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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自助管理岗位职责(共8篇)

作者:独爱86时间:2020-06-24 下载本文

第1篇:自助银行管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自助银行管理,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行卡联网联合技术规范》、《银联卡业务运作规章》、《内蒙古农村信用社金牛借记卡业务管理办法》等

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包括:归属于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自治区联社)管理的开办自助银行业务的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单一法人信用社)、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县级联社)、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农合行)、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农商行)。本办法适用上述机构在其营业场所以外设立、具有独立营业场所,提供存、取款、贷款、转账、货币兑换和查询等金融服务功能的无人值守营业网点,但在商场、酒店、企事业单位等建筑内放置的仅提供取款、转账、查询

服务的自动柜员机除外。

第三条

自助银行按是否与营业网点分离分为依附式自助银行和离行式自助银行。

第四条

自助银行管理主要包括设立管理、业务管理、运行管理、设备维护管理、安全管理、营销管理。

第五条

自助银行业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统一规划原则。自治区联社统一制定全区农村信用社自助银行的中长期发展规划;

(二)分类指导原则。自治区联社根据地区差异、业务发展重点,对不同地区、不同业务进行分类指导;

(三)业务发展与风险控制并重原则。自治区联社在指导和管理自助银行业务稳定、快速发展的同时,加

强对技术风险、操作风险、管理风险、道德风险等各方面风险要素的防控。

第二章 设立管理

第六条

单一法人信用社、县级联社、农合行、农商行设立自助银行,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内部控制能力较强,最近1年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二)设立了电子银行业务主管部门,指定了核算机构,明确了有关管理部门岗位职责,配备合格的岗位人员,关键岗位人员接受过自治区联社组织的相关培训,具备自助银行运行管理、监控的技术条件;

(三)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措施;

(四)监管部门及公共安全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第七条

自助银行的设立遵循以下原则:

(一)效益优先的原则。自助银行的设立应以降低运营成本、增加收益,提高服务效率,促进业务发展为

目标;

(二)重点发展的原则。应根据自身业务发展要求、财务状况,制定自助银行重点发展方向。

第八条

单一法人信用社、县级联社、农合行、农商行负责对拟建自助银行地点进行实地考察、可行性论证,对符

合条件的向自治区联社上报自助银行设立申请。

第九条

设立申请取得自治区联社批复后,提出申请的农村信用社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和格式要求》向当地银监分局提交(呼和浩特地区县级联社、农合行、农

商行设立自助银行的申请向内蒙古银监局提交)设立申请及相关材料。

第十条

单一法人信用社、县级联社、农合行、农商行设立自助银行自监管部门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应当开业,未能按期开业的,应按照监管部门要求提交开业延期申请。自助银行开业后,其法人机构应及时向自治区联

社及监管机关报告自助银行运营、内控管理和设施等情况。

第十一条

单一法人信用社、县级联社、农合行、农商行设立的自助银行发生变更、终止,应遵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有关分支机构变更、终止的有关规定,同时要事

先向自治区联社报备。

第十二条 自助银行网点建设操作流程包括确定投资计划、选址、申报审批、自助银行设备订购、筹建、验收、开业及网点设计。

(一)确定投资计划

1、每年3月中旬、6月中旬、9月中旬,单一法人信用社、县级联社、农合行、农商行向自治区联社上报

自助银行的设置计划。

2、自助设备投资按照内蒙古农村信用社固定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3、选址

3.1单一法人信用社、县级联社、农合行、农商行按照效益优先、重点区域优先发展的原则进行选址。

3.2自助银行的选址以离行式为主,重点选择商业繁华地段、客流量大的交通枢纽、高等院校、高收入居

民住宅区以及其他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好的区域。

3.3自助银行选址应从以下几个方面重点考察:

(1)营业用房自身的有关情况;

(2)周边位置(200米以内)的其他物体的有关情况;

(3)交通、通讯、电力、消防、治安等保障条件的情况;

(4)对周边商户、持卡人的宣传效应以及服务便利情况;

(5)与其他银行网点及自助银行的竞争情况。

4、申报审批

4.1自助银行选址确定后,单一法人信用社、县级联社、农合行、农商行应提出设立申请书面报告。

4.2设立申请书面报告的附件应包括以下材料:

(1)《内蒙古农村信用社自助银行选址评估表》(附件1);

(2)自助银行选点周边位置图;

(3)自助银行选点在建筑物内位置图;

(4)自助设备预算申请表(附件2);

(5)自助设备采购申请表(附件3);

(6)自助银行安防设施、消防设施方案;

(7)自助银行日常管理机构名称、管理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5、自助设备订购

自助银行设立申请经自治区联社批准并经监管部门行政许可后,自治区联社统一组织自助设备订购。

6.筹建

6.1自助银行设立申请经自治区联社审批同意,并根据当地监管部门要求完成报批或报备手续后,方可进

行筹建装修工作。

6.2单一法人信用社、县级联社、农合行、农商行设立自助银行必须与拟建自助银行用房的所有方洽谈房

屋承租意向,经法律事务部门审核并与自助银行的房屋所有方签订自助银行联防协议。

6.2.1自助银行房屋承租合同期限应在三年以上,单点自助设备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洽谈房屋承租期限。自助银行联防协议的期限可以与合同期限一致,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一年一签,期限必须写入协

议。

6.3自助银行装修时必须按照自治区联社统一确定的VI形象识别、功能布局指导意见进行,及时组织通信线路的申报开通及辅助设备的安装调试,检查电源及通讯网络接口的布设是否合理、地线是否符合标准,录像、监控、门禁等安防、消防设备的安装和报批工作。

6.4 单一法人信用社、县级联社、农合行、农商行科技信息部门负责在自助设备业务监控系统中增加新上点的自助设备;电子银行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在核心业务系统的卡中心平台上增加新设备信息资料,并在自助设备业务监控系统中增加新设备所属营业网点的操作代码和密码;自助设备所属营业网点负责在核心业

务系统中对新设备进行启用。

7.验收

7.1自助银行验收的主要内容及要求:

(1)自助银行业务功能的验收。对自助设备的业务功能进行全面测试,测试通过后填制《内蒙古农村信

用社自助银行开业验收表》(附件4);

(2)自助银行标识及营业环境验收。检查自助银行装修标识是否符合要求,营业环境是否整洁、舒适、醒目;

(3)自助银行业务求助电话的验收。检查自助机具上粘贴的求助电话是否投入使用,通话是否清晰,是否

24小时提供服务;

(4)安全监控系统验收:检查、测试各项安全监控系统的质量,要求准确、清晰、灵敏、可靠;

(5)设备安装位置的验收:检查设备安装位置是否合理,方便客户、方便设备日常维护和故障处理、方便

钞箱拉出和放入;

