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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公司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作者:baihong时间:2020-10-19 下载本文

第1篇:工程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工程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监理人员的监督管理,保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活动的,必须遵守本规定。本规定所称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单位派驻工程项目现场负责履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

合同(以下简称监理合同)的组织。

本规定所称总监理工程师,是指具有相应资格,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

负责监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人员。本规定所称专业监理工程师,是指具有相应资格,在总监理工程师授权下,负责某一专

业或者某一方面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

本规定所称监理员,是指具有相应资格,由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并在专业监理工程师指导

下,从事具体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

第三条建设单位应授权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并在监理合同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予以明确。建设单位应支持监理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施工

单位应接受监理人员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建设工程监理活动。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理人员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项目监理机构

第六条监理单位应在工程项目现场设立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形式和规模应

根据监理合同的范围和内容确定。

第七条项目监理机构一般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组成,必要时可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必须经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

书面授权。

项目监理机构应保证监理人员专业配套、数量满足监理工作的需要。

第八条项目监理机构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全面履行监理合同,控制建设工程质量、造价和进度,管理建设工程相关合同,协调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关系;做好各类监理资料的管理工作,监理工作结束后,向本监理单位或相关部门提交完整的监理档

案资料。

第九条项目监理机构应采用巡视、检测、见证取样和平行检验等方式控制工程质量,对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平行检验比例不得低于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5%,检验

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条项目监理机构应依据监理合同配备满足现场监理工作需要的检测设备和工具。建

设单位应为项目监理机构开展监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交通、通讯及生活设施。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对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进行考核,指导项目监理机构有效地开展监

理工作。项目监理机构应在完成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工作后撤离现场。

第三章总监理工程师

第十二条建设工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应以书面形式向总监理工程师授权,明确其职责和权限,并将书面

授权书送达建设单位。

第十三条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方可上岗:

(一)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工程监理工作经历;

(二)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二十年以上相关工程施工管理经验,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并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

第十四条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组织项目监理机构,确定人员岗位职责,全面负责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二)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和旁站监理工作方案;

(三)签发工程开工或者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和工程竣工报验单

等;

(四)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和进度计划等;

(五)审核签署施工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六)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七)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和审批工程延期;

(八)审查施工分包单位资质;

(九)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十)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十一)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和监理工作总结

(十二)审核签认分部及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审查竣工申请、组织竣工预验收并参

加竣工验收;

(十三)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监理资料;

(十四)当发现重大施工质量和安全问题时,应协同有关方面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并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总监理工程师拥有下列权力:

(一)当工程具备开工或者复工条件时,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发布开工令或者复工令;

(二)当发现施工过程中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或者不安全作业以及其他违法违规情况时,责令施工单位整改直至发布工程暂停令;

(三)审查施工单位和分包单位资质;

(四)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和进度计划;

(五)审核确认工程款及工程结算;

(六)建议更换施工单位不合格项目负责人或者不合格施工分包单位。

第十六条在履行监理合同期间,监理单位不得随意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确需更换时应征

得建设单位同意。

第十七条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项监理合同业务,确需同时承担多项监理合同的,不得超过三项一等以下工程监理合同业务。

第十八条总监理工程师经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可书面授权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行使

其部分职责和权力。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任职条件不得低于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必须常驻现场。

第四章专业监理工程师

第十九条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应在总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授权书中予以规定。

第二十条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方可上岗:

(一)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具有二年以上相关工程监理工作经历;

(二)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十年以上相关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经历,经过监理业

务培训并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

第二十一条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在总监理工程师指导下,巡视检查施工现场;

(二)负责编制相应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三)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工作;

(四)审查施工单位提交涉及本专业的施工组织计划、方案和申请,并向总监理工程师

提出审查报告;

(五)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及隐蔽工程的检查和验收;

(六)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监理工作实施情况;

(七)做好监理日记;

(八)负责相应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九)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平行检验;

(十)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十一)对关键部位或者关键工序安排旁站监理,检查督促旁站监理工作。

(十二)当发现施工质量和安全问题时,必须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并及时报告总监

理工程师。

第二十二条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下列权力:

(一)要求承包单位报送关键部位或者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

(二)禁止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场;

