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行政执法人员岗位职责
行政执法人员岗位职责
1、行政执法人员岗位职责
为规范全地区交通部门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行为,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管理,保证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水平,保证依法行政,进一步树立形象,依据行政执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岗位职责:
一、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模范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及本部门的专业法律、法规。
二、严格依照行政案件办理程序的规定办理行政案件。认真学习、宣传、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熟练掌握和运用交通行业法律、法规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
三、爱岗敬业,要有无私奉献,努力进取的忘我精神,把维护公路交通法律尊严,努力提高全社会的法制意识作为自己神圣的职责。
四、忠于职守,兢兢业业,勤奋工作。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坚持廉洁高效的工作作风,使每一个案件的办理做到稳、准、快。
五、树立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正确,处罚适度,程序合法,文书齐全,用词贴切,字迹工整,文书制作规范,六、持证、亮证执法,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把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公正性做为自己的工作准则,确保依法行政。
七、秉公执法,不拘私情不以权谋私,不搞权钱交易。不接受有妨碍、影响公正执法的吃、请,不利用工作之便索取钱、物、违者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八、自觉接受政治、法律、组织、群众和社会典论的监督,发生错案并给行政相对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义务。自觉爱护执法设施、设备和其他公物,丢失损坏按规定赔偿。
九、遵章守纪,保守机密。严禁为违法的行政相对人出谋划策,通风报信,说情开脱,纵容包庇,违者追究相应的责任。
十、在行政执法中遇到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自觉主动申请回避,并服从组织安排。
1、是案件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
2、与所办案件有利害关系;
3、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办案的。
2、人防行政执法人员岗位职责
为规范人防行政执法行为,加强人防执法管理和队伍建设,切实做好人防行政执法工作,结合实际,特制订本职责。
一、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湖南省实施
二、认真学习人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人防行政执法水平和办案能力。
三、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秉公执法,热情服务,严格遵守人防行政执法各项规章制度。
四、认真履行职责,依法查处辖区内的各类人防违法案件,做到行政执法程序合法、规范,行政处罚公正、公平、公开。
五、按规定和标准收缴公用人防工程维护费严格按标准足额征收到位。
六、积极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3、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岗位职责
1、监督检查主管部门委托执法范围涉农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
2、受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审批、发放、年审、注销各种行业许可证照和特许品种的许可行为、可行性调查。
3、执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4、负责基本农田保护的检查监督。
5、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授权进行专业执法。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检疫检验管理办法,依法对辖区内屠宰加工的动物、动物产品施行监督;依法对市场(超市)冻库和流动环节的动物、动物产品实行监督检疫。
6、负责对农业机械进行注册、登记、安全技术检验、核发牌证、年检工作;负责对农机驾驶人员考核及核发驾驶员证和年审工作;负责公路以外农机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区农机化发展规划;开展农业设施、设备、农机具的推广应用;负责对农机技术、农机维修行业、农机使用的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培训,农机化统计与信息工作。
7、负责对农业生产资料及农业投入品中的种子、苗木、农药、农膜、肥料、兽药、种畜禽、饲料及其添加剂等经营监管和安全使用管理。
8、负责对植物危险性、病虫疫情进行封销控制和管理,实施隔离试种、产地检疫,发放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证书,开展法规授权的植物检疫专业执法。
9、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和动物产品安全管理办法》、《种畜禽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畜牧兽医法律法规;依法对动物防疫、检疫和动物产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依法对从事动物饲养、经营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动物防疫条件进行监督;依法对动物疫病的控制和扑灭工作进行监督。
10、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监督管理工作,维护渔业生产秩序,协调处理渔事纠纷;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水生野生动物亲体、苗种;调查处理渔业水域污染事故;监督管理浅海、滩涂水产增养殖及厦门海域中华白海豚保护区,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从事捕捉、运输、驯养、繁殖、出售、展览、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等行为进行查处。
4、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岗位职责
1、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委托,在区行政管辖范围内行使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南京市市容管理条例》、《南京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南京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市容环卫管理、城市规划管理、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市政和园林绿化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
2、承担集中执法和负责指导下属各中队进行专项整治等工作。
3、负责日常检查和监督管理下属各中队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4、承办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2篇:交通路政执法人员岗位职责
交通路政执法人员岗位职责 交通路政执法人员岗位职责
岗位名称:县(市、区)公路管理段主管领导岗位职责: 1在段长领导下,具体负责辖区内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2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3参与制定本辖区路政管理工作计划和实施措施;4指导和参与辖区内重、特大路政案件的查处工作;5指导和监督本辖区路政管理部门的路政许可工作;6指导和参与本辖区路政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公路路产、公路设施及建筑控制区内非公路设施的调查、登记、绘图、建档工作;
