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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贪局检察官岗位职责

作者:justin_wen时间:2021-12-19 下载本文

第1篇:检察官反贪工作先进事迹材料

优秀反贪局长、十大杰出检察官先进事迹 无怨无悔检察情 尊敬的各位领导:

大家好!

我叫**,现任**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反贪局长。我给大家汇报的题目是“我的检察情结”。

**年4月,我从**市**镇政府调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从一名乡镇党政综合办主任转变成为一名普通检察官。那时自己在乡镇已经有五年的工作经历,对检察机关工作却完全陌生,是地地道道的门外汉,然而党的安排却不能不服从。进入检察机关后我很快发现检察机关是一个业务性很强的单位,对于我来说这意味着以前的一切都变成了空白,新的一页还要靠自己一笔一划重新谱写。我记得很清楚,那年我刚满25岁,年轻人有的是精力,从来不知道什么叫做困难,况且随着对检察工作的逐步了解,自己也很快喜欢上了这个职业。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兴趣也陪伴着我走过了20多年的检察生涯。

**年,是我参加检察工作的第十个年头,这十年中我先后从事办公室、政工、公诉、反贪等工作,有苦有乐,有悲有喜,一点一滴地也从一名检察工作门外汉变成了检察工作的行家里手。2004年也是我人生中关键的一年。这一年,我荣幸地被院党组任命反贪局局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党组把这么重的担子交给我,是党组和上级领导对我莫大的信任。这是一种信任,然而更多的却是一种责任,我没有感到一丝的轻松和高兴,只感到自己肩上沉甸甸的。

反贪污贿赂工作历来是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党和群众、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我担任反贪局局长以来,坚持以办案为主,狠抓案件的查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年以来,我们主办各类贪污贿赂案件74件,其中大要案件54件64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800余万元。

反贪工作有苦也有乐,特别是在查处成功一些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后,那种成功的喜悦往往会油然而生。十多年的反贪工作中,有两次案件侦破行动是自己引以自豪的。

第一次是在**年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的查处商业贿赂专项行动期间,自己带领全局干警连续奋战了二十多个日日夜夜,一举突破了汾阳市新华书店单位行贿180多万元的大案。当时正值七八月份,天气酷热难当,人坐着都汗流浃背,但是面对嫌疑人较强的反侦查能力,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网,自己不敢有丝毫的大意,在经费不足、人员力量薄弱的不利情况下,采取秘密侦查的手段,兵分两路,快速行动,调查走访知情人员,调取证据材料,不敢有丝毫的懈怠。从7月29日至8月6日,自己带领干警以院为家,夜以继日,每天工作二十个小时以上。因为连日的劳碌,加之生活不规律,自己的老毛病肠炎和咽炎又犯了,一大把一大把地吃药也不顶事,实在支撑不住了边打点滴边指挥办案、讯问嫌疑人。不能吃饭就只喝白开水,不能说话就写纸条,经过几十个日日夜夜的苦熬苦战,查清了新华书店和有关学校工作人员相互勾结贪污贿赂的犯罪事实,并立案查处了我市新华书店和教育系统的6起窝案、串案,打了一场漂亮的歼灭战。在查办案件过程中,我们发现我市教育系统共有40余名人员涉嫌犯罪,鉴于此案涉案人数众多,如果全部立案查处对我市的教育工作影响太大,不利于学校的教育稳定,为了既打击犯罪同时稳定学校的教育教学,我们通过电视台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工作,敦促涉案人员投案自首,主动退出赃款,争取宽大处理。期间涉案人员纷纷到我院自首,共退出赃款130余万元。对大部分涉案人员,我们移交有关部门进行了党纪、政纪处分。同时,针对有侥幸心理,企图蒙混过关且涉案数额较大的人员果断立案并坚决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打击,有重点地查处了6起典型案件。这些案件查办时间短、行动快、成果丰、效果好,《检察日报》、《山西日报》、《三晋都市报》以及山西电视台等省内外多家媒体对此进行了报道,我们的侦查经验成为当年吕梁市院查处商业贿赂犯罪工作的一个亮点,受到省地检察机关的表彰,我局被吕梁市院荣记集体三等功一次,并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反贪办案先进单位,我个人被省院荣记二等功一次。

第二次是在**年3月18日,也就是在**年1月我荣获第三届“十大杰出检察官”之后,我们在吕梁市院的统一部署下,集中开展了太中银铁路建设中预防和查处职务犯罪案件专项行动。在此次专项行动中,我带领全局反贪干警,兵分四路,把太中银铁路涉汾的市协调领导组、四个乡镇及二十二个行政村的账簿、凭证等有关资料全部调取,经过反复审查所有的账簿和凭证,逐个分析研究有疑问的线索,从一笔两万元的征地补偿款入手,一举查获了太中银铁路工程建设中贪污案件8件8人,均为大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20余万元。

