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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公司资产管理岗位职责

作者:yynazca时间:2021-11-26 下载本文

第1篇:期货公司资产管理合同指引

附件1 期货公司资产管理合同指引

一、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

二、委托资产承诺书

三、期货公司资产管理合同必备条款

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

为了使客户充分了解资产管理业务风险,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期货公司应制定《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风险揭示书》,向客户充分揭示参与资产管理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详细说明相关风险的含义、特征、可能引起的后果。《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风险揭示书》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提示客户在参与资产管理业务前,必须了解有关资产管理业务的法律法规、基础知识、业务特点、风险收益特征等内容,了解期货公司是否具有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试点资格,并认真听取期货公司对相关业务规则和资产管理合同内容的讲解。

二、提示客户在参与资产管理业务前,应综合考虑自身的资产与收入状况、投资经验、风险偏好,确信自身有承担参与资产管理业务所面临投资风险和损失的能力,审慎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资产管理投资策略。

三、提示客户了解参与资产管理业务通常具有的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技术风险、操作风险、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等。

四、提示客户应特别关注投资期货类品种具有的特定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保证金交易方式可能导致投资损失大于委托资产价值的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交易所暂停某合约的交易、修改交易规则或采取紧急措施等原因,导致未平仓合约可能无法平仓或现有持仓无法继续持有的风险。

五、提示客户合同虽然约定了一定的止损比例,但由于持仓品种价格可能持续向不利方向变动、持仓品种因市场剧烈波动导致不能平仓等原因,委托资产亏损存在超出该止损比例的风险。

六、提示客户参与资产管理业务的资产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期货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对客户作出取得最低收益或分担损失的承诺或担保。

七、提示客户无论参与资产管理业务是否获利,都需要按约支付管理费用和其他费用,会对客户的账户权益产生影响。

八、提示客户委托期间,期货公司在一定条件下存在变更投资经理人选的可能,会对资产管理投资策略的执行产生影响。

九、提示客户期货公司既往的资产管理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期货公司介绍的预期收益仅供客户参考,不构成对委托资产可能收益的承诺或暗示。

十、提示客户本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客户参与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所面临的全部风险和可能导致客户资产损失的所有因素。

十一、要求客户抄写以下内容:以上《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风险揭示书》的各项内容,本人/本单位已阅读并完全理解。

委托资产承诺书

本人/本单位以真实身份委托**期货公司运用委托资产进行投资。本人/本单位承诺委托资产来源及用途合法,不属于违反规定的公众集资,符合有关反洗钱法律法规的要求。期货公司有权要求本人/本单位提供资产来源及用途合法性证明,对资产来源及用途及合法性进行调查,本人/本单位愿意配合。

本人/本单位将严格遵守以上承诺,否则期货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限制提取委托资产。本人/本单位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和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期货公司资产管理合同必备条款

第一条 期货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应当与客户签订书面的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第二条 合同应载明客户和期货公司的姓名或名称、住所、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第三条 合同应载明委托资产的金额、交付时间、交付方式、委托管理期限、委托资产的追加和提取的方式、时间等内容。

合同应载明客户起始委托资产应以货币资金形式交付,起始委托资产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或约定的更高数额;在合同存续期内,当资产管理账户权益高于约定的起始委托资产金额时,客户可以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提取部分委托资产,但提取后的资产管理账户权益不得低于约定的起始委托资产金额。

第四条 合同应载明委托资产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策略、投资经理人选等内容。

第五条 合同应载明客户的声明与承诺,至少应当包括:

(一)客户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禁止或限制参与资产管理业务的情形;

(二)客户承诺以真实身份参与资产管理业务,保证提供给期货公司的信息和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合法;

(三)客户保证委托资产的来源及用途合法,符合有关反洗钱法律法规的要求,且委托资产中没有违反规定的公众集资;

(四)客户声明对市场及产品风险具有适当的认识,已了解资产管理方案和投资策略的风险收益特征,客户接受期货公司的 4

审慎评估并经自我评估认为具备参与资产管理业务的风险承受能力;

(五)客户声明已听取了期货公司对相关业务规则、合同条款、资产管理方案和交易策略的讲解,已经阅读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相关内容,并承诺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和损失。

第六条 合同应载明期货公司的声明与承诺,至少应当包括:

(一)期货公司是依法设立的期货经营机构,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具有资产管理业务试点资格;

(二)期货公司承诺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审慎尽责,坚持公平交易,避免利益冲突,禁止利益输送,保护客户合法权益;

(三)期货公司声明不以任何方式向客户承诺或担保取得最低收益或分担损失;

(四)期货公司声明禁止本公司员工以个人名义接受客户资产管理委托或对客户作出最低收益和分担损失的承诺。

第七条 合同应载明客户的权利和义务。

(一)客户的权利,至少应当包括:

1.取得委托资产的投资收益和清算后的剩余资产; 2.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询委托资产的盈亏、净值等数据信息;

3.监督委托资产的管理情况,依照《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终止资产管理委托。

(二)客户的义务,至少应当包括:

1.在向期货公司提供的各种资料、信息、联系方式发生变更时,及时通知期货公司;

2.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交付委托资产;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管理费及业绩报酬,并承担因委托资产运作产生的交易费用、税费及其他费用;

4.保守期货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委托资产管理账户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

5.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和损失;

6.不得违反合同约定干涉期货公司执行资产管理投资策略; 7.协助期货公司办理资产管理业务相关账户设立、变更及注销手续。

第八条 合同应载明期货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一)期货公司的权利,至少应当包括:

1.要求客户提供与其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资金来源及用途、资产管理需求、风险认知与承受能力等相关的信息和资料,对客户适当性进行审慎评估;

2.对委托资产进行管理;

3.按照约定收取管理费、业绩报酬、因委托资产运作产生的交易费用、税费及其他费用。

(二)期货公司的义务,至少应当包括:

1.制定和执行资产管理投资策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以专业技能管理委托资产,不得从事有损客户利益的行为;

2.按照约定向客户提供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业务报告; 3.按照约定的风险提示机制,及时通知客户委托资产亏损 6

情况;

4.妥善保管与委托资产有关的会计账册、凭证、交易记录、合同等资料;

5.保守客户商业秘密;

6.在合同终止时,按照约定将剩余资产返还客户。第九条

合同应载明发生变更投资经理等可能影响客户权益的重大事项时,期货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及时告知客户,客户有权提前终止资产管理委托。

第十条 合同应载明期货公司以委托资产投资于本公司或与本公司有关联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其他金融产品的,应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客户,并取得客户书面认可。

第十一条 合同应载明客户可以每日通过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查询委托资产的盈亏、净值等数据信息。

第十二条 合同应载明期货公司应定期编制并向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报告,资产管理报告应说明投资经理简介,期末资产配臵、期末净值、报告期内风险控制情况,管理费、业绩报酬、交易费用、税费及其他费用的支出等情况。

