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立医院药学门诊岗位职责
开展药学门诊工作,对推动临床药学加速发展,助力医院药学转型,具有重要意义。为推进与规范医疗机构的药学门诊工作的健康发展,现设定药学门诊岗位职责如下。
1. 收集与建立患者药物治疗管理档案:包括现病史、既往史、用药史、过敏与不良反应史;生活习惯与饮食;生育、手术计划等。
2. 整理目前用药,制作个人药物记录表,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保健品等,方便患者居家用药管理、就医时向其他医务人员提供用药信息。
3. 评估药物治疗疗效与药物不良反应等相关问题;
4. 针对患者目前药物治疗相关问题,进行适当的干预,如处方精简、药物重整和/或生活方式的调整或饮食的改进建议,或与患者的主诊医师沟通进行药物治疗的干预。
5. 提供个体化用药教育,增强患者对药物的了解,并且使其能够正确使用药物。
6. 药学门诊的药师应积极融入到临床团队中,了解医疗机构目前临床治疗现状,通过国内外指南、共识、文献等掌握最新疾病治疗手段,并在实践中完善药学门诊工作。
7. 对药学门诊的重点服务对象做好用药记录、并建立用药档案,做好患者随访工作。
(1)患有一种或多种慢性病,接受多系统、多专科同时治疗的患者;如慢性肾脏病、高血压、冠心病、高脂血症、糖尿病、痛风、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骨质疏松、消化性溃疡等疾病的患者;
(2)正在服用高风险药物,包括治疗窗狭窄的药物,如抗凝药物、苯妥英、甲氨蝶呤的患者;
(3)同时服用5种或更多药物(包括处方药和非处方药、中草药以及其他保健品)的患者;
(4)老年人、儿童、妊娠期和哺乳期妇女等特殊人群;
(5)实验室检查异常,这些异常可疑与药物相关的患者;
(6)最近在接受治疗时经历了不良医疗事件(药物或非药物相关)的患者;
(7)对用药方面有疑问的患者。
苏州市立医院药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