也就在**年,我们查处的12件13名被告人,法院均在当年做出有罪判决,其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3人,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3人,其余均为有罪判决。作为一个基层院,能够做到当年立案、当年侦结、当年判决非常不易,我院反贪工作成为当年全市反贪工作的一个亮点,被评为全市第一,受到省院表彰。

十多年的反贪工作中,在情与法的交织中,我也存在一些困惑。

一是在**年公安“清网”行动中,我带领反贪干警以及两名公安干警在陕西省汉中市的大山里成功抓获一名在逃十一年之久的挪用公款犯罪嫌疑人张捍红。这是我在1999年担任反贪局侦查科长时查办的案件。张捍红是一位汾阳农行中层干部,挪用公款50万元借给他人做生意。我们接到报案时他已潜逃。十几年来,我们限于人、财、物等困难因素未能将其抓获,此次借公安全国性的“清网”行动,我们才在汉中市抓获张捍红。被抓获时他在山里看护林场,一个月300元工资,整个人瘦骨嶙峋,全身都是病,看来潜逃的日子还真不好过。随后我们补充侦查,完善证据,重新逮捕、公诉。按照法律规定,逮捕应通知嫌疑人的家属或单位,可怜的是张捍红的父母均已过世,本人也是抱养的,没有兄弟姐妹。妻子在他出走后已改嫁,我找到他的妻子做了多次工作,但是他妻子不愿意管他的事了。有一个女儿也是抱养的,他出走时女儿才

六、七岁。女儿学习也不太好,中专没念完就嫁到了外省,联系不上了。同学朋友也没人管他,单位上也早就开除了他。我当时想,张捍红已经成了孤家寡人了,连在《逮捕通知书》上签字的人都没有,当时的他应当很绝望。管还是不管,我感到非常困惑。为了稳定他的情绪,带着一些同情之心,我想《逮捕通知书》就我签吧,算是他的兄弟吧,我就在上面签了字。完了我去看守所看他,他知道这事后感动的哭了。他说这些天在看守所里闷得慌,更无人看望他,想起这些事他甚至有寻死的念头。我说那可不敢,以后还有我这个兄弟牵挂你了。此后我经常去看守所看望他,捎点日常用品,真的把他当大哥了。后来他被判了十二年,去了阳泉一监,正好阳泉一监的政委冯金生是我汾阳老乡,我知道张捍红会做饭,炒菜也不错,让冯政委安排去厨房做了饭。他还经常给我写信,我抽出时间也回信安慰安慰他,鼓励他树起做人的信心。我父亲的五叔在阳泉市工作,今年五一期间,我陪父亲去阳泉时又去看了他一下。他现在吃的白白胖胖了,人也精神了。汾阳人、孝义人讲究过六十岁生日时,能有亲朋好友来给他庆祝。我告他说等他过六十岁生日时如已出狱,我在汾阳给他操办一下,出不来我就去阳泉一监给他简单庆祝一下。他听了以后,非常高兴,说这辈子有幸认识我,他一定会认真改造,出来好好做兄弟。

哀莫大于心死,这个人又有了牵挂,有了希望。我想,他一定会好好表现,重新做人。

第二个是在**年,我们立查的一起贪污案件,嫌疑人是一个五十六岁农村党支部书记,叫张庆成,案情是他和村委主任向乡镇政府虚报了受污染农田亩数,多领取了6万余元补偿款,村委主任领回款后分给了他2万元。按我们的办案规定,贪污5万元以上应当立案刑拘。准备刑拘的时候,办案人告我说这个张庆成一人养活的九口人,生活困难,很可怜。我于是到了办案工作区,见了张庆成。通过了解,他确实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一个人养活着九口人:一位老母亲,他两口子,儿子、儿媳刚结婚,女儿嫁人后离异带着三个女孩。我问他平时主要是干什么工作的,他说除了种地就是在建筑工地当小工,每天挣60元。在村里当支书不主事,挣得几百元工资也发不了。这次2万元是村委主任硬给的,也不敢不要。了解到他的情况后,我从内心深处同情他。我想不出把他关进去以后,他们一家子日子该怎么过。这起案件从法律上讲应当严肃惩处,作为一名司法人员,也应当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但从情理上讲,如果这些本应当属于需要社会救助的人,再受到打击,有可能导致他们的家庭支离破碎,一方面与立法的初衷相违背,不利于社会稳定,另一方面确实于心不忍。于是我赶紧召集办案人员研究,将相关情况报检察长审批后,对其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在移送审查起诉及法院审判期间,我还主动与公诉科、法院刑事审判庭的办案人员联系,介绍了张庆成的家庭情况,建议酌情从轻处理,最后张庆成被判处缓刑。后来我们又通过民政部门给他家办了2个低保,给他解决了实际困难。