第十三条 合同应载明期货公司向客户进行风险提示的制度安排,根据委托资产的亏损情况及时向客户提示风险。

第十四条 合同应载明,委托期间委托资产的亏损在结算后达到起始委托资产的一定比例时,期货公司应以约定的方式于结算当日通知客户。客户在此情形下有权在一定期限内决定提前终止资产管理委托。合同约定的前述亏损比例不得超过50%。

合同应载明,客户在此情形下选择继续委托期货公司管理资 7

产的,双方应就止损条件重新作出约定,继续委托可能导致委托资产不足以承担亏损,应由客户以其他资产自行承担损失。

第十五条 合同应载明,当客户委托资产发生权属变更等可能影响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正常运行的重大变更时,期货公司有权按合同约定提前终止资产管理委托。

第十六条 合同应载明有关管理费、业绩报酬的支付标准、计算方法、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事宜。

第十七条 合同应明示委托资产运作过程中,因委托资产运作产生的交易费用、税费及其他费用的种类、支付标准、计算方法、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等内容,并就交易所或第三方金融机构调整相关费率时的后续处理方式作出约定。

期货公司应在合同中告知客户可就交易费用的上限与期货公司进行约定。

第十八条 合同应当附有费用列表,列明从委托资产中支付的全部费用种类及其支付标准,期货公司应当向客户作出说明解释,并由客户签字确认。

第十九条 合同应载明客户是否允许资产管理账户参与期货交割。

如客户允许资产管理账户参与期货交割,可以载明客户对期货公司的授权方式、授权交割品种、代理权限、交割后相关资产的处臵方式、交割手续费率等内容或与客户约定就具体事宜另行签署补充协议。客户授权期货公司参与交割的,应当具备相应的交割资质。

第二十条 期货公司应在合同中告知客户可以在中国期货业 8

协会网站(www.xiexiebang.com)查询有关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资格、从业人员、主要投资策略、投资方向及风险特征等基本情况。

第二十一条 合同应载明资产管理委托终止的具体事由、委托资产清算和返还的期限和方式、撤销账户等后续事宜处理、责任承担等内容。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合同应载明合同的生效和变更、解除条款。合同应载明违约责任条款、免责条款。

合同应约定争议处理方式。

第2篇: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探讨

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探讨

一、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重要性

资产管理业务是指期货公司接受客户的委托,为客户利益管理期货交易账户并运用委托资产进行期货投资的业务活动。期货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一方面可以减少期货市场的过度投机行为,平抑行情的非理性波动,维护期货市场的稳健运行,更好地服务国民经济。另一方面,可以改善市场的投资者结构,通过设立期货投资基金形成稳定的市场投资主体,保证市场发展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有利于发挥期货独特的投资优势,改善和优化投资组合,在发生金融危机和股市遭遇系统性风险时,传统的投资组合在市场压力下抗风险能力极弱,而同期的期货投资却不受影响甚至表现优越。

二、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服务内容

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一对一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集合帐户资产管理、信托及基金发行几种方式。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主要指受托方接受单一客户委托,与客户签订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的方式、条件、要求及限制,通过客户的账户管理客户委托资产的活动,客户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委托资产以现金为主,或者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他金融资产。

集合账户资产管理业务是指按照受托方集合帐户规则,签订资产管理委托合同,在固定续存期将相应资金存入指定的期货交易账户,以封闭或者半封闭形式运作的业务模式。

期货投资咨询(CTA)信托产品,指期货CTA作为商品交易顾问,同信托公司合作发行以信托公司为受托人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银行或者大众投资者作为优先受益人将资金交付给受托人,期货CTA作为信托的投资顾问,对信托计划的投资运作提供建议,其中投资范围、投资品种、保证金比例等需要严格按照信托约定的投资策略及原则进行商品期货的投资交易。按照合同的约定,共同承担风险,享受收益。

期货投资咨询(CTA)基金,是指面向广大投资者发行的,投资者共同承担风险并享有收益,经监管机构批准的、由期货CTA公司发起的期货投资基金。由于期货保证金交易的特殊性,期货CTA基金可采取封闭或半封闭方式运行,期货

CTA公司负责CTA基金的募集与运作。严格按照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选择投资范围、投资品种及资金动用等。严格执行既定的风险控制条件,保证投资者权益。

三、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资品种

理论上讲,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资品种涵盖了国内乃至全球的所有期货品种,包括商品期货期权、金融期货期权等等。目前,国内上市交易的期货品种涵盖范围广阔,农产品方面主要有白糖、棉花、早籼稻、小麦、黄大豆、豆粕、玉米、油脂等;工业品方面主要有黄金、铜、铝、锌、铅、螺纹钢、线材等;化工品主要有天然橡胶、燃料油、塑料化纤等;金融期货目前有沪深300股指期货等。这些品种几乎覆盖了国民经济的所有部门,与国家的发展息息相关。而世界上主要交易的期货品种更为广泛,不仅包括传统的工业品、农业品和化工品,还包括外汇、利率等金融衍生品的期货和期权,以及气温、二氧化碳排放配额等特殊期货。

从市场容量看,中国期货市场在2010年实现巨大发展,期货市场全年累计成交金额308.67万亿元,同比增136.51%。美国期货业协会(FIA)公布的全球主要衍生品交易所2010年1至8月成交量统计数据显示,我国三大商品期货交易所即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跟大连商品交易所分别名列76家交易所中第10、12、14位。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去年4至12月累计成交量为 91,746,590 手,累计成交额为 821,397.53 亿元。无论是期货品种齐全还是单个品种的精细化完善,无论是市场规模还是投资者数量,无论是市场基础制度建设还是法制建设,无论是行业合规水平还是市场监管水平,我国期货市场都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变化。这些为期货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期货资产管理方案设计

期货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可以借鉴国外资产管理的经验与国内券商、基金等机构的做法。一般而言,可以通过两种途径来进行:一种是发起设立期货投资基金,另一种是进行受托资产管理。其中期货投资基金在国外通常被称为管理期货(Managed Futures),指的是由专业的基金经理所组成的一个行业,这些基金经理即商品交易顾问CTA(Commodity Trading Advisors),他们使用全球期货市场和期权市场作为投资媒介,向那些想要参与“商品”市场的投资者提供专业的资金管理,交易对象包括实物商品和金融产品的期货、远期、期权合约。

狭义上的期货投资基金主要是指公募期货基金(Futures Public Fund),是一种用于期货专业投资的新型基金,其具体运作与共同基金类似。

比起国外期货投资基金活跃的市场交易和健全的法制和监管,我国由于政策的限制,目前并没有正式的公募期货投资基金,而另一方面,在市场规则以外的是比较活跃的私募期货投资基金和地下的管理期货。这类活跃的期货基金伴随着我国期货市场的诞生而开始存在。在期货市场成立初期,市场交易规则的不完善,更是助长了这类集合投资帐户的疯狂交易。虽然经历了我国期货市场清理整顿的萧条期,但自2001年以来,在期货市场的规范化迅猛发展和其他投资渠道如股票市场低迷的大环境下,私募性质的期货投资基金重新崛起,并呈现出多元化的运作模式。