(三)对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部位或工序拒绝签认;

(四)要求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进行整改。

(五)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予计量。

第五章监理员

第二十三条监理员的职责和权限应在总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授权书中予以规定。

第二十四条监理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方可上岗:

(一)具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一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并

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

(二)具有相关专业技师职称、十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并经省

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

第二十五条监理员应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在专业监理工程师指导下进行质量监督、检测和计量等具体监理工作;

(二)核查并记录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以

及施工人员的使用情况;

(三)签认工程质量检查和工程计量原始凭证;

(四)负责旁站监理工作,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五)收集整理相关监理资料;

(六)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监理记录;

(七)当发现重大施工质量和安全问题时,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

第二十六条当发现施工活动危害工程质量和安全时,监理员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总监理

工程师。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监理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管理,严格审核各类监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建立监理人员跟踪管理档案,将不定期检查结果记录在案,作为监理人员和监理单位年检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八条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监理人员的继续教育,不断提高监

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第二十九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监理人员在监理过程中发现的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应责成有关方面及时处理;对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妨碍监理人员正常开展监理工作的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

第三十条建设单位有权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不具备任职条件的监理人员。

第七章罚则

第三十一条建设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可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明示或者暗示监理单位同意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

(二)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拨付工程款或者进行竣工验收的;

(三)妨碍和阻挠监理人员正常开展监理工作的。

第三十二条监理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可处罚款;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降低监理单位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等级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

连带赔偿责任:

(一)因监理人员不履行职责造成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二)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

(三)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

(四)选派不具备条件的人员承担监理工作的。

第三十三条监理人员违反本规定,有本规定第三十二条

(一)、(二)、(三)款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可处罚款;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吊销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五年

内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施工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可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与监理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

(二)妨碍和阻挠监理人员正常开展监理工作的。

第三十五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监理人员的工作不进行监督管理的;

(二)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认可不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承担监理业务的。第三十六条本规定中的罚款,法律、法规有幅度规定的从其规定,无幅度规定的为五千

元以上三万元以下。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从事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或者设备监造活动的,参照本规定执行。第三十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

则。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规定施行以前有关文件与本规定不符的,按本规

定执行。

第2篇:工程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工程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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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监理人员的监督管理,保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活动的,必须遵守本规定。本规定所称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单位派驻工程项目现场负责履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以下简称监理合同)的组织。

本规定所称总监理工程师,是指具有相应资格,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监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人员。

本规定所称专业监理工程师,是指具有相应资格,在总监理工程师授权下,负责某一专业或者某一方面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

本规定所称监理员,是指具有相应资格,由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并在专业监理工程师指导下,从事具体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

第三条建设单位应授权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并在监理合同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予以明确。建设单位应支持监理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施工单位应接受监理人员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建设工程监理活动。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理人员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项目监理机构

第六条监理单位应在工程项目现场设立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形式和规模应根据监理合同的范围和内容确定。

第七条项目监理机构一般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组成,必要时可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必须经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

项目监理机构应保证监理人员专业配套、数量满足监理工作的需要。

第八条项目监理机构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全面履行监理合同,控制建设工程质量、造价和进度,管理建设工程相关合同,协调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关系;做好各类监理资料的管理工作,监理工作结束后,向本监理单位或相关部门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

第九条项目监理机构应采用巡视、检测、见证取样和平行检验等方式控制工程质量,对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平行检验比例不得低于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5%,检验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条项目监理机构应依据监理合同配备满足现场监理工作需要的检测设备和工具。建设单位应为项目监理机构开展监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交通、通讯及生活设施。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对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进行考核,指导项目监理机构有效地开展监理工作。项目监理机构应在完成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工作后撤离现场。

第三章总监理工程师

第十二条建设工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应以书面形式向总监理工程师授权,明确其职责和权限,并将书面授权书送达建设单位。

第十三条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方可上岗:

(一)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工程监理工作经历;

(二)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二十年以上相关工程施工管理经验,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并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

第十四条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组织项目监理机构,确定人员岗位职责,全面负责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二)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和旁站监理工作方案;

(三)签发工程开工或者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和工程竣工报验单等;