像这样的案件其实还有很多。在实际工作中,维护法律的权威是我神圣的职责,但是面对在情与法之间抉择的时候,我仍然存在着许多困惑。

几度风雨,几度春秋。从**年任反贪局长以来,又一个十年过去了。在这十年中,自己把青春无私地奉献给检察事业的同时,自己也伴随着检察事业成长起来,党和人民给了我很多的荣誉。**年,自己被中共吕梁市委、市政府授予“吕梁市劳动模范”称号,**年被山西省人民检察院荣记二等功一次,2008年被吕梁市劳动竞赛委员会荣记一等功一次,2009年被授予“山西省十大杰出检察官”称号并记一等功一次,2010年被授予“山西省杰出青年卫士”称号,2010年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双先表彰活动中荣记个人一等功,自己带领下的反贪工作也多次受到省、地、市的表彰奖励。荣誉是肯定,也是鞭策和鼓励,意味着更多的奉献和牺牲。古诗云: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我想这也是我自己的真实写照。反腐倡廉事业任重而道远,自己在多年的反贪工作中也曾多次受到各种威胁和恐吓,各种利益的诱惑,自己作为一位农民的儿子,一个受党培养多年的检察官,在反贪工作中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防微杜渐,洁身自好。

第2篇:检察官工作职责

一、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行政抗诉、审判人员职务犯罪和支持起诉案件。实践中,以民事行政抗诉为主,受理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申诉。2004年临淄民行科支持起诉的中国银行临淄支行诉淄博永发实业公司等三起案件,通过检察机关支持起诉,临淄支行胜诉。2005年博山区院民行科对两起法官渎职案件进行了初查,对其中一起立案侦查。

二、我院民行检察工作发展情况

(一)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发展历史。自新中国建立以来,我国的民事行政检察制度也经历了曲折的发展过程。民事行政检察制度并不是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改以后才有的制度。新中国成立伊始,各项法律法令中就有了检察机关行使民事行政检察权的规定,并在五十年代发挥了很大的作用。1949年12月的《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检察署试行组织条例》即全面规定检察署的民事行政检察职能"最高人民检察署受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之直辖,直接行使并领导下级检察署行使下列职权:……2、对各级司法机关之违法判决提起抗议。……5、对于全国社会与劳动人民利益有关之民事案件及一切行政诉讼,均得代表国家公益参与之。"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一次以全国人大通过的法律的形式明确了人民检察院在民事诉讼中的起诉权和参诉权,并对人民检察院如何行使这些职权在程序上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全国检察机关在实践中也开展了大量的民事行政检察的实际工作。1954年,辽宁、安徽、江西、山东、河南、山西、陕西、甘肃和北京9个省、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民事案件2352件,既有提起诉讼的,也有参与诉讼的案件。以后,随着199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制定和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包括民事行政案件抗诉制度在内的民事行政检察制度才逐步发展起来,全国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也相继成立。从新中国建国以来民事行政检察制度的发展可以看出,现在的民行检察不管是从监督的范围上,还是从监督的可操作性上都比以前削弱了而不是加强了。

(二)我院民行检察工作开展情况。民行科自1993年建立,2001年3月民行科与技术科合并,2006年民行科与技术科分离。我院民行科创建已有十多年的历史,但是长期以来由于受客观原因限制,直到2003年工作才真正开展起来。多年来,我们的民行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是一方面由于我县经济不发达,人们的法律意识淡薄,另一方面由于民行工作开展的比较晚,宣传力度很不够,很多人都不知道我们检察院有个民行科更谈不上对民行科工作职责有什么了解,再加上与全县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平时沟通不够及时、到位,造成很多律师、法律工作者思想上认为检察院民行科门槛比较高,以致于很多案源提供不上来,民行工作一度处于被动状态。今年以来我们立足实际,认真分析了近年来民行工作中存在问题和难点,把解决民事行政申诉案源作为工作的突破口,在院领导的支持下,制定了针对性强的改进措施,从多种途径拓宽案源渠道,宣传民行工作。第一,召开了律师协调会。在县司法局基层科同志的帮助下邀请了全县所有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的负责人进行座谈,分管副检察长季学锋同志对民行科的工作职责及双方合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行详细阐释,各所负责人各抒己见对民行工作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和建议,最后大家一致达成共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强联系和配合,双方形成合力,努力纠正当前民事行政审判中的司法不公,还老百姓真正的公道。会后民行科人员又进一步走访各律师事务所,大力争取他们对民行工作的支持。第二,专门制做了工作联系卡。到各个乡镇司法所进行发放,详细介绍和宣传民行科的工作职责,以求发现有价值的案源线索;第三,与人大、政法委、纪委建立联系,从多种渠道寻找案源。第四,先后与其他兄弟区县院的民行科取得联系,认真学习他们拓宽案源方面先进的工作方法和成功经验。