(6)配套管理的验收:检查自助银行管理人员的配备、职责和服务要求是否明确、到位。

7.2单一法人信用社、县级联社、农合行、农商行设立的第一家离行式自助银行,由自治区联社进行现场

验收合格后,方可开业。

7.3对非第一家离行式自助银行和自治区联社批复设置的单点自助设备,由单一法人信用社、县级联社、农合行、农商行电子银行业务主管部门牵头组织验收,通过后须向自治区联社上报开业申请。开业申请应

包括以下文件材料:

(1)自助银行基本情况介绍;

(2)当地监管部门同意设置该自助银行的批复或备案情况;

(3)公安、消防验收合格的情况;

(4)营业用房租(买)合同;

(5)自助银行实景照片;

(6)自助银行业务测试报告(包括测试环境、测试卡号、测试案例、测试结论)、业务测试表、业务测试

凭证、内蒙古农村信用社自助银行开业验收表。

自治区联社收到单一法人信用社、县级联社、农合行、农商行自助银行开业验收的请示后,由相关部门对

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自助银行准许开业。

8.开业

8.1第一家离行式自助银行,自治区联社审核验收工作通过后,批复该自助银行对外正式营业。单一法人信用社、县级联社、农合行、农商行接到批复后,应按当地监管部门的要求履行自助银行开业的有关手续。

8.2对非第一家离行式自助银行,单一法人信用社、县级联社、农合行、农商行负责审核验收,得到自治

区联社批复后按当地监管部门的要求履行自助银行开业的有关手续。

8.3对单点自助设备,单一法人信用社、县级联社、农合行、农商行审核验收后,按当地监管部门的要求

履行开业的有关手续。

9.撤销

9.1对于设立一年内,单台依附式设备日均存款、取款、转账交易笔数未达到30笔;以及设立一年内,单台离行式设备日均存款、取款、转账交易笔数未达到40笔的自助设备应撤销,并尽快选择新址重新布放。

9.2自助设备效率未能达标但又不撤销的,须向自治区联社说明原因。

第三章业务管理

第十三条自助银行的功能包括基本服务功能和增值服务功能。

(一)基本服务功能包括存款、取款、卡内转账、卡卡转账、卡账户余额查询、交易账单打印、密码更

改等;

(二)增值服务功能是指在基本服务功能之外,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开发的增值功能,如代缴费等。

第十四条自助银行交易手续费的收取按自治区联社统一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自助银行设备发生吞没卡,须逐笔登记,及时处理。对超过保留时限的吞没卡,须及时做截

角或打孔处理,集中交会计部门,视同待销毁重要凭证管理。

第十六条自助设备的流水打印纸卷,视同重要凭证,由自助设备所属营业网点核算登记保管,保管期

限为2年,期满后按照会计档案管理相关规定进行销毁。

第十七条单一法人信用社、县级联社、农合行、农商行不得随意关闭自助设备,如遇特殊情况确须关

闭时,须报经自治区联社同意。

第四章运行管理

第十八条自助设备保险柜的钥匙和密码严格实行“双套制”、“分管制”。钥匙与密码分管,工作用钥匙、密码与备用钥匙、密码分管。钥匙和密码坚持纵向交接,不得交叉使用。自助设备工作用钥匙、密码、备

用钥匙及备用密码的保管、交接、封存都必须严格登记。

第十九条自助设备的清机、加钞管理:

(一)自助设备的清机、加钞,必须实行双人操作,并在监控下进行。未按操作流程操作、未在监控下

操作,以及有意遮挡操作等视为违规;

(二)对涉及现金收付的各类离行式自助设备每周至少清机一次,各类依附式自助设备每周至少清机二

次。若出现取款钞箱余额不足、存款钞箱溢满、设备故障、长短款投诉等情况,应及时进行清机;

(三)自助取款设备一律采用更换备用钞箱的方式完成加钞操作。

第二十条自助银行的现金及会计核算管理:

(一)依附式自助银行的现金出入库管理及会计核算,由所属营业网点负责。离行式自助银行的现金出入库管理及会计核算,由单一法人信用社、县级联社、农合行、农商行为电子银行业务主管部门指定的核

算机构负责;

(二)自助银行现金的领用、上缴、保管等须按现金出纳制度规定执行。自助银行现金的装入、取出及

清点等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双人操作;

(三)自助设备钞箱中的现金数量,须按业务量大小合理确定。在满足自助设备正常运行的条件下,须

设立合理的库存现金限额。

(四)自助银行发生错账,应逐笔登记、查询核实后再作记账处理;对异地卡、他行卡的错账,按照相

关规定进行查询查复和账务处理;确实无法核查的错账,报经自治区联社会计主管部门批准,半年后记入

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第二十一条自助银行监控由单一法人信用社、县级联社、农合行、农商行电子银行业务主管部门、科

技信息部门和安全保卫部门分工负责。

(一)电子银行业务主管部门负责自助设备业务监控,实时监控自助设备服务状态、钞箱余额及耗材剩

余等日常运行情况,及时通知自助设备所属营业网点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

(二)科技信息部门负责自助设备技术监控,实时监控设备交易情况、网络通讯情况,并及时排除设备

技术故障;

(三)安全保卫部门负责自助设备安全监控,实时监控突发事件(如抢劫、破坏、火警等)的报警信息,并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有关要求向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报警。

第五章设备维护管理

第二十二条自助设备保修期内,由供货商提供免费维护服务。保修期满后,由自治区联社同供货商签

订设备维护协议。

第二十三条自助设备日常维护由设立自助银行的单一法人信用社、县级联社、农合行、农商行科技信

息部门负责。

第二十四条当人民币使用新版钞币、停止旧版钞币或需对自助银行设备进行软硬件升级时,由设立自

助银行的单一法人信用社、县级联社、农合行、农商行组织测试验收、实施。

第六章安全管理

第二十五条自助银行安全设施、现金押运等安全管理,须严格执行安全保卫工作相关规定。第二十六条自助银行必须安装全方位的监控报警系统,实施24小时的全景实时监控,同时必须安装

防抢劫、防盗窃、防破坏的安全防范设施和报警系统,配备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灭火器。

第七章营销管理

第二十七条单一法人信用社、县级联社、农合行、农商行应把自助银行纳入营销计划管理,定期开展

业务营销宣传,发挥自助银行作为高科技服务平台的作用。

第二十八条定期对自助银行业务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对效益低下的自助银行进行调整、迁址,保证

自助银行业务的健康发展。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违反自助银行管理各项规定,单一法人信用社、县级联社、农合行、农商行须对有关责任部门和个人予以处罚并向自治区联社报告。自治区联社不定期开展自助银行运行管理检查并通报检查情况。第三十条发现自动取款机出现多吐钞、借记卡可以透支等机具、系统故障,及时向设立自助银行的单一法人信用社、县级联社、农合行、农商行告知的客户,经核实,设立机构可视故障情节给予当事人最低5000元,最高10000元人民币的奖励。设立机构须及时向自治区联社报告故障情况,经核实,奖励资金