7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布署、指导和参与本辖区路政管理专项治理和综合治理工作;8监督生产部门及时恢复被损坏、破坏的公路、公路设施;9组织调配人力、机械参与当地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路政案件;10组织辖区内人民群众开展爱路护路活动;11参加辖区内新修公路路产验收工作。
岗位名称:县(市、区)公路管理段路政法规科科长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路政法规科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公路路政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
3具体负责本辖区路政执法工作,制定本辖区路政管理工作计划,并提出实施措施; 4组织路政管理员上路巡查;负责受理、制止、查处各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路政案件;
5指导、监督、审核本科路政许可管理员审核的路政事宜,签发批文;6负责对辖区内超限运输车辆实施监督检查及验证放行的管理工作;7参加辖区内新修、改建公路路产的验收工作;
8负责本科路政管理档案的建档工作,按时上报路政管理报表;
9负责组织开展公路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爱路护路活动和路政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10负责维护辖区内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现场的正常秩序;11参与当地人民法院受理的路政强制执行案件的执行;12负责对本辖区路政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工作;
13负责本辖区路政管理器材、设备和交通工具的管理和使用。岗位名称:县(市、区)公路管理段路政案件查处员岗位职责:
1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维护辖区内的公路路产产权;2坚持日常公路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制止、查处;
3依法制止、查处管辖区内各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路政案件;
4依法控制辖区内公路两侧公路用地及建筑控制区,参与人民法院为保障公路完好畅通而实施的强行拆除违法建筑工作; 5对需立案处理的案件,负责立案、调查等工作,并提出处理意见;
6在查处路政违法案件中对现场进行全面、细致、准确的勘查、取证,并按办案程序认真办
理;
7按照一案一档要求,建立、健全路政案件查处档案;
8当事人申请复议时,负责案件档案复制后连同答辩状一同送交具有复议职能的部门;9参与公路路政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活动。
岗位名称:县(市、区)公路管理段路政许可管理员岗位职责:
1按规定权限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路政管理规定》中规定的各项路政许可事宜进行现场勘查,并形成初步意见;2建立、健全本辖区内路政许可档案;
3协助上级部门在本辖区内进行的路政许可工作;4参与开展公路路政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
岗位名称:县(市、区)公路管理段公路设施管理员岗位职责:
1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维护辖区内的公路路产路权;2依法对辖区内公路设施进行全面调查、登记、绘图、建档;
3依法对辖区内公路路产及建筑控制区内的非公路设施进行调查、登记、绘图、建档;4坚持陆巡路查,发现违反公路设施管理行为及时制止,需立案处理的,告知路政案件查处员进行查处。
5定期拟订更新、补齐公路设施的计划;
6督促生产部门及时恢复、更新自然损坏和磨耗的公路设施;7督促生产部门及时恢复被损坏的公路设施;
8维护施工现场的交通秩序,保护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9布置、落实施工标志牌、红灯警视信号及安全旗帜等案全标志的制作、安置工作;10对施工人员进行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
岗位名称:县(市、区)公路管理段路政档案管理员岗位职责:
1负责本辖区内的路政档案制作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路政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的指示、决定;
2制定本辖区统一的公路路政管理图、表、账、册和各项路政档案的建档工作;3负责本辖区内的各项路政档案管理工作;
4调查、研究本辖区路政档案管理工作中的新问题,并提出对策供领导参考。扩展阅读:史上最全路政交通系统岗位职责 大队长职责
1、全面负责路政大队工作,组织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2、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各项管理规定;
3、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本大队管理制度、年度工作计划与工作目标;
4、负责本大队路政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组织路政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
5、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的路政巡查、案件查处、路产恢复、道路清障、紧急救援、建筑控制区管理等工作;
6、负责按规定权限对路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上报、并提出意见;
7、负责本大队的路政经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款的管理;
8、负责本大队开展文明执法创建活动;
9、汲取社会意见,查处举报案件;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导员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和省有关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协助大队长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负责政治思想教育工作,提升政治思想素质和队伍素 质;
3、参与大队各项重大管理工作的研究和对策;
4、负责路政队伍纪律检查、执法监督、行风建设、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5、监督检查大队各项工作,总结推广先进工作经验;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党支部书记职责
1、按照公司党委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掌握党的各项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
3、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和公司党委的要求,认真履行党总支的工作职责。保证所属党支部党务工作有效进行,监督好每个党员及领导干部的工作、生活行为和作风;
4、负责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建立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5、负责监督所属行政部门的一切相对重大的经济管理活动及人事管理工作,确保无违章、违纪、违规行为;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副大队长职责
1、宣传贯彻有关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各项管理 规定;
2、负责组织实施分管路政管理工作;
3、参与并制定监督实施本大队管理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
4、负责审查路政大队的各项统计报表,做好数据汇总工作;
5、负责路产档案、路政案件及违章建筑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6、指导检查大队各项内业管理工作;