通过以上措施,今年民行科案源明显增多。共受理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已生效判决、裁定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9件,其中立案审查14件,审查终结14件,全部作了提请和建议提请抗诉处理,完成了年初市检察院下达的指令性任务指标。同时经我们提请抗诉的三起案件法院作了开庭审理,其中一起买卖饲料款纠纷案法院再审后获得改判,办案效果明显。

虽然今年民行检察工作完成了任务,但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

三、当前民行检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立法不完善是制约民行检察监督发展的根本原因。立法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总则规定“检察机关有权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进行监督”,但这些规定过于原则。它们只规定了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规定了抗诉权和提请抗诉权,没有明确的诉讼程序规定。人民法院对检察机关抗诉的民事案件应当在多长期限内作出再审与否的决定,法律未作规定。这造成检察机关抗诉后,法院对之可以任意拖延。

2、抗诉程序设计先天不足,检察资源配置不合理。

基层院没有抗诉决定权,导致案件涌入上级检察机关。而基层从事民行检察的人数占全国民行人员的80%以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市三级检察机关只占20%,却要承担全部的抗诉案件。案件分布失衡成为制约民行抗诉规模化发展的瓶颈。民行检察的发展要求将案件向下分流,充分利用基层院的人力资源。

3、司法环境不和谐,法院不愿接受监督,从上到下普遍排斥检察监督。(1)最高人民法院多次单方面发布司法解释,排斥检察机关对其监督。据不完全统计,自民行检察制度确立至今,最高人民法院在单方面就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范围作出限制的批复就有12个,而且这些批复全是专门针对检察监督范围而下发的。例如:1999年2月13日批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只规定人民检察院可以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没有规定人民检察院可以对调解书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对调解书提出抗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关于检察院对调解书抗诉应否受理的请示

在实践中,法院以调解方式审结的民事案件占相当大的比例,调解错误情况也是存在的。今年我们就受理了三起法院以调解方式审结的民事案件,因为无法律规定,只好劝当事人去法院申请再审。

(2)法院对于检察机关抗诉的案件,久拖不审、久审不决。不利于及时纠正错误的裁判,导致很多当事人对抗诉失去耐心,这也是当前民行检察案源不足的重要原因。

(3)法院改判难。不能正确对待抗诉,认为检察院刻意责难他们,挑毛病,甚至从观念和体制上排斥检察监督。司法实践中,有不少法院在检察院抗诉后,明知原判决错误,就是不予改判。其原因在于不愿在对抗中承认错误,逞强斗气,更有甚者认为只要改判就意味着原审法官品质出了问题。在这种心态下,法院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是不愿改判的。4、民事行政抗诉案源在减少。

(1)民行抗诉案件办理时间长、环节多,使部分当事人对民行部门失去耐心。现行《民事诉讼法》对基层检察院只赋予了一审案件提抗权,但上级院因基层院的案源不足而以交办的形式赋予基层院对二审案件的建议提抗权,由此一审案件在经过基层检察院受理审查后,还须报市院审查,而二审案件要经过县、市、省三级院的审查手能决定是否抗诉,程序复杂,耗时漫长,一件案件少则半年,多则一年以上,方能引起人民法院再审,致使当事人对到检察机关申诉失去耐性。

(2)法院系统内部改革的深化客观上也减少了一部分案源。现在法院内部自上而下也在不断强化自身的改革,在加大对法官道德修养、业务素质培养力度的同时也在不断加强对案件质量的考核,甚至将考核与个人职务升迁、奖金福利挂钩,这些规定提高了法院审判案件的质量,避免了一些错案的发生,从而减少了一部分民行检察案源。