由自治区联社兑现。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理事会制定、解释,社员大会批准、修改。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2篇:银行自助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ⅩⅩ银行自助银行业务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为规范我行自助银行业务管理,确保自助银行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自助银行业务是指通过自助设备,由客户自助完成存取款、查询、转账、缴费等金融交易的银行业务。

本办法所称自助设备包括现金类自助设备和非现金类自助设备。现金类自助设备包括自动取款机ATM、自动存款机CDM、存取款一体机CRS等设备。非现金类自助设备包自助缴费机、自助查询机、自助受理机、回单打印机、自助网银机等多媒体自助终端设备。

本办法所称自助银行是指我行设立的能提供金融服务的自助设施,包括具有独立经营场所的在行式自助银行、离行式自助银行以及没有独立经营场所的在行式自助设备、离行式自助设备。

第三条

自助银行业务管理遵循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分流增效、防范风险的原则。

统一规划原则:总行合电子银行业务发展和我行营业网点建设规划,合理布局,实现物理网点和电子银行渠道协调发展。

统一管理原则:由总行根据地区差异、业务发展重点,优化资源配置统一管理,开展自助设备统一平台建设,统一自助银行业务流程、视觉形象、建设标准和服务标准、树立ⅩⅩ银行自助银行品牌形象,规范自助银行业务发展。

分流增效原则:将自助银行与物理网点、网上银行等电子渠道在产品发布、交易协同、客户服务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整合,分流物理网点业务,降低人力成本,实现以客户为中心的多渠道协同服务和发展。

防范风险原则:在自助银行业务稳定、快速发展的同时,要加强对技术风险、操作风险、管理风险、道德风险等各方面风险要素的防控。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开办和管理自助银行业务的ⅩⅩ银行各级机构。

第二章

部门职责

第五条

总行电子银行部是全行自助银行业务的主管部门,协同人力资源、个人银行、科技信息、运营管理、安全保卫、科技开发、后勤保障等有关部门共同建立健全自助银行业务发展的协调工作机制,共同推动自助银行业务发展。各部门的职责如下:

一、电子银行部

负责制定全行自助银行业务发展规划和规章制度;负责自助银行业务经营考核、业务审批和业务培训;负责制定自助银行应用规范和功能规范;负责制定自助设备物理外观、功能界面等形象标准;负责自助银行业务验收测试、功能部署和营销推广工作;参与自助设备选型和集中采购;负责自助设备的参数设置、密钥管理及运维巡检工作;负责自助设备运行及厂商维护情况的评价;负责采集营业网点自助设

备使用意见;组织实施自助银行的选址评估、设立与废止、变更管理和投资建设工作。

二、人力资源部

负责按规定向监管部门报批或报备自助银行的设立、迁址和废止等工作。

三、个人银行部

参与制定自助银行建设规划;参与自助银行的选址评估、设立、撤销、变更和装修建设工作。

四、科技信息部

参与制定自助设备技术规范;负责自助设备安装、调试、维护的技术支持;参与自助设备的选型;负责自助设备机具的采购;负责自助设备的密钥管理;负责自助业务运营平台的日常监测工作;负责已报废自助设备存贮模块的数据清理和信息安全工作。

五、科技开发部

负责制定自助设备技术规范;参与自助设备的选型和集中采购工作;负责自助银行产品的计划、立项审批、需求评审等产品管理工作;负责自助银行业务相关软件的开发。

六、运营管理部门

负责自助银行业务的现金管理、账务处理、钞箱管理、钥匙和密码管理、系统柜员参数分配、异常交易查询、查复及差错处理等相关后台运营工作。

七、安全保卫部门

负责制定自助银行的安全防范制度并监督落实,组织实施自助银行安防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负责自助银行视频安防监控报警工作;负责协助公安部门侦破自助银行相关案件,定期组织自助银行的安全检查。

八、后勤保障部

组织实施自助银行区域的装修建设、维修等工作。

第三章 业务管理

第六条

业务发展规划

自助银行业务发展规划根据全行业务发展战略、电子银行业务发展规划以及网点建设规划统一制定;主要包括自助银行业务交易种类、交易规模、业务收入、设备布放、系统建设、功能开发、管理模式、风险管理等内容。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放自助设备,有效分流柜台业务,优化渠道交易结构,降低运营成本,提高业务收入。

第七条

业务规定

自助银行为客户提供各项自助服务,业务按照交易类型可以划分为基本交易类:查询、存款、取款、转账;贷款理财服务类;代理缴费类和其他金融服务。

自助银行各项业务要符合监管部门的管理要求及相关业务的管理规定。

第八条

限额管理

我行客户在自动柜员机上存款、取款、转账等业务限额,以及自动柜员机单笔最高交易限额,根据监管部门有关规定或业务发展情况由总行制定并适时调整。

第九条

业务开办和准入

总行负责全行自助银行业务开办的审批工作。对全行统一的自助银行业务,由总行统一开发推广。各行自助银行的特色业务需求须编写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向总行电子银行部申请,由总行电子银行部提交总行审批、开发、报备。自助银行技术标准和业务功能需符合监管部门和我行相关规范。

一、在行式自助银行的开办流程:

网点新增由网点所在分支行向总行提出申请,由电子银行部批准后提交后勤保障、科技信息、安全保卫、运行管理等部门。由各部门根据相关职责分工配合落实安装工作并投产。

二、离行式自助银行的开办流程:

新增离行式,由总行电子银行部结合各行的需求,根据规划提出安装需求,经总行审批同意后,确定安装地址,分别通知后勤保障、科技信息、人力资源、安全保卫、运行管理及所在行等部门。由各部门根据相关职责分工配合落实安装工作并投产。

第十条

收费管理

自助银行业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按照我行对外分布的收费标准收取。

自助银行办理的各类业务手续费收入计入对应的中间业务收入科目。

第十一条

差错处理

自助银行业务的差错处理按照《ⅩⅩ银行会计基本制度》和电子银行业务差错处理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考核管理

总行按照“效益优先、业务导向、分类指导”的原则,综合考虑不同地区的差异以及“中小企业”、“农村金融”业务的特殊性对全行自助银行业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同时纳入当年电子银行业务综合考评并与次年自助设备购置计划挂钩。

自助银行业务的主要考评指标包括:效益指标、质量指标和管理指标。

一、效益指标主要考核各行自助银行运营效率及收益情况。包括自助银行渠道分流率、台日均金融性交易笔数、台均手续费收入等指标。

二、质量指标主要考核各行自助银行运行质量。包括正常运行率、低效设备占比等指标。

三、管理指标主要考核各行落实各项自助银行制度的情况。包括自助银行的日常维护情况、故障报修和投诉处理情况等指标。

第十三条

会计档案管理

自助银行业务会计档案包括纸质交易流水、相关业务登记簿表等纸质会计档案和电子交易流水等电子会计档案。自助银行业务会计档案的归档、保管、移交、调阅、销毁按照《ⅩⅩ银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第四章 设备管理