7、参与大队各项重大管理工作的研究和决策;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队长职责
1、负责中队路政管理全面工作,接受大队领导;
2、认真执行大队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以身作则,团结同志,带领全体队员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及任务的完成;
3、组织安排路政人员上路巡查;
4、加强辖区内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管理,努力做到不出现新的违章建筑和设施,保证高速公路完好畅通;
5、维护高速公路养护作业,施工路段的正常秩序,确保施工路段安全畅通;
6、认真做好中队路政管理行风建设工作,坚持依法治路,文明执法,贯彻落实路政管理各项制度;
7、负责定期召集队务会议;组织路政人员学政治,业务及法规知识;布置,交流,总结中队工作;不断提高全体人员思想业务素质和办案素质;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大队长助理职责
1、协助大队长完成路政大队行政事务管理;
2、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各项管理规定;
3、协助大队长制定完善路政大队的绩效考核,培训和激励机制等全面的大队规章制度,以及路政大队工作目标的制定,督导,协调和控制,配合协调各部门的工作计划进度;
4、负责本大队路政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组织路政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
5、协助大队长建立“学习、创新、超越”的企业文化,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力,让员工的潜能最大化,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发展空间和环境氛围;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治超点主任职责
1、负责超限运输检测点管理的日常工作,是检测点执法工作的直接负责人;
2、定期召开全体检测执法人员工作会议,组织政治业务,法律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3、全面部署,组织实施检查检测点管理工作;
4、负责本站点财产、设备等的管理、使用工作;
5、负责本站人员的劳动纪律管理及考勤、请销假工作;
6、制定落实检测点管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检测管理的专项治理和综合治理;
7、听取社会监督意见,查处举报案件;
8、负责组织,开展文明执法创建活动;
9、每月5号前,召开由队领导参加的站点人员工作会议;
10、负责本站点环境卫生工作。
综合办公室主任职责
1、负责路政大队的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起草路政管理工作目标、工作计划;
3、按规定组织制定路政装备计划,并按程序组织实施;
4、负责审核、批办文书处理工作;
5、负责会议组织、活动安排和后勤保障工作;
6、负责组织日常接待和对外协调工作;
7、负责各种信息的调查、收集、整理、反馈工作,编写各项综合性报告;
8、负责路政装备器材、办公用品、人员服装的计划、报批、领取、发放工作;
9、负责大队办公用品的采购工作。
10、负责电脑、复印机、电话,传真机的使用管理和所有 财产的管理工作;
11、负责印鉴管理及文书处理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综合办公室副主任职责
1、自觉遵守路政工作纪律及有关规章制度;
2、负责图版制作、资料收集工作;
3、负责各类文件、会议资料的起草和公文的处理审核等日常文秘工作;
4、负责各种会议的会议记录及信息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普法学习宣传工作,组织实施路政管理人员业务培训;
6、负责举报、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及日常事务;
7、负责大队内业人员的考勤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文秘干事职责
1、自觉遵守路政工作纪律及有关规章制度;
2、负责各类文件、会议资料和公文的处理归档等日常文秘工作;
3、组织全队人员的各类学习培训及宣传、考核工作;
4、负责综合管理、阳光工程建设、应急管理、路政服务、科技应用资料整理工作;
5、负责日常安全生产及资料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行政干事职责
1、自觉遵守路政工作纪律及有关规章制度;
2、负责党群廉政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3、负责人事(工资、考核)管理工作;
4、负责承办日常接待和对外协调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贯彻执行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自觉遵守路政工作纪律及有关规章制度;
3、负责路政大队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档案管理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自觉遵守路政工作纪律及有关规章制度;
2、负责承办治超稽查考核工作,提供相关记录和报告;
3、负责治超各类报表报送、超限超载、稽查资料整理工作;
4、负责受理、反馈举报、投诉信息工作;
5、负责省、市治超办专项检查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档案管理员职责 稽查考核员职责 路政审批管理员职责 7、熟悉掌握并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2、负责申请许可项目的现场勘验及上报工作;
3、建立、健全路政许可档案;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路政案件查处员职责
1、熟悉掌握并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2、依法查处辖区内各类违章利用、侵占、污染、损坏和破坏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设施的行为;
3、依法控制辖区内公路两侧建筑红线,参与人民法院为保障公路完好畅通而实施的强行拆除违法建筑活动;
4、建立、健全路政案件查处档案;
5、负责路政案件的报备案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公共设施管理员职责
1、熟悉掌握并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2、负责辖区路产实施的管理工作;
3、建立、健全、更新辖区内路产档案、违章建筑档案;
4、负责路产恢复的通知、验收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票证管理员职责
1、负责路政大队各种票证的管理工作;
2、具体办理票证的领用、发放工作;
3、负责建立和规范大队的票证使用台账,做好收集归档工作;
4、负责财务核算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巡查班长职责
1、负责安排全班人员的工作,服从领导,以实际行动带领和团结全班人员共同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
2、精通路政巡查工作中的各项业务,并坚持路班作业,检查、督促路政外勤人员认真执行路政管理中的各项规定和办法;
3、带领本班外勤人员按时上、下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4、班长要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和着装规定;
5、及时、认真处理当班发生的各种情况,遇到重大问题及时汇报大队领导;
6、按时召开班务会,总结本班工作情况,及时调整班级工作计划,对表现好的外勤人员及时表扬,对好工作方法及时推广;
7、做好本班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以身作则,秉公办事,敢于管理,保证本班人员不出现违法违纪现象;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的工作。 巡查员职责
1、熟悉掌握并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各项管 理规定;
2、负责实施路况巡查,依法制止,清除各类违章、违法行为,并做详细记录;
3、随时掌握并反馈辖区内路产路况信息;
4、负责政案件的当场查处工作;