四、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对策

1、加大宣传、拓宽案源,让民事行政检察家喻户晓。加大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宣传力度,增进人民群众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了解,使人民群众自觉把民事行政检察当成自己合法权益的守护神。一是利用报纸、电台、网络、上街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做好经常性的普及民事行政检察知识的宣传工作,让更多的人民群众了解民事行政检察职能。二是做好典型案件的宣传工作,选择标的额大、改判效果好、具有一定代表性的提请抗诉案件进行宣传,提高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知名度,充分体现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社会效果。三是加强同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及本院各业务科室的联系,从律师、法律工作者代理的案件及本院查办的案件中发现案源。四是加强同党委、人大、政府等机关的信访部门联系,从信访部门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中发现民事行政检察案件来源。

2、狠抓办案,提高民事行政检察案件质量、缩短办案周期。

对每一起抗诉案件都要做到严审查,细取证,要抗得准、抗得稳,让再审法官在铁的事实面前认识到原审的错误,从而达到改判的目的。办案中要坚持单个审查与综合审查相结合,在查清事实上下工夫,同时要提炼抗诉理由,使抗诉理由准确充分,逻辑严密,说理透彻。在严把质量关的同时,尽量缩短办案周期。

3、加强协调、理顺关系,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顺利开展酿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虽然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实现公平、正义和维护社会稳定,但每改判一件案件,必然会影响到审判人员的形象和威信,因此需要加强与法院的联系,沟通思想,统一认识,争取法院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操作规程,使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逐步走上规范有序的轨道,使民行检察工作与审判工作既互相监督又互相配合。另一方面,要进一步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建立定期汇报制度,主动向党委和人大汇报民行检察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部署和工作情况,特别是对办案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困难要及时向党委和人大汇报,寻求党委、人大的领导和支持,使党委、人大成为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民事行政检察职能的坚强后盾,从而使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职能得到充分发挥。

4、适当运用调解手段,合理解决纠纷,化解矛盾。

调解是民事诉讼的一项原则,同样应借鉴到民行检察工作中。有目的、有针对性、适当地运用这种方式,可以使当事人双方更容易接受,更为有效地解决问题。在审查申诉案件的同时,对于有错误的裁判、或者可抗可不抗的案件,通过分析当事人的心理状态,结合实际,把握纠纷和争议的核心问题,运用有效的调解手段加以处理,以利于安定社会秩序,实现良好的社会效果。

5、继续推进检察建议的开展。

这里所讲的的检察建议特指高检院2001年颁布的《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中检察建议的第一种情形,即指对个案再审的建议。这项工作的开展有很多成功的案例,对民行检察监督意义重大,基层院有了可以监督的手段,节约了诉讼成本,并可以证明"同级抗"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现实的。

6、提高民行干警的整体素质,尽快适应形式的需要。

作为一名合格的民行干警必须不断改善自身的知识结构,进一步拓宽知识面,对民事、经济、行政法律知识做到耳熟能祥,通过办案逐渐提高综合分析论证能力。同时,还要加大培训力度对新出台的民事、经济、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要组织集体培训,做到随时弃旧更新。

五、民行检察工作发展趋势

虽然民行检察工作历经艰难,但是多年在民行干警的不断努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正在蓬勃发展。

2006年11月18日全国民行检察工作座谈会上指出,今年前三个季度,全国检察机关民行检察部门充分履行民行检察职责,积极探索监督新方式,加强法律监督能力,民行检察工作呈现出履行法定职能与创新监督方式并重的发展势头。截至9月底,全国检察机关民行检察部门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48315件,立案27733件,同比上升2.57%;提出抗诉8507件,同比上升5.23%。法院审结抗诉案件4483件,其中改判2166件,撤销原判发回重审216件、调解777件、维持原判1155件、其他169件,原判改变率74.2%。办案效果均好于往年。

另一方面,检察机关民行检察部门积极稳妥地探索、创新监督方式。首先,继续对再审检察建议的运用进行深入探索。今年1月至9月底,全国检察机关共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097件,同比上升13.9%。法院采纳再审检察建议1475件,采纳率为47.6%。再审检察建议正在成为一种广为接受的有效监督方式。其次,积极探索对执行活动的检察监督。海南、四川、河南等地开展了执行监督的试点,从申诉人反映的执行不公案件入手,发现和纠正问题,取得了一定成效。再次,各地继续进行支持起诉、督促起诉等工作的探索,并认真开展了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工作。

2007年,检察机关民行检察工作重点要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民行抗诉工作,维护司法公正;二是继续进行民行检察新方式的探索,为司法体制改革和相关法律修改提供实践基础,如继续推广再审检察建议的运用、探索对民行裁判执行活动的检察监督等;三是积极协助和参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修改建议的调查研究以及相关理论研究;四是改革现有民行检察工作机制,规范民行检察执法行为。

