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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资金调研报告

作者:idnootm10时间:2020-09-13 下载本文

第1篇:扶贫资金调研报告

面对区域性贫困的现实, 历年来我国政府都要向贫困地区输入扶贫资金。1986 年以来, 包括贴息贷款、财政拨款、有关部门的扶贫资金等, 扶贫资金迄今累计额已超过 100 亿元。那么,近10 年来我国扶贫资金的运作和使用效果如何? 在农村商品经济迅速发展、地区发展差距明显扩大的环境中, 如

何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现行的扶贫资金运作体制应作哪些重大调整? 带着这些问题, 我们详细考察了XX省XX、XX两县扶贫资金使用的基本情况。

一、两大扶贫资金的运作和使用

自 1986 年以来, 国家向贫困地区提供的扶贫资金, 主要包括各种专项贴息贷款和采取以工代赈形式发放的转移支付资金——财政性拨款两大内容。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帮助贫困地区尽快改变面貌的通知》、《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等有关政策的规定, 以工代赈资金主要用于农田水利、交通等公用基础性设施的投资, 各项专用贷款主要拨放在种植业和非农产业等经营性领域。两大扶贫资金使用方向的明确界定和互补性使用, 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市场力量的不足, 为推动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从 1985 年至 1995 年 5 月, 国家下拨给XX县的扶贫资金总额为 5134.6 万元, 其中各项贴息贷款为 3596.9 万元, 以工代赈资金为 1537.7 万元。下面分别介绍这两大扶贫资金的下拨、运作和使用情况。

(一)以工代赈资金从表 1可以看出, 农田水利和交通等公用基础性设施领域的投资, 占已使用以工代赈资金(1121.2 万)的 95% 以上。这种使用方向是非常必要的, 也是完全正确的。但是, 我们应该看到,一方面, 在中央财政现有分配格局的约束下, 国家已尽了很大努力支援贫困地区;另一方面, 现有财政支援还远远不能满足贫困地区的紧迫需要。据XX县领导说, 本世纪末, 要实现全县村村之间通石子公路, 至少需要 2 亿元(现价)资金, 而近10 年来, 中央财政的拨款年平均只有150 万左右, 这是一个极为现实的尖锐矛盾。

(二)扶贫专项贷款从 1987 年开始, 省扶贫开发办和省农业银行将中央下达给贫困地区的扶贫专项贷款, 按贫困人口比例分配给县。自 1991 年以后, 扶贫专项贷款改为按切块资金、项目资金、项目填平补齐资金三种形式安排和下拨, 其中: 切块资金占当年配额的 40%, 直接分配下拨到县, 主要用于贫困乡村家家户户都能干的种养业项目, 由省州县三级按立项审批权限安排使用;项目资金占当年配额的 40%, 划分到贫困县后, 由各贫困县用扶贫投资项目去争取, 按项目投资使用;余下的 20% 集中作为全省项目资金缺口填平补齐。

从 1985 年到 1995 年 5 月底, 国家下拨给XX县的各项专项货款为 3596.9 万元, 已动用3429 万元, 未动用余额为 167.9 万元。表 2 反映了扶贫贷款总量及其投资构成的大体情况。

在了解了以上基本情况后, 现在我们更为关注的是, 扶贫专项贷款的审批权限是如何划分的? 获得贷款的行为主体是实行自负盈亏经营, 还是附属于地方政府(县、乡)的经济实体? 其经济行为具有什么特征?总之, 现阶段扶贫专项贷款运作的体制性特征及其影响, 才是我们关注的重点。

通过实际调查我们得知, 在专项扶贫贷款的审批过程中, 10 万元以下项目由县立项审批(1994 年改为种养业项目, 不论承贷额为多少均报州立项审批);10-100万元的农业项目, 10-50 万元的工业项目报州立项审批;100 万元以上农业项目, 5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逐级报省立项审批。切块资金重点用于种养业及其加工业项目;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具有根本性和后劲性的加工业及电力、能源上。省州县三级审定投放资金的方式, 共同形成了县扶贫资金的投资结构。

一个重要的现实问题是, 扶贫专项贷款的审批权主要掌握在哪一级呢? 1994-1995 年 5 月资金的下拨情况可以回答这个问题。

在上述时期, 中央下拨给XX县的切块资金 240万元, 项目资金 825 万元, 总计1067 万元, 实际累收累放 1964 万元, 按审批权限划分, 其构成如表 3 所示:在表 3 中, 州县审批立项的权力没有分离, 考虑到这种情况, 我们可以认为, 目前国家下拨给XX县的扶贫贷款, 其审批权主要集中在省州机构, 特别是省的审批权, 超过了扶贫贷款的一半以上, 而基层乡镇不足 3%。

扶贫贷款审批权的过度集中, 使争取立项, 获得贷款的经济行为演变为一种无规则谈判和竞争。当今的贫困县, 纷

纷将“跑上要贷”作为本县的“头等大事”来抓。现实表明, 对扶贫资金这种不透明的恶性竞争, 不仅无助于资金的有效使用, 而且也是滋生腐败的催化剂。因此, 调整、改革扶贫资金审批、分配的运行机制, 是我国扶贫开发工作中应着手解决的一个重大现实问题。