5、负责监督、检查、维护施工现场秩序,配合紧急情况下的交通管理工作;
6、参与事故现场的紧急救援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清障员职责
1、熟悉掌握并严格执行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各项管理规定;
2、负责实施道路清障工作,按规定收取清障费,并做详细纪律;
3、参与事故现场救援工作;
4、负责清障车辆的日常保养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稽查组长职责
1、熟悉掌握并严格执行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稽查的各项工作程序标准;
2、负责稽查人员考核工作制度的制定;
3、负责承办稽查、考核工作,提供相关记录和报告;
4、负责受理、反馈举报、投诉信息;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司机职责
1、努力学习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
2、负责车辆的日常保养、卫生,确保车辆技术状态良好;
3、熟练掌握车辆操作性能;
4、及时向大队报告车辆情况,维护道路的安全畅通;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治超员职责
1、认真执行治理超限超载的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部门的指示、决定;
2、严格遵守“三不政策”、“五不准规定”及“十条禁令”,不放金钱车,人情车;
3、按照程序规定做好治理超限超载的检测工作;
4、做好超限超载车辆登记及资料整理工作;
5、交接班记录详细、负责信息上报工作,;
6、认真学习业务知识。
治超班长职责
1、协助点主任搞好本班组工作;
2、负责本班组人员按时上班,着装规范;
3、负责当班期间超限运输检测工作的全面正常运行;
4、组织落实好全班的工作秩序,协调好工作环节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5、做好交接班工作,保护好站点办公物品;
6、负责做当班工作情况统计,有事向值班领导请示汇报;
7、严格执行检测点各项规章制度,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值班人员职责
1、值班员必须遵守值班制度,按时到岗,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
2、值班员经指定值班室值班,负责保持值班室卫生清洁;
3、负责接听来电、接待来访等日常事务,有紧急情况及时向大队领导或上级部门报告;
4、负责值班交接工作;
5、值班员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业务办主任职责
1、负责业务办公室日常业务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路政案件的查处工作;
3、负责组织路政许可申请的现场勘验工作;
4、负责大队法律文书的管理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3篇:交通路政执法人员岗位职责
交通路政执法人员岗位职责
岗位名称:县(市、区)公路管理段主管领导岗位职责: 1在段长领导下,具体负责辖区内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2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3参与制定本辖区路政管理工作计划和实施措施;4指导和参与辖区内重、特大路政案件的查处工作;5指导和监督本辖区路政管理部门的路政许可工作;6指导和参与本辖区路政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公路路产、公路设施及建筑控制区内非公路设施的调查、登记、绘图、建档工作;
7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布署、指导和参与本辖区路政管理专项治理和综合治理工作;8监督生产部门及时恢复被损坏、破坏的公路、公路设施;9组织调配人力、机械参与当地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路政案件;10组织辖区内人民群众开展爱路护路活动;11参加辖区内新修公路路产验收工作。
岗位名称:县(市、区)公路管理段路政法规科科长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路政法规科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公路路政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
3具体负责本辖区路政执法工作,制定本辖区路政管理工作计划,并提出实施措施; 4组织路政管理员上路巡查;负责受理、制止、查处各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路政案件;
5指导、监督、审核本科路政许可管理员审核的路政事宜,签发批文;6负责对辖区内超限运输车辆实施监督检查及验证放行的管理工作;7参加辖区内新修、改建公路路产的验收工作;
8负责本科路政管理档案的建档工作,按时上报路政管理报表;
9负责组织开展公路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爱路护路活动和路政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10负责维护辖区内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现场的正常秩序;11参与当地人民法院受理的路政强制执行案件的执行;12负责对本辖区路政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工作;
13负责本辖区路政管理器材、设备和交通工具的管理和使用。岗位名称:县(市、区)公路管理段路政案件查处员岗位职责:
1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维护辖区内的公路路产产权;2坚持日常公路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制止、查处;
3依法制止、查处管辖区内各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路政案件;
4依法控制辖区内公路两侧公路用地及建筑控制区,参与人民法院为保障公路完好畅通而实施的强行拆除违法建筑工作;
5对需立案处理的案件,负责立案、调查等工作,并提出处理意见; 6在查处路政违法案件中对现场进行全面、细致、准确的勘查、取证,并按办案程序认真办
理;
7按照一案一档要求,建立、健全路政案件查处档案;
8当事人申请复议时,负责案件档案复制后连同答辩状一同送交具有复议职能的部门;9参与公路路政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活动。
岗位名称:县(市、区)公路管理段路政许可管理员岗位职责:
1按规定权限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路政管理规定》中规定的各项路政许可事宜进行现场勘查,并形成初步意见;2建立、健全本辖区内路政许可档案;
3协助上级部门在本辖区内进行的路政许可工作;4参与开展公路路政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
岗位名称:县(市、区)公路管理段公路设施管理员岗位职责:
1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维护辖区内的公路路产路权;2依法对辖区内公路设施进行全面调查、登记、绘图、建档;
3依法对辖区内公路路产及建筑控制区内的非公路设施进行调查、登记、绘图、建档;4坚持陆巡路查,发现违反公路设施管理行为及时制止,需立案处理的,告知路政案件查处员进行查处。
5定期拟订更新、补齐公路设施的计划;
6督促生产部门及时恢复、更新自然损坏和磨耗的公路设施;7督促生产部门及时恢复被损坏的公路设施;
8维护施工现场的交通秩序,保护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9布置、落实施工标志牌、红灯警视信号及安全旗帜等案全标志的制作、安置工作;10对施工人员进行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
岗位名称:县(市、区)公路管理段路政档案管理员岗位职责:
1负责本辖区内的路政档案制作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路政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的指示、决定;
2制定本辖区统一的公路路政管理图、表、账、册和各项路政档案的建档工作;3负责本辖区内的各项路政档案管理工作;
4调查、研究本辖区路政档案管理工作中的新问题,并提出对策供领导参考。扩展阅读:史上最全路政交通系统岗位职责 大队长职责
