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执法中队工作职责
一、执法中队工作职责
二、队长职责
三、副队长职责
四、队员职责
五、国土资源管理员职责
六、工作纪律
七、办公室职责
八、考勤管理制度
九、会议管理制度
十、车辆管理制度
十一、财务管理制度
为建立健全良好的工作运行机制,充分调动执法队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队员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搞好我镇煤炭安全生产,严厉打击无证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确保我镇矿业秩序根本好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云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国务院、省、市、县矿业秩序清理整顿有关规定,促进执法队伍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树立高效、文明、廉洁的国土资源执法形象,结合本中队实际,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执法中队工作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过矿产资源方法》、《云南省土地管理实施条例》和国家、省、市、县有关矿产资源的法律法规,执行镇党委、政府关于清理整顿的各项规定和决定。
2、负责对富村镇辖区范围内的非法开采和经营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进行督查检查,依法打击取缔无证非法井口,督促各村委会做好辖区内的非法开采清理整顿工作。
3、检查、督促有证煤矿对其采区范围内的挂靠井、拖斗井、无证出煤通风井等非法井口关闭工作。并对有证煤矿、焦化厂、选煤厂及其他经营单位和个人收购、运输非法矿产品的违法行为进行认真调查核实,情节严重的,形成调查材料,报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4、制止辖区内破坏国土资源的行为,对严重破坏国土资源违法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和教育。
5、积极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队长职责
1、负责执法队的全面工作,加强执法队的管理。
2、教育队员遵纪守法,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
3、做好队员的政治思想工作 ,组织队员开展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
4、带领队员依法开展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
5、认真履行职责,承担相应责任,完成好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副队长职责
1、协助队长管理执法队各项工作,队长因公外出时指定副队长履行队长职责。
2、组织并协调力量对违反土地、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协调各村委会开展工作。
3、负责开展打击辖区内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工作。
4、组织开展全镇范围内的土地、矿产资源的监察工作。
5、认真执行有关工作纪律,确保安全工作。
6、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未履行职责的,承担相应责任和处罚。
四、队员职责
1、对辖区范围内的非法开采和经营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非法井口,依法炸毁封停。
2、制止正在进行破坏土地资源和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土地、矿产资源违法行为。
3、有效制止有证煤矿、焦化厂、选煤厂、非煤企业及其他经营单位和个人收购,运输非法矿产品的违法行为。
4、服从命令,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未履行职责的,承担相应责任和处罚。
五、国土资源管理员职责
1、履行对管理辖区内非法开采情况的巡查、制止、取缔、报告的职责。
2、对管理辖区内的非法开采情况做到当日检查,当日上报。实现“零”报告、“日”报告制度,发现非法开采井口,必须及时向富村镇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中队办公室报告并积极配合处置。
3、对管理员管理辖区内出现的无证非法开采井口超过6小时隐瞒不报的,经检查和举报发现非法井口按100元/口进行处罚,并从管理员当月待遇中扣除。
4、对辖区内非法开采不能有效控制,当月出现2口以上非法开采井口(井深4米或4米以上)的,停发当月工资,连续2个月得不到有效控制的,辞退该村委会国土资源管理员。
5、未积极配合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中队取缔非法井口,电话通知未到或关机的按100元/次处罚,从当月待遇中扣除。
6、每日20:00以前未报当日信息,每月未报各种情况及未及时办理执法中队交办事项的按100元/次处罚
7、包庇、参与非法开采,为非法开采人员提供信息、交通、土地服务,收取无证非法开采井主礼金、礼品或享受非法开采井主提供的其他娱乐消费的,经调查属实的,辞退该村委会国土资源管理员,并依法追究其责任。
六、工作纪律
1、严守纪律、秉公执法、执法过程中,不准为私挖井主和其他单位或个人通风报信,泄露工作机密,不准为违纪违法的单位或个人出谋划策。
2、不准为自己的亲属、朋友等人插手与非法开采有关的一切工作施加影响。
3、忠于职守,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开展各项工作随叫随到,特殊情况离开工作岗位需向领导请示,其取得同意后方可离开办理。严禁领导、队员以打击取缔非法开采为由在外从事黄、赌、毒、棋牌、麻将等娱乐活动。
4、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若有违纪违法行为,要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严肃查处,严禁对重大违纪违法行为包庇怂恿、隐情不报,不准姑息迁就、串通一气,欺上瞒下。
5、讲究效率,团结协作,统一思想,既将分组负责,又将协调配合。
6、实行亮证执法,认真做好违纪违法单位或个人的调查材料,按规定的程序办理,避免暴力行为发生,否则后果自负。
7、廉洁公正、严于律己。不准利用职务便利和工作之便吃、拿、卡、要,不准收受非法开采井主、非法经营、非法运输矿产品行为人的礼品、礼金以及享受其提供的高消费娱乐活动。
8、工作期间严禁喝酒,因喝酒导致工作中的失误、失职的,一切后果由个人负责,承担因失误失职的损失、责任。
9、夜间需要巡查的,由中队长统一安排,若私自行动,造成工作上的失误和发生不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个人自负。
10、严格执行非法开采举报制度,对举报人和举报电话保密。
11、中队实行分片挂钩的工作方式,由中队副队长全面负责片区内的非法开采工作,各片区内发生非法井口超过12小时的,处罚该片区副队长100元/口、该片区队员50元/口,从当月待遇中扣除。
12、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民用爆炸物品的领用、使用、入库登记由中队副队长负责、领用、使用按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规定执行,若因管理、使用不当发生不安全事故,由中队副队长及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
13、富村镇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中队按所分片区组织开展工作,在履行工作职责中,要确保国家、集体和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在炸毁非法开采井口时,要认真分析放炮环境,在确保各方面安全的情况下,中队副队长方可下达引爆命令,若在炸毁非法开采井口时,因人为因素导致损坏房屋、道路、通信、电力设施和人身安全的,一切责任后果由各组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七、办公室职责
1、认真做好个村委会国土资源管理员和中队各组每日上报情况的收集、汇总工作,并及时上报队长和分管领导。
2、负责本单位和各项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的撰写,以及有关材料的起草、工作情况的综合和信息反馈。
3、负责对《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
4、负责本单位的考勤登记、会议记录、接待来信来访者,并认真做好回复工作。
5、按时清理打扫办公室,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办公室内悬挂或堆放物品规范整齐。
6、公用物品实行统一采购严格登记保管,责任到人,谁遗失、谁损坏,照价赔偿。配发各队员的装备,离开执法队时必须交回;未交回者从相关报酬中扣除。
7、收到紧急文件、明传电报,应及时报请领导阅示,不得贻误,办毕后的文件资料,认真收集归档。
8、办公室与队员享受同等待遇,未履行职责的处罚10元/次。
八、考勤制度
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法定假日和特殊情况不能休息,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发给加班费。连续3次迟到或早退的,按旷工1天处理,扣发当日的工资或待遇。
2、出差、开会、学习或其他特殊情况(如参加社团活动)计出勤。
3、富村镇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中队全体人员,实行补助与考勤挂钩制,每天8:00必须亲自到办公室签到,不允许代签,代签视为旷工,若在办公室签到未出工者视为旷工,未签到按 40元/次从待遇中扣除(病、事假、出差、开会、学习除外)
4、实行请销假制度,有病、有事必须事先向领导请假,经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离开,并且在规定期限返回,否则,视为旷工。请假在3天之内的,由队长审批,3天以上的由分管领导审批,未见假条者视为旷工。请假得到批准后,必须到办公室进行登记,假满后到办公室销假,未销假的视为旷工。
5、每月考勤由各组组长负责统计后交办公室审核无误后才能作为月底兑付补助的依据。
6、全年内病假超过30天,事假超过20天,旷工超过5天,符合其中任意一条取消当年考核奖惩资格。
7、当月病假和事假超过4天的,取消当月的所有福利待遇。
8、婚、丧、产、探亲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九、会议管理制度
1、按时参加会议,迟到、早退、缺会计旷工1天。
2、扰乱会议秩序(如开机、谈话、吵闹)等计旷工1天。
3严格落实有关会议安排,遵守各项纪律,履行会议决定事项,未履行者计旷工1天。
十、车辆管理制度
1、文明驾车,安全行驶,爱护车辆,未出车前,应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排除,若出车时才说有故障,视为拒绝出车,计旷工1天,2次以上不再安排工作。
2、严禁酒后驾车,保证安全出车。若有急事用车,应向领导请示,说明出车缘由,经领导同意后,方可出车,否则一切责任自负,并处罚500元,实行累计处罚。
3、车辆实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建立加油单管理及维修费用登记制度。在外加油的加油单和过卡缴费单必须有随车人员和驾驶员共同签字生效,弄虚作假的加倍处罚。
4、购置设备或需大修,应向领导请示同意后,方可去买或去修,各次的修理费各次结清,候车负责人和驾驶必须共同签字生效,否则不予报销。