XX县的实际情况表明, 现行的扶贫贷款审批、分配机制, 与借款主体能否自负盈亏经

营有直接关系。如果借款者是隶属于地方政府且不能实行自负盈亏经营的行为主体, 那么, 争夺按审批立项权限划分的专项贷款构成表 3(1994-1995年 5 月)审批权力机构 项目个数 金额(万元)所占比重(%)省 6 985 50.2州县 19 923.99 47.0乡(镇)55.01 2.8总计(累计累放)1964 100.0扶贫贷款的恶性竞争似乎是事情的必然结局。从实际调查得知, 按主要投资项目划分的扶贫贷款构成情况, 有助于我们进一步了解这个问题。表 4 的资料是与表 2 联系在一起的, 同一笔贷款资金, 前者是按投资项目划分的, 后者是按行业划分的。

在表 4 中, 第 4 栏县属农资公司、县属种子公司加农户等项目贷款, 系指获得贷款的表 4(1985—1995 年5 月)项目贷款额(万元)所占比重(%)获得贷款的主体项目承办单位(经营主体)与获得贷款主体的关系贷款的最终担保者种植业中经营主体实现规模经营的操作

1 2 3 4 5 6 7

海马排洪工程 255.0 7.4 县水利局 代理关系 县财政温饱工程 168.0 4.9县农资公司县种子公司+ 农户代理关系, 农户为自负盈亏经济实体县财政农户自担蚕桑种植 210.0 6.1 同上 同上 同上行政性指令, 改变农户种植结构, 实现连片规模经营杜仲 202.69 5.9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银杏 45.0 1.3 同上 同上 同上泡桐 45.0 1.3 同上 同上 同上核桃 23.2 0.7 同上 同上 同上脐橙 19.0 0.6 同上 同上 同上行政性协调,农户自我选择相结合烤烟 40.0 1.2 县烟草公司 代理关系 县财政 同蚕桑种植种草养畜 108.0 3.1 县畜牧局+ 农户代理关系, 农户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县财政,农户自担行政协调与农户自我选择相结合养猪鸡狗 29.54 0.9 同上 同上 同上 农户自我决策县化肥厂锑治炼厂361.0 10.5县化肥厂县锑治炼厂厂家自身经营 县财政盘江化工厂 240.0 7.0 县化工厂 同上 同上茶场及加工 568.0 16.6 县茶场 同上 同上电力能源 558.0 16.3 县水电局 同上 同上盘水镇炼焦炼铁39.9 1.2 乡镇属炼焦炼铁厂 代理关系 乡镇财政面粉精米加工 29.6 0.9 县加工厂 厂家自身经济 县财政农贸市场及商业网点71.39 2.1 县商业局 代理关系 县财政其它小项目 415.68 12.1 不详总计 3429.0 100.0扶贫专项贷款逾期情况表 5(1985-1995年 5 月)逾期单位 金额(万元)所占比重(%)县化肥厂 158 29.9县葡萄糖厂 57 10.8县茶厂 86 16.6县种子公司 46 8.9水电局海马排洪工程 26 4.6林业局杉树种植贷款 6 1.1县精锑厂 19 3.6县糖厂 8 1.5农户小额贷款 123 23.3总计 529 100.0最后, 贷款发放单位、项目主管单位(县属局和公司)和项目承办单位之间的责、权、利不清, 债权债务关系约束力不强, 一方面,如上所说, 造成了各单位之间无休止的扯皮和不规则的谈判;另一方面, 致使贷款项目不能按计划进度实施, 建设项目期限拉长, 逾期债务连年滚动加大, 严重影响了扶贫贷款的有效运作。调查资料表明, 截止到 1995 年 5月底, 全县各项扶贫贷款逾期余额为 519 万元, 占扶贫贷款余额的 15.7%。而其中, 县属企业和公司占贷款逾期余额的 80%左右, 千家万户的农户仅占 20% 左右(见表 5)。

以上有关扶贫贷款运作中出现的问题, 绝不是偶然的, 也不能指望加强监督各行为主体的工作就能解决。深入分析可以看出, 这是扶贫贷款行政性运作、项目决策的高度集中及由此而引发的风险集中化的必然结果, 也反映出现行的扶贫贷款运作体制, 还深深地打着指令性经济的烙印。因此, 在扶贫贷款的最终使用过程中, 更多地依靠市场力量, 应是调整、改革扶贫贷款运行体制的可取选择。

基于专业户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中一支富有生机活力的重要力量, 因此我们对专业户的经营、运作情况作了考察。结果表明, 与附属于地方政府的经营项目比较, 那些初具一定经济实力和经营规模的专业户, 具有明显的优势: 面向市场, 实行自负盈亏经营, 拥有生产经营决策的充分自主权;依据本村、本土的自然条件和资源优势, 适宜种植什么, 搞什么项目, 心中有数;在市场需求变化的情况下, 由于与农户有相对稳定的自愿交易关系, 因而调整种植结构操作简单, 成本较低;决策分散化, 可以大大降低市场风险和自然灾害等风险;这些专业户的借入资金在实行资产抵押担保的条件下, 银行机构不会蒙受贷款逾期损失。我们认为, 在贫困县中, 调整现行的扶贫贷款政策, 开辟另一条贷款渠道, 即对专业户发放有抵押担保的贷款, 不仅是可行的, 而且是一个迟早要解决的实际问题。