目前,我国的期货投资基金主要有四种模式:

一是私人性质的期货工作室。业内人士估计,仅东部沿海地区期货工作室就不少于100家,而保守估计,这些期货工作室所吸收的资金量超过5亿元。这些工作室大多通过挂靠期货公司,并以私人间合作的形式进行委托理财服务,承诺最低的投资回报率和相关收益风险承担方式,整个流程几乎与私募基金运作流程完全相同,资金规模在几十万元到几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设立期货工作室的基金经理一般具备多年的优秀业绩,在业内有一定的知名度,参与私募期货基金的客户无论个人还是法人均可,一般个人资金在50万元、法人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合同有效期一般为一年或者半年。期货基金经理除了从期货公司获得佣金返还外,还有按约定的收益提成。这类期货工作室基本上处于地下状态,没有行政管理机关的批准和管理,是目前管理最为混乱的一部分。

二是投资管理公司。这类公司也多为期货公司亲自参与或通过其支持下的工作室进行运作。所代理的期货投资资金规模相当大,一家少则几百万、上千万,多的可达上亿元。目前他们主要向机构投资者提供投资管理服务,运作上类似私募基金,客户只承担所投入资金20%-30%的风险,由头子管理公司统一进行操作,盈利部分公司按30%左右的比例收取费用,其余70%左右的收益由其他投资者分享。10在操作过程中,公司通过成立风险控制委员会和投资决策委员会,实行三级风险控制,运作形式相对规范。

三是“居间人”形式。期货“居间人”,也就是某种意义上的“经纪人”—

—对于期货公司,他是客户的身份;对于客户,他又是经纪人的身份。他们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从事牵线搭桥、中介媒引等“居间活动”。“居间人”与委托人之间通过协议发生关系:一种是双方签订保本协议,盈利部分利润平均分配。在此方式下,分配结算的时间通常可以由双方直接商定——或是一笔交易完成后结算;或是以半年或一年的期限定期结算;或是按双方商定好收益率,达到时结算。另一种方式是为投资者提供投资建议,决策由投资者自己做,“居间人”只是一个投资顾问的角色,一般从客户的盈利中分取20%一30%的利润。

四是期货公司旗下的客户理财。此类情况与期货工作室比较类似,但更加不规范,也没有固定工作场所。目前不少期货经纪公司都设立了若干“期货工作室”。他们通常将自己的优秀操盘手从公司名录的正册上除名,放入另册,然后再以操盘手个人的名义成立“期货工作室”,期货公司一般都会给这些“工作室”优厚的条件。“工作室”与投资者签订资金委托代理协议,投资者将资金交由基金管理运作,双方在协议中确定关于可能发生亏损的风险分担和盈利的分配方案,年底分红按照委托协议规定的比例进行。这些基金的运作通常采取封闭式的管理方法,投资者可以随时加入但不能随时退出,一般以一个年度为期限,期间客户可以查看自己帐户的资金和持仓情况。

选择适合我国的期货投资基金的类型,必须在充分分析我国现有法规体制和市场主体的基础上,借鉴国外先进成熟的经验进行基金设计。现阶段在我国推行期货投资基金的试点,应该是以充分利用目前现有的资源条件,尽可能利用现有的制度框架为条件,降低试点成本,减小对社会经济的冲击。我国期货投资基金的类型选择,主要是在基金的募集方式、运行方式和组织形式上的选择和安排。笔者认为,期货投资基金在我国的发展应该是渐进的,分阶段的。

1.近期模式

在近期,应该树立规范化的期货投资基金的形象,以公募形式推出封闭式契约型期货投资基金。在新设立的同时,应重点立足对我国现存的大量地下私募期货投资基金进行引导和规范,建立合理通畅的渠道,加速私募向公募的转换。这部分转换的基金主要针对大量与期货公司联系密切的地下私募期货投资基金,这些基金在一定程度上有经纪公司的资信和专业人才支撑,在投资运作管理上更能满足期货投资的要求。通过私募基金阳光化,使期货基金推出之初就在一个透明,规范的环境中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化解潜在的金融风险。

2.中期模式

期货投资基金试点运行后,随着我国相关立法和制度的完善,监管能力和手段达到一定水平,我国的期货投资基金运行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后,可以推出开放式公募基金,以及个人管理账户,满足不同经济实力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的需要。

3.远期模式

配合我国期货市场和基金证券市场的改革和发展,在法律法规的约束和规范下,独立发展私募期货投资基金,采用适合我国国情的期货投资基金的发展之路,完善期货投资基金的组织运行和监管,使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相互补充,共同健康的发展。

期货基金设计思路

就我国当前推行资产管理的需要看,公募基金的影响力最大,运作最规范,应为决策层重点考虑的方案。下面对我国推行期货公募基金提出一条设计思路。

1、设立方式的选择

第一种是直接允许现有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按一定比例投资于期货市场。第二种是通过新设基金公司专门设立期货投资基金。这种成立专门机构独立运作期货投资基金的方式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独立性,美国的公募期货投资基金大多是这一方式。目前在我国,可以是证券公司,或者期货公司设立基金公司,其关键是基金公司组织运作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笔者认为,结合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采用第二种方式较为合理可行。公募形式的新设独立发行期货投资基金,一方面可以降低投资者的进入门槛,满足广大中小投资者的需求,另一方面,独立运作投资期货市场,有利于投资的专业化和监管,并能够吸引诸如社保基金,保险资金,银行资金利用期货投资基金进行资产管理。

2、运作方式的选择

笔者认为封闭式期货投资基金更适合我国国情。首先,封闭式基金的特点决定了封闭式基金更加适合期货市场。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由于封闭式基金的规模在基金存续期内是固定的,投资者进出市场的行为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限制,这对市场的宏观调控是有利的。另一方面,由于封闭式基金的规模在基金

存续期内是固定的,不需要像开放式基金一样,为应付可能的赎回而不断调整其实际投资金额,因而其规模不会因市场的涨跌而发生急剧的扩张或缩小,能够起到很好的“逆风向而动”的作用,有助于维持市场的稳定。其次,期货交易的特点和复杂性,以及我国期货投资基金管理人才缺乏的现状,决定了封闭式基金更加适合期货市场。再次,期货投资基金监管经验的缺乏,决定了封闭式基金是监管部门最好的过渡选择。