5、注意防盗。用车完毕,认真检查车窗车门,并锁好安全锁,统一停放在政府机关院内,若停在外面,发生被盗,一切责任及损失由驾驶员负责。
6、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在行车中因超速、违章等爱到有关部门处罚的,其罚款由驾驶员处负,单位不给予报销。擅自出车,未经领导同意,公车私用,超出集镇范围的,发生意外,责任由驾驶员负责,并处罚500元,实行累计加倍处罚。
7、擅自将车交由其他人驾驶,发生意外的,责任由驾驶员承担,并从当日起解聘该驾驶员。
8、在工作中未按要求出车,不服从安排的,不再安排工作。
9、驾驶员若有事、有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并交回钥匙,以便调度,若遇特殊情况,未经办公室安排而与领导出车的应及时向办公室汇报,否则,计旷工1次。
10、在工作中,因非人为因素损坏的,由驾驶员自己负责。
11、驾驶员不出车时(除维修车辆外),原则上坚持到办公室上班,并随时做好出车的准备工作,否则视为旷工。
十一、财务管理制度
1、财务人员严格遵守《会计法》,熟悉财经纪律,严禁坐收坐支,对从上级部门领取的公款,当月处罚收缴的罚款都应及时入账。
2、支出单据审批要求:实行队长“一支笔”审批制度。
3、日常办公用品及执法工具物品指定专人统一购置,统一配发。报销的原始票据上,必须有经办人、证明人、负责人签字,写明用途,内容真实完整。
4、严禁财务人员把公款私借他人。本单位队员因公事急需借钱的,必须以书面形式写出借条,并经队长同意审批后方可借出,并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6、财务人员必须及制止和纠正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严肃财经纪律,严禁铺张浪费。
7、队员外出学习和开会必须到办公室进行登记,相关支出应真实填写报销单由队长审批后方可报销。外出下乡,原则上安排在单位食堂就餐,因工作需外出就餐,必须向队长请示,经队长批准后方可就餐,否则,谁安排,谁负责。
8、因工作需要从财务处预支经费的,事先必须报经领导批准,方可预支,否则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负责。
9、按谁负责,谁承担相应责任的要求管理和使用预算外资金。
10、差旅费、伙食费、办公费、电话费的报销严格按规定执行。
第2篇:交通路政执法人员岗位职责
交通路政执法人员岗位职责 交通路政执法人员岗位职责
岗位名称:县(市、区)公路管理段主管领导岗位职责: 1在段长领导下,具体负责辖区内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2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3参与制定本辖区路政管理工作计划和实施措施;4指导和参与辖区内重、特大路政案件的查处工作;5指导和监督本辖区路政管理部门的路政许可工作;6指导和参与本辖区路政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公路路产、公路设施及建筑控制区内非公路设施的调查、登记、绘图、建档工作;
7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布署、指导和参与本辖区路政管理专项治理和综合治理工作;8监督生产部门及时恢复被损坏、破坏的公路、公路设施;9组织调配人力、机械参与当地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路政案件;10组织辖区内人民群众开展爱路护路活动;11参加辖区内新修公路路产验收工作。
岗位名称:县(市、区)公路管理段路政法规科科长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路政法规科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公路路政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
3具体负责本辖区路政执法工作,制定本辖区路政管理工作计划,并提出实施措施; 4组织路政管理员上路巡查;负责受理、制止、查处各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路政案件;
5指导、监督、审核本科路政许可管理员审核的路政事宜,签发批文;6负责对辖区内超限运输车辆实施监督检查及验证放行的管理工作;7参加辖区内新修、改建公路路产的验收工作;
8负责本科路政管理档案的建档工作,按时上报路政管理报表;
9负责组织开展公路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爱路护路活动和路政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10负责维护辖区内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现场的正常秩序;11参与当地人民法院受理的路政强制执行案件的执行;12负责对本辖区路政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工作;
13负责本辖区路政管理器材、设备和交通工具的管理和使用。岗位名称:县(市、区)公路管理段路政案件查处员岗位职责:
1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维护辖区内的公路路产产权;2坚持日常公路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制止、查处;
3依法制止、查处管辖区内各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路政案件;
4依法控制辖区内公路两侧公路用地及建筑控制区,参与人民法院为保障公路完好畅通而实施的强行拆除违法建筑工作; 5对需立案处理的案件,负责立案、调查等工作,并提出处理意见;
6在查处路政违法案件中对现场进行全面、细致、准确的勘查、取证,并按办案程序认真办
理;
7按照一案一档要求,建立、健全路政案件查处档案;
8当事人申请复议时,负责案件档案复制后连同答辩状一同送交具有复议职能的部门;9参与公路路政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活动。
岗位名称:县(市、区)公路管理段路政许可管理员岗位职责:
1按规定权限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路政管理规定》中规定的各项路政许可事宜进行现场勘查,并形成初步意见;2建立、健全本辖区内路政许可档案;
3协助上级部门在本辖区内进行的路政许可工作;4参与开展公路路政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
岗位名称:县(市、区)公路管理段公路设施管理员岗位职责:
1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维护辖区内的公路路产路权;2依法对辖区内公路设施进行全面调查、登记、绘图、建档;
3依法对辖区内公路路产及建筑控制区内的非公路设施进行调查、登记、绘图、建档;4坚持陆巡路查,发现违反公路设施管理行为及时制止,需立案处理的,告知路政案件查处员进行查处。
5定期拟订更新、补齐公路设施的计划;
6督促生产部门及时恢复、更新自然损坏和磨耗的公路设施;7督促生产部门及时恢复被损坏的公路设施;
8维护施工现场的交通秩序,保护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9布置、落实施工标志牌、红灯警视信号及安全旗帜等案全标志的制作、安置工作;10对施工人员进行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
岗位名称:县(市、区)公路管理段路政档案管理员岗位职责:
1负责本辖区内的路政档案制作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路政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的指示、决定;
2制定本辖区统一的公路路政管理图、表、账、册和各项路政档案的建档工作;3负责本辖区内的各项路政档案管理工作;
4调查、研究本辖区路政档案管理工作中的新问题,并提出对策供领导参考。扩展阅读:史上最全路政交通系统岗位职责 大队长职责
1、全面负责路政大队工作,组织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2、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各项管理规定;
3、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本大队管理制度、年度工作计划与工作目标;
4、负责本大队路政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组织路政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
5、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的路政巡查、案件查处、路产恢复、道路清障、紧急救援、建筑控制区管理等工作;
6、负责按规定权限对路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上报、并提出意见;
7、负责本大队的路政经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款的管理;
8、负责本大队开展文明执法创建活动;
9、汲取社会意见,查处举报案件;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导员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和省有关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协助大队长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负责政治思想教育工作,提升政治思想素质和队伍素 质;
3、参与大队各项重大管理工作的研究和对策;
4、负责路政队伍纪律检查、执法监督、行风建设、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5、监督检查大队各项工作,总结推广先进工作经验;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党支部书记职责
1、按照公司党委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掌握党的各项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
3、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和公司党委的要求,认真履行党总支的工作职责。保证所属党支部党务工作有效进行,监督好每个党员及领导干部的工作、生活行为和作风;
4、负责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建立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5、负责监督所属行政部门的一切相对重大的经济管理活动及人事管理工作,确保无违章、违纪、违规行为;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副大队长职责
1、宣传贯彻有关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各项管理 规定;
2、负责组织实施分管路政管理工作;
3、参与并制定监督实施本大队管理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
4、负责审查路政大队的各项统计报表,做好数据汇总工作;
5、负责路产档案、路政案件及违章建筑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6、指导检查大队各项内业管理工作;
7、参与大队各项重大管理工作的研究和决策;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队长职责