三、调整、改革现行扶贫资金政策的若干建议

缩小地区差距、消除贫困要有两个基本保证: 一是要有雄厚的资金供给和资金投入;二是在扶贫资金一定的条件下, 必须能够有效地使用这些资金。前者所涉及的主要问题, 就是如何深化财税制度的改革, 建立一个规范化、制度化的转移支付制度;后者的有效实施, 要求我们要面对农村经济体制已经发生明显变化的现实, 转变观念, 更多地依托市场力量, 从改革中寻求出路。具体地说, 我们的建议是:(一)进一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 建立一个规范化的、强有力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我国现有财政支出的分配格局, 主要取决于社会各部门、各地区政治、经济因素竞争与较量, 而贫困地区正是谈判竞争力的最弱者。因此, 历年来, 扶贫资金的数额少得令人吃惊。资料表明, 自 1978 年以来, 全国每年投入贫困地区的扶贫资金不足 15 亿元, 与近几年每年上千亿的企业亏损补贴、价格补贴相比, 相差十分悬殊。这种状况如不能尽快扭转, 反贫困战略无疑将会受到重大挫折。因此, 深化财政体制改革, 建立一个规范化的、强有力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44 统计研究在不发达或贫困地区是根本不存在的。因此, 从国际上看, 各国在缩小地区差距、消除贫困问题上, 主要不是依靠市场的力量, 而是依靠政府的推动, 依靠政府的援助, 同时政府也要在逐步建立有利于缩小差距、促进要素流动的市场体系方面, 作出最大的努力。

中央政府在缩小地区差距、消除贫困方面的主导作用和推动作用, 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 中央财政对贫困落后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一般来说, 转移支付资金应严格投放在两个领域: 一个是落后贫困地区的公用基础性设施的建设;另一个是人力资源开发、卫生保健、公共服务等方面。其二, 对落后地区实施一系列优惠的经济政策, 如税收减免、投资补贴、低息贷款等。我国目前采取的以工代赈和专项贴息贷款, 实际上也是国际上通行的支援不发达地区政策的本土化、具体化。

通过在XX县的实际调查, 我们认为, 如果说在以工代赈资金的投放和使用上, 我们面临的主要难点是如何通过财税体制的进一步改革, 在把转移支付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上的同时, 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规模和力度, 那么, 在专项扶贫贷款的投放和使用上, 面临的主要问题是调整、改革现有地方政府推动型扶贫贷款的运行体制, 以更好发挥其使用的经济效益。

在以上的分析中, 一方面我们强调中央政府在缩小地方差距、消除贫困问题上的主导作用, 另一方面又对地方政府推动型的扶贫贷款运行体制的有效性提出了质疑, 从而强调调整、改革这一运作体制的重要性, 对此我们应如何作一个准确的把握呢?确切地说, 扶贫贷款有两个基本含义: 一是低息, 二是借钱要还。前者涉及到资金由谁供给、选择什么机制、依靠什么力量使其更有效地流向贫困地区。实践表明, 在这个过程中, 市场是不会提供资金的。市场经济运行规则就是追求利润最大化, 什么赚钱就干什么, 什么利益最大就干什么。国家把资金投放在地理位置不利, 资源、技术、投资环境差的贫困地区, 显然不如把资金放在资源丰富, 技术、市场、区位条件好的地区合算。这说明扶贫开发在某种意义上是一种违背市场运行规则的行为。因此, 扶贫资金的供给及其向贫困地区的流动(以工代赈和专项贷款), 必然是一种政府推动的经济行为, 其他力量是无法替代的。后者——借钱还钱, 说到底就是中央下拨到贫困地区的各项贷款, 选择什么机制, 更有效地配置、使用这笔资金, 以保证贷款如期偿还。一般而言, 除财政性转移支付资金是由地方政府推动、运作外, 各项扶贫贷款在贫困地区的经营、运作, 既可以依靠地方政府来推动, 也可以更多地依靠市场力量来运营, 或者二者兼而有之。

通过对XX县的实际考察和表 4 提供的情况, 我们认为, 现阶段由地方政府推动的扶贫专项贷款运作体制, 其重要性固然不可否认, 但也暴露出一些难以根治的弊端。从目前浮在表面上的问题来看, 除上述审批关卡、争项目、争资金等灰色作业外, 还存在以下亟待解决的问题:

第一, 项目资金卡得过死, 资金盈余项目与资金不足项目不能串通使用, 严重影响了贷款资金的使用效果。对此, 乡(镇)、县有关部门意见很大, 反映非常强烈。“打油的钱不能买醋”,是传统指令性经济的内在要求, 从项目资金的使用上可以看到它的深刻影响。第二, 在扶贫贷款由地方政府推动的情况下, 由于过于强调资金按项目投放, 连片经营, 行政式调整农户的种植结构, 因而不仅造成多数乡(镇)扶贫到户的项目单一, 加大了农户的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 而且更为严重的是, 为急于争取项目资金, 项目主管和承办单位不据实反映情况, 项目可行性研究结论严重失真, 致使项目告吹, 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例如, XX县县属茶场大面积种植茉莉花失败, 县烟草公司烤烟项目的仓促上马, 难以经营, 造成上百万元贷款资金付诸东流, 项目决策上的失误带来的严重损失, 值得我们认真思考。

陈玉光 郝春和: 扶贫资金政策应作重大调整43主体既有县属局、公司, 又有农户, 但在有关统计资料中没有提供二者各占多少份额。据地方领导说, 对农业的小额贷款是与地方政府立项的项目贷款合在一起的, 农户只占一个很小的份额。

仔细推敲一下表中的各栏目, 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几点看法:

第一, 从 1985 年到 1995年 5 月, 国家拨给XX县的扶贫贷款, 其中的 90% 以上流向县属局、县属实业公司和县、乡(镇)办企业(包括种植业加工业), 而农户得到的贷款不足 10%。扶贫贷款的这种流向, 其经济含义是深刻的, 对资金使用效果的影响也是非常明显的。第二, 在绝大部分投资项目中, 项目承办单位(经营主体)与获得贷款的主体, 是一种上下级之间隶属性的代理关系。这一事实本身表明, 项目承 办单位还不是一个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 实际上是地方政府的附属物。债务约束力软化、负盈不负亏, 是其运作的基本特征。第三, 第 5 栏与第 6 栏有不可分割的关系, 如果说项目承办单位附属于地方政府, 其经营运作又不能自负盈亏, 那么, 县财政充当债务的最终担保人, 必然是十分合乎情理的事情。然而, 实际情况是, 1994 年XX县的财政收入为 1300 万元, 而财政支出就需要 2500 万元。在这种情况下, 所谓县财政担保, 只不过是口头的担保;县财政的债务威胁, 也仅仅是帐面上的威胁。债权债务关系约束力不强的真正后果是: 地方农行发放扶贫贷款慎之又慎, 争夺扶贫贷款的不规则竞争日趋激烈, 从而严重影响了资金的有效使用。1995年 6 月XX县扶贫办主任在本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 13 次会议上所做《关于扶贫贷款和以工代赈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中指出: “扶贫贷款应采取抵押担保投放。因一些扶贫贷款(无抵押担保)投资项目到期难以偿还贷款, 不仅给为之担保贷款的县、乡财政构成了直接的经济威胁, 而且很难争取新的投资项目, 争取到的项目资金也难以到位”。从以上情况不难看出, 如何强化债权债务关系的约束力,从而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 是我国扶贫开发工作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实践表明, 不扭转项目承办主体与地方政府利益紧紧捆在一起的格局, 强化债权债务关系的约束力是难以奏效的。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转变思路, 在调整、改革现行扶贫贷款的审批、立项和运作体制上作文章。

最后, 从表 4 第七栏可以看出, 在农业承包制推行多年的情况下, 一方面贫困地区的农户基本上获得了经营决策自主权, 另一方面在现行扶贫项目的运作中, 又在不同程度上让出部分经营决策权, 这是一个十分现实的矛盾。我们不拟详细评价和分析这个矛盾, 这里强调的一个基本观点是: 行政性的集中决策、连片经营的风险往往要比农户分散决策、自我选择的风险大得多。从某种意义上说, 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 实际上也是一个风险分散化的过程。

对表 4 进行综合分析, 可以看出贫困地区扶贫贷款的立项、审批及其投放, 基本上是地方政府及其下属经济实体充当投资主体、按传统计划经济运作的一种模式, 或者说是一种地方政府推动型的运作体制。客观地说, 在目前的条件下, 这一运作体制也难以由其他模式替代。但这绝不意味着, 它是一个有效率的运作模式。

二、对现行扶贫资金运行体制的进一步考察

缩小地区发展差距, 逐步消除贫困, 是世界各国, 特别是发展中国家面临的一个重要任务。

在这个问题上, 如何理解和处理好效率与公平、市场与政府的关系, 就成为一国区域经济发展中面临的核心问题。在这个至关重要的问题上, 我们的基本观点是: 从宏观上和全国范围来看,效率原则主要依靠市场机制来实现, 公平目标主要由政府, 特别是由中央政府一系列有关经济政策来实现。强调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强调市场力量可以缩小地区差距者, 其暗含的前提条件是: 存在一个完全竞争, 完全信息、要素流动和区际贸易畅通无阻的经济环境。然而, 这种条件已提到我国扶贫攻坚战的议事日程上来。

准确地说, 我国的财政体制改革有两项相互关联的基本任务: 实行分税制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规范化。

1994 年推行的分税制, 是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第一步, 其主要目的是以提高中央财政能力为依托, 加强宏观调控能力, 同时为缩小过分悬殊的地区差距、消除贫困提供可靠的资金保证。因此, 财政转移制度规范化, 是下一步我国财政体制改革面临的首要任务。

从现实情况来看, 在深化财税改革方面我们的初步意见是:1.坚持统一税率, 公平负税的原则, 改变一省一率, 苦乐不均的状况。2.进一步推进分税制改革, 在明确界定地方税基、共享税基的基础上, 规范税收在中央与

地方的划分问题。一般来说, 税收在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划分, 应以两种税基为准则: 一是划清中央与地方各自的税基, 各管各的收入, 互不干扰, 二是中央与地方共享同一税基, 只是在二者之间确定共享税基的比例, 1994 年我国出台的分税制, 就是在共享税基方面的重大举措。依据市场经济运作的要求, 富于流动性, 收入再分配功能强的税基, 应属于中央或中央得大头(分税制), 如税制改革后以增值税为主体的流转税制度;流动性差, 收入再分流功能弱的税基, 归属地方财政收入, 如房产税等。3.以各省市人均

G DP水平为准则, 替代现行基数法确定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具体地说, 人均 GDP 水平越低的地区, 人均转移支付金额越高;反之则低。

最后, 遵循市场经济的原则, 界定政府的经济职能, 大幅度缩小竞争性领域财政投资的比重, 强化个人所得税, 也是提高中央财政宏观调控能力、加大转移支付规模和力度不可忽视的问题。

(二)参照转移支付的原则, 以贫困发生率(贫困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和人均GD P水平加权为基准, 把人行和几大专业银行确定的年度各项扶贫贷款资金下拨到贫困省(主要是省农行), 各省下属州(地区)、县依此原则下拨, 以替代现行的层层审批, 跑上要钱, 争夺资金的低效率运作机制。这个办法具有简单、透明、公平的特点。进一步说, 也就是扩大了地方政府, 特别是县级政府对贷款资金的投放、使用权。换个角度说, 在取得贷款预期有明确和可靠保证的条件下, 审批立项、上项目争资金、资金跟着项目走等规则, 在很多情况下统属多余的事情。