(四)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和进度计划等;

(五)审核签署施工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六)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七)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和审批工程延期;

(八)审查施工分包单位资质;

(九)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十)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十一)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

(十二)审核签认分部及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审查竣工申请、组织竣工预验收并参加竣工验收;

(十三)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监理资料;

(十四)当发现重大施工质量和安全问题时,应协同有关方面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并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总监理工程师拥有下列权力:

(一)当工程具备开工或者复工条件时,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发布开工令或者复工令;

(二)当发现施工过程中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或者不安全作业以及其他违法违规情况时,责令施工单位整改直至发布工程暂停令;

(三)审查施工单位和分包单位资质;

(四)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和进度计划;

(五)审核确认工程款及工程结算;

(六)建议更换施工单位不合格项目负责人或者不合格施工分包单位。

第十六条在履行监理合同期间,监理单位不得随意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确需更换时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第十七条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项监理合同业务,确需同时承担多项监理合同的,不得超过三项一等以下工程监理合同业务。

第十八条总监理工程师经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可书面授权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任职条件不得低于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必须常驻现场。

第四章专业监理工程师

第十九条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应在总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授权书中予以规定。第二十条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方可上岗:

(一)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具有二年以上相关工程监理工作经历;

(二)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十年以上相关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经历,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并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

第二十一条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在总监理工程师指导下,巡视检查施工现场;

(二)负责编制相应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三)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工作;

(四)审查施工单位提交涉及本专业的施工组织计划、方案和申请,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审查报告;

(五)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及隐蔽工程的检查和验收;

(六)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监理工作实施情况;

(七)做好监理日记;

(八)负责相应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九)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平行检验;

(十)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十一)对关键部位或者关键工序安排旁站监理,检查督促旁站监理工作。

(十二)当发现施工质量和安全问题时,必须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并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

第二十二条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下列权力:

(一)要求承包单位报送关键部位或者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

(二)禁止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场;

(三)对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部位或工序拒绝签认;

(四)要求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进行整改。

(五)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予计量。

第五章监理员

第二十三条监理员的职责和权限应在总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授权书中予以规定。第二十四条监理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方可上岗:

(一)具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一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并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

(二)具有相关专业技师职称、十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并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

第二十五条监理员应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在专业监理工程师指导下进行质量监督、检测和计量等具体监理工作;

(二)核查并记录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以及施工人员的使用情况;

(三)签认工程质量检查和工程计量原始凭证;

(四)负责旁站监理工作,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五)收集整理相关监理资料;

(六)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监理记录;

(七)当发现重大施工质量和安全问题时,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

第二十六条当发现施工活动危害工程质量和安全时,监理员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监理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管理,严格审核各类监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建立监理人员跟踪管理档案,将不定期检查结果记录在案,作为监理人员和监理单位年检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八条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监理人员的继续教育,不断提高监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第二十九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监理人员在监理过程中发现的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应责成有关方面及时处理;对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妨碍监理人员正常开展监理工作的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

第三十条建设单位有权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不具备任职条件的监理人员。

第七章罚则

第三十一条建设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可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明示或者暗示监理单位同意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

(二)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拨付工程款或者进行竣工验收的;

(三)妨碍和阻挠监理人员正常开展监理工作的。

第三十二条监理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可处罚款;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降低监理单位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等级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因监理人员不履行职责造成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二)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

(三)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

(四)选派不具备条件的人员承担监理工作的。

第三十三条监理人员违反本规定,有本规定第三十二条

(一)、(二)、(三)款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可处罚款;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吊销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五年内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施工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可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与监理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

(二)妨碍和阻挠监理人员正常开展监理工作的。

第三十五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监理人员的工作不进行监督管理的;

(二)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认可不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承担监理业务的。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中的罚款,法律、法规有幅度规定的从其规定,无幅度规定的为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从事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或者设备监造活动的,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规定施行以前有关文件与本规定不符的,按本规定执行。