3、组织形式安排

对于我国目前的行业发展情况来说,采用契约型基金的形式能够更好的适应现有的基金运行模式,利于监管,符合我国投资者的交易习惯,容易被大众所接受。首先,公司型基金对投资者要求较高,不适合我国目前的基金投资主体的发展水平。其次,公司型基金尚处于理论探讨阶段,立法和监管都很欠缺。再次,当前我国期货市场环境还不够完善,通过契约关系维系投资者关系适应了我国原有的投资习惯,更容易为广大个人投资者接受。

五、小结

开展期货资产管理业务有利于维护期货市场发展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期货市场逐渐走向成熟,更好地服务于国民经济。期货资产管理方式主要包括:一对一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集合帐户资产管理、信托及基金发行几种方式。投资品种可以涵盖国内所有交易所上市期货品种,当前我国较大的市场容量为资产管理业务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在具体产品设计方面,可以分近期、中期和远期散步走,为促进市场稳定,考虑到管理、运作的规范性、投资的专业性和能否有效监管,我国可以首先成立新的期货基金公司,推出封闭式的契约型公募期货投资基金。

第3篇: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规则

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规则

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规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开展,保护客户合法权益,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国期货业协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期货公司及其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非公开募集资金或者接受财产委托设立资产管理计划并担任资产管理人,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为资产委托人的利益进行投资活动,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期货公司及子公司从事资产管理业务包括为单一客户办理资产管理业务和为特定多个客户办理资产管理业务。

第四条

从事资产管理业务,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维护正常市场秩序,恪守职责,履行谨慎勤勉的义务,保护资产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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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规则

(三)最近一次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评级不低于C类C级;

(四)近1年期货公司未因违法违规经营受到行政、刑事处罚、被采取监管措施或自律处分措施,且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经营正在被有权机关调查的情形;

(五)取得期货或证券、基金等从业资格的业务人员不得少于5人,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前述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最近3年无不良诚信记录,未受到行政、刑事处罚、被采取监管措施或自律处分措施,且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有权机关调查的情形;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具有从事资产管理业务所需要的基础设施和运营能力;

(七)有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

(八)中国证监会或协会根据审慎原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 期货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应当向协会提交以下登记材料:

(一)资产管理业务登记申报表;

(二)期货公司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决议(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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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规则

(五)协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二条

期货公司与其专门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经营资产管理业务。

第十三条

协会对期货公司及子公司登记材料的完备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查。

登记材料不完备或不符合规定的,协会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期货公司或资产管理子公司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登记材料完备并符合规定的,协会自受理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补正时间不计算在内)。

期货公司不符合第八条规定的条件,或者登记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协会不予登记。

第十四条

期货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分管资产管理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合规负责人、投资经理等工作人员应当报协会备案。

期货公司设立子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规负责人、投资经理等工作人员,应当报协会备案。

子公司从事资产管理业务活动的工作人员参照适用期货从业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

上述人员发生变更的,期货公司或子公司应当于变更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协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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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规则

(六)以资产管理人名义,代表资产委托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七)中国证监会或协会规定以及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七条

期货公司或子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应当设立资产管理计划,签订资产管理合同,明确相关各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

资产管理合同应当包括但不限于资产管理计划基本情况、当事人权利义务、募集销售、风险级别及适用人群、投资范围及投资策略、投资经理、收益分配、承担的费用、信息披露内容和方式、计划份额认购赎回或者转让的程序和方式、估值和会计核算、风险揭示、合同变更或终止的事由及程序等内容。

期货公司或子公司使用的客户承诺书、风险揭示书、资产管理合同文本应当包括协会制定的合同必备条款。

第十九条

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委托人应当为合格投资者,单只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200人。

合格投资者应当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资产管理计划视为单一合格投资者。

第二十条

期货公司或子公司和资产管理计划销售机构在推介、销售资产管理计划时,应当向客户充分披露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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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规则

为单一客户办理资产管理业务,资产管理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应在资产管理合同中明确保障资产管理计划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

期货公司或子公司应当提示托管机构可以通过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公司(以下简称监控中心)投资者查询服务系统查询资产管理计划的期货交易结算结果。

第二十六条

期货公司或子公司应当确保每只资产管理计划与所投资产相对应,资金来源与项目投资相对应,确保投资资产逐项清晰明确,并定期向客户充分披露投资组合情况。

第二十七条

聘用第三方机构为资产管理计划提供投资策略、资产配置、研究咨询和投资建议等专业服务的,期货公司或子公司应当建立第三方机构管理制度,对第三方机构的资质条件、专业服务能力和风险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尽职调查,以书面形式明确第三方机构的权利义务。

期货公司或子公司应当对第三方机构提供的专业服务行为进行合规监控和风险监测,发现第三方机构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和协会报告。

第二十八条

期货公司或子公司应当根据资产管理计划的估值和流动性等因素,审慎确定申购赎回开放期。资产管理合同应当对客户参与、退出资产管理计划的时间、次数、-9/ 19

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规则

制制度,保证合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有效控制各类业务风险,切实防范内幕交易和各种形式的利益输送。

第三十二条

期货公司或子公司应当设立相关部门,指定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合规负责人,配备必要的专业人员,为资产管理业务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工作提供充分保障。

期货公司可以依照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为子公司的合规管理、风险控制、稽核审计、人力资源管理、信息技术和运营服务等方面提供支持和服务。

第三十三条

期货公司或子公司应当综合考虑自身人员配备、投资研究能力、客户服务水平、技术系统建设、风险管理能力、内部监控水平等因素,稳健审慎地开展资产管理业务。

第三十四条

期货公司或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与资产管理业务相关的客户适当性、投资决策、公平交易、会计核算、风险控制、合规管理、投诉处理等管理制度,制定业务操作流程和岗位手册,覆盖资产管理业务的产品设计、宣传推介、研究、投资、交易、清算、会计核算、信息披露、信息技术、客户服务等各个环节。

第三十五条

期货公司或子公司应当建立资产管理计划销售机构的遴选机制,关注销售机构的资质条件、内部控制、营销人员、技术设施以及诚信状况,审慎选择销售机构销售资产管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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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规则

期货公司或子公司的自有资金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及其配偶,参与本公司设立的单只资产管理计划的份额合计不得超过该资产管理计划总份额的50%。

期货公司或子公司的关联方认购其设立的分级资产管理计划劣后级,期货公司或子公司应当对相关资产账户进行监控,并及时向协会报告。

第四十条 期货公司或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隔离墙制度,资产管理业务在人员、业务、场地等方面独立于其他业务部门或期货公司其他子公司。

期货公司或子公司同一人不得兼任资产管理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部门负责人;同一投资经理不得同时办理资产管理业务和其他业务。

第四十一条 期货公司或子公司应当建立流动性风险管理制度,合理配置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关注流动性风险,并结合市场状况和自身管理能力制定流动性风险控制预案,明确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部门在流动性风险管理中的职责,建立健全考核及问责机制。