1、全面负责路政大队工作,组织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2、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各项管理规定; 3、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本大队管理制度、年度工作计划与工作目标;
4、负责本大队路政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组织路政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 5、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的路政巡查、案件查处、路产恢复、道路清障、紧急救援、建筑控制区管理等工作;
6、负责按规定权限对路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上报、并提出意见; 7、负责本大队的路政经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款的管理;
8、负责本大队开展文明执法创建活动;9、汲取社会意见,查处举报案件;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导员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和省有关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协助大队长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负责政治思想教育工作,提升政治思想素质和队伍素 质;
3、参与大队各项重大管理工作的研究和对策;4、负责路政队伍纪律检查、执法监督、行风建设、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5、监督检查大队各项工作,总结推广先进工作经验;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党支部书记职责
1、按照公司党委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掌握党的各项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
3、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和公司党委的要求,认真履行党总支的工作职责。保证所属党支部党务工作有效进行,监督好每个党员及领导干部的工作、生活行为和作风;
4、负责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建立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5、负责监督所属行政部门的一切相对重大的经济管理活动及人事管理工作,确保无违章、违纪、违规行为;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副大队长职责
1、宣传贯彻有关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各项管理 规定;
2、负责组织实施分管路政管理工作;
3、参与并制定监督实施本大队管理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 4、负责审查路政大队的各项统计报表,做好数据汇总工作; 5、负责路产档案、路政案件及违章建筑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6、指导检查大队各项内业管理工作;
7、参与大队各项重大管理工作的研究和决策;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中队长职责 1、负责中队路政管理全面工作,接受大队领导;2、认真执行大队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以身作则,团结同志,带领全体队员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及任务的完成;
3、组织安排路政人员上路巡查;
4、加强辖区内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管理,努力做到不出现新的违章建筑和设施,保证高速公路完好畅通;
5、维护高速公路养护作业,施工路段的正常秩序,确保施工路段安全畅通; 6、认真做好中队路政管理行风建设工作,坚持依法治路,文明执法,贯彻落实路政管理各项制度;
7、负责定期召集队务会议;组织路政人员学政治,业务及法规知识;布置,交流,总结中队工作;不断提高全体人员思想业务素质和办案素质;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大队长助理职责
1、协助大队长完成路政大队行政事务管理;
2、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各项管理规定;
3、协助大队长制定完善路政大队的绩效考核,培训和激励机制等全面的大队规章制度,以及路政大队工作目标的制定,督导,协调和控制,配合协调各部门的工作计划进度;
4、负责本大队路政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组织路政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 5、协助大队长建立“学习、创新、超越”的企业文化,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力,让员工的潜能最大化,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发展空间和环境氛围;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治超点主任职责
1、负责超限运输检测点管理的日常工作,是检测点执法工作的直接负责人; 2、定期召开全体检测执法人员工作会议,组织政治业务,法律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3、全面部署,组织实施检查检测点管理工作;4、负责本站点财产、设备等的管理、使用工作;5、负责本站人员的劳动纪律管理及考勤、请销假工作;6、制定落实检测点管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检测管理的专项治理和综合治理;
7、听取社会监督意见,查处举报案件;8、负责组织,开展文明执法创建活动; 9、每月5号前,召开由队领导参加的站点人员工作会议;10、负责本站点环境卫生工作。
综合办公室主任职责
1、负责路政大队的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起草路政管理工作目标、工作计划;3、按规定组织制定路政装备计划,并按程序组织实施;4、负责审核、批办文书处理工作;
5、负责会议组织、活动安排和后勤保障工作;6、负责组织日常接待和对外协调工作; 7、负责各种信息的调查、收集、整理、反馈工作,编写各项综合性报告; 8、负责路政装备器材、办公用品、人员服装的计划、报批、领取、发放工作; 9、负责大队办公用品的采购工作。
10、负责电脑、复印机、电话,传真机的使用管理和所有 财产的管理工作;
11、负责印鉴管理及文书处理工作。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综合办公室副主任职责
1、自觉遵守路政工作纪律及有关规章制度;2、负责图版制作、资料收集工作; 3、负责各类文件、会议资料的起草和公文的处理审核等日常文秘工作;
4、负责各种会议的会议记录及信息管理工作;5、负责组织普法学习宣传工作,组织实施路政管理人员业务培训;
6、负责举报、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及日常事务;7、负责大队内业人员的考勤工作。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文秘干事职责
1、自觉遵守路政工作纪律及有关规章制度;
2、负责各类文件、会议资料和公文的处理归档等日常文秘工作;
3、组织全队人员的各类学习培训及宣传、考核工作;4、负责综合管理、阳光工程建设、应急管理、路政服务、科技应用资料整理工作;
5、负责日常安全生产及资料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行政干事职责
1、自觉遵守路政工作纪律及有关规章制度;2、负责党群廉政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3、负责人事(工资、考核)管理工作;4、负责承办日常接待和对外协调工作;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1、贯彻执行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2、自觉遵守路政工作纪律及有关规章制度;3、负责路政大队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档案管理工作;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1、自觉遵守路政工作纪律及有关规章制度;2、负责承办治超稽查考核工作,提供相关记录和报告;3、负责治超各类报表报送、超限超载、稽查资料整理工作;
