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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长岗位职责(共7篇)

作者:快来吧时间:2020-07-21 下载本文

第1篇:审判长

【开庭前准备阶段】

书记员:(书记员入庭,查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请公诉人和诉讼参与人入庭就坐。

请全体旁听人员保持安静,现在宣读法庭规则:

一、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准鼓掌、喧哗、吵闹,不得有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二、旁听人员不得随便走动,不得进入审判区;

三、诉讼参与人不得中途退庭,未经审判长同意,不得发言、提问,发言时应当起立,注意文明礼貌,不得攻击、辱骂他人;

四、未经法庭许可,任何人不得在法庭录音、摄影、录像;

五、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

六、将通信工具置于无声状态,不得接听

七、审判人员入庭、退庭及宣判时应当起立

八、对违反法庭纪律的,法庭将给予口头警告、训诫,不听劝告的,经审判长决定,可 以没收录音、录像、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于哄闹、冲击法庭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全体起立,请合议庭组成人员入庭。

(入庭后)

书记员:请坐下!(书记员面向审判长)报告审判长,公诉人和诉讼参与人均已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就绪,请指示开庭!

【宣布开庭阶段】

审判长:(敲击法槌)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今天就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检察院向本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谢立强一案进行公开审理。现在开庭!

审判长:请法警传唤被告人谢立强到庭!(法警带被告人谢立强到被告人席)审判长:被告人,你叫什么名字?

审判长:出生年月?

审判长:民族?

审:文化程度?

审:有无工作?

审:家庭住址?

审判长:有无犯罪前科?

审判长:被告人谢立强,秦皇岛市海港区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你收到了吗?是否超过10天?

审判长:公诉机关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谢立强犯故意杀人罪罪一案于2013年9月12以海港检52起诉书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经审查,于2013年9月15日决定受理本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编第二章第一节的规定,本庭按照第一审公诉 案件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本案。

本院受理本案后,由审判长王招盼和审判员陈乾、赵晓晓组成合议庭,本院书记员王琦 担任法庭记录。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陈曦、付余出庭支持公诉;正宏律师事务所受被告人 谢立强委托,正宏律师事务所律师房媛媛、董新出庭为被告人谢立强辩护。现在告知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

(一)可以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回避;

(二)可以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检查;

(三)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

(四)被告人可以在法庭辩论结束后作最后陈述。

审判长:被告人是否申请合议庭成员和书记员回避?

审判长:是否申请公诉人回避?

审判长:辩护人是否申请合议庭成员和书记员回避?

审判长:是否申请公诉人回避?

审判长:本次庭审活动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宣判等四个阶段进行

控辩双方在举证时,应当说明所举证据的来源及所要证明的内容。对证人、鉴定人不出庭的,应该说明原因。控辩双方向法庭所交证据,应当提交原件、原物。不能提交原件、原物的,应当说明理由,经法庭同意可以提交副本或者复印

件。

【法庭调查、质证阶段】

审判长: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请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审判长:被告人,公诉人刚才宣读的起诉书听清楚了吗?

审判长:下面由被告人针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陈述。

审判长:被告人是否陈述完毕?

审判长:公诉人是否需要对被告人发问?

审判长:辩护人是否需要对被告人发问?

审判长:请发问。

审判长:下面由公诉人就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谢立强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向法庭提供证据。

审判长:被告人谢立强对此有无异议?

审判长:辩护人对此有无异议?

审判长:请公诉人继续举证。

审判长:公诉人是否有与以上证据相反即证明被告人无罪、从轻或减轻刑罚的证据向法庭提供?

审判长:辩护人是否有证据向法庭提供?

审判长:请法警传唤证人出庭!(法警带证人王大虎到证人席)

审判长:证人你的姓名是?

审判长:年龄?

审判长:家庭住址?

审判长:你与被告人的关系是?

审判长:证人王大虎,请你客观陈述事实,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评论性的语言。若提供伪证,要负法律责任。你听明白了吗?

审判长:辩护人可以向证人发问。

审判长:公诉人有无问题向证人王大虎询问?

审判长:证人王大虎请在你的保证书上签字。(签字后)请法警带证人王大

虎退庭!

审判长:请辩护人继续向法庭提供证据。

审判长:公诉人有无问题向证人询问或是对辩护人意见有无异议?

【法庭辩论阶段】

审判长:法庭调查、质证结束,现在进行法庭辩论。首先请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

审判长:被告人谢立强,根据法律规定,在法庭上除了辩护人为你辩护外,你还有自行辩护的权利,你需要为自己辩护吗?

审判长:下面请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审判长:经过第一轮辩论,控辩双方对被告人定罪量刑存在分歧:被告人行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在第二轮的辩论中,控辩双方仅就被告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的问题进行辩论,下面先请公诉人发言。

审判长:下面由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审判长:公诉人是否还有新的意见?