对于可能存在流动性风险的资产管理计划,期货公司或子公司应当及时制定风险处置预案,按照资产管理合同约定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向客户充分披露有关信息,维护客户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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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规则

第四十六条 期货公司或子公司合规部门应当对资产管理业务和制度执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发现违反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以及相关行业协会自律规则的,应当及时纠正处理,并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和协会报告。

第四十七条 期货公司或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业务危机处理制度,对危机处理的原则、危机处理的组织结构与职责以及各种危机处理方案等作出明确规定并有效实施。

第五章 自律管理

第四十八条 期货公司或子公司应当按照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规定向监控中心报送期货资产管理账户的数据信息。

期货公司或子公司应当每日向监控中心报送非期货类投资账户的盈亏、净值等数据信息。

第四十九条 期货公司或子公司应当于每月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编制并向协会报送资产管理业务月度报表。

期货公司或子公司应当在每季度结束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编制资产管理业务季度报告,向协会报告资产管理计划运行信息、风险信息、违规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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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规则

一梦江湖归去,灯火夜微明 听你授书讲学,看你著诗立传 在漂白的时空里,呼吸书香满襟

风云聚散缘深缘浅

风云聚散缘深缘浅 匆匆的脚步,忙忙碌碌 惊扰休憩的蝴蝶,翩翩起舞

不远处那车水川流 激起一团团的风雾 风起四海流 辗转逐云秀 风聚云拢共一画轴 电闪雷鸣声光伴奏 风得过,云且过 岁月就这样任风云蹉跎

风不休,云停留 离别亦是一场悲与愁 匆匆的脚步,来来回回 恍如跨进那青葱岁月的时空

一步深,一步浅/ 19

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规则

嬉笑怒骂化作那南柯梦幻

一步疾,一步缓 风经云走引发那沧黎护忠

风吹叶凋零散飞 云过沙土寒生泪 风的征途在天空 向往登上云霄巅峰 在高空、低空刮起冽冽寒风 呐喊悲歌响彻在征程中

云的归宿为大地 在山川、湖海笼罩漫漫雾汽 只为安逸守望在自己的一方归属地

风息声,云留痕 一泪秋雨挽相送 吹响另一生命的征程

第五十四条

第五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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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规则

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规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开展,保护客户合法权益,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国期货业协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期货公司及其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非公开募集资金或者接受财产委托设立资产管理计划并担任资产管理人,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为资产委托人的利益进行投资活动,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期货公司及子公司从事资产管理业务包括为单一客户办理资产管理业务和为特定多个客户办理资产管理业务。

第四条

从事资产管理业务,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维护正常市场秩序,恪守职责,履行谨慎勤勉的义务,保护资产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资产委托人应当独立承担投资风险,确保投资资金来源合法,不得非法汇集他人资金。

第五条

中国期货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依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协会的自律规则,对期货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进行自律管理。

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应当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进行备案。

第六条

协会对期货公司及子公司的自律管理接受中国证监会的指导和监督,并与相关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建立监管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

第二章 登记备案

第七条

期货公司或子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应当向协会履行登记手续。

第八条

期货公司申请登记期货资产管理业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登记时期货公司净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二)申请日前6个月的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持续符合监管要求;

(三)最近一次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评级不低于C类C级;

(四)近1年期货公司未因违法违规经营受到行政、刑事处罚、被采取监管措施或自律处分措施,且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经营正在被有权机关调查的情形;

(五)取得期货或证券、基金等从业资格的业务人员不得少于5人,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前述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最近3年无不良诚信记录,未受到行政、刑事处罚、被采取监管措施或自律处分措施,且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有权机关调查的情形;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具有从事资产管理业务所需要的基础设施和运营能力;

(七)有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

(八)中国证监会或协会根据审慎原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 期货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应当向协会提交以下登记材料:

(一)资产管理业务登记申报表;

(二)期货公司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决议(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出具);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经营期货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四)期货公司最近6个月《风险监管指标汇总表(SR-1表)》;

(五)期货公司最近1年的合规经营情况说明;

(六)拟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的名单、简历、相关任职资格和从业资格证明,以及公司出具的诚信合规证明材料;

(七)有关经营场地和设施的情况说明;

(八)中国证监会或协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条

符合第八条规定的期货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期货公司进行登记时,除应提交第九条第(一)项、第(三)至第(八)项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交期货公司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同意设立子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决议(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出具)。

第十一条

期货公司资产管理子公司应当于工商登记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协会提交以下登记材料:

(一)自律承诺书;

(二)资产管理子公司信息登记表;

(三)公司章程;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五)协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二条

期货公司与其专门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经营资产管理业务。

第十三条

协会对期货公司及子公司登记材料的完备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查。

登记材料不完备或不符合规定的,协会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期货公司或资产管理子公司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登记材料完备并符合规定的,协会自受理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补正时间不计算在内)。

期货公司不符合第八条规定的条件,或者登记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协会不予登记。

第十四条

期货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分管资产管理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合规负责人、投资经理等工作人员应当报协会备案。

期货公司设立子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规负责人、投资经理等工作人员,应当报协会备案。

子公司从事资产管理业务活动的工作人员参照适用期货从业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

上述人员发生变更的,期货公司或子公司应当于变更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协会备案。

第十五条

期货公司或子公司设立资产管理计划应当至少指定一名投资经理。投资经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已取得期货或证券、基金等从业资格;

(二)具有3年以上期货从业或其他资产管理业务相关经验;

(三)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及职业操守,且最近3年没有受到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

(四)协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 业务规范

第十六条

期货公司或子公司应当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募集资金,设立资产管理计划,办理计划份额的销售和登记事宜;

(二)办理资产管理计划备案手续;

(三)对所管理的不同资产管理计划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投资;

(四)按照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确定资产管理计划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客户分配收益;

(五)按照资产管理合同约定向客户提供资产管理计划有关信息;

(六)以资产管理人名义,代表资产委托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七)中国证监会或协会规定以及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七条

期货公司或子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应当设立资产管理计划,签订资产管理合同,明确相关各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

资产管理合同应当包括但不限于资产管理计划基本情况、当事人权利义务、募集销售、风险级别及适用人群、投资范围及投资策略、投资经理、收益分配、承担的费用、信息披露内容和方式、计划份额认购赎回或者转让的程序和方式、估值和会计核算、风险揭示、合同变更或终止的事由及程序等内容。

期货公司或子公司使用的客户承诺书、风险揭示书、资产管理合同文本应当包括协会制定的合同必备条款。

第十九条

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委托人应当为合格投资者,单只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200人。

合格投资者应当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资产管理计划视为单一合格投资者。

第二十条

期货公司或子公司和资产管理计划销售机构在推介、销售资产管理计划时,应当向客户充分披露资产

管理计划的交易结构、杠杆水平、资金投向、费用安排、收益分配、投资风险、利益冲突情况以及可能影响客户合法权益的其他重要信息,不得明示或暗示刚性兑付。

第二十一条

期货公司或子公司应当根据资产管理计划的特点在资产管理合同中约定相应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以及其他合理费用费率,也可以约定提取适当的业绩报酬。