1、负责中队路政管理全面工作,接受大队领导;
2、认真执行大队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以身作则,团结同志,带领全体队员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及任务的完成;
3、组织安排路政人员上路巡查;
4、加强辖区内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管理,努力做到不出现新的违章建筑和设施,保证高速公路完好畅通;
5、维护高速公路养护作业,施工路段的正常秩序,确保施工路段安全畅通;
6、认真做好中队路政管理行风建设工作,坚持依法治路,文明执法,贯彻落实路政管理各项制度;
7、负责定期召集队务会议;组织路政人员学政治,业务及法规知识;布置,交流,总结中队工作;不断提高全体人员思想业务素质和办案素质;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大队长助理职责
1、协助大队长完成路政大队行政事务管理;
2、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各项管理规定;
3、协助大队长制定完善路政大队的绩效考核,培训和激励机制等全面的大队规章制度,以及路政大队工作目标的制定,督导,协调和控制,配合协调各部门的工作计划进度;
4、负责本大队路政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组织路政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
5、协助大队长建立“学习、创新、超越”的企业文化,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力,让员工的潜能最大化,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发展空间和环境氛围;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治超点主任职责
1、负责超限运输检测点管理的日常工作,是检测点执法工作的直接负责人;
2、定期召开全体检测执法人员工作会议,组织政治业务,法律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3、全面部署,组织实施检查检测点管理工作;
4、负责本站点财产、设备等的管理、使用工作;
5、负责本站人员的劳动纪律管理及考勤、请销假工作;
6、制定落实检测点管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检测管理的专项治理和综合治理;
7、听取社会监督意见,查处举报案件;
8、负责组织,开展文明执法创建活动;
9、每月5号前,召开由队领导参加的站点人员工作会议;
10、负责本站点环境卫生工作。
综合办公室主任职责
1、负责路政大队的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起草路政管理工作目标、工作计划;
3、按规定组织制定路政装备计划,并按程序组织实施;
4、负责审核、批办文书处理工作;
5、负责会议组织、活动安排和后勤保障工作;
6、负责组织日常接待和对外协调工作;
7、负责各种信息的调查、收集、整理、反馈工作,编写各项综合性报告;
8、负责路政装备器材、办公用品、人员服装的计划、报批、领取、发放工作;
9、负责大队办公用品的采购工作。
10、负责电脑、复印机、电话,传真机的使用管理和所有 财产的管理工作;
11、负责印鉴管理及文书处理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综合办公室副主任职责
1、自觉遵守路政工作纪律及有关规章制度;
2、负责图版制作、资料收集工作;
3、负责各类文件、会议资料的起草和公文的处理审核等日常文秘工作;
4、负责各种会议的会议记录及信息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普法学习宣传工作,组织实施路政管理人员业务培训;
6、负责举报、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及日常事务;
7、负责大队内业人员的考勤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文秘干事职责
1、自觉遵守路政工作纪律及有关规章制度;
2、负责各类文件、会议资料和公文的处理归档等日常文秘工作;
3、组织全队人员的各类学习培训及宣传、考核工作;
4、负责综合管理、阳光工程建设、应急管理、路政服务、科技应用资料整理工作;
5、负责日常安全生产及资料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行政干事职责
1、自觉遵守路政工作纪律及有关规章制度;
2、负责党群廉政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3、负责人事(工资、考核)管理工作;
4、负责承办日常接待和对外协调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贯彻执行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自觉遵守路政工作纪律及有关规章制度;
3、负责路政大队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档案管理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自觉遵守路政工作纪律及有关规章制度;
2、负责承办治超稽查考核工作,提供相关记录和报告;
3、负责治超各类报表报送、超限超载、稽查资料整理工作;
4、负责受理、反馈举报、投诉信息工作;
5、负责省、市治超办专项检查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档案管理员职责 稽查考核员职责 路政审批管理员职责 7、熟悉掌握并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2、负责申请许可项目的现场勘验及上报工作;
3、建立、健全路政许可档案;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路政案件查处员职责
1、熟悉掌握并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2、依法查处辖区内各类违章利用、侵占、污染、损坏和破坏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设施的行为;
3、依法控制辖区内公路两侧建筑红线,参与人民法院为保障公路完好畅通而实施的强行拆除违法建筑活动;
4、建立、健全路政案件查处档案;
5、负责路政案件的报备案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公共设施管理员职责
1、熟悉掌握并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2、负责辖区路产实施的管理工作;
3、建立、健全、更新辖区内路产档案、违章建筑档案;
4、负责路产恢复的通知、验收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票证管理员职责
1、负责路政大队各种票证的管理工作;
2、具体办理票证的领用、发放工作;
3、负责建立和规范大队的票证使用台账,做好收集归档工作;
4、负责财务核算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巡查班长职责
1、负责安排全班人员的工作,服从领导,以实际行动带领和团结全班人员共同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
2、精通路政巡查工作中的各项业务,并坚持路班作业,检查、督促路政外勤人员认真执行路政管理中的各项规定和办法;
3、带领本班外勤人员按时上、下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4、班长要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和着装规定;
5、及时、认真处理当班发生的各种情况,遇到重大问题及时汇报大队领导;
6、按时召开班务会,总结本班工作情况,及时调整班级工作计划,对表现好的外勤人员及时表扬,对好工作方法及时推广;
7、做好本班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以身作则,秉公办事,敢于管理,保证本班人员不出现违法违纪现象;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的工作。 巡查员职责
1、熟悉掌握并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各项管 理规定;
2、负责实施路况巡查,依法制止,清除各类违章、违法行为,并做详细记录;
3、随时掌握并反馈辖区内路产路况信息;
4、负责政案件的当场查处工作;
5、负责监督、检查、维护施工现场秩序,配合紧急情况下的交通管理工作;
6、参与事故现场的紧急救援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清障员职责
1、熟悉掌握并严格执行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各项管理规定;
2、负责实施道路清障工作,按规定收取清障费,并做详细纪律;
3、参与事故现场救援工作;
4、负责清障车辆的日常保养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稽查组长职责
1、熟悉掌握并严格执行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稽查的各项工作程序标准;
2、负责稽查人员考核工作制度的制定;
3、负责承办稽查、考核工作,提供相关记录和报告;
4、负责受理、反馈举报、投诉信息;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司机职责
1、努力学习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
2、负责车辆的日常保养、卫生,确保车辆技术状态良好;
3、熟练掌握车辆操作性能;
4、及时向大队报告车辆情况,维护道路的安全畅通;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治超员职责
1、认真执行治理超限超载的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部门的指示、决定;
2、严格遵守“三不政策”、“五不准规定”及“十条禁令”,不放金钱车,人情车;
3、按照程序规定做好治理超限超载的检测工作;
4、做好超限超载车辆登记及资料整理工作;
5、交接班记录详细、负责信息上报工作,;
6、认真学习业务知识。
治超班长职责
1、协助点主任搞好本班组工作;
2、负责本班组人员按时上班,着装规范;
3、负责当班期间超限运输检测工作的全面正常运行;
4、组织落实好全班的工作秩序,协调好工作环节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5、做好交接班工作,保护好站点办公物品;
6、负责做当班工作情况统计,有事向值班领导请示汇报;
7、严格执行检测点各项规章制度,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值班人员职责
1、值班员必须遵守值班制度,按时到岗,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
2、值班员经指定值班室值班,负责保持值班室卫生清洁;
3、负责接听来电、接待来访等日常事务,有紧急情况及时向大队领导或上级部门报告;
4、负责值班交接工作;
5、值班员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业务办主任职责
1、负责业务办公室日常业务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路政案件的查处工作;
3、负责组织路政许可申请的现场勘验工作;
4、负责大队法律文书的管理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3篇:交通路政执法人员岗位职责
交通路政执法人员岗位职责