4、负责受理、反馈举报、投诉信息工作;5、负责省、市治超办专项检查资料收集、整理工作;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档案管理员职责 稽查考核员职责 路政审批管理员职责 7、熟悉掌握并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2、负责申请许可项目的现场勘验及上报工作;3、建立、健全路政许可档案;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路政案件查处员职责
1、熟悉掌握并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2、依法查处辖区内各类违章利用、侵占、污染、损坏和破坏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设施的行为;
3、依法控制辖区内公路两侧建筑红线,参与人民法院为保障公路完好畅通而实施的强行拆除违法建筑活动;
4、建立、健全路政案件查处档案;5、负责路政案件的报备案工作;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公共设施管理员职责
1、熟悉掌握并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2、负责辖区路产实施的管理工作; 3、建立、健全、更新辖区内路产档案、违章建筑档案;4、负责路产恢复的通知、验收工作;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票证管理员职责
1、负责路政大队各种票证的管理工作;2、具体办理票证的领用、发放工作; 3、负责建立和规范大队的票证使用台账,做好收集归档工作; 4、负责财务核算工作;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巡查班长职责
1、负责安排全班人员的工作,服从领导,以实际行动带领和团结全班人员共同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
2、精通路政巡查工作中的各项业务,并坚持路班作业,检查、督促路政外勤人员认真执行路政管理中的各项规定和办法;
3、带领本班外勤人员按时上、下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4、班长要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和着装规定;
5、及时、认真处理当班发生的各种情况,遇到重大问题及时汇报大队领导; 6、按时召开班务会,总结本班工作情况,及时调整班级工作计划,对表现好的外勤人员及时表扬,对好工作方法及时推广;
7、做好本班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以身作则,秉公办事,敢于管理,保证本班人员不出现违法违纪现象;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的工作。 巡查员职责
1、熟悉掌握并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各项管 理规定;
2、负责实施路况巡查,依法制止,清除各类违章、违法行为,并做详细记录; 3、随时掌握并反馈辖区内路产路况信息;4、负责政案件的当场查处工作; 5、负责监督、检查、维护施工现场秩序,配合紧急情况下的交通管理工作; 6、参与事故现场的紧急救援工作;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清障员职责
1、熟悉掌握并严格执行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各项管理规定; 2、负责实施道路清障工作,按规定收取清障费,并做详细纪律;
3、参与事故现场救援工作;4、负责清障车辆的日常保养工作;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稽查组长职责
1、熟悉掌握并严格执行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稽查的各项工作程序标准; 2、负责稽查人员考核工作制度的制定;
3、负责承办稽查、考核工作,提供相关记录和报告;
4、负责受理、反馈举报、投诉信息;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司机职责
1、努力学习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 2、负责车辆的日常保养、卫生,确保车辆技术状态良好;3、熟练掌握车辆操作性能; 4、及时向大队报告车辆情况,维护道路的安全畅通;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治超员职责
1、认真执行治理超限超载的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部门的指示、决定;
2、严格遵守“三不政策”、“五不准规定”及“十条禁令”,不放金钱车,人情车; 3、按照程序规定做好治理超限超载的检测工作;4、做好超限超载车辆登记及资料整理工作;5、交接班记录详细、负责信息上报工作,;6、认真学习业务知识。
治超班长职责
1、协助点主任搞好本班组工作; 2、负责本班组人员按时上班,着装规范;
3、负责当班期间超限运输检测工作的全面正常运行;
4、组织落实好全班的工作秩序,协调好工作环节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5、做好交接班工作,保护好站点办公物品;
6、负责做当班工作情况统计,有事向值班领导请示汇报;7、严格执行检测点各项规章制度,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值班人员职责
1、值班员必须遵守值班制度,按时到岗,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
2、值班员经指定值班室值班,负责保持值班室卫生清洁;3、负责接听来电、接待来访等日常事务,有紧急情况及时向大队领导或上级部门报告;
4、负责值班交接工作;
5、值班员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业务办主任职责
1、负责业务办公室日常业务管理工作;2、负责组织路政案件的查处工作;
3、负责组织路政许可申请的现场勘验工作;4、负责大队法律文书的管理工作;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4篇:交通路政执法人员岗位职责
交通路政执法人员岗位职责
岗位名称:县(市、区)公路管理段主管领导
岗位职责:
1在段长领导下,具体负责辖区内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2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 3参与制定本辖区路政管理工作计划和实施措施;
4指导和参与辖区内重、特大路政案件的查处工作;
5指导和监督本辖区路政管理部门的路政许可工作;
6指导和参与本辖区路政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公路路产、公路设施及建筑控制区内非公路设施的调查、登记、绘图、建档工作;
7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布署、指导和参与本辖区路政管理专项治理和综合治理工作; 8监督生产部门及时恢复被损坏、破坏的公路、公路设施;
9组织调配人力、机械参与当地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路政案件;
10组织辖区内人民群众开展爱路护路活动;
11参加辖区内新修公路路产验收工作。
岗位名称:县(市、区)公路管理段路政法规科科长
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路政法规科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公路路政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
3具体负责本辖区路政执法工作,制定本辖区路政管理工作计划,并提出实施措施;
4组织路政管理员上路巡查;负责受理、制止、查处各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路政案件;
5指导、监督、审核本科路政许可管理员审核的路政事宜,签发批文;
6负责对辖区内超限运输车辆实施监督检查及验证放行的管理工作;
7参加辖区内新修、改建公路路产的验收工作;
8负责本科路政管理档案的建档工作,按时上报路政管理报表;
9负责组织开展公路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爱路护路活动和路政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10负责维护辖区内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现场的正常秩序;
