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食堂炊管人员管理规定
米易县第一初级中学食堂工作人员管理规定
时间:2011-9-
1为搞好伙食,提高饭菜质量,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为师生提供优质生活服务,特作以下规定。
1、炊管人员迟到、早退10分钟内扣款5元,30分钟内扣款10元,超过30分钟按旷工处理,扣除当天工资。
2、工作不积极主动,工作时间会客、聊天的,每发现一次扣30元。
3、服务态度不好,就餐者意见较大者,每投诉一次扣20元;若有争吵、揪打情况者,予以开除,并罚款10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追究有关责任。
4、环境卫生、操作间卫生、炊事设施卫生、宿舍卫生、厕所卫生和个人卫生不合格者,除按学校规章处理外,内部扣本月奖金20元。
5、上班时间不穿工作服、不带工作帽、不挂工作牌者,每发现一次扣5元;穿戴不规范者,每次扣5元。
6、违反操作规程使用炊具机械,造成事故或损失者,责任自负,根据实际损坏程度赔偿,并依情节轻重给于罚款和处分。
7、工作时间内私自外出者,发现一次扣30元,超过1小时的按旷工处理。请假5天以内的按日工资扣除;5天以上的加扣全月奖金。
8、开会迟到、早退均按上下班规定执行,开会请假一次扣10元,无故不参加者按旷工处理。
9、对工作不认真负责,出现饭菜不干净、烹饪欠火候、陈菜新菜和炒等导致影响饭菜自身质量的,扣除责任人本月的全部奖金,相关班长本月的一半奖金。因此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的,追究责任,予以除名。
10、工作有较大失误,如不按时开饭、饭菜数量不足或有其他机械事故的,扣发食堂责任人本月的全部奖金,各炊事班长及会计、出纳、保管员等有关责任人本月的一半奖金。
11、不准任何人、任何时间拿走食堂的一食一物,违者解除聘用合同、扣发工资奖金,并视情节赔偿损失、追究责任。
12、按时休息,不得喧哗;晚间外出必须两人以上,且10:00前归校;午休、晚休时间影响他人休息的,每投诉一次扣10元,一月内累计发现3次者,予以追加100元罚款。多次劝教无效者,予以辞退。
13、食堂实行多元化工资制(基本工资、奖金、职务补贴、加班费等项目),次月的10日发放工资。
14、食堂职工因违反规定或有不规行为,受到中层领导或督导、检查小组批评的,每次按不低于20元的罚款处罚;受到校级领导批评的,按不低于50元的罚款处罚;受到卫生防疫部门通报的,扣发六个月的奖金,造成责任事故的,追究责任,予以除名。
15、职工因故辞职的,必须至少提前15天向食堂责任人提出辞职书面申请,食堂责任人根据食堂工作实际情况在15天内必须给予批准答复,但在递交辞职报告的15天内不得请假,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请假者,辞职时间顺延。工资据实际情况按原时间统一发放。
16、被聘职工到食堂工作的第一个月为试用期,并根据《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制度》等规定,先体检、培训,后上岗工作,试用期满合格后转为正式聘用职工。职工工作不足一个月离开食堂的(不论什么原因),体检费用一律自负;工作一个月以上一学期以内的,体检费用自负一半。
17、任何在职职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校园内接待被除名和辞退的职工;被除名和辞退的职工前来学校找在职职工时,在职职工必须及时向食堂责任人说明。违者扣发当月全部工资和奖金,并解除聘用合同。
18、因管理不善、工作失职或安全意识差,造成校产损失或引发相关事故的,食堂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责任同究。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2篇:食堂炊管人员安全责任书
寺头乡中心学校
食堂炊管人员安全责任书
为了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为师生创造安宁和谐的校园环境,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确保师生员工生命的安全。强化安全工作意识,使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本校特与食堂工作人员签订以下安全工作综合管理目标责任书:
一、工作职责
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上岗,工作时必须穿工作服,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饮食卫生法规。
2、采购食品人员采购蔬菜、粮食、肉类、调料等须到具有生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经上级有关部门认定的合格安全的摊点或商店采购,索取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等有关证件,并认真查看物品质量。严禁采购腐败变质、超过保持期的食品及原料。新购食品应由入库人员验收。
3、保管人员要做好食品及原料的出入库登记和贮存工作,坚决杜绝接收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料入库。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发现食品变质腐烂等及时处理。
4、炊事人员必须采用新鲜的原料制作食品,加工食品必须蒸熟煮透。不得供应生吃,半生吃或凉伴食品。严禁供应隔餐(夜)饭菜。
5、炊事用具在食品加工时必须生熟分开,用后洗净保洁存放,必要时进行消毒。
6、食堂剩余成品、半成品必须生、熟、荤、素分隔、分层,冷藏、冷冻保存。
7、餐具必须每餐严格清洗后消毒,落实保洁措施。
8、配备专用留样冰箱,每种饭菜留样250g,标明日期、餐次,冷藏保存48小时。
9、定期进行食堂内外环境大扫除,减少或杜绝蚊蝇的产生地。
10、严格按规范操作炊事用具,经常检查、保养,发现损坏及时上报。
11、食堂人员严格讲究个人卫生,勤洗澡、勤剪纸甲,禁止在食堂内吸烟。
二、安全责任
1、全体炊管人员要树立“安全工作高于一切”的思想,因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发生安全事故的,将根据情况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触犯刑律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2、因操作人员违反操作流程或操作不当引起的自身安全伤害事故,由本人负责。
校长:
总务主任:
2014年2月保管员:
第3篇:幼儿园食堂炊管人员学习培训制度
幼儿园食堂炊管人员学习培训制度
加强幼儿园食堂卫生安全管理,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维护学校、幼儿园正常教学秩序,是幼儿园的重要工作。其中幼儿园食堂炊管人员担负重要责任。为提高这部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管理水平,特制定学校食堂炊管人员学习培训制度如下:
1、学校、幼儿园每月召开一次食堂炊管人员学习会,学习食堂安全管理有关文件,针对本单位食堂管理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讨论,研究改进措施,确定改进期限。
2、每半年召开一次学校食堂管理员学习会。采取辅导,参观等形式,对管理员进行业务培训。
3、临时培训活动:不定期对学校食堂进行检查。检查工作不事先通知。被检查出有下列问题之一的学校食堂管理员,要按指定的时间,携带书面检查及每人每次一定数量培训费,参加由上级组织的临时培训活动:(1)、炊管人员无健康证。(2)、餐具容器未做到生熟分开。(3)、违规制作冷荤凉拌菜。(4)、购买、食用、出售三无食品或腐败变质食品。(5)、所售食品未做当餐处理,留有剩菜剩饭。食 堂 库 房 保 管 制 度
一、食品入库要验收、登记。将进货登记归档存放。