岗位名称:县(市、区)公路管理段主管领导岗位职责: 1在段长领导下,具体负责辖区内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2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3参与制定本辖区路政管理工作计划和实施措施;4指导和参与辖区内重、特大路政案件的查处工作;5指导和监督本辖区路政管理部门的路政许可工作;6指导和参与本辖区路政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公路路产、公路设施及建筑控制区内非公路设施的调查、登记、绘图、建档工作;
7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布署、指导和参与本辖区路政管理专项治理和综合治理工作;8监督生产部门及时恢复被损坏、破坏的公路、公路设施;9组织调配人力、机械参与当地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路政案件;10组织辖区内人民群众开展爱路护路活动;11参加辖区内新修公路路产验收工作。
岗位名称:县(市、区)公路管理段路政法规科科长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路政法规科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公路路政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
3具体负责本辖区路政执法工作,制定本辖区路政管理工作计划,并提出实施措施; 4组织路政管理员上路巡查;负责受理、制止、查处各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路政案件;
5指导、监督、审核本科路政许可管理员审核的路政事宜,签发批文;6负责对辖区内超限运输车辆实施监督检查及验证放行的管理工作;7参加辖区内新修、改建公路路产的验收工作;
8负责本科路政管理档案的建档工作,按时上报路政管理报表;
9负责组织开展公路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爱路护路活动和路政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10负责维护辖区内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现场的正常秩序;11参与当地人民法院受理的路政强制执行案件的执行;12负责对本辖区路政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工作;
13负责本辖区路政管理器材、设备和交通工具的管理和使用。岗位名称:县(市、区)公路管理段路政案件查处员岗位职责:
1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维护辖区内的公路路产产权;2坚持日常公路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制止、查处;
3依法制止、查处管辖区内各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路政案件;
4依法控制辖区内公路两侧公路用地及建筑控制区,参与人民法院为保障公路完好畅通而实施的强行拆除违法建筑工作;
5对需立案处理的案件,负责立案、调查等工作,并提出处理意见; 6在查处路政违法案件中对现场进行全面、细致、准确的勘查、取证,并按办案程序认真办
理;
7按照一案一档要求,建立、健全路政案件查处档案;
8当事人申请复议时,负责案件档案复制后连同答辩状一同送交具有复议职能的部门;9参与公路路政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活动。
岗位名称:县(市、区)公路管理段路政许可管理员岗位职责:
1按规定权限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路政管理规定》中规定的各项路政许可事宜进行现场勘查,并形成初步意见;2建立、健全本辖区内路政许可档案;
3协助上级部门在本辖区内进行的路政许可工作;4参与开展公路路政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
岗位名称:县(市、区)公路管理段公路设施管理员岗位职责:
1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维护辖区内的公路路产路权;2依法对辖区内公路设施进行全面调查、登记、绘图、建档;
3依法对辖区内公路路产及建筑控制区内的非公路设施进行调查、登记、绘图、建档;4坚持陆巡路查,发现违反公路设施管理行为及时制止,需立案处理的,告知路政案件查处员进行查处。
5定期拟订更新、补齐公路设施的计划;
6督促生产部门及时恢复、更新自然损坏和磨耗的公路设施;7督促生产部门及时恢复被损坏的公路设施;
8维护施工现场的交通秩序,保护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9布置、落实施工标志牌、红灯警视信号及安全旗帜等案全标志的制作、安置工作;10对施工人员进行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
岗位名称:县(市、区)公路管理段路政档案管理员岗位职责:
1负责本辖区内的路政档案制作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路政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的指示、决定;
2制定本辖区统一的公路路政管理图、表、账、册和各项路政档案的建档工作;3负责本辖区内的各项路政档案管理工作;
4调查、研究本辖区路政档案管理工作中的新问题,并提出对策供领导参考。扩展阅读:史上最全路政交通系统岗位职责 大队长职责
1、全面负责路政大队工作,组织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2、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各项管理规定; 3、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本大队管理制度、年度工作计划与工作目标;
4、负责本大队路政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组织路政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 5、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的路政巡查、案件查处、路产恢复、道路清障、紧急救援、建筑控制区管理等工作;
6、负责按规定权限对路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上报、并提出意见; 7、负责本大队的路政经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款的管理;
8、负责本大队开展文明执法创建活动;9、汲取社会意见,查处举报案件;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导员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和省有关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协助大队长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负责政治思想教育工作,提升政治思想素质和队伍素 质;
3、参与大队各项重大管理工作的研究和对策;4、负责路政队伍纪律检查、执法监督、行风建设、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5、监督检查大队各项工作,总结推广先进工作经验;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党支部书记职责
1、按照公司党委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掌握党的各项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
3、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和公司党委的要求,认真履行党总支的工作职责。保证所属党支部党务工作有效进行,监督好每个党员及领导干部的工作、生活行为和作风;
4、负责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建立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5、负责监督所属行政部门的一切相对重大的经济管理活动及人事管理工作,确保无违章、违纪、违规行为;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副大队长职责
1、宣传贯彻有关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各项管理 规定;
2、负责组织实施分管路政管理工作;
3、参与并制定监督实施本大队管理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 4、负责审查路政大队的各项统计报表,做好数据汇总工作; 5、负责路产档案、路政案件及违章建筑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6、指导检查大队各项内业管理工作;
7、参与大队各项重大管理工作的研究和决策;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中队长职责 1、负责中队路政管理全面工作,接受大队领导;2、认真执行大队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以身作则,团结同志,带领全体队员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及任务的完成;
3、组织安排路政人员上路巡查;
4、加强辖区内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管理,努力做到不出现新的违章建筑和设施,保证高速公路完好畅通;
5、维护高速公路养护作业,施工路段的正常秩序,确保施工路段安全畅通; 6、认真做好中队路政管理行风建设工作,坚持依法治路,文明执法,贯彻落实路政管理各项制度;
7、负责定期召集队务会议;组织路政人员学政治,业务及法规知识;布置,交流,总结中队工作;不断提高全体人员思想业务素质和办案素质;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大队长助理职责
1、协助大队长完成路政大队行政事务管理;
2、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各项管理规定;
3、协助大队长制定完善路政大队的绩效考核,培训和激励机制等全面的大队规章制度,以及路政大队工作目标的制定,督导,协调和控制,配合协调各部门的工作计划进度;
4、负责本大队路政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组织路政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 5、协助大队长建立“学习、创新、超越”的企业文化,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力,让员工的潜能最大化,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发展空间和环境氛围;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治超点主任职责
1、负责超限运输检测点管理的日常工作,是检测点执法工作的直接负责人; 2、定期召开全体检测执法人员工作会议,组织政治业务,法律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3、全面部署,组织实施检查检测点管理工作;4、负责本站点财产、设备等的管理、使用工作;5、负责本站人员的劳动纪律管理及考勤、请销假工作;6、制定落实检测点管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检测管理的专项治理和综合治理;