审判长:现在法庭辩论结束。被告人谢立强,根据法律规定,你在法庭上还有最后陈述的权利,你还有要向法庭陈述的吗?

审判长:被告人是否陈述完毕?

审判长:请法警把被告人谢立强带下去!现在休庭10 分钟,由合议庭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当庭宣判。(敲击法槌)

【法庭判决阶段】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入庭。(待法官坐定后)请坐下。

审判长:(先敲击法槌一次),现在继续开庭。请法警传唤被告人谢立强到庭!(被告人谢立强到庭后)经过合议庭评议,评议结论已经作出。现予宣布。

本案经庭审调查、辩论,被告人作了最后陈述。合议庭在充分听取控辩双方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评议并作出决定。

被告人谢立强,男,1987年6月25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初中文化,无业。2013年9月8日因涉嫌假想防卫过失致人重伤被秦皇岛市公安局海港区分局刑事拘留,同月15日经海港区人民检察院批准,由秦皇岛市公安局海港区分局执行逮捕,现在押于海港区看守所。

辩护人秦皇岛市正宏师事务所律师。

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检察院刑诉(2013)5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谢立强犯故意伤害罪,于2013年8月2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海港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陈曦、付余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谢立强利及其辩护人房媛媛、董新等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谢立强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没有异议,但辩称其行为属见义勇为,主观上将史江淮认作小偷只是想制止史的偷窃行为,但方法用错,愿意赔偿被害人损失。其辩护人辩称,被告人的动机是正义的,主观恶性较小;被害人本身的行为误导了被告人,致使被告人产生了被害人是小偷的错误判断,有一定的客观原因。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

1、笔录及视频证实:被告人在2013年9月4日晚11时误把被害人当成小偷,且被害人并未说明自己当时的具体情况,导致被告人过失将被害人打成重伤。当庭出示现场视频,笔录交被告人谢立强辨认无误。

2、证人王大虎的证言证实:被害人当时是身着风衣,而且是晚上在邻居家窗户处,容易造成误会,致使被告人误以为被害人是小偷。

3、被害人史江淮的损伤鉴定报告。经法医鉴定,史江淮的损伤已构成重伤。上列证据均系公安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收集,由公诉机关当庭举示,并经庭审质证。其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所证明的内容与本案有关联且能相互印证,能够证明审理查明的事实,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被告人谢立强基于臆断,将事实上并不存在的不法侵害而误认为存在,出于防卫的目的致人重伤,被告人谢立强对此应当预见而未预见,属疏忽大意的过失,已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公诉机关指控谢立强犯故意伤害罪的定性不当,罪名不能成立。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谢立强主观恶性较小的辩护意见予以

采纳,作为酌情从轻的量刑情节予以考虑,提出的减轻处罚和适用缓刑的意见,因不符合法定条件,故不予采纳。据此,该院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之规定,于2013年10月10日作出刑事判决如下:

书记员:全体起立。

被告人谢立强犯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10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庭审结束,现在闭庭!(敲击法槌)

第2篇:审判长

审判长:廖宗潮

XXX人民法院

正式开庭活动

1、审判长:(敲击法槌后宣布)现在开庭。

2、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身份。

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当事人是法人的,核对法人名称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

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系近亲属的,核对与当事人的关系。委托代理人系律师,核对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要求出示律师执业证和宣读委托书及代理权限)。

3、原告对被告方(第三人)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4、被告对原告方(第三人)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5、第三人,对原告方,被告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6、审判长: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身份经核对无误,且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没有异议,各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准许参加本案的诉讼活动。

[被告×××(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公告送达)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传票送达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0条的规定,本院依法缺席判决。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7、审判长:今天是渠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一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0条之规定,在本院第三审判庭,依法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与被告×××、第三人×××(案由)一案。(不公开审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8、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0条之规定,依法由审判员×××担任审判长和审判员×××、×××组成合议庭。书记员×××担任法庭记录。

9、审判长:现在向当事人交待诉讼中的权利、义务以及应当遵守的法庭纪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7条规定,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审判长许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5条、第46条之规定,当事人有权申请审判人员、书记员回避的权利。对合议庭以上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回避:

⑴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⑵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⑶与本案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0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所确定的主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1条、第52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9条、第130条规定:原告未经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10、分别询问原告、被告、第三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刚才审判长交待的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和应当遵守的诉讼秩序听清楚了没有?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

1、审判长:现在进行法庭调查。

2、审判长:原告陈述起诉的请求和理由,或者宣读起诉状(代理人宣读起诉状的,询问原告对起诉内容有无补充)。

3、审判长:被告进行答辩或者宣读答辩状(代理人宣读答辩状的,询问被告对起诉内容有无补充)。

4、审判长:第三人答辩陈述(代理人答辩陈述的,询问第三人对起诉内容有无补充)。

(审判长归纳当事人争议的焦点)①……②……

5、审判长:原告对审判长归纳的争议焦点有无异议?被告对审判长归纳的争议焦点有无异议?第三人对审判长归纳的争议焦点有无异议?