11参与当地人民法院受理的路政强制执行案件的执行;
12负责对本辖区路政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工作;
13负责本辖区路政管理器材、设备和交通工具的管理和使用。
岗位名称:县(市、区)公路管理段路政案件查处员
岗位职责:
1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维护辖区内的公路路产产权;
2坚持日常公路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制止、查处;
3依法制止、查处管辖区内各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路政案件;
4依法控制辖区内公路两侧公路用地及建筑控制区,参与人民法院为保障公路完好畅通而实施的强行拆除违法建筑工作;
5对需立案处理的案件,负责立案、调查等工作,并提出处理意见;
6在查处路政违法案件中对现场进行全面、细致、准确的勘查、取证,并按办案程序认真办
理;
7按照一案一档要求,建立、健全路政案件查处档案;
8当事人申请复议时,负责案件档案复制后连同答辩状一同送交具有复议职能的部门; 9参与公路路政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活动。
岗位名称:县(市、区)公路管理段路政许可管理员
岗位职责:
1按规定权限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路政管理规定》中规定的各项路政许可事宜进行现场勘查,并形成初步意见;
2建立、健全本辖区内路政许可档案;
3协助上级部门在本辖区内进行的路政许可工作;
4参与开展公路路政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
岗位名称:县(市、区)公路管理段公路设施管理员
岗位职责:
1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维护辖区内的公路路产路权;
2依法对辖区内公路设施进行全面调查、登记、绘图、建档;
3依法对辖区内公路路产及建筑控制区内的非公路设施进行调查、登记、绘图、建档; 4坚持陆巡路查,发现违反公路设施管理行为及时制止,需立案处理的,告知路政案件查处员进行查处。
5定期拟订更新、补齐公路设施的计划;
6督促生产部门及时恢复、更新自然损坏和磨耗的公路设施;
7督促生产部门及时恢复被损坏的公路设施;
8维护施工现场的交通秩序,保护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9布置、落实施工标志牌、红灯警视信号及安全旗帜等案全标志的制作、安置工作; 10对施工人员进行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
岗位名称:县(市、区)公路管理段路政档案管理员
岗位职责:
1负责本辖区内的路政档案制作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路政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的指示、决定;
2制定本辖区统一的公路路政管理图、表、账、册和各项路政档案的建档工作;
3负责本辖区内的各项路政档案管理工作;
4调查、研究本辖区路政档案管理工作中的新问题,并提出对策供领导参考。
第5篇: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交通行政执法人员(以下简称执法人员)的录用和管理。
第三条 执法人员是指在编在岗,持有合法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针对特定的事项代表国家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工作人员。
第四条 执法人员应当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忠于职守,纪律严明,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第五条 录用执法人员,应当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核定的编制员额内,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行政执法岗位的要求,以公开考试、考核的程序进行。
第六条 报考执法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 权利。(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三)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五)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七)具有录用主管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新录用的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上岗执法;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第八条 培训工作应当按照年度培训计划和培训大纲实施,以学校培训为主。培训学校和师资由省、市交通主管部门及其相关业务机构审查确定。
交通行政执法机构自行组织培训的,除符合年度培训计划、培训大纲外,师资应当报市交通局认可。
第九条 交通行政执法机构应当将培训经费列入年度支出计划,并保证培训经费的落实。
第十条 培训主要分为以下几类:(一)岗前培训
新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应当接受岗前培训。培训的内容应当包括:执法岗位业务知识、基本法律知识、相关交通法律法规规章、职业道德规范和军训。培训时间不少于360学时,其中基本法律知识的培训时间不少于90学时。(二)更新知识培训
执法人员每年应当参加不少于15天的更新知识培训。其中法律知识的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60学时。(三)转岗培训
执法人员跨门类调换执法岗位的,应当接受新的业务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的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60学时。
(四)考评不称职者培训
执法人员考评不合格的,应当参加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60学时,培训费用由执法人员个人承担百分之五十。
第十一条 新录用人员和考评不称职执法人员的培训由省交通厅组织。更新知识、转岗培训,由市、县级市(区)交通局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执法人员应当做到爱岗敬业、秉公执法;不谋私利、裁量公正;优质服务、礼貌待人。
第十三条 执法人员执法时应当着装整洁,执法标志齐全,佩带执法证,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语言规范。
第十四条 执法人员在执法时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职责,依法行政。
受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行政许可申请或者办理其他行政事项时,应当按照法定条件、标准、程序等,在法定期限内按规定办理。
执法人员应当按照规定检查车船;处罚、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应当做到认定事实清楚,取证合法充分,适用依据准确,程序合法完整,文书制作规范。
第十五条 执法人员应当接受国家权力机关、司法机关、监察机关、交通主管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接受社会组织、人民群众、新闻舆论的建议、监督和批评。
第十六条 执法人员的考评与所在单位年度人事考核工作结合进行。考评的主要内容包括执法工作实绩、职业道德、执法业务和理论水平、执法风纪,重点考评执法工作实绩。
第十七条 考评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工作实绩突出,熟悉法律、精通业务,执法行为规范,职业道德良好,风纪严明,执法无差错。
合格:能够完成工作任务,熟悉或者比较熟悉法律、业务知识,执法行为基本规范,职业道德良好,遵章守纪,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引起的执法错案。
不合格:法律、业务素质差,难以胜任执法工作或者不能完成当年工作任务;职业道德差,违反行为管理规定并造威严重后果。
第十八条 年度考评等次为不合格的,执法证件予以暂扣,并离岗接受培训。连续两年考评等次为不合格的,报省交通厅批准吊销其执法证件,予以辞退。