7、听取社会监督意见,查处举报案件;8、负责组织,开展文明执法创建活动; 9、每月5号前,召开由队领导参加的站点人员工作会议;10、负责本站点环境卫生工作。
综合办公室主任职责
1、负责路政大队的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起草路政管理工作目标、工作计划;3、按规定组织制定路政装备计划,并按程序组织实施;4、负责审核、批办文书处理工作;
5、负责会议组织、活动安排和后勤保障工作;6、负责组织日常接待和对外协调工作; 7、负责各种信息的调查、收集、整理、反馈工作,编写各项综合性报告; 8、负责路政装备器材、办公用品、人员服装的计划、报批、领取、发放工作; 9、负责大队办公用品的采购工作。
10、负责电脑、复印机、电话,传真机的使用管理和所有 财产的管理工作;
11、负责印鉴管理及文书处理工作。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综合办公室副主任职责
1、自觉遵守路政工作纪律及有关规章制度;2、负责图版制作、资料收集工作; 3、负责各类文件、会议资料的起草和公文的处理审核等日常文秘工作;
4、负责各种会议的会议记录及信息管理工作;5、负责组织普法学习宣传工作,组织实施路政管理人员业务培训;
6、负责举报、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及日常事务;7、负责大队内业人员的考勤工作。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文秘干事职责
1、自觉遵守路政工作纪律及有关规章制度;
2、负责各类文件、会议资料和公文的处理归档等日常文秘工作;
3、组织全队人员的各类学习培训及宣传、考核工作;4、负责综合管理、阳光工程建设、应急管理、路政服务、科技应用资料整理工作;
5、负责日常安全生产及资料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行政干事职责
1、自觉遵守路政工作纪律及有关规章制度;2、负责党群廉政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3、负责人事(工资、考核)管理工作;4、负责承办日常接待和对外协调工作;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1、贯彻执行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2、自觉遵守路政工作纪律及有关规章制度;3、负责路政大队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档案管理工作;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1、自觉遵守路政工作纪律及有关规章制度;2、负责承办治超稽查考核工作,提供相关记录和报告;3、负责治超各类报表报送、超限超载、稽查资料整理工作;
4、负责受理、反馈举报、投诉信息工作;5、负责省、市治超办专项检查资料收集、整理工作;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档案管理员职责 稽查考核员职责 路政审批管理员职责 7、熟悉掌握并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2、负责申请许可项目的现场勘验及上报工作;3、建立、健全路政许可档案;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路政案件查处员职责
1、熟悉掌握并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2、依法查处辖区内各类违章利用、侵占、污染、损坏和破坏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设施的行为;
3、依法控制辖区内公路两侧建筑红线,参与人民法院为保障公路完好畅通而实施的强行拆除违法建筑活动;
4、建立、健全路政案件查处档案;5、负责路政案件的报备案工作;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公共设施管理员职责
1、熟悉掌握并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2、负责辖区路产实施的管理工作; 3、建立、健全、更新辖区内路产档案、违章建筑档案;4、负责路产恢复的通知、验收工作;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票证管理员职责
1、负责路政大队各种票证的管理工作;2、具体办理票证的领用、发放工作; 3、负责建立和规范大队的票证使用台账,做好收集归档工作; 4、负责财务核算工作;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巡查班长职责
1、负责安排全班人员的工作,服从领导,以实际行动带领和团结全班人员共同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
2、精通路政巡查工作中的各项业务,并坚持路班作业,检查、督促路政外勤人员认真执行路政管理中的各项规定和办法;
3、带领本班外勤人员按时上、下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4、班长要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和着装规定;
5、及时、认真处理当班发生的各种情况,遇到重大问题及时汇报大队领导; 6、按时召开班务会,总结本班工作情况,及时调整班级工作计划,对表现好的外勤人员及时表扬,对好工作方法及时推广;
7、做好本班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以身作则,秉公办事,敢于管理,保证本班人员不出现违法违纪现象;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的工作。 巡查员职责
1、熟悉掌握并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各项管 理规定;
2、负责实施路况巡查,依法制止,清除各类违章、违法行为,并做详细记录; 3、随时掌握并反馈辖区内路产路况信息;4、负责政案件的当场查处工作; 5、负责监督、检查、维护施工现场秩序,配合紧急情况下的交通管理工作; 6、参与事故现场的紧急救援工作;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清障员职责
1、熟悉掌握并严格执行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各项管理规定; 2、负责实施道路清障工作,按规定收取清障费,并做详细纪律;
3、参与事故现场救援工作;4、负责清障车辆的日常保养工作;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稽查组长职责
1、熟悉掌握并严格执行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稽查的各项工作程序标准; 2、负责稽查人员考核工作制度的制定;
3、负责承办稽查、考核工作,提供相关记录和报告;
4、负责受理、反馈举报、投诉信息;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司机职责
1、努力学习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 2、负责车辆的日常保养、卫生,确保车辆技术状态良好;3、熟练掌握车辆操作性能; 4、及时向大队报告车辆情况,维护道路的安全畅通;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治超员职责
1、认真执行治理超限超载的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部门的指示、决定;
2、严格遵守“三不政策”、“五不准规定”及“十条禁令”,不放金钱车,人情车; 3、按照程序规定做好治理超限超载的检测工作;4、做好超限超载车辆登记及资料整理工作;5、交接班记录详细、负责信息上报工作,;6、认真学习业务知识。
治超班长职责
1、协助点主任搞好本班组工作; 2、负责本班组人员按时上班,着装规范;
3、负责当班期间超限运输检测工作的全面正常运行;
4、组织落实好全班的工作秩序,协调好工作环节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5、做好交接班工作,保护好站点办公物品;
6、负责做当班工作情况统计,有事向值班领导请示汇报;7、严格执行检测点各项规章制度,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值班人员职责
1、值班员必须遵守值班制度,按时到岗,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
2、值班员经指定值班室值班,负责保持值班室卫生清洁;3、负责接听来电、接待来访等日常事务,有紧急情况及时向大队领导或上级部门报告;
4、负责值班交接工作;
5、值班员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业务办主任职责
1、负责业务办公室日常业务管理工作;2、负责组织路政案件的查处工作;
3、负责组织路政许可申请的现场勘验工作;4、负责大队法律文书的管理工作;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4篇:交通路政执法人员岗位职责
交通路政执法人员岗位职责
岗位名称:县(市、区)公路管理段主管领导
岗位职责:
1在段长领导下,具体负责辖区内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2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 3参与制定本辖区路政管理工作计划和实施措施;
4指导和参与辖区内重、特大路政案件的查处工作;
5指导和监督本辖区路政管理部门的路政许可工作;
6指导和参与本辖区路政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公路路产、公路设施及建筑控制区内非公路设施的调查、登记、绘图、建档工作;
7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布署、指导和参与本辖区路政管理专项治理和综合治理工作; 8监督生产部门及时恢复被损坏、破坏的公路、公路设施;
9组织调配人力、机械参与当地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路政案件;
10组织辖区内人民群众开展爱路护路活动;
11参加辖区内新修公路路产验收工作。
岗位名称:县(市、区)公路管理段路政法规科科长
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路政法规科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公路路政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
3具体负责本辖区路政执法工作,制定本辖区路政管理工作计划,并提出实施措施;
4组织路政管理员上路巡查;负责受理、制止、查处各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路政案件;
5指导、监督、审核本科路政许可管理员审核的路政事宜,签发批文;
6负责对辖区内超限运输车辆实施监督检查及验证放行的管理工作;
7参加辖区内新修、改建公路路产的验收工作;
8负责本科路政管理档案的建档工作,按时上报路政管理报表;
9负责组织开展公路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爱路护路活动和路政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10负责维护辖区内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现场的正常秩序;
11参与当地人民法院受理的路政强制执行案件的执行;