6、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质证时,当事人应当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证明力有无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与辩驳。

7、审判长:现在由原告方出示证据。被告方进行质证。第三人进行质证。

8、审判长:现在由被告方出示证据。原告方进行质证。第三人进行质证。

9、审判长:现在由第三人出示证据。原告方进行质证。被告方进行质证。

10、审判长:原告方对证据有无新的意见?

11、审判长:被告方对证据有无新的意见?

12、审判长:第三人对证据有无新的意见?

(人民法院依照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在这里出示,听取当事人意见,并可就调查收集该证据的情况予以说明)

13、传证人×××出庭作证。询问证人的身份(查看身份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70条、第102条之规定,凡是知道案情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

证人必须实事求是地作证,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的语言,如有意作伪证、假证的,要负法律责任。证人×××听清楚没有?现在由证人×××客观陈述其亲身感知的事实。

(当事人提出向证人发问的,经法庭许可后进行)

14、原告对证人证言进行质证。被告对证人证言质证。第三人对证人证言质证(必要时,可以让证人对质)。

(合议庭成员需要对证人询问的在这里进行)

15、证人×××作证完毕,对记入笔录的证词核对后签名盖章。证人作证后可以参加旁听。

(审判长根据案情需要对当事人询问的在这里进行,对合议庭意见一致的证据进行认证,对暂时不能认证的证据,说明什么证据待合议庭评议后予以认证)

法庭辩论

1、审判长:法庭调查结束,现在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围绕本案争议焦点,结合法庭调查的具体情况以及适用法律方面进行的综合性发言,辩论中应当实事求是,在法律范围内尊重客观事实,以理服人,不应涉及本案无关的问题和进行人身攻击,以求得对方的理解及法院的支持。

2、审判长:现在由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表辩论意见。

3、现在由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表辩论意见。

4、现在由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表辩论意见。

(第二轮由审判长询问诉讼各方有无新的辩论意见,如有再进行二轮辩论)

5、审判长:法庭辩论结束,原告在辩论中提到了……;被告在辩论中认为……;第三人在辩论中的意见是……

6、变诉讼请求,要求法院如何处理等内容。

7、原告作最后陈述。

8、被告作最后陈述。

9、第三人作最后陈述。

10、审判长:(宣传有关法律知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8条之规定,判决前能够调解的可以进行调解。原告是否同意调解?被告是否同意调解?第三人是否同意调解?(各方当事人同意调解的,可以休庭调解,达成一致意见的,将具体条款记入笔录,各方当事人在庭审记录中签字盖章,及时制作调解书送达。如有一方不同意调解的,继续审理)

11、审判长:由于原告(或被告、第三人)不同意调解。现在休庭,由合议庭评议,评议后继续开庭(敲击法槌)。

五、宣判

12、书记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各就各位,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就坐。坐下。

13、审判长:(敲击法槌后宣布)现在继续开庭。本案通过今天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合议庭评议认为:①需要裁定的内容;②原告(被告、第三人)举出的(什么)证据符合证据的“三性”予以确认,采信,(什么)证据经合议庭评议不符合证据的“三性”不予采信;③对证人×××的证言符合(或不符合具体内容)予以确认采信(或不予确认采信);④据此,合议庭对本案认定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4条的规定,现在宣判。

14、书记员:全体起立。

15、审判长:根据法律(具体条款)规定,判决如下:

(宣布判决主文内容,诉讼费的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16、审判长:(宣布)坐下。

(宣告离婚判决后告知:原、被告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17、审判长:今天是口头宣判,原、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在???年???月???日上午???时到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领取之日即为送达之日。当事人在指定期间内未领取的,指定领取裁判文书期间界满之日即为送达之日,当事人的上诉期从指定领取裁判文书期间届满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上诉期限为十五日。

本案属于运输合同纠纷(司机的行为属于违反运输合同的违约行为而非侵权),不是运输事故所导致的侵权纠纷。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据此,甲市、乙市的法院有管辖权。

2、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后,其他收到起诉的法院没有立案的,不得再立案,已经立案的,应裁定移送最先立案的法院。

3、《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据此,法院先协商,协商不成,报共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第3篇:如何当好审判长

文章标题:如何当好审判长

编者按:合议庭在审判长的工作中一直以来发挥着战斗保垒的作用,而审判长则位于其核心,审判长的工作直接影响着合议庭每名成员。近年来,我院案件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审判长功不可没。为了更好的发挥审判长的作用,本刊将陆继推出我们优秀审判长谈如何做好审判工作的思考与经验。审判长的工作是繁