四川、海南等10个省级检察院介绍了当地开展民行检察探索工作的经验。我们不得不承认,我们国家法院对一般案件的审理上,受法官自身素质的制约以及其他一些外部干预,法院判决错误现象还是存在的。民事行政案件抗诉制度对于人民群众树立司法公正意识的作用还是实实在在的。现在的社会条件下,民事行政检察制度维护了司法公正,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拥护,能够实现它作为一项制度的法律价值,就是其存在的最大的法理基础。

二、民事行政检察将成为检察业务建设的第三次辉煌。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市场经济的发展,WTO的加入,民事行政纠纷必然会越来越多,当前,存在于民事、行政裁判领域中的不公,是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突出的问题,是司法腐败的重要表现。党的十六大指出,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检察机关必须加大法律监督的力度,保证司法部门的权力受到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民行检察部门作为审判活动的监督者与人民群众的最直接切身利益有关。民行检察工作就是关心老百姓身边的事,这项工作做好了,就是人民群众看的见、摸的着的"三个代表",对于凝聚民心、巩固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和动员人民群众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的作用。在民事诉讼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越来越来受到重视的今天,广东省院检察长张学军提出了"第三次辉煌"即民行检察业务的大发展。

第3篇:谈谈如何履行检察官职责

谈谈如何履行检察官职责

篇1:做一名敢于担当的检察官

做一名敢于担当的检察官

两天的培训学习,时间虽短暂紧张,收获却非常大。特别是通过教授专家的授课,我对我们党做出“四个全面”的重大战略部署有了系统的认识,对党做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探索进程、深刻内涵有了全新的、深刻的理解和认知。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新年献词中说:改革当头勇者胜。做为检察机关的一员,如何在改革当头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做出积极的努力,我认为,必须要做一名敢于担当的检察官。首先,要锤炼检察官铁的品质。宪法赋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神圣职责。做为一名检察干警使命光荣,责任重大。锤炼铁的品质,是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保障。检察干警作为执法者,锤炼铁的品质,就是要将“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官职业道德内化于心,坚定理想信念,做到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国家,忠于宪法和法律。锤炼铁的品质,就是要培育检察官所特有的专业素养和职业理性,以坚定的法律信仰,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为迎接挑战蓄势,为开拓创新扬帆,为法治进步护航。其次,要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公平正义是我们党追求的一个崇高的价值。“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是检察工作永恒的主题。做为一名检察官,公正执法是我们的职责,维护公平正义是我们的生命线。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就是要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把公平正义做为我们首要的价值追求,做为我们的基本行为规范,崇尚法治,客观求实,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觉维护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我们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带头坚守法治底线,严格执法,刚正不阿,敢于监督,勇于纠错,捍卫宪法和法律尊严;经受住考验,在法的天平中永远站在公正的一边,使人民群众在我们的执法办案过程中切实体会到公平,看得到正义。我们要做法律、公平正义的维护者和传播者,如果说社会是一个大染缸,我们就要做一个奇妙的提纯器,将涌来的污水、垃圾提纯,转手捧献给世人鲜花、微笑、宁静和详和。

再次,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社会责任是基础。社会责任中,信任是基础。法律是最广大人民群众意愿经法定程序的集中体现,人民群众是法律实施的重要主体,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力量。做为执法者,检察干警只有做老百姓的贴心人,取得老百姓的信任,才能够确保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才能够保证依法治国的顺利推进。因此,要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发挥好表率,就要始终牢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树立强烈的百姓情怀,视百姓如父母、待百姓如亲人,情系群众、感恩群众、敬畏群众,真正把人民群众当主人、当亲人、当老师。做群众的贴心人,就必须从自身做起,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摒弃“官本位”思想,放下官架子,消除与群众的距离感,与群众打成一片,带着感情工作,为老百姓出实招、办实事。用“心”服务,始终把百姓利益放在第一位,真正从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出发,不断增强服务保障民生的能力,惟有如此,才能得到群众的信任,赢得群众的满意。

要牢固树立敢于担当、善于担当、舍我其谁的意识。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每一名检察官要像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的那样,“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时刻以党和人民为念,以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

篇2:浅谈如何强化检察机关业务工作保障

最近高检院在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会议上,明确提出了基层检察院建设,要坚持以业务工作为中心,将业务工作摆上了整个检察机关的突出位置。基层检察院的工作千头万绪,如何贯彻以业务工作为中心,强化业务工作保障,是当前基层院建设过程中必须解决的突出 问题,特别是象我们这样的国家级贫困地区的检察院更是如此。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对此谈点浅见。