第十九条 执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奖励。(一)在执法中查获重大违法案件,成绩显著的。
(二)维护路产路权、交通工程质量,使国家财产、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三)总结执法实践经验成果突出,对执法工作有重要指导作用的。
(四)对执法工作提出改革建议被采纳,效果显著的。(五)执法人员年度考评等次被确定为优秀的。(六)有其他显著执法成绩的。
对执法人员的奖励,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十条 执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停执法,暂扣执法证件;情节严重的,可以调离执法岗位,吊销执法证件,并给予行政处分:(一)不履行法定职责,玩忽职守的。(二)越权执法,造成后果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或者适用法律依据错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四)仪容不整,酒后执法,态度粗暴,或者具有其他不文明执法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或者具有其他徇私舞弊行为的。(六)有其他严重影响交通执法形象行为的。
第二十一条 执法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行政管理相对人造成损失的,执法人员所在单位赔偿损失后,应当向该执法人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损失。
第二十二条 对执法人员给予行政处分的权限和程序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执法人员的行为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6篇: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
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
一、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在国省干线和县乡道路上从事行政执法时,适用本规范。
二、交通行政执法人员上路执法,应做到忠于职守、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优质服务。
三、交通行政执法人员上路检查必须具有执法资格,持有交通部颁发的《交通行政执法证》和各级人民政府核发的《行政执法证》。
四、严禁临时聘用人员上路执法或上路协助执法。
五、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在从事交通行政执法时应当使用文明用语,不准使用服务忌语
1、在开始检查或调查时:
我们是某某地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正在执行公务,请您接受我们的检查。
我们是某某地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正在执行公务,请您接受我们的调查。
2、在检查或调查遇到抵触时:
根据法律规定,您有如实陈述义务,请支持我们的工作。根据法律规定,您有提供证据义务,请支持我们的工作。
3、在结束检查或调查时:
感谢您的配合,请您慢行。
感谢您的配合,祝您一路顺风。
4、权利告知词:
根据法律规定,您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对交通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您有权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欢迎您对我们工作提出批评,我们将努力改进。
感谢您的批评,我们愿意自觉接受监督。
六、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时要做到仪表整齐、风纪严谨、举止端庄、动作规范。
㈠仪容
1、执法人员要保持面部清洁,勤剪指甲;
2、男执法人员要勤理发,不得留大鬓角、长发、胡须;
3、女执法人员不准头发披肩、染指甲、化浓妆、戴首饰。 ㈡着装要求
1、按本市统一规定的时间着装、换装;
2、按本省(市)交通厅(局)统一规定的样式、质地、颜色、内外配套着装,严禁混穿不同季节的执法服装,严禁制服便装混穿,严禁歪戴帽、卷袖口、敞衣扣。执法时佩戴本省统一规定的标志、胸卡、腰带、领带、手套。胸卡挂于上衣左口袋正中外,腰带扎在上装第四、第五钮扣之间,背带右肩左斜,从肩牌下穿过。着黑色皮鞋,皮鞋必须保持清洁明亮。
㈢举止要求
现场执法应取立正姿势。身姿和敬礼的标准,按军队现行队列条例执行。指挥车辆手势要明确、规范。
七、交通执法人员应当尊重相对人权利和人格。
八、交通执法人员在实施交通行政处罚(理)时,应当遵守《行政处罚法》、《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交通行政处理程序规定》。适用简易程序的按下列规定进行:
㈠适用条件
违法事实清楚,有法定依据认定违法,对公民50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
㈡主要步骤
1、出示交通行政执法证,表明身份并查明对方情况;
2、告知权利与义务;
3、收集证据;
4、告知认定的违法事实,处罚理由和依据;
5、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并进行复核;
6、制作《交通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并交付当事人;
7、有限度执行:当场收缴罚款的三种情况:依法给予50元以下的罚款;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向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书面提出,可当场收缴罚款;
8、按照法律、法规报告备案。
九、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征费时,应当按照《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规定》和有关地方法规、政府规章执行。
路政执法人员在收取路产损坏赔补偿费时,应当按照《路政管理规定》执行。
十、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在采取强制措施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㈠规费征收依照地方法规、政府规章的规定执行;
㈡路政管理按照《路政管理规定》第六章行政强制措施执行; 路政执法人员在查处超限运输车辆时,必须做到“科学检测,卸载放行”。
㈢运政执法人员暂扣道路运输牌证按照《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规定》和有关地方法规执行。
十一、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在适用法律时,对本地从业人员可以适用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对外地从业人员应当适用全国统一法律、法规和国家部委规章。
十二、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应当遵守三个必须: ㈠必须使用规范的指挥手势和停车示意牌(灯),夜间必须使用停车示意牌(灯)并着反光背心装;
㈡必须给当事人敬礼,使用文明用语,主动出示证件再进行检查; ㈢必须使用规范的法律文书、规范的票据、规范的文字。十
三、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应当遵守十个不准: ㈠不准酒后上岗执法及在执法过程中吸烟和咀嚼食物;
㈡不准双向同时拦截车辆;
㈢不准同一时间,同一条公路上有两个稽查点;
㈣不准采取扒车、追车等危险方法执法;
㈤不准滥用职权、超越职权执法;
㈥不准对同一违法行为重复罚款;
㈦不准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收费指标;
㈧不准对运输鲜活果蔬等产品的车辆进行违反国家“绿色通道”政策的检查、滞留和处罚;
㈨不准同时拦截3辆以上车辆进行检查;
㈩不准逢车必查、逢车必罚,造成交通堵塞。
十四、严禁执法车辆、执法人员(着装)进入桑拿洗浴、美容美发、歌厅舞厅餐厅等场所;严禁执法车辆用作交通执法以外的其他用途。
十五、对模范执行本规范的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和人员,由交通主管部门予以表彰和奖励。
十六、对违反本规范的,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吊销执法证件、调离执法岗位;情节严重的由交通纪检监察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