(三)改变扶贫贷款对象附属于地方政府的经济实体为主的格局, 拓展对专业户以资产为担保的贷款业务。这种债权债务关系简单, 实际上仅仅是农行与专业户的关系。建议至少以本地区 30% 的扶贫贷款向专业户发放(不包括与地方政府项目贷款连成一体的农户小额贷款)。

应该清醒地看到, 这项重大举措是发展贫困地区非国有经济的一招活棋, 其深远意义无论怎么夸大也不过分。多方面的信息表明, 我国地区差距之所以明显拉大, 其中非国有经济在不同地区所占比重的差异, 是一个极为重要的因素。

(四)在贫困地区由各级地方政府充当投资主体的加工业, 绝大多数是按传统的计划经济模式经营的, 对于其中经济效益极差、扭亏无望、资不抵债的单位, 应停止发放贷款, 任其自我调整。

作者简介: 陈玉光, 男, 1939 年生, 大学毕业。现任国家统计局研究员。主要论著有《对我国逆反价格体系的考察》、《我国居民高储蓄及其向投资转化机制研究》。

郝春和, 男, 44岁, 大学毕业。现任国家统计局副研究员。主要论著有《大国技术经济》、《中国煤炭价格》、《能源经济学》等。

第2篇:扶贫资金调研报告

扶贫资金调研报告

扶贫资金调研报告

调查调研扶贫资金调研报告调研报告资金扶贫

面对区域性贫困的现实,历年来我国政府都要向贫困地区输进扶贫资金。1986年以来,包括贴息贷款、财政拨款、有关部分的扶贫资金等,扶贫资金迄今累计额已超过100亿元。那末,近10年来我国扶贫资金的运作和使用效果如何?在农村商品经济迅速发展、地区发展差距明显扩大的环境中,如何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现行的扶贫资金运作体制应作哪些重大调剂?带着这些题目,我们具体考察了XX省XX、XX两县扶贫资金使用的基本情况。

一、两大扶贫资金的运作和使用 自1986年以来,国家向贫困地区提供的扶贫资金,主要包括各种专项贴息贷款和采取以工代赈情势发放的转移支付资金——财政性拨款两大内容。根据《中共中心、国务院关于帮助贫困地区尽快改变面貌的通知》、《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等有关政策的规定,以工代赈资金主要用于农田水利、交通等公用基础性设施的投资,各项专用贷款主要拨放在种植业和非农产业等经营性领域。两大扶贫资金使用方向的明确界定和互补性使用,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市场气力的不足,为推动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从1985年至1995年5月,国家下拨给XX县的扶贫资金总额为513 4.6万元,其中各项贴息贷款为359 6.9万元,以工代赈资金为153

7.7万元。下面分别先容这两大扶贫资金的下拨、运作和使用情况。以工代赈资金从表1可以看出,农田水利和交通等公用基础性设施领域的投资,占已使用以工代赈资金的95%以上。这类使用方向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完全正确的。但是,我们应当看到,一方面,在中心财政现有分配格式的束缚下,国家已尽了很大努力支援贫困地区;另外一方面,现有财政支援还远远不能满足贫困地区的紧急需要。据XX县领导说,本世纪末,要实现全县村村之间通石子公路,最少需要2亿元资金,而近10年来,中心财政的拨款年均匀只有150万左右,这是一个极其现实的尖锐矛盾。扶贫专项贷款从1987年开始,省扶贫开发办和省农业银行将中心下达给贫困地区的扶贫专项贷款,按贫困人口比例分配给县。自1991年以后,扶贫专项贷款改成按切块资金、项目资金、项目填平补齐资金三种情势安排和下拨,其中:切块资金占当年配额的40%,直接分配下拨到县,主要用于贫困乡村家家户户都能干的种养业项目,由省州县三级按立项审批权限安排使用;项目资金占当年配额的40%,划分到贫困县后,由各贫困县用扶贫投资项目往争取,按项目投资使用;余下的20%集中作为全省项目资金缺口填平补齐。从1985年到1995年5月底,国家下拨给XX县的各项专项货款为359 6.9万元,已动用3429万元,未动用余额为16 7.9万元。表2反映了扶贫贷款总量及其投资构成的大体情况。在了解了以上基本情况后,现在我们更为关注的是,扶贫专项贷款的审批权限是如何划分的?取得贷款的行为主体是实行自负盈亏经营,还是附属于地方政府的经济实体?其经济行为具有甚么特点?总之,现阶段扶贫专项贷款运作的体制性特点及其影响,才是我们关注的重点。通过实际调查我们得知,在专项扶贫贷款的审批进程中,10万元以下项目由

县立项审批;10-100万元的农业项目,10-50万元的产业项目报州立项审批;100万元以上农业项目,50万元以上产业项目逐级报省立项审批。切块资金重点用于种养业及其加产业项目;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具有根本性和后劲性的加产业及电力、能源上。省州县三级审定投放资金的方式,共同构成了县扶贫资金的投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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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送:

扶贫重点村状态调查分析报告

扶贫重点村状态调查分析报告

调查调研扶贫重点村状态调查分析报告分析报告调查状态重点扶贫

一、村情概况Xx村原属Xx乡管辖,201X年3月23日,撤消原Xx乡、Xx镇建制后,该村现拼入Xx街道管辖。Xx村庄依山而建,因村边山涧有九个水漈而得名。Xx村庄位于Xx西北山区,间隔县城 28千米,东靠龙泉凤阳山和Xx百山祖,南与原Xx乡驻地Xx村毗邻,西与巾子峰森林公园相连接,北与Xx镇Xx村相交界。由于村内有建于明末清初的古民居、五谷仙庙、沈氏宗祠、古树林、石块古道、九瀑峡谷和厚重的历史文化内涵,从而吸引一批又一批游客慕名而来,成为浙西南八百里瓯江 5.63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8275元。农村集体经济收入9.8845万元。近年来,在浙江Xx团体扶贫结对单位和县文广新局、县农办、县环保局、供电局等政府部分特扶项目的资助下,Xx村前后投资237万元修复了四幢明末清初古民居、砌筑通往九瀑峡谷游步道、农户生活污水处理管网、垃圾集中处理房、生态水坝、公共厕所、村庄绿化带、沈氏家谱房、低压农村电网改造等公共设施项目建设,村庄面貌得到有效改善。201X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92人,参保率达100%;农村住房保险66户,参保率7 5%。

二、扶贫重点村主要特点

(一)扶贫重点村散布状态Xx村位于Xx西北山区,到街道办事处驻地28千米,属于一个阔别县城的偏僻历史文化古村,目前在家农户主要依托砍树种香菇和传统农业种植为生,在乡村休闲旅游还还没有构成市场之前,对保护生态林业构成一定影响。

(二)扶贫重点村人口状态:

本村有农业户91户,农业人口292人。低收入农户15户、低收入农户人数46人,劳动力数目193人。目前,由于地处偏僻山区,城乡间隔远等因素,村内绝大多数青壮年劳动力已外出务工经商办企业,100%农户盼望下山脱贫致富,要求进城安置住房。

(三)扶贫重点村基础设施:

1、建造一个集 会议、办公、住宿、餐饮、文娱、休闲、停车 于一体的旅游接待中心,以满足游客的吃住题目,同时可以增加村民和集体经济收入。

2、加大对九瀑峡、五谷仙庙、单性木兰古树群、沈氏宗祠、清代古民居保护与开发力度,以巾子峰国家森林公园景区为依托,将Xx村建成Xx县最具影响力的历史文化名村,加快推动Xx县 美丽乡村 建设步伐。

(四)扶贫重点村整治建设:

保护村内明末清初古民居建筑和粉墙盖瓦的民房,制止兴修与古朴村落不相匹配的现代砖混结构建筑。

(五)扶贫重点村社会保障:

201X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92人,参保率达100%;农村住房保险66户,参保率7 5%。除此之外,还要对 三农 自然灾难的政策性保险。(六)扶贫重点村社会事业

1、林业部分加大对该村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力度,解决专职护林职员的工资待遇,特别对九瀑峡谷等原生态林业景点的保护。

2、环保部分加大对该村生态环境的整治保护力度,解决专职保洁职员的工资报酬,确保Xx历史文化古村环境清洁卫生。

(七)扶贫重点村产业发展 (完)

第3篇:扶贫资金检查调研报告

扶贫资金是用于扶贫工作的资金。本文将介绍2016扶贫资金检查调研报告。

2016扶贫资金检查调研报告(1)

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财政支农惠农资金和抗旱救灾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办就20xx年以来实施的扶贫项目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xx年以来共完成整村推进项目183个(含9个革命老区项目)。其中:20xx年完成整村推进项目59个(含2个革命老区项目)、20xx年整村推进项目65个(含2个革命老区项目)、20xx年整村推进项目59个(含5个革命老区项目)。20xx年完成任务安居工程100户、20xx年完成任务安居工程60户。

二、项目的立项审批情况

项目的立项按照省、州的要求,紧紧围绕扶贫开发规划,始终坚持以下几个原则:一是最贫困的村优先扶持的原则;二是先难后易的原则;三是适度集中连片开发的原则。立项采取的方法是自下而上、广泛征求基层的意见,公告、公示初步名单,逐级上报审批。项目的立项审批严格执行立项审批程序,紧紧围绕规划的范围,逐年调整充实完善,有效杜绝了人为因素而改变扶贫重点方向,切实地保证了扶贫资金用在刀刃上,使扶贫项目真正惠及广大贫困山区人民群众。

三、项目及资金完成情况

(一)大力实施整村推进扶贫项目

按照六位一体的整村推进思路,坚持群众自主,政府引导,瞄准穷人,整体推进的原则,积极整合扶贫开发、农业项目及社会事业项资金,加大对重点村的投入力度,做到推进一片脱贫一片。2016-2016年实施整村推进项目183个(含革命老区项目9个)。项目覆盖12个乡镇183个自然村,完成总投资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5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085万元、州级财政资金415万元、县级财政资金815万,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万元、其它资金(整合资金)万元,社会帮扶17万元,信贷资金万元。2016年以来整村推进项目共完成进村公路硬化23条公里,村内道路硬化213条公里,人蓄饮水工程13件公里,通电工程2件8公里,沟渠14条公里,水窖、水池、水坝1080件228931立方米,墙体排白170户,新建烤棚群1座,坡改梯1660亩、低产田改造6672亩,种植蔬菜、芦笋、优质烟、水稻等14144亩,种植核桃、葡萄、梨、石榴等15346亩,大牲畜养殖19488头,新建沼气池1658口,节能灶184台,新建学校3所982平方米,卫生厕所155间3554平方米,文化活动室337间平方米,硬化活动场地11块平方米,完成科技培训506期60291人。整村推进项目的实施使贫困村行路难、人畜饮水、生产用水难等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村容村貌焕然一新,村民居住环境得到改善,文化生活日益丰富,群众卫生意识得到提高。