一、强化思想保障,牢固树立以业务工作为中心的指导思想。 检察工作包括很多方面,如,业务工作、队伍建设、检察政务、法律 政策 研究、检察宣传、检察技术、计财装备、检察信息化建设诸多方面,看起来都有很重要,都不可偏废。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在众多矛盾中,要善于抓主要矛盾,解决问题,要首先解决主要矛盾所反映的问题。那么,什么是检察工作的主要矛盾呢。检察机关在国家权力定位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工作就是法律监督工作,这是检察机关有别于其他机关特有职权。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就是要通过开展业务工作来实现的,所以,业务工作就是检察机关的主要矛盾,就是全部检察工作的中心。其他各项工作都是为业务工作服务的,都是为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创造条件的,提供支持和保障的。如,加强队伍建设,根本目的不在于队伍建设的本身,不在于将队伍都培养成研究生,而是在于提高执法水平,为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提供组织保障。加强思想建设,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是为更好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提供思想保障。加强计财装备等后勤建设,是为开展业务工作,提供物质支持的。其他各项工作都是如此。因此,我们必须牢固树立以业务工作为中心的指导思想,将检察业务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思想上重视了,才能体现在行动上。贯彻以业务工作为中心,必须树立三个意识。一是中心意识。全体检察干警都有要树立以业务为中心的观念,时时处处想着业务工作,不能争你高我低。要想着促进业务工作,从领导精力后勤保障、干警力量等,向业务工作倾斜,不能拆台掣肘。二是服务意识。特别是院领导和综合部门的同志都要树立服务意识,要着眼于推动业务工作来履行自己的职责,一切为了业务工作的开展,搞好综合服务工作,乐于奉献,甘做无名英雄。三是职责意识。业务部门的同志要要有强烈的事业心,要有从事业务工作光荣的使命感,要有检察事业兴衰成败,检察形象优劣,系于业务工作开展的好坏的责任感,增强干事创业,开拓奋进的信心和勇气。二、强化领导保障,切实加强对业务工作的领导。实践告诉我们,无论任何工作,领导是关键。贯彻以检察业务工作为中心的指导思想,也必须加强领导。领导思想重视不重视,领导精力是不是向业务工作倾斜,在具体工作是不是加强对业务工作的领导,是将以业务为中心落到实处的关键。首先,检察长以业务建设为中心的指导思想必须明确。检察机关是实行检察长负责制的领导体制,贯彻以业务工作为中心的指导思想,必须首先是检察长的指导思想要明确。作为检察长,这一指导思想不明确,不把业务工作作为中心,就是没有履行好检察职责,更谈不上履行检察长的职责了。只有检察长高度重视,做出表率,才能 影响 和带领全院干警干好业务工作。其次,实行检察长分工负责制,调动分管检察长的积极性。检察长对全院的业务工作负总责,各分管检察长既要对检察长负责,又要对分管的工作负责。实行分管检察长对分管工作定期述职制,凡分管工作没有完成目标任务、横向比处于落后状态的,要向院党组说明情况,检讨责任。第三,实行检察长亲自办案制。检察长和分管检察长都要靠前指挥,跟班作业。对工作中需要领导决策的,及时拍板决定,不能因为决策不及时,而贻误战机。各分管检察长要亲自办案,带头办理大要案,带头加班加点,要为干警做出表率,分管自侦的检察长年度要主办一到二起大要案,分管起诉工作的检察长年度内要亲自出庭三到四起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第四,实行检察长分工包案制。要突出工作重点,对办理的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实行检察长分工包案制,分包的检察长要对办案的初查、立案、采取强制措施、侦查、公诉等环节实行强有力的领导,对分包的案件要亲自出庭公诉。通过领导分工包案的实际成果,来推动其他检察工作的开展。