第十四条

设备购置需求编制

总行电子银行部根据自助银行业务发展规划、已有自助设备运行状况、网点布局规划、财务资源情况等编制下年度自助设备购置需求与自助银行网点建设规划,于每年12月底上报总行。

第十五条

设备投资指标审核

总行对自助设备投资需求及自助网点建设规划进行审查,并将预算和规划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第十六条

设备集中采购

自助设备由总行统一集中采购。自助设备投资预算经批准生效后,总行电子银行部根据自助设备固定资产投资的指标,结合自助银行业务管理、运行管理和风险防范等要求,制定自助设备技术标准和服务需求,并向科技部门提出自助设备采购申请。

第十七条

设备布放

由总行电子银行部牵头,科技信息部、后勤保障部和安全保卫部配合,根据自助设备采购结果和设备分配情况,进行设备布放。

第十八条

设备安装审批

自助设备安装前须按照业务监管部门、公安部门、消防部门及我行有关文件规定履行报备报批手续。

第十九条

设备安装验收与业务开通

自助设备必须通过安装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在行式自助银行的安装验收由分行、一级支行运营管理部进行验收;离行式自助银行由

总行电子银行部组织安全保卫、人力资源、运营管理、科技信息等部门验收。

在行及离行式自助银行的验收根据ⅩⅩ银行自助银行验收标准的规定组织实施。业务开通前,总行电子银行部、分行运营管理部要及时按照业务监管部门规定办理报备、报批手续。

第二十条

设备撤销

自助设备开通运行一年后,若因业务发展需要或达不到设备运行标准,由总行电子银行部门审批后予以撤销,并按规定办理报备报批手续。

第二十一条

设备迁址

自助设备的迁址由电子银行部门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或设备运营等情况组织实施。设备迁址视同设备撤销和重新安装,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设备暂停

自助设备不得随意暂停服务,对因发生故障或网点装修等原因确需暂停且暂停服务时间超过3日的自助设备,经总行电子银行部门审批后暂停。自助设备暂停服务要按照业务监管部门的规定办理报备报批手续,并在自助设备管理网点进行公示。

第二十三条

设备停运

自助设备停运是指由于硬件或其他原因导致设备不能连续正常运行而做永久停机处理。自助设备的停运需经总行电子银行部审批并由电子银行部门根据业务监管部门规定办理相关报备报批手续。停运

设备应及时进行更新,不再更新的要予以撤销。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自助设备可以申请停运:

一、服务期满7年以上。服务期指从设备安装日起至提出永久停机申请日止。

二、运行稳定性差且经过多次维修,每月维修3次以上、持续3个月以上仍无法正常运行。

三、因人为破坏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设备严重损坏不能修复的或维修成本高于设备残值的。

第二十四条

设备日常管理

自助设备日常管理包括设备巡检维护、业务处理等工作。

(一)离行式自助设备管理模式:

1、ⅩⅩ城区的离行式自助设备由总行统一管理,现金及重要单证等重要物品的管理由总行运营管理部负责,专人负责管辖城区离行式自助设备,以2人为一组管辖15-20台自动柜员机,随业务量增加配备相应管理人员成员;离行式自助设备的日常巡检、维护由总行电子银行部专人或指定就近营业网点专人负责,日常维护中涉及到需要与相关部门和安装单位联系的,由电子银行部负责协调解决。

2、分行、县、区支行应指定专人管理,离行式达到10台以上必须确定专人专职负责管理,具体可参照ⅩⅩ城区的管理模式。

(二)在行式自助设备管理模式:

在行式自助设备原则上由营业网点负责管理,但当单个网点的在行式自动柜员机数量达到5台以上,必须确定专人负责管理。

第三十条

监控管理

自助银行实现远程集中监控、实现远程报警、图像声音信息实时传输等功能,并安排专人24小时集中监控。监控标准由总行安全保卫部制订并实施。

第三十一条

设备维保

自助设备维保包括软硬件安装、硬件故障处理、设备定期保养、软件系统维护、技术支持、技术培训等内容。设备维保由设备供应商或设备维护商负责具体实施。总行电子银行部门要加强设备维保的管理,履约管理工作,定期开展自助设备质量和维保工作评价。

总行每年开展一次自助设备质量和维保服务评价,评价结果作为设备及维保服务采购的依据。

第三十二条

离行式设备管理

总行按照“整合资源、提高效率”的原则集中管理离行式自助设备,不具备集中管理条件的离行式自助设备由就近网点管理。

第三十三条

节假日设备管理

查、设备维修和维护等工作。

第五章 风险管理

第三十四条

自助银行业务风险主要包括自助设备安装、测试、运营、维护等环节的操作风险。自助银行业务风险管理纳入电子银行风险管理体系。

第三十五条

总行和分行要按照公安部下发的《银行自助设备、自助银行安全防范的规定》要求,严格自助银行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标准落实自助银行安全防范责任,提升自助银行案件防范能力。

第三十六条

自助设备钥匙、密码和密钥等安全部件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领用、保管、交接和销毁。

第三十七条

自助设备现金的领取、上缴、解送和保管等要严格按照《ⅩⅩ市商业银行金库管理规定》等有关制度执行。

第三十八条

各级自助银行管理部门定期对自助银行的相关设备、系统和环境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自助银行业务的安全稳定运行。

第三十九条

各级行在发生自助银行业务风险事件时,要按照《ⅩⅩ市商业银行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等规定及时进行上报。

第六章 客户服务

第四十条

自助银行客户服务包括自助银行业务的宣传营销、咨询引导、投诉处理等。

第四十一条

各级行要加强自助银行业务宣传营销工作,积极通 过网站、媒体和网点现场宣传等方式,促进客户使用自助银行业务。

第四十二条

自助银行业务现场咨询和引导由自助设备管理网点负责,管理网点应设置引导员负责自助银行业务咨询和引导工作;总行客户服务中心应设置客服代表集中受理自助银行的业务咨询。

第四十三条

客户对自助银行业务的现场投诉,由自助设备管理机构负责处理,通过96528电话或其他渠道的投诉由客户服务中心联

动处理。发生自助银行客户投诉并需要现场应急处理,由自助设备管理机构协调相关部门处理。

第七章 附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由ⅩⅩ银行总行负责解释、修订。

第四十五条 第四十六条 行。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原办法同时废止。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ⅩⅩ银行有关规定执

第3篇:银行自助设备自助银行安全防范管理暂行规定

**村镇银行自助设备

自助银行安全防范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村镇银行自助设备、自助银行安全运营,提高防范能力,服务功能,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安部、**省公安厅及**省农村信用社的有关规定、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自助设备、自助银行安全运行工作的基本方针:统一规范,服务交易,预防为主,保障安全。