第二十二条

期货公司或子公司应当按照资产管理合同约定进行投资运作。投资范围包括:

(一)期货、期权及其他金融衍生产品;

(二)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等;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

第二十三条

期货公司或子公司的资产管理计划资产与其自有资产、不同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应当相互独立,单独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第二十四条

期货公司或子公司应当按照规定为资产管理计划开立专门用于投资管理的证券账户、期货账户和资金账户等相关账户,以办理相关业务的登记、结算事宜。

第二十五条

期货公司或子公司应当将资产管理计划财产交由具有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或私募基金综合托管业务资格的机构进行托管。

为单一客户办理资产管理业务,资产管理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应在资产管理合同中明确保障资产管理计划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

期货公司或子公司应当提示托管机构可以通过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公司(以下简称监控中心)投资者查询服务系统查询资产管理计划的期货交易结算结果。

第二十六条

期货公司或子公司应当确保每只资产管理计划与所投资产相对应,资金来源与项目投资相对应,确保投资资产逐项清晰明确,并定期向客户充分披露投资组合情况。

第二十七条

聘用第三方机构为资产管理计划提供投资策略、资产配置、研究咨询和投资建议等专业服务的,期货公司或子公司应当建立第三方机构管理制度,对第三方机构的资质条件、专业服务能力和风险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尽职调查,以书面形式明确第三方机构的权利义务。

期货公司或子公司应当对第三方机构提供的专业服务行为进行合规监控和风险监测,发现第三方机构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和协会报告。

第二十八条

期货公司或子公司应当根据资产管理计划的估值和流动性等因素,审慎确定申购赎回开放期。资产管理合同应当对客户参与、退出资产管理计划的时间、次数、程序及其限制等事项作出明确约定。开放后,持有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合格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200人。

第二十九条

客户可以按照规定通过证券期货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证券公司柜台市场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交易场所或协议转让等方式,向合格投资者转让其持有的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让后,持有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合格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200人。

第三十条

期货公司或子公司应当按照资产管理合同约定,如实向客户披露资产管理计划投资、资产负债、投资收益分配、资产管理计划承担的费用和业绩报酬、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情况以及可能影响客户合法权益的其他重大信息,不得隐瞒或者提供虚假信息。

期货公司或子公司应当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确保客户可以按照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披露的信息。

第四章 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

第三十一条

期货公司或子公司应当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合理性以及成本效益原则,建立和实施内部控

第三十六条

期货公司或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客户适当性制度,对客户和资产管理计划进行分级分类,根据客户的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销售适当的资产管理计划,提供适当的资产管理服务。销售适当性最终责任由期货公司或子公司和销售机构在销售合同中约定。

第三十七条

期货公司或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投资决策管理体系,加强对交易执行环节的控制,保证其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投资研究、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各环节得到公平对待。

期货公司或子公司应当建立有效的异常交易日常监控与报告制度,对同一投资组合的同向与反向交易、不同投资组合的同向与反向交易(包括交易时间、交易价格、交易数量、交易理由等)进行监控,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和协会报告。

第三十八条

期货公司或子公司将其管理的委托财产投资于本公司及与本公司有关联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遵循客户利益优先原则。

第三十九条

期货公司或子公司的关联方自有资金参与其设立的单只资产管理计划的份额合计超过该资产管理计划总份额50%的,期货公司或子公司应当对上述资产账户进行监控。

第四十二条 期货公司或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业务人员管理制度,加强合规培训和职业操守培训,规范员工行为,强化内部监督制约。

资产管理业务人员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遇到自身利益或相关方利益与客户利益发生冲突或可能发生冲突时,应当遵循客户利益优先原则。

第四十三条 期货公司或子公司应当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和问责机制,防止片面追求项目数量及管理规模而忽视风险的短期激励行为。对于资产管理计划运作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或玩忽职守行为,期货公司或子公司应当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及时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和协会报告。

第四十四条 期货公司或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业务日常风险监测、监控机制,对资产管理账户日常交易情况进行风险识别、监测,严格执行风险控制措施,出现重大风险事件的,应及时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和协会报告。

第四十五条 期货公司或子公司应当为资产管理计划建立独立完整的账户、核算、报告、审计和档案管理制度,实现资产管理计划设立、销售、运作、终止全过程的重要信息留痕,妥善保存备查。

期货公司或子公司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资产管理业务年度报告,向协会报告资产管理计划运行信息、风险信息、违规信息等。

第五十条 发生对资产管理计划有重大影响事件的,期货公司或子公司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向协会报告。

第五十一条 协会对期货公司或子公司从事资产管理业务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现场和非现场自律检查,期货公司或子公司应当予以配合。

第五十二条 期货公司或子公司违反本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或自律规则的,协会要求限期整改,并视情节轻重对其采取书面警示、约见高管谈话、训诫、公开谴责、暂停业务、撤销登记、暂停会员部分权利、暂停或取消会员资格等自律措施,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采取训诫、公开谴责、暂停从业资格、撤销从业资格并拒绝受理其从业资格申请等。情节严重的,移交中国证监会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五十三条 本规则由协会负责解释,自2014年12月1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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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梦江湖归去,灯火夜微明 听你授书讲学,看你著诗立传 在漂白的时空里,呼吸书香满襟

风云聚散缘深缘浅

风云聚散缘深缘浅 匆匆的脚步,忙忙碌碌 惊扰休憩的蝴蝶,翩翩起舞

不远处那车水川流 激起一团团的风雾 风起四海流 辗转逐云秀 风聚云拢共一画轴 电闪雷鸣声光伴奏 风得过,云且过 岁月就这样任风云蹉跎

风不休,云停留 离别亦是一场悲与愁 匆匆的脚步,来来回回 恍如跨进那青葱岁月的时空

一步深,一步浅

第5篇:期货公司资产评估

期货公司资产评估

评估方法

(一)评估方法的选择

根据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企业价值的评估可以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和市场法三种方法。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委估资产价值的思路,主要是从投入的角度来衡量企业价值。收益法是通过将被评估企业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强调的是企业的整体预期盈利能力。市场法是以现实市场上的参照物来评价估值对象的现行公平市场价值,它具有估值数据直接取材于市场,估值结果说服力强的特点。

由于期货行业属于周期性较强的行业,行业发展受国家政策及宏观经济的影响很大,近年来期货公司在经营范围、交易品种、手续费返还等方面均受到很大的政策影响,因此期货行业和期货公司未来的经营收益带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另一方面,对于期货公司未来的经营收益状况预测需要建立在一定的假设基础之上,而这些假设条件的成立也带有一定的不确定性。鉴于上述原因,本次评估未选用收益法。

