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岗位职责实验技术员职责
实验技术员岗位职责
1.目的:明确实验技术员岗位的工作职责,规范实验技术员岗位人员的活动。 2.范围:研发部实验技术员工作。3.职责
3.1 人事部组织编制岗位职责。3.2 研发部实验技术员负责执行本职责。4.部门职责和工作内容
4.1 接受公司规章制度的培训,研发部实验技术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
4.2 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保质保量地完成领导安排的工作,若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积极配合其它工作岗位工作。
4.3负责根据公司研发部相关工作文件及操作规程完成要求实验。 4.3负责相关实验记录及报告的填写。
4.4负责根据实验相关仪器操作规程进行仪器的操作、保养、清洁工作。 4.5负责及时填写相关《设备运行记录》。
4.6负责根据《实验用品清洗操作规程》进行实验用品的清洗工作。 4.7负责根据《实验废物处理管理规程》进行相关实验废物的处理工作。4.8负责根据《洁净区管理规范》、《洗手规范》进出洁净区。
4.9负责根据《洁净工作服管理规范》完成洁净服、洁净鞋的清洗,并填写《清洗记录》。 4.10 负责根据《洁具间管理规范》,完成洁具间、洁具的清洁、消毒。4.11 负责根据《传递窗使用及清洁管理规范》,对传递窗进行清洁、消毒。4.12 负责研发部相关化学试剂、生化试剂及微生物菌种的管理工作。
4.13 负责向生产部、质量部提供相关技术支持,配合生产部、质量部完成相关工作。4.2权限
4.2.1对项目进度的跟进与监督权。 4.2.2流程制度的建议权。
4.2.3 对本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反应权及改进的建议权。4.2.4对所安排工作及计划执行权。4.2.5对产品工艺设计建议权。4.2.6要求各部门对本职工作的配合权。5.相关文件、记录 《安全防护制度》 QR-G04 《记录控制程序》
QP-B00 《洁净区管理规范》 QR-G01 《洗手规范》TS-001 《台式离心机操作规程》 WI-EP-035 《ABI7500FAST荧光定量PCR仪操作规程》 《恒温震荡培养箱操作规程》 《紫外分光光度计操作规程》 《漩涡震荡仪操作规程》 《恒温培养箱操作规程》 《霉菌培养箱操作规程》 《压力蒸汽灭菌锅操作规程》 《生物安全柜操作规程》 《超净工作台操作规程》
《设备运行记录》 QP-F00-RE-02 《实验用品清洗操作规程》 《实验废物处理管理规程》
《设备清洁操作规程》 TS-016 《洁净工作服管理规范》 TS-002 《清洗记录》 QR-G02-RE-01 《传递窗使用及清洁管理规范》TS-004 《洁具间管理规范》 TS-004
第2篇:实验教师岗位职责
实验教师岗位职责
实验课程是培养学生实际动手能力、综合能力和创新能力与思维的重要环节,为了确保实验课程的教学质量,维持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特制定了教育集团中小学实验教师的岗位职责。
第一条: 实验教师必须树立教书育人的精神,具有高度责任感的思想品质,在教学活动中要严于律己,认真负责,勤奋工作,努力起表帅的作用。
第二条: 实验教师按实验教学计划,统一安排、协调实验指导。
第三条:实验教师在实验前,必须认真备课和撰写实验教案,必须检查仪器的状况,熟悉仪器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并掌握一般的维修知识,以保证实验正常进行。
第四条:实验教师必须在实验前10分钟到岗,在指导实验过程中必须关闭手机,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开指导岗位。如偶遇确有要事且仅剩个别学生实验尚未结束时,应当交代其他教师或教辅人员代为照看,方可离开。
第五条:实验时,实验教师须认真检查学生预习情况;讲解实验原理、仪器操作方法、注意事项,讲课必须使用普通话,板书必须使用规范汉字,做到工整、正确。在实验过程中,实验教师要纠正不正确的操作与习惯,督促学生合理地安排实验进度和记录实验数据,准确回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及时处理实验事故。实验教师还应注意帮助学生树立认真严谨、实事求是、爱护仪器设备等良好的实验作风;对于因责任原因引起的仪器设备损坏,要责令损坏者检讨,并按规定作出赔偿。
第六条:认真批阅学生实验报告,并及时发还给学生。对于不合格的实验报告,应退回学生重写。按课程规定的评分标准,综合评定实验成绩。
第七条:学期结束时,负责或协助课程负责人进行该实验课程的期末评分汇总、教学工作总结和有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第八条:负责实验过程中的实验室安全和卫生工作,检查实验结束工作与值日情况。
第3篇:实验教师岗位职责
实验教师岗位职责
实验课程是培养学生实际动手能力、综合能力和创新能力与思维的重要环节,为了确保实验课程的教学质量,维持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促进学院人才培养目标的有效实现,在学校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特制定了汽车技术中心实验教师的岗位职责。(凡参加指导实验实训教学的教师均实验教师)
第一条: 实验教师必须树立教书育人的精神,具有高度责任感的思想品质,在教学活动中要严于律己,认真负责,勤奋工作,努力起表帅的作用。
第二条: 实验教师按实验教学计划,统一安排、协调实验指导。
第三条:实验教师在实验前,必须认真备课和撰写实验教案,必须检查仪器的状况,熟悉仪器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并掌握一般的维修知识,以保证实验正常进行。
第四条:实验教师必须在实验前10分钟到岗,在指导实验过程中必须关闭手机,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开指导岗位。如偶遇确有要事且仅剩个别学生实验尚未结束时,应当交代其他教师或教辅人员代为照看,方可离开。
第五条:实验时,实验教师须认真检查学生预习情况;讲解实验原理、仪器操作方法、注意事项,讲课必须使用普通话,板书必须使用规范汉字,做到工整、正确。在实验过程中,实验教师要纠正不正确的操作与习惯,督促学生合理地安排实验进度和记录实验数据,准确回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及时处理实验事故。实验教师还应注意帮助学生树立认真严谨、实事求是、爱护仪器设备等良好的实验作风;对于因责任原因引起的仪器设备损坏,要责令损坏者检讨,并按规定作出赔偿。
第六条:负责实验过程中的实验室安全和卫生工作,检查实验结束工作与值日情况,填写《实验室运行记录》。
第七条:认真批阅学生实验报告,并及时发还给学生。对于不合格的实验报告,应退回学生重写。按课程规定的评分标准,综合评定实验成绩。
第八条:学期结束时,负责或协助课程负责人进行该实验课程的期末评分汇总、教学工作总结和有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第九条:承担本课程常见教学仪器设备的验收、调试和鉴定等技术工作,管理与使用仪器,保证仪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第十条:必修参课程组的教研活动,完成”领导小组布置的有关工作,如指导新教师、参与实验教材的编写等。积极参加实验课程的改革,对“中心”的发展和课程建设的提出意见与建议。
汽车工程系
2011年9月 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