第三条 自助设备、自助银行安全运行工作的基本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一把手是自助设备、自助银行安全运行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 自助设备、自助银行安全运行工作的基本任务:防案件、防事故、防火灾、防破坏,维护设备正常运行。

第五条 自助设备、自助银行安全运行工作的责任机构:设备系统运行、事故处理由各行综合业务部门负责;安防设备及案件处理由综合管理部门负责。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六条 自助设备、自助银行应安装远程视频监控、报警系统和远程监控应急语音对讲报警按钮,报警系统应与110及本系统监控平台相互联网,对交易时客户的正面及侧面图像、进出钞和现金填装过程及周边环境情况进行实时录像,回放图像应能清晰辨别客户的面部特征、进出钞过程、现金填装过程和操作人员的活动情况。

第七条 所有安装的摄像机都不应看到客户和工作人员操作密码,操作人员的密码使用和管理必须按制度执行。

第八条 实时监控视频分辨率不低于540线,图像数据的回放质量不应低于352×288像素数。

第九条 事件触发的实时图像应按每秒存储,并应具有事件触发前的预录功能,预录时间不低于5秒。

第十条 视频图像应有叠加时间和日期信息,图像数据的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90天。

第十一条 视频监控系统应具有自检功能,死机时应能自动重启。

第十二条 各种外接线缆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各种线路及插头必需隐蔽,接插件应置于封闭的钢性防护体内。

第十三条 银行自助设备的电子屏幕应显示必要的安全提示和24小时服务电话,不应采用其他方式张贴各类说明。

第十四条 视频监控报警系统的实时记录应与自助设备的时间同步,联网系统应具有系统校时功能。

第十五条 视频监控及远程语音传输、报警系统应具有故障检测功能,当摄像机、记录设备的存储介质(硬盘)出现故障或被异物遮挡时能主动报警。

第16条 装钞采用两个钞箱替换装箱法,每个箱内按规定装填金额。因实际需要超额装款的,要由本行计财部门批准。在装钞、清机和维修过程中必须有武装押运人员或护卫人员在场,进行区域封闭。

第三章 在行大堂式自助设备安全防范要求

第十七条 除符合第六条至第十六条全部要求外,还应设置相对独立的用户操作区域,如设置1米线、加装挡板、设置独立或封闭的操作键等措施。第18条 应安装摄像机、远程语音传输报警装置,并与110联网,对自助设备的使用环境进行实时监视和记录。

第四章 离行式自助设备安全防范要求

第十九条 除符合第六条至第十八条全部要求外,应安装自动报警装置,对撬盗和破坏事件进行震动和红外线探测报警,并应具备报警联动及报警联网功能。

第二十条 安装摄像机,对自助设备的使用环境进行监视、记录。

第二十一条 视频监控系统应具有远程联网功能,能将故障信息和报警图像上传远程监控中心。监控中心能远程查看现场实时图像,并能检查设备运行状况。

第二十二条 自助设备必须与安装地面牢固连接,不易被拆卸。

第二十三条 对安装在车站、机场、商场等环境条件较为复杂场所的自助设备,应根据实际环境条件加强安全防护措施。

第4篇:自助银行设备管理自查

XX支行

关于开展自助银行设备管理自查报告

按照XX银行《关于开展自助银行设备管理自律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我进行自助银行设备风险排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行目前有1台自助设备,即存取款一体机。

二、组织领导

根据银行《关于开展自助银行设备管理自律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我行成立了以为XX组长,XX、XX、XX为成员的自查小组,负责对我行的自助银行设备情况进行自查。

三、自查情况

(一)自助银行设备加钞间和环境视频监控。我行自助银行设备加钞间和环境视频监控实现全覆盖,不存在监控死角和监控画面模糊。

(二)清机加钞双人作业和维护监督制度执行情况。我行自助银行设备清机、加钞严格执行双人作业,以及设备维护严格执行现场监督制度进行全面检查。

(三)软件和存储设备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通过对辖内自助银行设备维护时软件和存储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未发现厂商维护工程师使用其他自带软件和存储设备进行设备软件安装、更新和维护。

第5篇:银行档案管理岗位职责

银行档案管理岗位职责

1.负责管理总行的综合档案,做好各种门类和载体档案包括总行的文书、科技、声像等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保管、鉴定和统计工作;

2.负责制定档案工作制度,并对全行系统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负责对档案材料进行信息加工,负责对本行有价值材料的积累、整理、归档,并提供利用;

4.严格执行有关档案和保密制度,保守国家秘密和本行商业秘密,确保档案安全;

5.做好档案的日常管理、检查和清理工作,做好档案“八防”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第6篇:银行业务管理岗位职责

银行业务管理岗位职责【篇1:银行岗位职责】

支行长岗位职责:

1 运营管理:根据上级行下达的各项业务经营指标与总体计划,组织开展业务经营活动,落

实上级行的经营策略并达成年度经营目;

2风险管理:定期对营业现金、库存现金、重要空白凭证等进行安全管理检查、组织业务培

训,并对检查整改效果负责;

3人员管理:合理配置人力资源,负责对网点员工的任用与评估、考核与激励、培训与指导;

4营销管理:组织网点开展日常营销工作,加强对中高端客户的管理,优化网点客户结构,直接参与部分重要客户的营销与维护工作,对网点经营效益负责; 5文化建设:负责网点组织文化建设和工作氛围营造,树立网点良好形象。

会计主管的岗位职责

(一)负责网点平账及次日打印,履行实时监督岗位职责,对大额资金收付、账务调整、抹账、账户信息特殊维护等重要业务事项进行实时授权;

(二)及时审核业务状况日报表、储蓄营业日报表、现金收付汇总表及其他需要审核的资

料;

(三)负责审核单位开、销户和更换印鉴手续,保管开销户有关资料;

(四)负责按照权限规定,对柜员经办的业务及时进行审核、授权,对现金大额业务和转

账重要业务进行实时授权(按综合业务系统要求进行相关额度授权),授权时应审核凭证和柜员录入要素,大额现金授权业务还应卡把复点现金大数,确保原始凭证与交易传票及往来业务凭证有关要素的合法性、一致性和连续性;

(五)负责本网点会计资料的打印、整理、装订、保管工作。严格审核各柜员的日间业务,按柜员号,交易传票顺序号及时整理装订业务凭证和交易清单,编列传票总号;

(六)正确使用和保管本岗位的业务用章,负责有关登记薄、会计档案资料的登记、保管;

(七)负责管理、督促库管员合理控制本营业网点的现金总钞箱和凭证总箱,合理配备柜

员的现金钞箱和凭证箱,并及时向柜员调拨现金和凭证;

(八)负责加强对本营业网点重要空白凭证使用情况工作的检查,对本营业网点库管员库

存现金的调入、调出,重要空白凭证的领入,入库进行实物核对。按规定对本营业网点的现金、重要空凭证、有价单证进行查库;