近年来国内期货行业出现了一定数量的股权并购交易案例,公开资料获取较为容易,本次评估可以采用市场法,同时本次评估目的是股权收购,市场法评估较为充分地反映了公开市场对于企业价值的评定,能够较好地为股权交易行为提供价值参考,因此本次评估采用了市场法。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反映方正期货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北京中期期货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方正期货有限公司之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资产基础法从企业购建角度反映了企业的价值,为经济行为实现后企业的经营管理及考核提供了依据,因此本次选取了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综上,本次选取资产基础法和市场法进行评估。

(二)评估方法介绍 1.资产基础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根据各项资产的具体情况选用适当的评估方法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即将构成企业的各种要素资产的评估值加总减去负债评估值求得企业股东权益(净资产)的价值。基本公式如下: 净资产评估值=各单项资产评估值之和-负债评估值之和

(一)流动资产具体评估方法

1.货币资金,包括现金、自有资金银行存款和期货保证金存款,按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2.各种应收款项和预付款项,包括应收货币保证金、预付账款、应收利息和其他应收款,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根据每笔款项可能收回的数额确定评估值。对于有直接证据证明无法收回的款项,无论账龄长短,一律确认为坏账,按零确定评估值;对于其余的无确凿证据证明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按账面价值确认评估值;对于符合有关管理制度规定应予核销的,按零值计算;各种情况计算出的评估值汇总即得出应收款项的评估值。坏账准备评估值为零。

(二)非流动资产具体评估方法 1.期货会员资格投资

期货会员资格投资是期货公司为取得会员制期货交易所会员资格以交纳会员资格费形式对期货交易所的投资,经查阅相关会计凭证、账簿记录、会员证书等进行核实,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2.固定资产

(1)房屋建筑物评估说明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对纳入评估范围内的房产采用市场法评估。

所谓市场法,即在求取一宗被估房地产价值时,依据替代原理,将被估房地产与类似房地产的近期交易价格进行对照比较,通过对交易情况、交易日期、房地产状况等因素修正,得出被估房地产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具体如下:

A.计算公式

式中: P——被估房地产评估值; P’——可比交易实例价值; A——交易情况修正系数; B——交易日期修正系数; C——房地产状况修正系数。B.操作步骤

a、交易资料收集;

充分关注房地产市场变化,随时搜集近期房地产市场的交易实例。b、可比交易案例确定;

根据被估房地产的自身特点,从平时搜集众多房地产交易实例中选择符合一定条件的交易实例,作为供比较参照的交易实例。通常所选取的交易案例资料通常不超过 3 年,最好直接选取最近时期交易实例。C.因素修正: ①交易情况修正

房地产的自然及经济特性,决定了房地产市场是一个不完全竞争市场,房地产价格的形成往往具有个别性,因此运用市场法进行房地产评估,需要对选取的交易实例进行交易情况修正,将交易中的由于个别因素所产生的价格偏差予以剔除,使其成为正常价格。通过正常交易修正,即将可比实例价格修正为正常交易情况下的价格。②交易日期修正

交易实例的交易日期与待评估房地产的评估基准日往往有一段时间差。在此期间,房地产市场可能不断发生变化,房地产价格可能升高或降低,因此,需要将交易实例房地产价格修正为评估基准日的房地产价格,即期日修正。③房地产状况修正

交易实例与被评估房地产的实际状况往往并不相同,将二者加以比较,找出因房地产状况差别而引起的交易实例房地产与待评估房地产价格的差异,即房地产状况修正。D.房地产价值的确定

通过计算公式求取的若干个价格采用加权算术平均数法、求取最终的房地产价值。(2)设备类资产评估方法

依据评估目的,本次设备类资产评估采用成本法,即在持续使用的前提下,以重新购置该项资产的现行市值为基础确定重置成本,同时通过现场勘察和综合技术分析确定成新率,据此计算评估值。其计算公式为: 评估值=设备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或评估值=重置价值-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1)重置成本的确定

A.对期货公司办公设备和电子设备,因其均不需要安装,重置价值为市场现价。B.车辆

根据委估资产所在地汽车交易市场现行销售价格,加上国家统一规定的车辆购置附加税、验车及牌照等费用确定重置成本;或二手车市场价格确定重置成本。重置价值=购置价+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上述价格中不含车辆使用期间的其他各种费用)。2)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A.对办公设备和电子设备,进行一般性勘察,其综合成新率根据设备的工作环境、现场勘察状况,结合其经济寿命年限来确定。

B.车辆的成新率,根据国家汽车报废标准的相关规定及实际行驶里程和现场勘查的情况综合评定。

使用年限成新率=(1-已使用年限/规定使用年限)× 100% 行驶里程成新率=(1-已行驶里程/规定行驶里程)× 100% 成新率=Min(使用年限成新率,行驶里程成新率)即车辆成新率取年限法成新率与里程法成新率孰低者。

同时对待估车辆进行必要的勘察鉴定,若勘察鉴定结果与按上述方法确定的成新率相差较大,则进行适当的调整,若两者结果相当,则不进行调整。

C.对于超期服役且能基本正常使用的设备,根据评估师现场勘察情况,确定成新率。3.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

其他无形资产为外购的期货交易软件、办公软件、财务软件,通过核实其经济内容,了解账面价值构成,购置时间和现实价值的变化情况,现场了解软件的使用情况,其市场价值变化不大,摊销合理,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4.长期待摊费用在核实支出和摊销政策的基础上,以评估目的实现后的资产占有者还存在的、且与其他评估对象没有重复的资产和权利的价值确定评估值。5.递延所得税资产为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余额和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因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评估值为 0,以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为基础测算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值为 0。以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为基础测算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作为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评估值。

(三)流动负债具体评估方法

对评估范围内的流动负债,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的审定后的金额为基础,对各项负债进行核实,判断各笔债务是否是委估单位基准日实际承担的,债权人是否存在,以评估基准日实际需要支付的负债额来确定评估值。2.市场法

市场法是通过将评估对象与参考企业、在市场上已有交易案例的企业、股东权益、证券等权益性资产进行比较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一种方法。在市场法中常用的两种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

上市公司比较法是指通过对资本市场上与被评估企业处于同一或类似行业的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进行分析,计算适当的价值比率或经济指标,在与被评估企业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得出评估对象价值的方法;而交易案例比较法是指通过分析与被评估企业处于同一或类似行业的公司的买卖、收购及合并案例,获取并分析这些交易案例的数据资料,计算适当的价值比率或经济指标,得出评估对象价值的方法。

由于国内 A 股市场目前没有期货行业上市公司,所以上市公司比较法操作上存在一定的局限,本次评估采用交易案例比较法。

根据证监会制定的《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证监会[2011]9 号公告),以期货公司风险管理能力为基础,结合公司市场竞争力、培育和发展机构投资者状况、持续合规状况等对期货公司进行分类评级。其中期货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主要体现为期货公司在评价期内的业务规模、盈利能力、资产质量等内容。所以参考该分类评级办法,选取近两年国内期货公司股权交易案例中的公司作为样本公司,选取评价办法中业务规模、盈利能力、资产质量状况三个方面五个指标作为可比指标。