重的,责任是重大的,同时又是光荣的。我在当审判长的过程中也逐渐摸索到一些方法,拿出来与大家交流。

一、充分认识审判长的合议庭“顶梁柱”作用。合议庭虽是法院最小的集体,但对外却享有至高无尚的裁判权,代表法院以法院名义作出裁判的也是这个最小集体,法院裁判的公信力也是通过这个最小集体体现出来,而审判长则是这个最小集体的核心。在审判法庭庄严的法椅中,审判长的法椅处于最高,象征着审判长的审判地位,在合议庭的三人中,审判长就象天平的顶梁柱,合议庭另两名成员就好比是天平中的称盘,而事实和法律则是天平中的两个法码,中心支柱的正与直,是天平平衡的基础和前提。因此,要充分发挥审判长在合议庭中的核心作用。

二、努力钻研法律业务知识,运用法理分析案件,用法律的精神裁判案件,努力做到“理”与“法”的融合,成为合议庭业务的带头人。我国的法制建设正日益完善,涉及审判领域的法律和司法解释大量出台,需要我们去不断学习、钻研,而且更要理解法律的精髓,研习法理。没有一定的法理基础,就不会有体现时代精神和先进司法理念的裁判。

三、以公正和效率为目标,严把案件质量关,强化裁判文书的说理、公开、透明,成为合议庭案件质量的责任人。案件质量无外乎是两个方面,一是认定案件事实,二是准确适用法律。而这些都是通过裁判文书这一载体为表现形式,因此,裁判文书的质量直接影响甚至决定案件质量。说理透彻,容易使当事人感受到裁判的公开、透明,容易使当事人接受判决、息诉服判。我经常说的一句话,也是我曾经在审判委员会上说的一句话,“我对我签发的每一个案件承担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每一个案件都正确。当然,屡判屡错,再有承担责任的勇气也没有意义,甚至会使勇气丧失殆尽。素质和责任心决定勇气的大小。

四、注重、强化庭审,让当事人感到程序公正,从源头上遏制上访。面对强大的信访压力,我所在的合议庭对二审案件的审理进行了及时适当全面的调整。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2条的规定,二审案件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径行判决、裁定。为避免当事人上访,充分让当事人看得见、摸得着的程序公正,充分保障当事人的上诉权,我们合议庭对每一个上诉案件,无论是否维持原判,均安排公开开庭审理。通过公开开庭审理,使当事人会感受到人民法院对其上诉权的重视,使当事人感受到审判法庭庄严和身着法袍的三位法官的威信,让当事人有理讲在法庭上,有证据举在法庭上,通过公开的庭审活动,使当事人容易接受基于公开开庭审理所作出的裁判结果。这样虽耗费大量的时间,但我们认为只要能减少上访,使当事人尽可能息诉服判,这样做就是值得。我到法院工作已经三年多了,我们坚持这一原则也已经三年了,我们还将坚定地坚持下去。

五、克己奉公,努力成为合议庭廉洁自律的模范人。在司法领域里,代表司法形象的主角是法官,司法形象的毁或誉均是法官在表演,因此法官除应具有与裁判工作相适应的法律知识和法理基础外,还应当遵守司法礼仪,要做廉洁的表率,要牢固树立正确的裁判权力观,要认识到裁判权就是责任、义务,必须做到权力为公而使,职务为民而用;要胸怀法度,善守其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必须防微杜渐;要耐得住寂寞,甘耐孤独和寂寞是法官的一个基本素养,对法官而言,寂寞使人廉洁,使人庄重,使人权威,使人公正。寂寞可能使法官失去一个个朋友,但寂寞会铸造起法官独立的人格,失去的朋友越多,受到的外来干扰就越少,偏离公正的机率就越小。要永远善守“法律至上,公正为本”。只有具备这样品格的法官,才能作出公正的裁判,才能在当事人心中产生公信力,使有理者相信你会公正裁判,使无理者敬而远之。

六、与人为善,勇于付出,用“心”交流,学会尊重和宽容,以情感带动合议庭的工作热情,努力成为合议庭成员的知心人和贴心人。人是最注重感情的,人基于尊严而需要受到别人的尊重,也是最希望受到别人尊重的,而心与心的沟通与交流,工作的全力支持和勇于承担责任,生活上的关心,会激发合议庭成员的工作热情。我经常对合议庭成员讲,我要使你们在愉快中工作,在工作中求得愉快。我任审判长时体会到:越是长者,自尊心越强,越发需要尊重,尊重是无语的鞭策,尊重是工作的动力。对于同龄者,则更需要鼓励和宽容,人在鼓励中成长,对他们个人的某些个性,要学会宽容,宽容就是尊重,宽容是无声的力量。

老同志有他们自己的长处,那就是丰富的审判经验,年轻人则可能更擅长于理论,要考虑如何融合。其实,我自身存在很多缺点和不足。三年多来,院领导、庭长及同志们特别是合议庭成员一直对我非常理解和宽容,这将是我继续前进的巨大动力,我一定不辜负大家的希望,努力将审判长工作做的更好。

《如何当好审判长》来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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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模拟法庭(审判长)(材料)

模拟法庭(审判长)