(九)负责监督柜员做好会计交接工作,做好交接记录,履行监交人职责,做到手续严密,责任分明;

(十)组织调配网点柜员组合及柜员的日常管理,保证业务正常开展。及时解决工作中出

现问题,异常情况深入分析,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汇报;

协助行长对网点各项业务的管理、指导、检查、协调及落实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措施。加强本营业网点的内控监督和政治业务学习,协助做好员工政治思想工作、业务知识学习、操作技能培训与资格等级考试等工作,对柜员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加强优质服务管理、内部管理与安全管理;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柜员的岗位职责

(一)营业前核心系统必须做到双人签到,营业前柜员根据钱箱余额各自盘点现金,重要

空白凭证。坚持每日早、中、晚三次轧库制度,做到库存现金与柜员零头箱现金核对一致。各柜员平时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二)按有关制度要求审查各种票证以及印鉴的审核,无误后进行账务处理;在授权权限

之内(超过权限的,必须经会计主管授权)即使办理开销账户、现金收付、转账以及查询等临柜业务,坚持一户一清,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必须坚持“现金收入先收款后记账,现金付出先记账后付款”的原则,办理转账业务应先记支出账户,后记收入账户。并要求逐笔在现金收付凭证上摘记票面券别行或按规定操作尾箱交易,做到核算准确、处理及时;对大额业务、账务调整、抹账等必须经授权后办理,不得擅自处理;协助做好内外对账工作;临柜人员不得在自己柜面上办理自己的业务。

(三)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柜员岗的各种业务用章、印鉴卡及本人名章,登记本柜台所设的有关登记薄;

(四)负责管理本柜员现金钞箱、凭证箱和中重要单证;按规定办理营业所需现金、重要

空白凭证的领缴、出售、使用、保管,确保账证、账款相符;非营业时间现金、印章、重要空白凭证、密押、压数机等须全部入库保管,临时离岗必须做签退或锁定屏幕。柜员调休时应与其他柜员在会计主管监督下办理凭证等会计资料的传递、交接工作;

(五)负责本柜台所用的机具、设备的保养工作;

(六)营业终了,按规定进行员工轧账。核对库存现金及重要单证与印章并经主管会计审

核无误后,共同将现金、重要单证、印章整点、封箱、上双锁;

(七)其他有关业务工作。

【篇2:银行管理部门工作职责】

银行管理部门工作职责

公司银行部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总行公司银行业务各项制度和业务流程并监督检查。

二、负责制定分行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通过营销的组织和管理,落实完成总分行下达的公司经营计划,同时对分行公司业务经营情况进行分析和业务进度管理。

四、负责制定分行公司业务管理制度、流程、绩效考核、统计分析、综合考评工作。

五、负责制定分行公司业务市场营销战略,组织、协调、指导和参与对目标客户的开发,努力形成基本客户群;组织、协调战略客户和集团客户开展市场营销活动。

六、负责分行机构业务、公司信贷业务等产品的营销、推广和创新。

七、负责分行战略客户的营销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行公司网银系统建设的规划组织和电子化平台建设,负责基于网银系统的产品推广、管理及营销工作。 九、负责全辖供应链金融业务推动及营销支持,业务管理、风险控制,业务操作及贷后监督、监控企业管理等。

十、负责公司业务系统的开发需求、开发协调、推广实施以及有关管理工作。

—1—

十二、完成分行领导和上级行交办的其它工作。

零售银行部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总行零售银行业务各项制度和业务流程并监督检查。

二、负责制定分行零售银行业务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通过营销的组织和管理,落实完成总分行下达的零售业务经营计划,同时对零售业务经营情况进行分析和业务进度管理

四、负责制定分行零售银行业务管理制度、工作流程、零售银行业务考核、统计分析、综合考评。

五、负责各类零售业务产品、银行卡业务和零售网上银行业务的客户开发及产品组织营销。

六、负责分行零售银行业务支持系统的开发需求、开发协调及管理工作,并向全行推广实施。

七、负责授权内零售业务授信产品的开发与设计。

八、负责辖内零售授信调查及贷后管理工作。

九、负责建立零售银行业务主线的客户经理制度,负责零售业务产品经理、客户经理的管理、考核、业务培训工作。

十、负责制定零售网上银行、自助银行、电话银行、移动银行等零售银行业务电子渠道建设、组织实施并进行日常 —2—管理维护。

十一、负责组织对柜面服务的培训、监督、考评,优化完善业务流程、组织实施柜面营销工作。

十二、负责建立、完善零售银行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制定客户服务标准与流程。

十三、完成分行领导和上级行交办的其它工作。

国际业务部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总行的相关国际业务各项制度和业务流程。

二、负责分行国际业务的发展、规划与管理,组织开展全行的国际业务市场营销工作,规范和推广国际结算、贸易融资产品。 三、负责拟定和完善分行国际业务年度经营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及考评工作。

四、负责通过国际业务产品和流程的优化整合,为国际业务目标客户群众提供综合外汇业务解决方案,组织推动分行国际业务市场营销和国际业务客户管理。

五、负责制定、完善分行国际结算和贸易融资有关的规章制度,规范全行国际业务的操作流程,负责分行国际业务单证结算的技术指导和纠纷处理工作。

六、负责控制国际业务的信用风险,在分行信审委员会授权和委托下,对贸易融资及其他国际业务相关授信审查提出专家意见。

—3—

七、负责辖内国际业务运营管理工作、有效控制操作运营风险。负责全行国际业务结算系统的管理、维护和swift系统的管理与安全运营工作。

八、负责国际业务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落实,负责国际业务咨询指导和技术支持。负责国际业务外汇政策合规性指导工作,跟踪外贸和外汇管理政策动向。

九、负责国际业务代理行的关系管理和业务管理。

十、负责辖内网点有关国际业务市场准入管理、网点国际业务体系建设管理和国际业务人员培训。

十一、负责全行外币流动性资金的管理和运行工作。 十二、负责对辖内国际业务进行现场、非现场检查和指导。

十三、完成分行领导和上级行交办的其它工作。

资金资本业务部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总行资金资本业务各项政策流程和规章制度。

二、负责全行资金资本市场业务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

三、负责拟定和完善分行资金资本业务年度经营计划,并组织实施及监督、考评工作。

四、负责制定、完善全行资金资本业务发展规划与各项规章制度。

五、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全行资金经理、交易员的业务培训与业务考评工作。

—4—

六、负责组织、策划分行资金资本业务的营销活动和客户管理及重点客户的开发营销工作。

七、负责资金资业务经理的管理、考核和业务培训工作。

八、完成分行领导和上级行交办的其它工作。 投资银行部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总行的相关投资银行业务的政策、流程和规章制度。

