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劳务实名制管理相关岗位职责
施工项目劳动力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职责
1、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须持证上岗,并监督各劳务及专业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持证上岗。
2、认真履行中建二局各项管理规定;在本项目“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各项管理工作,确保不出现劳务群体性事件,维护行业、社会稳定。
3、领导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开展日常工作。 4、对本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各《劳务(专业)分包合同》进行项目部备案;劳务分包单位内部采用班组承包形式的,在班组进场3日内要求劳务分包单位提交《班组承包协议》,并在施工总承包项目部备案。
5、农民工进场3日内,监督劳务分包单位依法与全部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签订后3日内,要求劳务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提交《劳动合同》原件一份,并在项目部备案;农民工进场一周内,实现《劳动合同》签订、备案率100%。
6、《劳务分包合同》签订10日内,监督劳务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将《劳务分包合同》、《农民工花名册》进行备案(如当地有此规定),并要求其提供备案手续复印件。
7、《劳务分包合同》签订10日内,要求劳务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提交该分包劳务队长的《授权委托书》。
8、每月25日前要求劳务及专业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按标准化内业资料格式,提交真实、有效的《花名册》(附表中ZJEJ-LW-01)、《工资表》(附表中ZJEJ-LW-02)、《考勤表》(附表中ZJEJ-LW-03),并在项目部备案。
1 9、每周五前要求劳务及专业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按标准化内业资料格式,提交真实、有效的《人员变更情况周报表》(附表中ZJEJ-LW-04、05)和新进场农民工《劳动合同》,并在项目部备案。
10、每月30日前,按标准化内业资料格式,向上级单位或部门报送当月《劳务费结算、支付情况报表》(附表中ZJEJ-LW-06)。 11、每月定期牵头召开施工项目劳务及规范用工月度工作例会,并按标准化内业资料格式编制《会议纪要》(附表中ZJEJ-LW-07),留存项目部备查。
12、开工10日内,完成本单位“劳务费专用帐户”、“工资保证金账户”建立工作;《劳务分包合同》签订10日内,监督劳务分包单位完成其“劳务费专用帐户”、“工资专用帐户”、“工资保证金账户”建立工作;在项目部备案各参建单位“三个帐户”相关办理资料。(如当地有此规定)13、定期参与项目劳务费结算、支付工作;实时掌握《劳务分包合同》履约情况;定期监督劳务分包单位发放农民工工资; 14、与各劳务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密切配合,开展项目劳务管理及纠纷排查各项工作;每月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提交“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上讨论。
15、每月召开“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负责会议签到、记录会议内容并在项目部留存备查。
二、劳务及专业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职责
1、劳务及专业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须持证上岗。
2、认真履行各项管理规定;在本项目“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各项管理工作,确保不出现劳务群体性事件,维护行业、社会稳定。
2 3、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领导,认真开展各项日常工作。
4、农民工进场3日内,依法与全部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签订后3日内,完成本单位备案工作,并向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提交《劳动合同》原件一份;农民工进场一周内,实现《劳动合同》签订、备案率100%。
5、《劳务分包合同》签订10日内,将《劳务分包合同》、《农民工花名册》进行备案(如当地有此规定),并向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提交备案手续复印件;劳务分包单位内部采用班组承包形式的,在班组进场3日内向施工总承包项目部提交《班组承包协议》,由施工总承包项目部备案。
6、《劳务分包合同》签订10日内,向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提交本施工队劳务队长《授权委托书》。
7、每月严格记录考勤并按时进行工资结算,确保“月结月清”;每月25日前按标准化内业资料格式,向各施工班组长收取真实、有效的《花名册》(附表中ZJEJ-LW-01)、《工资表》(附表中ZJEJ-LW-02)、《考勤表》(附表中ZJEJ-LW-03),上述内业资料汇总、签认、盖章后,提交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备案。8、实时掌握本单位农民工流动情况;施工过程中,农民工进场三日内,完成《劳动合同》签订工作;每周五前按标准化内业资料格式,向各施工班组长收取真实、有效的《人员变更情况周报表》(附表中ZJEJ-LW-04、05),上述资料汇总、签认、盖章后,提交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备案。
9、《劳务分包合同》签订10日内,完成本单位“劳务费专用帐户”、“工资专用帐户”、“工资保证金账户”建立工作,并向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提交“三个帐户”相关办理资料。(如当地有此规定)
3 10、定期参与项目劳务费结算、支付工作;实时掌握《劳务分包合同》履约情况。