(二)抓好扶贫贴息贷款投放工作

弥勒县始终把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作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点,通过因地制宜进行品种布局、拓宽新品种引进渠道、鼓励群众集中连片发展特色产业发展,积极争取省州扶贫贴息款,解决贫困群众发展种养殖业的资金短缺问题,充分发挥扶贫贴息贷款一两拔千斤的作用。20xx-20xx年共投放信贷扶贫资金亿元,其中:到户贷款亿元,项目贷款2300万元,财政贴息资金(到户贷款615万元,含xx年下转75万元),项目贴息资金6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8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204万元。贷款资金覆盖12个乡镇129个村委会7096户28394人,涉及种植业7222万元、养殖业5078万元。扶持种植粮食作物万亩、烤烟3万亩、蔬菜13500亩、甘蔗19500亩、林果万亩;扶持养猪示范户240户15900头、养牛示范户140户7000头、养羊14000只、饲养家禽45000只、奶牛养殖600头。到户贷款扶持的贫困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750元,人均有粮增加120公斤,为农户增收300万元。

20xx年申报扶贫贴息项目1个(弥勒县新健亚麻有限责任公司扩建年加工万吨亚麻原茎及3万亩亚麻基地建设项目),申请项目贴息资金500万元。该项目充分发挥了积极的辐射带动作用。带动亚麻种植农户12000户,20000多人从事亚麻种植,种植亚麻面积30000多亩,农民人均纯收入为580元,吸收了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就业人数400多人。

20xx年申报扶贫贴息项目1个(云南金粒种子有限公司杂交玉米制种基地建设项目),申请项目贴息资金900万元。该项目计划总投资2000万元,自筹建设资金1500万元。每年可带动本县万户以上制种农户脱贫致富,带动制种面积2万亩以上,生产种子500万公斤以上,创造农业产值3500万元以上。经调查测算,制种与水稻相比平均亩增产值450元,每年可新增产值900万元。按一户两个劳动力计算,每年可解决3万人就业,社会效益显著。

20xx年申报扶贫贴息项目为20xx年申报项目云南金粒种子有限公司杂交玉米制种基地改扩建建设,申请项目贴息资金900万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已发挥其扶贫效益。

(三)实施安居房改造

20xx-20xx年实施安居房160户,安居工程完成总投资66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60万元,群众自筹(劳折)496万元、其它资金(整合资金)5万元。实施160 户安居房建设,每户财政补助1万元,实施建筑总面积17372平方米,436人革命老区群众受益。通过安居温饱工程建设,使特困农户做到有房住,有产业,能稳定增加收入,达到基本解决安居温饱问题。

(四)做好易地搬迁项目

新哨镇西梭白村易地扶贫开发项目,于20xx年开工,2016年完工。项目完成投资万元,其中:省级地方债券资金150万元,群众自筹万元。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建安居房75套/120㎡合计9000㎡,架设引水主管4000米,入户分管5000米,水龙头75个,接通75户主线接入户闭路线,硬化村内道路4000米6400立方米,举办农村实用科技培训10期800人次。

(五)产业扶贫初见成效

20xx年争取产业扶贫资金50万元,发展五山乡核桃产业种植12000亩,其中,连片种植2000亩。2016年春季发生冰冻灾害,对五山乡内的核桃种苗造成严重损坏,给农户造成了重大损失。为减少农户冰冻灾害损失,恢复核桃种植生产,重点在五山乡连乡公路两侧开展核桃种植工作,建设优质核桃示范基地。

(六)20xx年项目计划情况

截止3月底,省州项目尚未下达到我县,按照去年的实施情况,20xx年共做50个整村推进项目的计划。计划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各级财政资金750万元,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1100万元、其它资金(整合资金)650万元。初步项目计划情况如下:村卫生路硬化50条65公里;人饮工程10件18公里;沟渠15条10公里;水窖500口12000立方米;水池、水坝10个20000立方米;安居房150户;绿肥种植2500亩、低产田改造1000亩;种植烤烟、芦笋、甘蔗、葡萄、玉米制种等5500亩;种植核桃、桉树、板栗6500亩;养猪6500头、养羊2500只、养鸡1900只、养牛800头;科技培训100期9800人;建沼气650口、节能灶650台;新建卫生厕所50间1000平方米;新建文化活动室150间4500平方米;硬化活动场地10块5500平方米。2016年小额信贷计划投放3000万元。截止3月底,小额信贷完成投放500万元。

四、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与使用

一是制定了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结合省州的要求,制定出台了弥勒县整村推进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并结合各成员单位的职能细化了相应职责。

二是建立了资金管理使用公告及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制度,使扶贫项目及资金管理使用更加公开公正透明。

三是建立了扶贫专户。县、乡设立扶贫支农资金专户,扶贫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封闭运行,报帐制管理。项目启动前预拨50%的启动金,其余资金待项目验收合格后实行报账制回补。通过严把资金使用管,确保了资金的安全运转。通过自检自查,2016年以来财政扶贫资金已全部报账回补完毕。

四是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项目选择符合规定要求,资金安排做到立项依据充分,确保财政资金全部用到项目上。

五、下一步的打算及意见建议

(一)加强领导,注重落实。扶贫是一项艰巨而又长期的任务,缓解和消除贫穷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在这个历史发展进程中,领导是关键,落实是重点。各级各部门要提高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形成强大的扶贫合力,真抓实干,重在落实,把党和国家的扶贫惠民政策深入贯彻落实到广大的贫困山区。

(二)瞄准贫困对象,把扶贫资金用在刀刃上。紧紧围绕十二五扶贫开发规划的目标任务,根据发展的实际情况,在大稳定的基础上,适时调整扶贫措施,尽量避免因人为因素而改变扶贫方向,确保扶贫政策的连续性,较好的完成十二五扶贫开发提出的目标任务。