二、负责拟定分行投资银行业务发展规划,通过营销和组织管理,落实和完成总分行下达的投行业务经营计划,同时对投行业务经营情况进行分析和业务进度管理。

三、负责制定分行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制度、业务流程,组织开展业务统计、经营分析、绩效考核和综合考评工作。

四、负责制定分行投资银行业务市场营销战略,建立全行投资银行客户关系管理体系,组织、协调对投资银行业务重点客户的系统营销工作。

五、负责制定投资银行业务产品发展战略和产品营销方案并组织推广和管理。

六、负责直接发起和操作投资银行业务重点项目。

七、负责分行前瞻性投资银行产品的开发与创新、包装推广工作。

八、负责投资银行业务经理队伍的管理、业绩考核和业务培训工作。

九、负责与金融同业间投资银行业务的系统营销、产品开发与交叉销售工作。

—5—

【篇3:银行各部门工作职责(完整版)】

银行各部门工作职责

综合管理部:

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市行办公和会议制度,组织市行办公和重要会议; 2、负责协调各部室工作,负责市行部署工作、会议议定事项 和行领导交办事项的督办、查办工作;

3、负责全行综合惰况反映及行务信息反映; 4、负责为行领导办公提供服务;

5、负责处理文电、公文把关以及印鉴、文书档案管理; 6、负责协调处理来信来访; 7、负贵市行机要保密工作?

8、负责制定全市农行中长期业务发展规划,承担全行性的重大课题调研及理论研究工作;

9;负责起草市行重要会议报告和文件; 10,负责收集和汇总市行各部门报送的信息,收集国家和省内各类有关金融信息,并对其进行综合分析和整理.为全行提供信息服务 11、负责党的宣传工作和全行业务宜传工作: 12、负责承担新闻发言人的工作;

13、负责组织农村金融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 14、负责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办公室和系统工作与市行党委保持高度一致;

2、负责组织市行办公和重要会议,确保市行决策的贯彻落实;

3、负责协调各部室工作,综合全行信息,加强信息反馈,提高机关工作质量和效率;

4、负责协助行领导做好全行性重大课题调研,为行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服务;

5、负责党的宜传工作和全行的业务宜传工作; 6、负贵农村金融研究和学术交流工作;

7、负责系统的机要、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 8、负贵处理文电批办工作;

9、负贪市行会议议定事项和行领导交办事项的督办、查办工作; 10、负责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力资源管理部工作职责 i、负责对市行管理干部的调配、任免、考核、交流、奖惩; 2、负责对下级行中层职数的配里、审查、审批; 3、负责对全行员工的管理、调配、使用; 4、负责全行各类机构的名称、职能、级别、设立、撤并等事项的管理; 5、负责全行员工工资管理、职称考(评)聘;

6、负责全行系统党建工作和员工培训工作; 7、负责全行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8、负责全行各类社会保险工作; 9、负责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力资源管理部经理工作职责

i、负责组织、安排、制定本部门的年度工作和学习计划; 2、负贵检查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3、负责组织本部门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抓好本部门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及作风建设;

4、负责组织落实上级行制定的有关组织人事方面的政策、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人事、劳资、保险等工作; 5、承办市行机关各部室及直属机构的业绩考评工作; 6、负责协调本部门与其他部室及上级行的工作; 7、负责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察室工作职责

1负责在市行党委和纪委的领导下,贯彻落实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全行行政监察年度或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措施;

2、负责检查指导全行贯彻落实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特别是金融方针、政策、制度的实施情况;检查指导全行监察工作;

3、负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查处全行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违规案件和其他部门移送的案件;

4、负责个人或单位对全行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登记、批转和核查;

5、负资对全行执法监察的立项、组织实施、管理、统计和上报;

6、负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受理全行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

7、负责在权限范围内,审定或拟定监察对象的政纪处分意见或建议;

8、负责对全行干部职工进行清政廉洁教育,深人持久地开展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

9、负责调查研究全行监察工作状况;

10、负责做好全行监察干部的政治、业务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素质; 11、负责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察室主任工作职责

1、负责在党委和纪委的领导下,主持监察室全面工作。

2、负责组织制定全行年度或阶段性监察工作计划及有关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3、负责指导和检查全行监察工作,检查、指导全行各级组织和员工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法令,执行银行内部各项规章制定的情况;

4、负责召集并主持召开监察室主任办公会议、监察室室务会议、监察室全体人员会议等,研究议定重要事项;

5、负责全行系统各部门及员工违法违纪案件的管理、查处、审理; 6、负责签署和批阅上级来文及信访件,负贵组织对部门、员工的审诉及信访件的核查和处理;

7、负责审查执法监察的立项,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8、负责主持讨论、拟定对违法违纪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的政纪处分意见,经批准后负 贵落实;

9、负责及时了解和掌握本部门人员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并组织政治和业务学习,提高监察室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10、负责搞好部门协调,及时向上级监察部门和本行领导报告工作; 11、负责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审计部工作职责

1、负责市行审计工作规章制度和审计部各项管理办法的制加实施; 2、负责监督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对各业务主管部门的自律监管进行再监督;

3、负责对各支行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内部控制综合评价工作; 4、负责对全行经营活动真实性进行审计监督; 5、负责组织开展行长任期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

6、负责组织非现场审计和实施全行性信贷、资产负债管理、财务会计、银行卡、国际业务以及计算机等专项审计活动;

7、负责对直属经营性单位的定期常规现场审计工作和对各支行经营性单位定期常规现场审计工作;

8、负责对全行违规经营行为进行经济处罚和审计复议; 9、负责内部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0、负责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审计部经理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全体审计人员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各项金融方针、政策及农业银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审计人员政治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2、负责制订符合我行行情的审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不同岗位工作职责,认真进行考核,不断强化审计人员贵任愈识,增强全行审计人员工作动力和压力;

3、负责根据上级行审计工作要求和我行工作重点,制定全市农行审计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布置各项审计工作;

4、负贵合理设g审计架构,明确业务分工,将各项审计工作落实到组、落实到人;

5、负贵围绕全行工作中心,组织审计人员适时开展常规现场审计、专项审计和非现场审计; 6、负贵组织审计方案、审计报告、审计结论、处罚意见的撰写和审核,报主管行领导批准后实施;

7、负责加强调查研究,总结交流审计工作经验,及时解决审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审计工作水平; 8、负责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在市行党委的领导下,按照《工会法》积极开展工作,代表并维护职工的权益;

2、负责组织职工积极参政议政,对市行重大决策,尤其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

3、负责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4、负责围绕市行工作中心和相关业务,组织职工开展各种

形式的劳动竞赛活动;

5、负责组织开展全行文明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并定期组织位查、指导和评比;

6、负贵搞好职工福利,并积极争得市行党政领导的支持,不断提高和改进职工工作和生活条件;

7、负资与上级行、市总工会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络,做好汇报、协调工作;