第3篇:工程监理公司岗位职责

工程监理公司岗位职责 副总经理岗位职责 1、协助总经理负责全公司的生产、经营等方面的组织领导并在各项工作中贯彻公司质量方针。2、组织拟定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做到掌握信息不断开拓经营领域扩大市场占有份额。3、受总经理委托代表公司对外洽谈签订工程监理合同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4、领导和组织各项目监理部及时按合同规定收缴监理费和处理滞收监理费问题。5、负责对所签订的合同履行情况跟踪管理监督检查。6、对公司生产经营主要指标的完成情况负责。7、在分管范围的工作中除重大的需经公司领导班子研究决策外有权自行处理问题。8、在分管范围内有监督检查权和奖励、处罚的建议权。

总工办总工程师岗位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全面技术管理工作 2.主持总工办的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引进和推广新技术 3、组织在公司范围内推行国家、省、市及行业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等 4、彻公司的质量方针组织总工办参与工程部的监督检查负责监理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5、对公司各项目监理部监理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技术问题负责组织研究处理并向有关部门代表公司提出意见 6、负责组织公司的技术交流、专题研讨会和对外的技术交流活动 7、负责按质量管理体系中有关程序规定的要求审批公司的技术文件。8、总工办在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是公司技术管理的归口部门。9、总工办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的要求完善公司监理工作程序。10、参与编写、审定重大工程的监理投标文件、监理大纲、监理规划。11、协助解决重大监理工程项目的工程技术和工程质量问题。12、掌握工程技术发展信息组织公司内部监理技术业务的研讨与交流。13、总工办负责公司监理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14、协助工程部进行对项目监理部的考核及技术考试。15、及时转发国家、省、市、行业颁布的规范、标准、规程。16、及时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项 目 监 理 部 职 责 1、正确使用监理服务标识 2、制定监理规划实施过程控制 3、做好对服务质量的检验正确标识检验状态对不合格品进行识别和处置 4、向业主交付监理服务的最终成果 5、向公司交付监理服务的档案资料 6、做好监理过程中的质量记录 7、做好监理服务过程中的文件和资料的收集、编目和保管。

计财部岗位职责 1、遵守国家财政政策和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2、负责公司各类工作计划财务收支计划的编制与实施。3、按时编制会计报表监理费收缴统计表编写报表说明提供公司领导决策。4、按时编制财务收支计划执行情况表做好计划分析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和解决方法。5、做好往来款的清理与催收工作做到时间、内容、单位、责任人清楚对存在问题经请示后按规定及时处理。6、在公司经理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会计和经济核算工作。7、负责公司的年检换照工作。8、及时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程部职责 1、工程部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工作是公司主管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部门。2、负责项目监理部的组建及设施的配置工作督促项目监理部严格执行监理工作制度。3、负责编制重大工程项目的监理投标文件与监理规划审定一般工程项目的监理投标文件与监理实施细则。4、负责公司工程技术人员的招聘、解聘和调配工作。5、负责处理监理项目的工程技术问题和工程事故。6、协助各项目部之间的业务工作帮助协调项目监理组内部的工作关系以及项目监理组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的工作关系。7、及时收集和监督检查各项目监理部履行合同情况。8、审查和整理项目监理部提交的各项报表和报告做好技术资料的立卷归档和管理。9、及时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职责 1、办公室是公司办公、财务、后勤、人事工资管理的归口部门在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作。2、在经理的授意下起草公司规划、总结、规章制度和各部门工作职责。3、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财政、财经法规做好财务监督工作组织编制报表、财务计划进行财务分析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督促财会人员及时、准确做好财务工作。4、负责公司印章、介绍信的使用保管。5、负责公司的文秘工作做好公司及外来文件的收发管理资料的收发、登记、复印、打字工作以及计算机等办公设备的管理工作。6、负责收集、整理公司各类行政公文的立卷、归档及各项目部技术资料的保管、借阅工作。7、负责国内外工程建设监理有关规范和信息动态的收集并提供给有关部门参考。8、负责公司合同及有关文件的文秘工作和归档管理工作。9、审核各部门考勤、复核工资、加班费的计算。10、做好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劳保用品、小型工具的采购计划与实施以及员工后勤福利的安排与服务做好来宾接待工作。