12负责对本辖区路政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工作;
13负责本辖区路政管理器材、设备和交通工具的管理和使用。
岗位名称:县(市、区)公路管理段路政案件查处员
岗位职责:
1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维护辖区内的公路路产产权;
2坚持日常公路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制止、查处;
3依法制止、查处管辖区内各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路政案件;
4依法控制辖区内公路两侧公路用地及建筑控制区,参与人民法院为保障公路完好畅通而实施的强行拆除违法建筑工作;
5对需立案处理的案件,负责立案、调查等工作,并提出处理意见;
6在查处路政违法案件中对现场进行全面、细致、准确的勘查、取证,并按办案程序认真办
理;
7按照一案一档要求,建立、健全路政案件查处档案;
8当事人申请复议时,负责案件档案复制后连同答辩状一同送交具有复议职能的部门; 9参与公路路政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活动。
岗位名称:县(市、区)公路管理段路政许可管理员
岗位职责:
1按规定权限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路政管理规定》中规定的各项路政许可事宜进行现场勘查,并形成初步意见;
2建立、健全本辖区内路政许可档案;
3协助上级部门在本辖区内进行的路政许可工作;
4参与开展公路路政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
岗位名称:县(市、区)公路管理段公路设施管理员
岗位职责:
1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维护辖区内的公路路产路权;
2依法对辖区内公路设施进行全面调查、登记、绘图、建档;
3依法对辖区内公路路产及建筑控制区内的非公路设施进行调查、登记、绘图、建档; 4坚持陆巡路查,发现违反公路设施管理行为及时制止,需立案处理的,告知路政案件查处员进行查处。
5定期拟订更新、补齐公路设施的计划;
6督促生产部门及时恢复、更新自然损坏和磨耗的公路设施;
7督促生产部门及时恢复被损坏的公路设施;
8维护施工现场的交通秩序,保护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9布置、落实施工标志牌、红灯警视信号及安全旗帜等案全标志的制作、安置工作; 10对施工人员进行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
岗位名称:县(市、区)公路管理段路政档案管理员
岗位职责:
1负责本辖区内的路政档案制作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路政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的指示、决定;
2制定本辖区统一的公路路政管理图、表、账、册和各项路政档案的建档工作;
3负责本辖区内的各项路政档案管理工作;
4调查、研究本辖区路政档案管理工作中的新问题,并提出对策供领导参考。
第5篇:运政执法中队副中队长岗位职责
运政执法中队副中队长岗位职责
一、协助中队长维护好管辖区域的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及后勤保障工作;
二、积极带领中队执法人员贯彻执行上级指示精神,协助中队长工作;
三、根据大队工作布置,抓好巡查区域的工作,加强对重点区域的调查、分析和采取相应对策;
四、积极组织执法人员落实大队工作岗位目标责任制,确保执法人员依法执法,文明执法;
五、落实大队查勤制度。坚持每天对管辖区域巡查,掌握勤务情况;
六、掌握执法人员思想情况,抓好队伍的政治思想工作。
第6篇:岗位职责之交通运输执法局职责
岗位职责之交通运输执法局职责
2020年4月19日
交通运输执法局职责
【篇1:交通运输局及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交通运输局及内设机构
主要职责
一、交通运输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承担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根据省、安庆市、桐城市交通发展总体布局,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拟定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定物流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引导。
(二)监督、指导全市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养护、管理,监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使用;组织实施重点交通工程建设。
(三)负责编制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拟定城市客运行业规范并实施监管;负责公共交通和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指导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承担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交通行政、交通许可审批工作,负责全市汽车维修市场、驾驶员培训市场及汽车综合性能检测工作的行业管理。
2020年4月19日
(四)指导全市交通运输通行条件的管理;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物资运输进行调控;在遇到抢险、救灾、国防建设等紧急或其它特殊运输任务时,发布调度运输工具的命令;负责全市交通战备工作。
(五)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
工作;监管全市内河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施工安全和局属单位生产安全。
(六)组织全市交通重大科技开发,推广新技术、新产品,推动行业科技进步、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全市交通体制改革、交通行业职工队伍建设、行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保护职工合法权益。
(七)负责辖区内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
(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上述交通运输局职责范畴内的交通运输管理工作由交通运输管理所承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由地方公路管理局承担;交通运输稽查、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由交通运输稽查站(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承担;客运市场管理工作由客运管理办公室承担。
二、内设机构及其职责
(一)办公室
2020年4月19日
综合协调局机关工作;组织重要会议,负责会议报告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负责局机关值班、公文处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宣传报道、网站管理、调研、督查、督办、档案、信访、机要、保密、外事接待等工作;牵头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网络问政等事项;负责交通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行业文明建设创立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及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扶贫开发、招商引资、双拥及计划生育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监察室)
负责本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指导本
系统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系统内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权限内干部的考察、培养、选拔、任用及年度考核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工资管理、劳资报表等工作;承办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和管理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监察室)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职责。
(三)财务审计科
贯彻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监督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系统会计人员管理;组织编制和实施部门预决算,筹集、管理交通建设资金;负责财政、税收、4
2020年4月19日
信贷等协调工作;组织编制上报各种基本建设报表和财务收支报表;负责交通行业内部审计工作。
(四)计划建设科(行政许可科)
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起草交通相关行业发展规划;监督、指导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组织编制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重大交通工程项当前期工作;组织权限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及竣工验收;组织开展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和建设工程督查活动;协调交通工程施工环境;牵头全市交通行业建设统计和信息引导。
承担本部门行政许可(审批)职能;负责审查申请材料的合法性、合理性、完备性、真实性;做好相关行政许可(服
务)项目申报材料的归档工作,建立相关准确的台账;负责定期做好与相关业务科(股)室的档案交接及审批情况通报工作。
(五)政策法规科 负责组织宣传贯彻国家有关交通运输行业方针政策法规;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其它法律诉讼应诉工作;指导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培训、考试考核、资格认证工作,负责交通运输执法车辆、执法证件发放管理工作;负责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指导交通运输系统企业单位的体制改革、劳动保护、社会保障等工作。
2020年4月19日
(六)安全监督科
负责全市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施工安全、直属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职责;指导全市交通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保卫和应急处理工作;负责全市渡口设置申报工作,负责全市渡口标准化、渡改桥等水上安全设施工程项目的申报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道路运输和水上交通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负责指导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七)交通战备办公室