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

审判长:(敲法槌)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在开庭,提被告人高、段、陈、白到庭,被告人高,述说一下你的姓名、出生年月日、民族、文化程度、职业、住址?什么

时候因涉嫌何罪被刑事拘留?什么时候被逮捕?过去受到过刑事处罚吗? 被告人高:

审判长:被告人段说一下你的基本情况? 被告人段:

审判长:被告人陈说一下你的基本情况? 被告人陈:

审判长:被告人白说一下你的基本情况? 被告人白:

审判长:(依次讯问被告人)廊坊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收到没有?是否超过10天?本

院的权利、义务告知书你收到没有?(被告人间隔依次回答)

审判长: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2条的规定,今天在这里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由廊坊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高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被告人白、陈、段包庇案及由受害人亲属提起的附带民事赔偿案。合议庭由审判员郭X、安X、高X组成,由郭X担任审判长,书记员冯X担任法庭记录,廊坊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蔡X、何X出庭支持公诉,XX律师事务所律师蔡X为被告人XX辩护、XX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出庭为被告人XX辩护;XX律师事务所律师郭X出庭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范X代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

54、1

59、160条规定,当事人、辩护人在庭审中享有以下权利:

1、可以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回避

2、可以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作证,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检查

3、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

4、被告人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作最后陈述

审判长:上述各项权利,四位被告人听清楚了吗? 被告人: 审判长:(依次讯问)被告人是否申请回避? 被告人:

审判长:现在开始法庭调查,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公诉人:

审判长:四位被告人,公诉人刚才宣读的起诉书听清楚了吗? 被告人:

审判长:请法警带被告人段X、陈X、白X退庭候审,被告人高X,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有无意见? 被告人高:

审判长:下面由公诉人对被告人进行讯问。(待公诉人讯问完毕)

审判长:被告人高X的辩护人是否需要对被告人高发问?(依次将被告人带至法庭进行讯问和发问)

审判长:请法警带被告人高、段、陈到庭,由公诉人开始举证(待依次举证完毕)

审判长:法庭调查结束,现在开始法庭辩论。首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词 公诉人:

审判长:下面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被告人依次进行自我辩护)

审判长:下面可以由辩护人发表辩护词 辩护人:

审判长:公诉人可以进行答辩 公诉人:

审判长:被告人是否有新的辩护意见?被告人的辩护人是否有新的辩护意见?

审判长:法庭辩论已进行两轮,公诉人和辩护人的意见已充分阐述,法庭也已经记录在案。现在宣布法庭辩论结束,被告人进行最后陈述? 被告人(依次陈述): 审判长:现在对附带民事部分进行调查和辩论,原告先说一下你的基本情况? 原告:

审判长:原告代理人说一下你的基本情况及你的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原告代理人:

审判长:被告人代理人对此是否有代理意见? 被告代理人:

审判长:原告代理人对此是否还有意见? 原告代理人:

审判长:被告代理人对原告提出的主张还有什么新的意见吗? 被告代理人:

审判长:原被告双方已无新的意见,现在请原告代理人做最后陈述。原告代理人:

审判长:被告人代理人做最后陈述 被告代理人:

审判长:双方对民事部分是否同意调解,有何调解意见?(依次讯问原告和被告)原被告:

审判长:基于双方同意调解,调解工作庭下进行。

由于本案重大复杂,需合议庭进行评议后报审判委员会决定,因此本案定期宣判,宣判日期另行公告。现在闭庭,请法警将被告人带出法庭,送回XX看守所继续羁押(敲击法槌)。双方当事人、诉讼参与人阅读笔录签字,公诉人的公诉词,辩护人的辩护词三日内提交法庭。

第5篇:如何当好审判长(执行庭)

文章标题:如何当好审判长(执行庭)

一、合议庭管理在法院审判管理中的地位、意义和内容

在法院的组织结构中,合议庭是其中数量最多的,处于最基层的单位,就好像一个生命体中的一个个细胞,离开了这些细胞及其活动,生命体将不复存在,其活力也终将消失。海尔公司管理者曾说过这样一句话,其意大致是:要让时钟走得准,就必须控制好分

针的运转。因此,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这么说,法院审判管理的成败取决于合议庭管理的成败。

合议庭管理内容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管人,就是合议庭的承办人和书记员,此项管理兼有司法管理和行政管理的内容。表现在合议庭审判长、执行长,以程序法和各项规章、制度制约、约束包括自己在内的合议庭成员的行为,这些行为主要是在审判、执行的司法活动及其派生活动中的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和义务的行为;二是管案件,此项管理体现的是审判管理的内容。以上两个方面内容,简而言之就是管人管事。合议庭管理就是这两者的统一,两者之间,案件管理是目的,人的管理是关键。因此,我在合议庭管理中强调:着眼于案件,着手于人。通过了解案件的执行进程和审查进程,发现案件的症结点、难点,了解案件承办人、书记员必须做什么、怎么做、何时做,从而对承办人、书记员提出要求,布置相关工作任务,进行适时适当指导,推动承办人、书记员完成案件办理的相关工作,由此来保证案件的质和量、公正和效率。这其实也就是一个先由案到人,再由人到案的过程。为此,我们执行裁决组,定期进行案件情况分析研究,每月初将各承办人名下的收、结、存案列表打印出来,逐人逐案分析案件的进度要求,研究疑难案件和个案难点的解决方案,保证了各人对工作内容要求有明确的了解。