11、负责经办人事调配、员工考核、人员培训的实施工作。 12、负责公司日常车辆的调度、维修管理。1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公司治保、卫生等工作。14、及时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经营部职责 1、经营部在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是公司经营管理和对外咨询的归口管理部门。2、协助经理起草重大工程项目的监理合同文本落实合同的实施和管理工作。3、根据公司经营方针提出年度计划并负责实施确保经营收入。4、协助经理代表公司对外进行投标、合同洽谈和合同签订。5、负责对外的业务联系开拓业务渠道大力拓展市场。6、密切关注、广泛收集监理市场信息开拓经营领域确保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的完成。7、及时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0、调解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职责 一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二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2、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验单 3、审核签认竣工结算 4、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5、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监理员岗位职责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流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资料员岗位职责 1、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做到认真负责准确、及时。2、负责项目监理部有关监理资料的整理、打印工作以及项目部相关办公设备的保管工作。3、按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资料的有关规定做好立卷、归档、保管、借阅工作。4、项目部各类往来文件、表格、资料的收发、登记工作。5、做好项目部有关规范、图集、定额的保管、借阅工作。6、及时掌握收集有关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最新信息动态并提供给有关人员参考。7、负责项目部有关物品的申购、领用、保管工作。8、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总经理岗位责任制度 1.公司总经理为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主持公司的全面工作。

2.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接受上级的指导和监督。

3.主持召集经理办公会议、工作会议和职工大会提出开展工作的要求和措施检查各部门工作情况。

4.批准公司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任命部门负责人、总监、付总监等。

5.组织制定公司的长远发展计划、年度经营计划和各项重要的规章制度。

6.代表公司对外签署合同、协议处理有关的重大事项。

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监理员岗位职责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流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资料员岗位职责 1、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做到认真负责准确、及时。2、负责项目监理部有关监理资料的整理、打印工作以及项目部相关办公设备的保管工作。3、按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资料的有关规定做好立卷、归档、保管、借阅工作。4、项目部各类往来文件、表格、资料的收发、登记工作。5、做好项目部有关规范、图集、定额的保管、借阅工作。6、及时掌握收集有关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最新信息动态并提供给有关人员参考。7、负责项目部有关物品的申购、领用、保管工作。8、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总经理岗位责任制度 1.公司总经理为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主持公司的全面工作。

2.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接受上级的指导和监督。

3.主持召集经理办公会议、工作会议和职工大会提出开展工作的要求和措施检查各部门工作情况。

4.批准公司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任命部门负责人、总监、付总监等。

5.组织制定公司的长远发展计划、年度经营计划和各项重要的规章制度。

6.代表公司对外签署合同、协议处理有关的重大事项。

会协调业主、承建单位的关系。

XXIX.组织审查开工条件签署开工令。

XXX.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签署设计变更通知。

XXXI.组织审查承建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和工程款使用计划签署工程款支付凭证监督工期、投资目标的实现。

XXXII.组织督促、检查承建单位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工程技术标准检查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检查施工技术方案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隐蔽工程和分部分项工程验收保证安全文明施工和质量目标的实现。

XXXIII.组织好文书、档案管理。

XXXIV.定期以书面形式向业主报告工作。

XXXV.处理工程纠纷、质量事故和索赔事件签署停工令、复工令。

XXXVI.组织业主、承建单位进行竣工初验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组织工程移交核准竣工结算。

监理工程师岗位责任制度 xxxvii.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本部监理工作制定监理实施细则。

xxxviii.检查材料、构配件、设备的数量、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合同要求适合工程需要。

xxxix.检查核定工程的定位、标高是否符合合同标准、图纸的要求监督承建单位按批准的技术方案和操作规程施工。

xl.检查工程的进度和施工质量核实已完工程量。

xli.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有关安全施工的组织体系和安全施工技术措施促其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xlii.验收分项、分部工程签署中间交验证书核实分项分部工程最终工作量。

xliii.鉴定工程质量事故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xliv.审查工程的预算、割算和竣工结算处理投资调整事宜。

xlv.做好工程项目文书、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xlvi.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工作。

经营部岗位责任制度 V.经营部是负责公司经营事务的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公司各项业务工作制度并监督各部门贯彻执行。