负责全市交通战备管理工作;规划辖区内国防交通网络布局,编制与指导实施国防交通建设计划;拟订全市国防交通保障计划和重点目标保障方案,组织国防交通专业保障队伍及指导演练,为辖区内的军事行动和其它紧急任务组织交
通保障;负责全市国防交通运力动员和征用工作;负责交通系统应急处理、国防教育、防汛抢险等工作;承办上级国防交通主管机构和市政府赋予的其它职责。
【篇2:交通局主要职责】
交通局主要职责
2020年4月19日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家和省的总体布置,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市公路和水路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订全市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发展的措施和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
(二)负责全市公路和水路交通运输(含客货运输市场、汽车技术检测、汽车维修市场、运输服务市场、搬运装卸市场、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工作)行业管理;培育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维护交通运输行业市场平等竞争秩序;管理全市物流业;指导城乡客货运输的衔接协调工作;指导县(市、区)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对关系救灾、抢险、战备等紧急客货运输进行必要的调控。
(三)负责全市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含客货运输和旅游运输场站建设)行业管理;维护交通建设行业平等竞争秩序;组织实施国家、省、市重点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监督全市地方交通建设项目实施。
(四)负责全市公路、水路设施的维护、管理和规费征收;负责全市公路、桥梁、隧道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审核申报、站点设置和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交通行政执法和交通稽征、公路运政、路政、内河航政、港监具体执法业务和执法监督工作。
(五)负责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船舶及水上设施检验;负责港口、航道、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负责技术船员培训、发证的归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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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科技政策;指导实施交通行业计量、质量、技术标准和规范工作;制订全市交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推动全市交通行业科技创新和进步。
(七)指导交通行业的体制改革和交通特许经营企业的管理;建立健全规范的交通行业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体系;监督管理全市交通行业国有资产。
(八)指导交通行业人才预测、教育、培训和劳动卫生工作。(九)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市水陆客货运输价格、交通工业产品价格、车船维修价格、搬运装卸价格、托运价格;负责营业性客货运输停车场的行业管理;指导、监督管理全市水陆交通专业企业的安全生产。
(十)管理、指导全市公路工程定额;管理并监督全市水陆干线基础设施国有资产的使用。
(十一)负责全市出租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运输、汽车出入境运输的行业管理。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执行涉及交通的有关地方经济政策。
(十三)负责全市交通战备的管理工作。(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篇3:交通行政执法部门及岗位责任】
2020年4月19日
交通行政执法部门及岗位责任
公路路政执法岗位责任
一、执法机构名称
枣强县交通局公路管理站
二、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公路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7、《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交通部()10号令
8、《交通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规定》交通部()11号令 9、《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10、《路政管理规定》交通部()2号令 11、《河北省公路条例》
2020年4月19日
12、《河北省公路路政管理规定》
13、《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14、《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15、《交通行政处理程序规定》
16、《河北省公路路路产赔(补)偿标准》冀交公字(1998)48号文。
三、执法权限
(一)行政许可
1、受理、审报公路建设项目施工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25条。
2、受理、审批公路用地的树木更新、砍伐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42条。
3、受理、审批对公路占用、挖掘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44条和《河北省公路条例》第32条
4、受理、审批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020年4月19日
第45条和《河北省公路条例》第33条。
5、受理、审批铁轮车、履带车和其它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在公路上行驶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76条。
7、受理、审批在公路上增设平交道口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55条和《河北省公路条例》第34条。
8、受理、审批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它标志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54条。
9、受理、审批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埋设地下设施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56条。
(二)行政监督检查
1、依法对有关公路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69条。
2、检查、制止各种侵占、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以及其它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70条。 3、对公路建筑控制区、车辆停放场所、车辆所属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7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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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公路上进行超限运输的承运人,应当接受公路管理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并为其提供方便,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22条。
(三)行政处罚(理)
1、擅自占用、挖掘公路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77条处罚。
2、未经许可或者未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76条处罚。
3、铁轮车、履带车和其它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上行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76条处罚。
4、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76条处罚。
5、损坏、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或者损坏、挪动建筑控制区的标桩、界桩可能危及公路安全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76条处罚。
6、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78条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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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将公路作为试车场地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77条处罚。
8、造成公路损坏,未报告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78条处罚。
9、擅自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它标志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79条处罚。
10、未经批准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80条处罚。
11、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81条处罚。 12、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运输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76条处罚。
(四)行政措施
1、对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以外的其它标志,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设置者负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79条。
