业充分认识规范招投标行为、培育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投标环境和净化建设市场的重要意义,促使他们在具体工作中依法办事。(二)完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结合我市实际,完善招投标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一是完善招投标的法定程序,项目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