VI.了解、掌握基本建设市场和工程监理市场动态提出本企业的经营方针、策略和措施。

VII.负责编制年度经营规划制定各项经济指标引导公司经济向良性循环发展。

VIII.拟定公司的技术发展目标和规划负责组织技术人员业务培训。

IX.收集整理有关建筑市场的投资、费用、建材、商品房等有关情况资料建立信息档案为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标底、招投标提供可靠依据

X.负责提出工程监理部的组成人选合理调配技术人员。

XI.负责编制监理大纲参加监理投标、竞标草拟洽商监理合同。

经营部经理岗位责任制度 v.经营部经理为公司经营事务负责人负责制定公司各项业务工作制度并监督各部门贯彻执行。

vi.负责编制监理大纲参加监理投标、竞标草拟洽商监理合同。

vii.组织员工了解、掌握基本建设市场和工程监理市场动态提出本公司的经营方针、策略和措施。

viii.主导编制年度经营规划制定各项经济指标引导公司经济向良性循环发展。

ix.负责拟订公司的技术发展目标和规划组织技术人员业务培训。

x.负责收集建设市场信息为公司经营活动提供决策依据。

xi.提出工程监理部组成人选方案及技术人员调配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综合部职责 5.综合部是负责公司行政事务的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公司各项行政管理制度并监督各部门贯彻执行。

6.负责公司文件的收发和处理。

7.负责行政综合档案、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指导各工程监理部的档案工作。

8.负责管理公司的设备统一编码管理协调各监理部设备的配备和使用对收集的信息资料如图集、规范、通知、指示、公司大事、天气情况等进行编辑、存储和使用管理。 9.做好人事档案、劳动工资、劳保福利、奖金发放等工作的管理。

10.做好物料用品、办公用品、劳动用品、低值易耗固定资产等的采购、管理做好后勤保障服务。

11.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认真执行财务制度管好企业财产用好企业资金。

12.提供各项会计资料管好会计档案。

13.负责公司的对外接待工作、宣传教育工作、后勤服务工作等。

综合部经理岗位责任制度 E.综合部经理为公司行政事务负责人负责制定公司的各项行政管理制度并监督各部门贯彻执行。

F.负责公司文书工作。

G.监督员工做好行政档案、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

H.主管公司的办公设备协调各监理部办公设备的使用组织员工做好公司信息的收集、存储和使用管理。

I.负责制定公司的劳动工资、劳保福利、奖金发放等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J.主管公司的物料用品、办公用品、劳动用品、低值易耗固定资产等的采购、管理协调好后勤保障工作。

K.负责公司的对外接待、宣传教育、后勤服务等工作。

监理员岗位责任制度 e.负责检查、检测并确认材料、设备、成品和半成品的质量。

f.检查施工单位人力、材料、设备、施工机械投入和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

g.负责工程计量并签署原始凭证。

h.检查是否按设计图纸施工、按工艺标准施工并对发生的问题随时予以解决纠正。

i.检查确认工序质量进行验收并签署。

j.实施跟踪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k.做好填报工程原始记录工作。

l.坚持旁站监理并记好监理日记。

安全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E.安全监理部是公司负责安全监理业务的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监理业务的工作制度检查、考核各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工作。

F.收集、整理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信息、技术资料建立技术、信息档案组织安全监理人员开展安全监理业务学习。

G.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法规、法律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

H.组织安全监理人员审查施工单位申报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I.组织安全综合检查对违章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并限期整改。

安全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V.审查施工单位申报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VI.针对工程特点制定具有指导性的安全监理细则并在施工中严格执行。

VII.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VIII.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IX.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

X.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工作。

XI.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施工发现安全隐患的要责令停工整改。

安全监理部经理岗位责任制度 v.全监理部经理为公司安全监理业务负责人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监理的工作规程及制度

并督促各项目监理部贯彻执行检查考核落实情况。

vi.织搜集、整理国家、部、委发布的有关安全监理的信息、技术资料。

vii.定安全监管人员培训计划定期安排内部业务学习安排人员参加建设主管部门举办的培训班。

viii.织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

ix.排专职人员对各施工工地的安全监理情况进行巡查。

工程公司销售人员岗位职责

监理人员安全岗位职责

基建工程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见证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工程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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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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