2、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 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建筑者承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8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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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车辆行驶公路对公路造成损失的,立即停止行驶,接收处理,不能当即接受处理的能够暂扣车辆或不宜扣车的能够暂时保存登记驾驶人员的驾驶证件。依据《河北省公路路政管理规定》第23条。4、对超过限制标准且未办理超限运输手续的超限运输车辆应责令承运人自行卸去超限的部分物品,并补办有关手续。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20条。
四、岗位职责
(一)公路站站长
1、主持公路站工作,按行政执法委托的权限组织开展公路路政执法工作、执法监督、文明执法创立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是公路路政执法主要责任人。
2、组织开展公路路政管理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工作。
3、组织实施公路巡查,处理非法侵占、污染、损坏、破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等违法行为。
4、组织开展公路路政的专项治理和综合治理。 5、按照职责权限审批具体行政许可行为。6、组织参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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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组织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 8、组织路政执法人员开展文明执法创立活动。
9、组织公路路政执法人员进行业务、法律知识培训,指导公路路政人员完成任务,负责监督、检查、考核工作。 10、受理社会监督意见,组织查处举报案件。
(二)外勤负责人
1、主持日常巡查工作,纠正、处理非法侵占、污染、破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等违法行为,是路政巡查的主要责任人。 2、审验平交道口增设申请,督促施工,检查质量。3、组织实施路政巡查和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4、组织实施拆除违法建筑和非公路标志的行政措施。
5、组织实施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勘察、加固和运行监护。 6、负责较大路政案件的调查取证,按职责权限作出处罚(理)决定。
7、实施路政执法现场监督检查,纠正违法行政行为,维护公路养护作业现场秩序。
8、参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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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内勤负责人
1、主持内勤日常工作,是路政执法内勤工作主要责任人。
2、审核路政行政许可申请,按上级审批意见办理许可手续或制作不予批准的书面答复。
3、负责路政档案的整理、归档的管理。 4、组织、指导路政执法内勤工作。
5、填报路政工作报表,实施向上级报备工作。
6、负责路政执法公示,受理群众咨询、社会监督、举报意见。 7、参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8、组织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行风建设和文明执法创立活动,组织进行政治业务知识学习。
(四)路政管理员
根据科室职责和分工、权限,两人以上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是路政执法行为直接责任人。1、内勤人员
⑴公路路政内勤执法行为直接责任人;⑵受理、审核路政许可申请,按上级审批意见输许可或制作不予批准书面答复意见;⑶登记路政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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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工作台帐;⑷接受、审核行政执法文书,按一案一卷规定要求装订立卷,人类归档,保管案卷;⑸填报路政工作报表;⑹完成向上级的报备工作。2、外勤人员
⑴公路路政外勤执法行为直接责任人;⑵参加路政巡查,制止违法行为;⑶对违行路政管理法规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按职责权限作出处罚(理)决定;⑷下达《违法行为通知书》,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⑸下达《处罚(理)决定书》,执行处罚(理)事项;⑹执行暂扣证件或车辆,拆除违法建筑或非公路标志的行政措施。
附:枣强县公路管理站公路路政执法岗位责任示意图(见附表二)
附:枣强县交通行政执法岗位权限示意图(路政)(见附表五)五、部门职责
1、按照行政执法委托的权限组织开展公路路政执法工作。
2、组织实施公路巡查,纠正、处理非法侵占、污染、损坏、破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等违法行为。 3、组织开展公路路政专项治理和综合治理。4、按照职责权限审批具体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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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受理、审批路政许可申请,办理许可手续或者制作不予批准书面答复意见。
6、参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活动。 7、受理社会监督意见、查处举报案件。
8、组织路政执法人员业务法律知识培训,实施监督检查考核工作。 9、组织路政执法人员开展文明执法创立活动。10、起草公路路政执法工作计划和工作制度。11、填报公路路政执法报表。
12、负责向上级机关作出行政执法报告工作。 六、法定义务
1、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公路路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定。
2、保护路产、路权,保障公路完好,安全畅通。
3、行使职权时,应当按规定着装,佩带《行政执法上岗证》,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专用车辆按有关规定装置统一标志和示警灯。4、行使职权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5、严格遵守执法程序,规范制作执法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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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履行告知义务,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七、工作流程
在执法机构内部实行受理申请与审批申请相分离、调查取证与处罚(理)相分离、监督检查与执行检查相分离、决定罚款与收缴罚款相分离、措施决定与措施执行相分离。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理)、行政措施各项职责,都不得由一人或一个环节独立作出,以加强内部监督、制约,确保执法行为合法、适当、规范、高效。
附:交通行政执法履行岗位职责流程示意图(见附表七)
八、违法行政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一)违法行政行为
1、执法主体不具备执法资格。
2、违反规定,逾期不履行行政许可职责; 3、超越法定权限;
4、实施行政处罚没有法定依据; 5、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 6、违反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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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受委托机构超出委托范围或不依委托机关或再委托其它组织、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理); 8、处罚(理)显失公正;
9、行政处罚不使用统一的罚款收据; 10、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截留私分;
11、利用职务索取她人财物,收缴的款项据为己有; 12、使用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
13、对应当制止、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国家利益或当事人合法权益遭受损害;
14、违法实施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 15、违法实行检查或执行措施对当事人人身或财物造成损害; 16、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强制措施; 17、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 18、不能规范制作文书;
19、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 20、其它违法行政行为。
(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2020年4月19日
1、行政责任
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故意造成违法行政行为的,注销《行政执法证》,调离执法队伍;过失造成违法行政行为的,收回《行政执法证》,离岗整顿30天;对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2、经济责任
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因故意而造成违法行政行为的执法人员承担60%-100%的赔偿损失,因重大过失而造成违法行政行为的执法人员承担60%以下的赔偿损失。3、刑事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交通规费征稽执法部门、岗位责任
一、机构名称
枣强县交通局公路养路费征稽站
二、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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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5、《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部等部门关于继续作好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征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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