11、与各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密切配合,开展项目劳务管理及纠纷排查各项工作;每月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提交“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上讨论。
12、除《劳动合同》、《工资表》、《考勤表》、《人员变更情况周报表》、《授权委托书》须向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提交原件外,其余各项资料均可提供复印件,但须加盖企业公章并由劳务队长签字确认。
13、专业分包单位(含甲指、甲直分包)如采取劳务发包,劳动力管理员各项职责按施工总承包单位要求执行;如直接用工,按劳务分包单位要求执行。
施工项目劳务及规范用工管理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成员
1、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魏京民
2、劳务及专业分包单位项目经理、劳务队长—秦云贵 3、各参建单位专职劳动力管理员—钟敏、吴卫星 4、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如条件许可)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认真履行各项管理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制定本项目劳务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确保不出现劳务群体性事件,维护行业、社会稳定。
2、参照《施工项目劳动力管理员岗位职责》,监督本项目各劳动力管理员工作开展情况。
3、每月定期召开“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领导小组全部成员
4 必须参加。
4、例会主要审议各参建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提交的本月劳务管理、矛盾排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并对本项目合同履约、结算支付、工资发放、农民工变更、资料归档等各项工作进行总结、分析。
5、参会单位须对本月发生的变更、洽商、合同外增量及时进行讨论、确认;对工程款、劳务费支付情况参照合同约定进行核对;对劳务管理工作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对纠纷隐患制定化解方案;对上月例会提出的各项工作目标进行落实,并制定下月工作目标。
6、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对甲直、甲指分包行使日常检查责任,并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在“施工项目劳务及规范用工月度工作例会”上向建设单位提出,由其落实监督整改。
7、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会议签到、记录会议内容并在项目部留存备查。
第2篇: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
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农民工的动态管理,更好的落实施工现场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工作,防范工资纠纷,维护农民工权益,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实现施工现场人员基本情况、出勤记录清况、工发放记录清况、进出项目时间情况的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劳务管理行为,保护劳务人员合法权益,降低企业风险,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分包队伍所用劳务人员和自用劳务人员的管理与监督。
第三条
分包队伍是指在公司各单位从事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的单位,劳务人员是指分包队伍在承包范围内所使用的人员和我单位自用临时务工人员。
第四条
劳务实名制是指劳务人员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和国家规定的从业资格证证书,并实施信息管理,现场考勤、工资支付等相关管理的一种制度。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公司职能部门职责(一)人力资源部门
1、负责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的制定与完善。 2、负责指导劳务实名制办法的实施。
3、负责劳务人员身份信息管理、考勤管理、工资支付、从业资格情况的监督检查。
4、负责本单位临时务工人员的选用及信息管理。(二)安保部门 负责在用分包队伍项目经理、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特殊工种作业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三)其他职能部门
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持证上岗人员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本办法或不按本办法管理的分包队伍有权提出辞退意见。
第三章
信息管理
第六条
分包队伍劳务人员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 2、岗位资格信息:职务、级别、证号、发证机构和发证时间等。3、工资待遇信息:工资发放方式和工资标准等。
第四章
考勤管理
第七条
分包队伍以作业组为单位设立考勤表,由劳务专管员坚持每天考勤,填写职工考勤表。
第八条
项目部应不定期抽查分包队伍考勤记录的真实性,并记录有关情况。
第五章
其他规定
第九条
分包队伍应明确劳务专管员,负责本办法的具体工作。按时提供如下资料:
1、进场人员花名册一分包队伍劳务人员花名册。 2、劳务人员工资标准或工资发放方式。3、劳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4、芳务人员考勤表(月)和工资单(月)。
第十条
农民工进场后必须服从指挥部安保管理,对违章违纪人员,安保有权依法处理,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工地公安机关处理。在施工中,进入场内,农民工必须佩带劳保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等)否则,对本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1、凡进入本项目施工的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实施实名制管理(包括项目部管理及后勤人员)。