采用市场法评估时,价值比率包括市净率(PB)、市盈率(PE)等指标。市净率是衡量企业价值的一个很重要的指标,企业的市净率反映企业的市场价值与其账面值的背离情况,代表着企业净资产的溢价或折价程度。在周期性比较强的行业中,市盈率以及一些与收入相关的指标随着行业周期波动较大,而市净率无论行业景气与否,一般不会波动很大,因此选取市净率作为价值比率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在企业股权转让的实际操作中具有较大参考价值,从交易案例中也可以获得比较准确的数据资料。

通过对样本公司财务比率指标的分析选取,将委估企业方正期货相应的财务指标与可比公司逐一进行比较调整,再对调整后的市净率进行平均,计算出方正期货的市净率,最后确定方正期货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

第6篇:资产管理岗位职责

财务管理部XXX岗位工作手册

财务管理部资产管理岗位工作手册

岗位责任人:

1.岗位描述:

遵照财务管理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公司资产管理工作,完成资产核算、报废、调拨、盘点等工作,保证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2.工作职责:

2.1熟悉、掌握并贯彻执行有关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掌握公司固定资产的存量及增减变动情况;负责修订、完善公司的资产管理规章制度。

2.2负责公司资产的帐、卡、物的管理,按使用人建立固定资产卡片,监督使用人按要求使用、检修、养护资产并做好使用情况和检修保养情况记录,确保资产的寿命和使用效率;负责固定资产核算工作,在系统中定期反映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情况和资产原值、净值、折旧情况。

2.3负责公司固定资产报废工作及有关规章制度的制订、修订,并组织实施,切实抓好固定资产报废基础工作。经本部门经理批准的报废固定资产要及时督促和检查各单位的帐务处理工作,并对待报废固定资产的处理进行监督与指导。

2.4负责公司固定资产调拨工作及有关规章制度的制订、修订,并组织实施,切实抓好固定资产调拨基础工作。

2.5根据对资产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负责搞好公司资产的定期清查盘点工作,并对资产清查盘点工作进行抽查和监督。负责公司资产定期进行清查、盘点、汇总造册,对出现的盈亏、毁损要查明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2.6完成资产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3.工作流程:

3.1参与拟定固定资产采购、固定资产归口管理、折旧、转移、报废等各种

1 财务管理部XXX岗位工作手册

管理办法。

3.2负责固定资产相关科目的明细核算工作,保证账、物、卡相符。 3.3根据《固定资料折旧报表》每月按时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保证固定资产的完整性。

3.4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按规定办理盘盈、盘亏、报废审批手续。每年年中组织一次对公司资产盘点,并出具盘点报告。具体操作:a、制定盘点方案,包括盘点时间、盘点部门及参加人员等;b、盘点人员进行实地清点、登记;c、财务人员根据盘点表与账面记载进行对比,核实盈亏;d、出具盘点报告并上报相关领导,并根据领导批复调整盈亏。

3.5参与固定资产定期清查工作。

3.6负责与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共同分析固定资产使用效果,负责提供相关资料。

第7篇:资产管理岗位职责

1.物资账务管理岗位说明书

1.帐目审核:每月通过盘点表、物品出入库单对各部门库房当月出入库情况进行核查;对物品、物资库房的账物及盘点表进行审核,抽查。

2.物资购入建账:物资库物品入库后,检查领导批文、发票原件、入库单据,缺一不可,留存发票复印件及领导批文;物资编号、登记固定资产电子帐,办理完资产后,在发票后签字(签字内容:资产已办理XXXX年X月X日),然后将发票返还、入账、报销。

3.帐务软件管理:每不爱吧软件录入与资产购入、物资调整同步进行,每个月进行一次软件录入。具体录入内容要有明确的存放地、物资编号、规格型号、价格、购买日期,每个月根据物资调配对管理软件相应内容进行合理的修改与调整。

4、电脑使用规定:软件录入电脑为专用电脑,不可连接网线,不可使用U盘(账务处理时使用专用U盘或移动硬盘),只能录入相关账务管理软件使用,不可作为他用。做好软件账务资料保存工作,每季度复制更新账务管理软件的内存资料备份一次。

5、协助领导工作,认真完成好各级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2.物资管理岗位说明书

[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内的物资配备计划、调整、交接、检查、报修等工作。

2.与个人进行物资交接,非个人用,与该部门负责人员交接。

3.经常了解物资使用情况,及时提出维修项目,发现人为损坏,责成责任人予以修复。

4.要建立资产信息库,采集资产供货商厂家、联系电话、维修电话、联系人等信息,接到资产报修信息后及时与厂家联系维修事宜(一般情况三天之内)。

5.负责与各部门物资负责人沟通配合,对其使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解。

6.利用假期组织供货厂家及有关人员对公司物资进行检修。

7.每年年末统计各部门第二年所需更换、添置的设备物资,进行审核,报

领导批准后实施购买或招标计划。

8.加强安全工作,注意对公司资产的管理,严防盗窃事件的发生。

9.对公司房屋,基础设施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与管理,出现的问题按月汇总上报,并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基建方面所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10.负责公司所有物资管理,金额在500元以上或使用期在两年以上的(固定资产),要及时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卡,并及时入账;对不用办理固定资产的物资要及时上账,建立详细的资产清单。

11.

12.根据账务管理员核发的物资编号给出库物资编号、登记入账。按照做到出入库手续齐全,按月盘点,严格按照配置标准计划配发物资。物资分类,使用情况,分别建立各类物资的新旧账目,做到帐物相符。严格出入库制度,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可私自配发或借用他人物资。批准借用的物资要办理相关借用手续。

13.

14.

15.

16.

17.退回库房的物资应保证能正常使用,如退回的物资已无法使用,需严格按照采购计划办理所有物资入库验收手续,审验合格,办理入资产库房,闲人免进。库房内资产码放整齐;根据不同资产性能,负责离职人员使用的资产回收工作。每月的最后两个工作日为盘点日,根据盘点情况制表,与帐务人员出示有关部门的出具无法维修的鉴定单,然后由物资库房提出申请报废。库、入账及领用,任何手续不得涂改。实行相应保管措施,防止资产损坏和虫蛀鼠咬。进行盘点核实,确保帐物相符。盘点表一式三份,盘点人签字确认后,库房管理、账务管理各存一份,存档一份,同时保存电子文档存档。

18.协助公司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工作;认真完成好各级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资产管理公司招聘岗位职责

建筑公司资产管理岗位职责

资产管理公司讲师岗位职责

资产管理公司经理岗位职责

资产管理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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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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