二、合议庭管理的科学性是执行活动公正性的保证

合议庭管理科学性,我认为至少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管理的明确性。即工作大目标的明确,大目标下的小任务也明确。二是管理的全面性或完整性。即管理的触角全方位地涉及,包括从管人到管案,从案件的启动点到结案点甚至是到结案后的有关释明、维稳工作;从案件的公正处理到结案的效率;从审判活动的规范到组员思想素质的提高。三是管理的合理性或者艺术性。即管理方式方法的合理采用、管理切入点的恰当把握、管理宽严标准的适度掌握、管理重点和非重点的良好协调。

为达到对合议庭的科学管理的目的,我在裁决组的管理上,注意把握好四个方面的要求:

第一个方面是针对目标管理。为让合议庭成员对任务做到心中有数,我着重抓好“一个预估、两个计划”。一个预估,即年初对总的办案和其他工作任务做预估分析,大致估算出每个承办人办案和信息、调研等工作任务;两个计划中,一个计划是每月的结案计划,使承办人、书记员对存案办理进度要求明确于胸;另一个计划是临时突发任务的专项性计划。针对市有关领导部门、上级法院和我院领导的交督办案件、突发的维稳案件或庭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如辖区法院指导沟通任务、信息调研任务等制定专门的计划。由于目标明确,计划得当,今年裁决组在人员减少一名,裁决案件收案同比增加41.2%情况下,结案率同比增加了0.6个百分点。

第二个方面是是重视公开管理。公开管理,是现代管理中的民主性要求,强化团队成员和管理者的凝聚力,激发团队成员的主动性、创造性,公开管理是不可少的。我对合议庭的重要管理事项都做到公开、透明、相互协商、共同研究,注重组员的参与,做到三个公开:一是任务公开,主要是案件分配的依据情况如结案存案情况公开、收案疑难程度公开。二是评价和奖金分配公开。对小组成员工作成绩的积极评价,或者工作失误的负面评价,尽可能在组内公开。尤其是对组员的不足之处要当面指出,避免背后批评。每季度的奖金分配方案也予以完全公开。三是全组和自己的工作情况、任务完成情况公开。

第三个方面是突出重点管理。突出重点管理就是根据任务轻重缓急的不同、组员特长弱点的不同,在管理上投放不同精力、施加不同力度。我们裁决组负责制作执行庭全庭的中止终结案件的裁判文书和债权凭证。在月末季末结案高峰时文书制作工作集中而繁重。此时我就将重点放在结案力量的分配、调度上;报结案结束时,则加紧对听证复议案件的开庭听证和审查;案件任务相对舒缓时,则加紧督查承办人对交督办的案件及时处理和拟写报告。突出重点管理,还应该针对组员的不同特点进行管理。如有的组员文书制作中容易出现小差错,就必须强化对其文书的修改,并向其指出修改的原因、理由。对书记员工作安排条理不清、效率不高的,则放较多的注意力,观察其工作进展,一旦发现滞后,及时向其指出、纠正。

第四个方面是讲究诚信管理。近年来市场经济中的信用危机给交易安全和市场秩序造成的危害已成共识,诚信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随之而来的政治诚信也越来越为人们所重视。法院的审判管理中也有一个诚

信问题,这个诚信可以说也属于政治诚信的范畴。所谓诚信,就是以诚实换信任。在一个团队中,彼此能够形成合力,产生1+1大于2的效应,诚信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合议庭管理中的诚信要求是什么?我以为有这样一些要求:一是对人对己同样要求,职务级别有不同,制度适用无差别。约束别人的,也必须约束自己,工作上要求别人有热情,自己必须有更高的激情;

二是激发成员工作积极性不能靠虚假承诺。我们都知道审判长、执行长可以调动激发积极性的资源是有限的,在组员的职务职级升迁上,手中的一票权重是十分有限的,如果我们对组员封官许愿,显然只会招至反感,或者做得巧妙一点毫无根据地对他们说,你在我组里好好干,庭领导和我说过要提拔你,诸如此类,一旦其明白真相,效果适得其反。三是以诚待人,这个诚就是真诚,真心诚意地帮助组员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增加工作才干,促进其事业发展。要公正地对待组员,避免以个人好恶待人,避免将工作中的意见不一,演变为个人的恩怨。有人说,企业不真诚对待员工,员工怎会以真诚回报社会。这句话有一定的合理性,其中反映出的道理,也值得我们思考、借鉴。很难想象,一个在审判管理中经常遭受委屈的法官会以平和的心境公正、高效地裁判案件。有这样遭遇的法官可能会将审判视作一种苦役,而很难从审判这样一种智力活动中获得享受,工作的激情和创造力将大打折扣。四是奖惩要分明。这是一个浅显的道理,无须多言。合议庭的奖惩手段有限,奖惩分明主要体现在审判长、执行长对组员的工作表现和成绩的评价上,也就是要实事求是、恰如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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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如何当好审判长(执行庭)