篇3:怎样做一名合格检察官

怎样做一名合格检察官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担负着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法律尊严的职责,在促进法治建设中有着重要的职能作用.而检察官作为依法行使国家检察权的检察人员,担负着依法进行法律监督工作,代表国家进行公诉,对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以及履行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因此怎样做一名合格检察官对我国的法治建设至关重要.我认为一名合格的检察官首先应该刻苦钻研,努力学好专业知识,在业务上力求做到精通民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等及相关的法律,这样才能体现自身的业务素质。如果不具备优秀的业务素质,对法律的研究上没有过人的本领,怎样才能做好本职工作呢?因此检察官要具备丰富的文化科学知识和高超的专业技能,以及丰富的社会经验,一个合格检察官只有具有深厚的法律功底,丰富的文化底蕴和熟练的业务技能,才能定纷止争,惩严扬善,才能真正赢得人民群众的信息和赞同.其次是应当认真贯彻落实 “公正执法,依法办案,从严治检,加强监督,服务大局”的检察工作方针,紧密围绕在以江总书记为中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执行党的正确的方针、路线;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头脑、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按照江总书记的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并把它运用到实际的工作中去。’”法”是一种行为准则,是一种社会人都必须普遍遵守的制度规范,而“情”只是一种心理状态,是一种由大脑在外界刺激下产生的感知觉,做一名合格的检察官就要经受住考验,在法的天平中永远站在公正的一边,坚定理想信念,牢固宗旨观念,爱检敬业,以人为本,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作风正派是体现检察官素质的又一方面,外树形象,内强素质是密不可分的,穿上这一身神圣而庄重的检察官服,我们就接过党和人民赋于我们的使命,在我们的身上,寄托着人民对检察官的殷切希望,我们更要树立高尚的敬业精神和全民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自觉抵制社会上的各种不正之风,坚持秉公执法,清政廉洁,不徇私情,加强自身修养,树立良好的检察官形象,做一名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合格检察官。

无规矩不成方圆,所以纪律,是一切工作之本。它是用来约束人们的行为。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都必须有严格的纪律来保障实施。从严治检必须建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做到严格依法管理。检察官法则是规范检察官执法行为的法律依据,是从立法的角度为检察官的行为规定的一个严格的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检察官法办事,才能促进检察官不断的进步。

一个合格的检察官还要学会与不同的人交流、协作,努力营造宽松顺畅的工作氛围以提高组织协调的综合素质。健康的心理素质也是检察官应当具备的。因此要学会在紧张的工作中进行心理调试,要善于总结,勤于思考,全面公正的认识自己和他人。

我们知道从医要有医德,从商要有商德,同样做官要有官德,每个职业都有自己的职业道德,检察职业的神圣性决定了其职业道德的崇高性。

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内容为:“忠诚,公正,清廉,严明”八个字。这要求检察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要树立“立检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立足本职,爱岗敬业。

忠诚于党;忠诚于国家;忠诚于人民;忠诚于事实法律,事实和法律是客观实在的,忠诚于事实和法律,就是要实事求是,依法办案,一切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忠诚于人民的检察事业。人民检察官的人生目的和理想就是献身检察事业,清正廉尽职尽守,乐

于奉献。检察事业是一项艰巨而又光荣的事业,当好一名合格的检察官是历史的选择,必须义无反顾。因此,不管遇到多大困难,遭受多大挫折,都应常怀对人民的检察事业忠诚之心,不犹豫、不动摇,坚定不移奋斗下去,追求到底。

其次就是“公正”、“清廉”。公正作为立法的目的,执法的目标,历来是古今中外有识之士所追求的最高价值取向。早在我国秦汉时期就有“正义,正当,公道”之说,同时代的西方国家也有 “公平、正义和正确”之说。作为我们新时期的人民检察机关更把统一执法思想,追求执法公正作为自己的目标,把它作为检察工作“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方针的核心内容。

所以我们在执法上既要考虑到公正执法,更要考虑到执法为民,既要考虑到严格执法,又要考虑到文明办案。

再次就是“严明”。

依法办案要严格。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职权是法律监督,保证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依法办案要严格,正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所系,检察机关、检察官同其它机关的不同之处正在于在执法、司法中要起表率和带头作用,正如宋朝的王安石所说:“教人治人,宜皆以正直为先”。这就是说,当对别人进行教育或惩治的时候,首先要把正直无私作为先决条件,检察官只有做到了这一点,才能真正履行好监督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职责。

在以后的工作和学习中,我会严格履行检察官职业道德,勤于修养,所谓积蛙步而致千里,轰轰烈烈的检察实践,是锤炼良好的检察职业道德的关键和基础。所以我们在履职过程中要自觉地加强自身修养。

做任何事情我们都应该脚踏实地,要实现自己的认识价值首先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连自己的本职工作都干不好,怎么去讲奉献。我想通过自己的努力定能为人民或者为国家做一点贡献吧。

我想我就说这么多吧,说得在多,如果不去做,那也只是空话,所谓“一实胜千言”,我会好好珍惜这份工作,勤勤恳恳做事,踏踏实实做人,在宝检实现自己的认识价值

《谈谈如何履行检察官职责》

反贪局岗位职责

检察官岗位职责

反贪局侦查岗位职责

反贪局科员岗位职责

公诉检察官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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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检察官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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