二、食品贮存应隔墙离地(15 公分)、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易腐败食品要冷藏,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三、用于存放食品的容器符合卫生要求,不使用聚氯乙稀容器,以防中毒。
四、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定期消毒、除霜、除臭,确保无血水、无冰渣,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五、库房通风良好,定期清扫,门窗地面清洁、货架清洁整齐、无蝇、无鼠、无蟑螂。库房内备有防盗、防火、防潮、防鼠设备,不得放置颗粒性鼠药。
六、库房内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等杂物。
七、要到正规商场超市购买(要有卫生许可证、工商执照、检疫证明等证件,包括购货商场及食品生产厂家的三证)。不得到农贸市场等地购物。索要三证复印件,并将三证复印件归档存放。
八、进货要有正规记录。
第4篇:C13食堂炊管人员培训方案
智灵童幼儿园食堂炊管人员培训方案
根据防疫防控要求,我园专门针对食堂炊管人员组织相关培训,并制定如下培训方案:
一、培训时间:2020年3月18日 二、培训方式:钉钉网络视频会议 三、培训内容: 1、进行食堂防疫管理制度。
2、食堂消毒处理方法。 3、分时、分区、分组就餐方案。4、一日工作流程。5、食堂人员岗位职责。6、防疫期间食堂人员管理办法。四、考核办法:
通过开学防控演练现场考核。
第5篇:学校食堂炊管人员培训内容及试题
学校食堂炊管人员培训内容及试题
(一)
一、学习内容:学校食堂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上海市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办法》。
二、基本要求:了解应有保证食品安全的职业道德和法律责任,树立法制观念,知法守法,自觉做好食品卫生工作。
三、试题答案是非题:
1、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应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距离。
2、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3、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
4、洗涤、消毒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5、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经常保持个人卫生,生产、销售食品时,必须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6、学校应建立健全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应建立主管校长负责制,并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加强对所生产经营食品的检验工作。
7、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8、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而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或者对患有疾病不得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人员,不按规定调离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9、违反《食品卫生法》规定,造成食品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或者因其他违反本法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10、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11、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12、职业学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的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13、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小时,若超过2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14、食堂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15、要建立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学校和责任人,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填空题:
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卫生行政部门在管辖范围内行使食品卫生监督职责。
2、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除采取抢救措施外,应当根据国家有关 文档冲亿季,好礼乐相随mini ipad移动硬盘拍立得百度书包规定,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3、食堂墙壁应有1.5米以上的瓷砖或者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4、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 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场所,以保证其质量。
5、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6、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7、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问答题:
1、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一)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 应洗手消毒;
(二)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三)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四)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五)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2、学校应当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如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学校应如何采取措施来应对。
(一)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 告;
(二)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三)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四)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五)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