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岗位职责】民事调解职责说明
民事调解职责
一、调解组成员,必须带头学法,定期进行普法学习,提高法律知识和工作能力;
二、为人公正,联系群众,热心于人民调解工作,并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
三、调解员必须做到公正严明,凡事必须弄清是非,不偏听偏信。在调解中涉及刑法的民事纠纷,劝对方按法律程序向人民法院诉讼。
四、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民事的调解纠纷,耐心疏导消除隔阂,避免事态的扩大和蔓延。
五、妥善处理民事纠纷,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定。
六、调解员必须做到廉洁奉公,不得接受任何一方的财物,否则一经发现必受严肃处理。
七、在调解工作过程中,无法进行调解时,为了避免矛盾激化,应做好稳定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第2篇:民事调解领导小组工作职责1.深入调查了解和掌握单位干部职工中的各种不安定因素,预防各类矛盾的发生。2.及时解决疏导民事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和民事转刑事案件的发生,加强内部团结。3.结合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教育员工遵纪守法和维护社会公德,推动依法治理。4.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本单位民事纠纷的发生及调解情况,提出建设性建议。第3篇:调解员岗位职责
调解员岗位职责
一、热爱人民调解工作,为民排忧解难,及时调解各类民间纠纷,增进人民内部团结。
二、依法办事,为人公正,清正廉明,刚正不阿。做到合法合理合情处理案件。
三、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公德进行调解。
四、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调解不成而阻碍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不得徇私舞弊,不得对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不得侮辱、处罚当事人;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学校调解工作制度
一、规范“调委会”建设,深入开展以“防激化”为重点的教职员工调解工作
1、成立学校“调解委员会”,学校工会主席任“调委会”主任,成员由学校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2、及时传达,贯彻上级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学习,培训,及时传达全国、省、市、县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指导我校开展好调委会的培训工作,全面深入地开展好对会议精神和文件的学习教育活动。
3、不断加强学校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工作.为认真贯彻做好上级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提升调解工作整体水平,大胆实践,多形式,多渠道地加强调委会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调解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和我校实际情况,积极规范调解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促使调委会工作规范化方向发展。
3、着力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开展以“防激化”为重点的调解工作.“防激化,创四无”为目标,扎实工作,积极做好调解工作,力争群体性无上访记录。 二、创新调解机制
为加强学校人民调解工作,组织人员深入师生进行调查研究,就现阶段民间矛盾纠纷的种类,特点进行分析,适时外出考察,学习,借鉴外地有益的做法和成功的经验,积极开拓创新,不断推进学校调解工作向纵深发展。
在调委会组建上积极创新。在学校调委会建设过程中,注重一方面规范制度和程序,另一方面对调委会的组成人员,调委会产生方式等方面更是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积极引导,大胆创新。
三、多维度、多渠道开展工作
1、在上级相关部门的指导下规范调解程序,讲究调解方法。 2、根据《公民道德建设纲要》等道德规范来进行调解。
3、学校党政领导要重视教职员工的调解工作,关心群众生活,把群众的疾苦装在心里,与群众心连心,使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得到贯彻执行,促进了学校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德耀小学
20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