一、合议庭管理在法院审判管理中的地位、意义和内容在法院的组织结构中,合议庭是其中数量最多的,处于最基层的单位,就好像一个生命体中的一个个细胞,离开了这些细胞及其活动,生命体将不复存在,其活力也终将消失。海尔公司管理者曾说过这样一句话,其意大致是:要让时钟走得准,就必须控制好分针的运转。因此,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这么说,法院审判管理的成败取决于合议庭管理的成败。合议庭管理内容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管人,就是合议庭的承办人和书记员,此项管理兼有司法管理和行政管理的内容。表现在合议庭审判长、执行长,以程序法和各项规章、制度制约、约束包括自己在内的合议庭成员的行为,这些行为主要是在审判、执行的司法活动及其派生活动中的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和义务的行为;二是管案件,此项管理体现的是审判管理的内容。以上两个方面内容,简而言之就是管人管事。合议庭管理就是这两者的统一,两者之间,案件管理是目的,人的管理是关键。因此,我在合议庭管理中强调:着眼于案件,着手于人。通过了解案件的执行进程和审查进程,发现案件的症结点、难点,了解案件承办人、书记员必须做什么、怎么做、何时做,从而对承办人、书记员提出要求,布置相关工作任务,进行适时适当指导,推动承办人、书记员完成案件办理的相关工作,由此来保证案件的质和量、公正和效率。这其实也就是一个先由案到人,再由人到案的过程。为此,我们执行裁决组,定期进行案件情况分析研究,每月初将各承办人名下的收、结、存案列表打印出来,逐人逐案分析案件的进度要求,研究疑难案件和个案难点的解决方案,保证了各人对工作内容要求有明确的了解。

二、合议庭管理的科学性是执行活动公正性的保证合议庭管理科学性,我认为至少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管理的明确性。即工作大目标的明确,大目标下的小任务也明确。二是管理的全面性或完整性。即管理的触角全方位地涉及,包括从管人到管案,从案件的启动点到结案点甚至是到结案后的有关释明、维稳工作;从案件的公正处理到结案的效率;从审判活动的规范到组员思想素质的提高。三是管理的合理性或者艺术性。即管理方式方法的合理采用、管理切入点的恰当把握、管理宽严标准的适度掌握、管理重点和非重点的良好协调。为达到对合议庭的科学管理的目的,我在裁决组的管理上,注意把握好四个方面的要求:第一个方面是针对目标管理。为让合议庭成员对任务做到心中有数,我着重抓好“一个预估、两个计划”。一个预估,即年初对总的办案和其他工作任务做预估分析,大致估算出每个承办人办案和信息、调研等工作任务;两个计划中,一个计划是每月的结案计划,使承办人、书记员对存案办理进度要求明确于胸;另一个计划是临时突发任务的专项性计划。针对市有关领导部门、上级法院和我院领导的交督办案件、突发的维稳案件或庭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如辖区法院指导沟通任务、信息调研任务等制定专门的计划。由于目标明确,计划得当,今年裁决组在人员减少一名,裁决案件收案同比增加41.2%情况下,结案率同比增加了0.6个百分点。第二个方面是是重视公开管理。公开管理,是现代管理中的民主性要求,强化团队成员和管理者的凝聚力,激发团队成员的主动性、创造性,公开管理是不可少的。我对合议庭的重要管理事项都做到公开、透明、相互协商、共同研究,注重组员的参与,做到三个公开:一是任务公开,主要是案件分配的依据情况如结案存案情况公开、收案疑难程度公开。二是评价和奖金分配公开。对小组成员工作成绩的积极评价,或者工作失误的负面评价,尽可能在组内公开。尤其是对组员的不足之处要当面指出,避免背后批评。每季度的奖金分配方案也予以完全公开。三是全组和自己的工作情况、任务完成情况公开。第三个方面是突出重点管理。突出重点管理就是根据任务轻重缓急的不同、组员特长弱点的不同,在管理上投放不同精力、施加不同力度。我们裁决组负责制作执行庭全庭的中止终结案件的裁判文书和债权凭证。在月末季末结案高峰时文书制作工作集中而繁重。此时我就将重点放在结案力量的分配、调度上;报结案结束时,则加紧对听证复议案件的开庭听证和审查;案件任务相对舒缓时,则加紧督查承办人对交督办的案件及时处理和拟写报告。突出重点管理,还应该针对组员的不同特点进行管理。如有的组员文书制作中容易出现小差错,就必须强化对其文书的修改,并向其指出修改的原因、理由。对书记员工作安排条理不清、效率不高的,则放较多的注意力,观察其工作进展,一旦发现滞后,及时向其指出、纠正。第四个方面是讲究诚信管理。近年来市场经济中的信用危机给交易安全和市场秩序造成的危害已成共识,诚信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随之而来的政治诚信也越来越为人们所重视。