2、凡进入本项目施工的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进行考勤记录。
3、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明确分隔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所有作业人员必须实名登记。
4、施工班组应在作业人员进场前向项目部上报农民工人员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籍贯、民族、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工种、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情况。
5、项目部在农民工办理进场登记后,及时建立或补充完善对应的人员花名册,人员员花名册应反映人员基本信息,并明确注明人员进场和离场时间。 6、农民工作业人员出入施工区域必须进行考勤,考勤记录作为其工资发放和解决劳资纠纷的重要依据。
7、农民工作业人员在本工程项目结束退场后,项目部应及时在农民工花名册上注明离场时间,在员工登记表中注明工资结算情况。
第3篇: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筑劳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建市【2014】112号)精神,加强建筑劳务用工管理,规范劳务管理行为,提高劳务管理水平,保障劳务人员合法权益,降低企业风险,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在劳务管理上,要重点抓好“四关”,即实名制管理关、合同签订关、工作考勤关、工资发放关,从根本上维护项目稳定。在合同签订关中,要重点监督劳务工人与劳务公司、劳务工人与班组之间的合同签订,将劳务管理细化到班组和个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九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管理部门职责
第一条 公司工程部管理职责
1、负责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的制定与完善;
2、负责劳务人员身份信息管理、工资结算、技能等级证的办理工作;
3、负责指导劳务实名制考勤管理的落实;
4、负责本单位临时用工人员的选用及信息管理;
5、负责在用分包队伍项目经理、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
6、负责进厂劳务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交底的监督检查。 第二条 项目部管理职责
1、项目部必须配备一名专职劳务管理员(主施工员兼任);
2、负责分包队伍劳务人员信息的收集并装订成册;
3、负责分包队伍劳务人员考勤、工资支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管;
4、负责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 信息管理
第三条 分包队伍劳务人员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复印件、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
2、岗位资格信息:工种、上岗证件(验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第四条 信息管理程序
(一)、对分包队伍进场施工前要验证以下内容:
1、签字盖章齐全的劳务分包合同(验证原件,不留存);
2、劳务作业人员在七建集团劳务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留存原件);
3、进场劳务作业人员花名册(留存原件);
4、持证上岗人员证书(验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二)、退场管理
分包任务完成后或中间过程人员减少,分包队伍向项目部提出退场报告或退场人员名单,经项目经理签字后退场,在花名册中注明退场时间,并自动解除劳动关系,项目部劳务管理员上报公司工程部。
第四章 考勤管理
第五条 分包队伍以作业班组为单位设立考勤表,由劳务队长坚持每天考勤并填写劳务作业人员考勤表,项目部劳务管理员负责监管。第六条 分公司应不定期抽查分包队伍考勤记录真实性,并记录有关情况。
第五章 工资支付管理
第七条 分包队伍应当依据工资标准或劳务合同中规定的工资发放方式和出勤率按月支付劳务人员工资,分包队伍应当依据工资标准或约定的工资发放方式和出勤按月支付劳务人员工资。
第八条 分包队伍每月20号前提交考勤表和工资单,项目部劳务管理员对其进行审核并上报公司审批,否则公司不予结款,劳务公司不予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务结算和审核要求需在本月24号前必须完成,并报送九公司有关部门审核,公司领导审批。第十条 劳务费与项目部劳务队月度考核挂钩,必须由财务部打入劳务公司账户由劳务公司支付。
第六章 其他规定
第十一条 凡进入现场的劳务操作人员,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检查中如发现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实名制考勤、工资发放三对口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当月劳务队结算工资不预付款,并每人罚款500元,对项目部劳务管理员绩效考核按C等,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第十二条 项目经理部每周进行一次劳务实名制管理检查;分公司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劳务实名制管理检查。
第十三条 分包队伍不得使用60岁以上男性,50岁以上女性,不得使用童工,不得使用有明显疾病(如心脏病、高血压、癫痫、传染病、职业病等)的人员。
第十四条 劳务公司应为劳务人员缴纳工伤保险,并向项目部提交参保人员名单和缴费证明。
第十五条 进场劳务人员必须统一工作服和安全帽,且符合甘肃建投企业识别系统的要求。
第十六条 单位自用临时务工人员(含项目、班组)参照本办法执行,收集个人信息,建立临时劳务人员花名册。在考勤、工资管理等方面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6年3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