8、负责机关党委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全行精神文明建设; 9、负贵市行机关计划生育日常管理工作; 10、负责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会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全行工会工作总体目标和年底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积极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制定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措施,认真检查执行效果;

3、负责指导下级行工会组织开展工作,积极协调好内外关系,为下级行工会组织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4、经常深人基层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发现问题,制定改进措施;

5、负责各类文件和材料的审定工作,组织重要文件和材料的集体讨论、定稿工作;

6、负责工会财务开支的预算、决算工作,认真执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决议,按程序组织好工会经费的开支和运用; 7、负责工会办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开展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

8、负责工会干部的教育培养工作,对工会干部的职务、职称、奖励、晋级等提出建议,积极向行领导和人事部门推荐优秀青年干部; 9、负责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市行机关日常事务管理,充分发挥后勤保障,综合服务,多方协调等职能作用,确保机关安全、高效运转;

2、负责市行机关车辆管理、各类维修、日常接待等;

3、负责市行机关、培训中心和家属院的保洁、美化、服务及有关物业的管理;

4、负责市行机关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日常管理; 5、负责基建管理工作;

6、负责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经理工作职责

1、负责物业中心的全面工作,并根据行党委的工作部署,以及机关高效、正常运转的需要,结合财务管理规定和部门职责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后勤管理、服务计划,做好各个时期的工作总结;

2、负责组织和领导后勤管理人员进行政治、业务学习,合理组织人力,恰当地安排、分配、协调各个岗位工作;

3、负责全面掌握机关财产及各项设备的种类、规格等,并及时做好设备的处置和购置等管理工作;

4、负责改善机关工作条件、生活条件和工作环境,特别要努力办好机关食堂,保证饮食质量和安全;

5、负责各类办公用品及其他物品的采购发放工作,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6、负责行内基础设施和物业管理工作。做好机关、家属区的美化和保洁工作。开展经常性检查,确保机关大楼和家属院的设施安全运转,消除各类隐患;

7、负责组织和领导后勤管理人员,做好阶段性、突击性的工作。在工作中,要力争主动,及时解决问题,全面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8、负贵加强与各个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相互支持,使后勤管理服务工作精细化,规范化; 9、负责与地方领导和有关单位的交往与合作,争取各有关单位对农行工作的支持和协助;

10、负责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计划部:

财务会计部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和总、分行制定的各项财会制度; 2、负贵全行财务收支计划的编制,日常财务收支的组织,国有资产的核算与管理,审查资金和财产多缺的处理,参与业务经营和管理,实施财务检查和监督;

3、负责管理和监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立项、招标与购建及基建资金的使用,负责全行零星固定资产的晌建与管理;

4、负责组织开展全辖财会监管工作;负贵全辖委派会计制度的制订和实施;负责全行会计出纳人员的业务培训;

5、负责对全行的财务、会计、出纳、结算工作进行检查和辅导; 6、负责采集、加工全行会计荃础数据,编制会计报表,撰写财务分析报告;

7、负责市行机关费用管理及基层行费用的审核和报账; 8、负责库存现金、有价单证和会计重要空白凭证的管理;

9、负责全辖abis操作管理及辅导;负责全行业务印章及结算、出纳机具的管理;

10、负责呆账准备金的计提和管理;

11、负责所属单位的产权界定、价值评估和产权登记;

12、负责组织开展财务管理委员会、集中采购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3、负责全辖的纳税审报工作;

14、负责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对全行的财务、会计、出纳、结算工作进行检查和辅导;

财务会计部经理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法令和规定及上级行的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

2、负责根据省行的年度计划,拟定全行年度固定资产计划和成本、利润计划,经市行行务会审定后监督执行;

3、负责拟定全行财务会计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检查、考核执行情况,完善内控管理体制;

4、负责全行的会计核算、监督和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本部门做好财务分析工作和各种报表上报工作; 6、负责组织指导基层财务会计核算和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财务管理委员会及集中采购办公室日常工作的开展; 8、负责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现金调运中心工作职责

第7篇:银行档案管理岗位职责

银行档案管理岗位职责

1、银行档案管理岗位职责

1.负责管理总行的综合档案,做好各种门类和载体档案包括总行的文书、科技、声像等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保管、鉴定和统计工作;

2.负责制定档案工作制度,并对全行系统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负责对档案材料进行信息加工,负责对本行有价值材料的积累、整理、归档,并提供利用;

4.严格执行有关档案和保密制度,保守国家秘密和本行商业秘密,确保档案安全;

5.做好档案的日常管理、检查和清理工作,做好档案“八防”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2、银行档案管理员岗位职责

1、检查并更新存量档案袋装标识;

2、清分档案,合理利用库房并管理库管资源;

3、更新档案台帐,便于后期管理及使用。

3、银行档案管理岗岗位职责

1、负责接收、增补、归集、装订客户档案;

2、负责维护档案的完整性,履行档案妥善保管职责;

3、核对台帐与档案实物是否相符;

4、零星录入工作;

5、核对台帐与档案实物是否相符;

6、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档案检查工作。

4、银行档案管理员岗位职责

银行新入职以及在职人员档案审查及整理:

1、必须具备一定的档案专业知识,有丰富的档案管理经验,热爱档案事业,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做好档案的管理、收集与整理;

2、对所保存的档案资料进行科学的整理和保管,严格执行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制度;

3、对档案资料进行审核,记录缺失部分并做好后期完善工作,确保个人档案的完整性。

第8篇:ATM自助设备管理员岗位职责

ATM自助设备管理员岗位职责

1、负责自助设备日志打印和凭条打印纸及打印架、色带的更换工作。

2、按规定进行清机,清机的间隔期最长不得超过三天(包括在行式和离行式),清机后应做好清机记录。 一、ATM机加钞情况管理

负责做好加钞工作,根据自助设备的交易量,当钞箱余额少于一万元时应及时加钞,加钞前需先清机对账,加钞后应做好加钞记录。

4、负责及时做好自助设备业务差错处理工作,做好自助设备吞没卡的核对和处理工作。

5、负责每日对ATM的巡检及周边环境保洁,检查监控录像设备、“110”报警系统是否正常运行。

6、当自助设备故障不能及时排除时要及时和科技部门沟通,联系厂商工程师到现场处理,降低设备故障率,提高设备运行效率(故障时间不能超过一个小时)。

7、各网点自助设备管理人员根据短信提供情况关注设备信息、故障短信信息,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对纸张缺纸等简单的问题要及时处理,自助设备要做到及时扎帐、加钞。 8、负责协调、处理自助设备业务其他相关事项。支行名称:

管理员:

自助银行管理工作总结

岗位职责 自助机具管理岗

自助银行自查报告

银行自助银行自查报告(共4篇)

自助银行工作总结(共12篇)

《自助银行工作总结(共12篇).docx》
自助银行工作总结(共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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