第7篇:人民法院审判长个人事迹材料

人民法院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事迹吴超英,男,1958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82年进入法院工作,现任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审判员、审判长。近十年间,该同志先后八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1998年被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2003年被省高

院评为全省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年被省高院荣记个人二等功一次,**年被衢州市政府授予“十佳敬业奉献好干部”称号,**年被衢州市政府授予“劳动模范”称号,**年被授予全市法院“十佳优秀法官”和全省法院“十佳优秀法官”称号,**年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年2月吴超英调解工作室被衢州市总工会授予“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年4月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和“浙江省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并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一等功,**年被衢州市政府选入“创先争优群英谱”。该同志的先进事迹先后在《衢州日报》、《衢州晚报》、《衢州工运》、《浙江工人日报》、《浙江法制报》、《浙江日报》、《人民法院报》、《中国审判》等刊物上刊登,受到广泛好评。

一、忠于职守、无私奉献。吴超英同志长期奋斗在审判一线,无论在哪个岗位,无论工作条件多么艰苦,始终保持旺盛的工作热情和昂扬的革命斗志,几十年如一日,兢兢业业,默默奉献,无怨无悔。为办好每一个案件,妥善解决每一起纠纷,他经常“舍小家顾大家”,加班加点,忘我工作。把为党分忧、为民解难、公正司法作为自己的人生追求,将真情奉献给人民群众,将心血奉献给审判事业,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真正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律在心中、正义在心中”。

二、牢记宗旨、一心为民。吴超英同志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思想,情系百姓,处处为当事人着想。他曾步行8小时山路去看纠纷现场;顶着烈日下水塘清点纠纷的死蚌;为勘察一起溺水死亡案件的溺水地点,不顾零下三四度刺骨的寒冷,涉水到江中勘察溺水地点;为解决百岁老人的赡养问题,他到百岁老人病床边倾听诉说,给老人送去爱心红包;他用温情的调解,化解了肝癌晚期当事人的婚姻纠纷;他用真切的调解,使“浪子”的婚姻回了头。百岁老人送来了锦旗,不少当事人写来了热情洋溢的感谢信,要求媒体好好宣传,可他写道:“民平我静,民静我平。我深知,‘足寒伤身,民寒伤国’之道。做点工作实属本份,切勿宣传。”2010年初他办理的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受害者是外地人,被撞成了植物人,已花去医药费用数十万元,受害人妻子经受不住打击,精神崩溃,欲浇汽油自焚。接案后,该同志意识到只有尽快结案,才有可能避免事态进一步激化。于是,他与同事一起,双休日加班加点,经其耐心细致做双方当事人工作,一起棘手的案件仅用了4天时间就调解结案,并履行了调解内容,当事人家属十分感激。在每一次司法审判活动中,他无不保持一颗亲民爱民的拳拳之心,真正做到心里装着人民,凡事想着人民,一切为了人民。始终把人民群众装在心里,始终把服务人民作为永恒的价值追求,把人民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努力树立亲民爱民为民形象,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

三、善于调解、案结事了。吴超英同志始终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为自己的神圣使命。面对各种纷繁复杂的纠纷,他以法官的公心、真心、诚心、恒心和耐心,在法、理、情中寻找结合点,努力化干戈为玉帛,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作为一名主要审理二审案件的法官,他办结的案件调撤率多年来一直保持在百分之

六、七十。成立吴超英调解工作室后,2010-2011两年间他审结案件321件,其中调撤结案265件,调撤率为82.6%。在做好审判工作之余,他还积极总结探索出了13种之多的调解方法,尤其是他创新的三项调解法在《浙江法院信息》上刊登后,省高院齐奇院长还专门作出了“向超英同志致敬”的批示。该同志审理大量民事案件,他把促进和谐的理念和调解为先的工作方法,贯穿于审理案件的各个环节,努力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除了保持高调撤率,他十分注重每件调解案件的履行情况,对履行期限即将到期的案件及时跟踪,督促履行义务人自觉履行。经统计,调解工作室调解结案的案件自觉履行率在90%以上,最大限度地降低了调解结案的案件申请执行问题。

四、清正廉洁、纤尘不染。吴超英同志工作中率先垂范,严格自律,充分发挥和展现其人格魅力,廉洁自律做表率,苦练内功,低调行事,坦荡做人。在该同志的影响下,全庭上下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埋头苦干,形成工作上认真、业务上娴熟、思路上创新的工作氛围。工作中不分份内份外,积极协助其他同志办理案件。他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始终恪守职业准则,坚持从小事做起,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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