(三)加强项目及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扶贫开发项目及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要求来规范行为,项目规划一旦批复下达,原则上不能随意更改,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确保资金与对应的项目相互匹配,保证项目工程质量,按时进行报账回补,尽快地、充分地发挥项目的综合效益。

(四)建议扶贫支农资金多向贫困山区倾斜。几年来,弥勒的经济社会等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山区的发展远远落后于坝区,如果不加大山区的投入力度,这种差距会越来越大,最终将延缓全县的经济的发展进程。

2016扶贫资金检查调研报告(2)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省民政救灾、城乡低保、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集中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市扶贫办财政局组织专班人员,深入各项目实施镇处和村组,围绕2016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等方面,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度扶持老区建设项目、资金执行及落实情况

20xx年,省下达我市财政扶贫、扶持老区建设项目资金151万元,其中,基础设施类项目7个,项目资金99万元;生产发展类项目5个,项目资金43万元;科技培训类项目2个,项目资金9万元。截止到2016年底所有扶贫项目已全部完工,资金已全部下拔到各镇处和项目建设单位,资金到位率达到100%。

二、20xx年度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做法

一是强化项目监管。省扶贫资金及项目一经省扶贫办备案审批下达,我们始终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按照省办《关于进一步改进扶贫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按下达的项目资金额度和建设内容精心组织实施。同时,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多次深入项目施工现场调查了解工程进展情况,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规划实施方案施工,确保工程按规定的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完工,对不符合施工要求的责成施工单位返工。在项目建设验收合格后,将项目建设内容、资金额度等内容及时录入湖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使全市扶贫项目资金做到无任意调整挪项、无擅自分散使用,无半拉子工程现象发生。

二是坚持阳光作业。严格实行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各镇、村、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充分利用镇、村公开栏、宣传单、新闻媒体等,对项目审批程序、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规模和效益、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资金来源、资金总额等内容在公开栏进行至少为期半个月的公示公告,确保了扶贫项目和资金充分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了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严格实行竣工审计验收制,项目完工后,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镇分管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施工单位按照规划实施方案组织验收。严格项目建设质量监督评审制,各村成立了项目建设质量监督小组,在项目验收上,严格实行质量监督小组不签字不得评为合格项目。同时,项目主管单位对项目建设采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市扶贫办联合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相关单位组成的专班,深入到各镇处和重点村,对2016年的老区建设项目和资金进行审计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并把检查审计结果作为下一年度扶贫资金和项目分配的一个重要参考因素。

三是严格资金使用。在扶贫资金的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湖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在市财政局设立了扶贫项目资金专户,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全封闭专户运行,严格把握所有项目资金必须进入项目资金账户,然后履行审批手续后使用的规定。在项目申报、审批到资金下拨、使用的各个环节,主动接受审计、财政、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审计和监督,始终做到了专款专用,足额到位,无挤占、挪用、截留现象发生。

四是注意发挥效益。对推进实施的项目,力求效益最大化,坚持做到建设一个,达到促进一片发展的目的。20xx年,维修村级主干渠5000米,改善了1000多亩的农田灌溉难问题;硬化和改造老区村特别是重点老区村村级道路20公里,解决了5000多人的行路难问题;开展我市贫困地区贫困农民技术培训3000人。这些项目的实施,改变了贫困地区的面貌,为贫困地区的全面、快速、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极大地改善了老区部分群众的通行条件,使农产品卖难和农资运输难问题得到缓解,提高了贫困农民脱贫致富的能力,增加了老区农民的收入,促进项目实施区的农民年人平增加收入300元以上。

总之,我们通过自查,认为我市20xx年度扶贫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省、宜昌市相关规定,资金拨付及时,项目管理规范,发挥效益明显。

第4篇:新版扶贫资金调研报告文档

2019扶贫资金调研报告

扶贫资金是为了改善贫困地区而发放的专项资金。本文将介绍2019扶贫资金调研报告。2019扶贫资金调研报告(1)近年来,我县把扶贫开发作为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和最大的民生工程来实施,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日益增强。这些可喜变化,与增加扶贫资金投入密切相关。近期,我们对xxxx0xxxx2年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仍发现存在少量资金滞留、配套不到位等现象,如何加强扶贫资金的事前监管,建立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高压线,成为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扶贫事业快速发展的必要条件,现将检查情况分析如下。

一、检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少数乡镇村干部,申报项目存在随意性与上级项目计划下达不对称,影响项目建设进度。二是个别乡镇村各自为政制约了项目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三是项目资金拨付慢、到位晚,造成资金沉淀滞留,项目进度慢。四是个别乡镇村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公示制度不够好。五是项目资金管理缺乏问责制,影响扶贫资金整体效益。六是个别村对互助资金项目村监管不够,政策宣传不到位,致使项目村入会率低、借款率低。

二、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上的建议与对策

为管好用好财政扶贫资金,提高扶贫成效,城步县加强对资金分配的使用管理建立了资金运行监督约束机制。一是创新资金拨

第 1 页 付方式,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为了实现资金安全快捷高效拨付,防止资金被滞留和挤占挪用,应完善现行资金拨付办法,实行财政扶贫直通车,并且限时到位。二是创新资金报账制度,防止资金流失浪费。首先应建立安全通道。严格实行扶贫资金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做到专户专用。三是严把报账关,实行凭票付款制度。要根据项目计划、立项批复文件、实施合同等,按项目工程建设进度分批拨付和报账,做到资金跟着项目走,使用到项目,管理到项目,验收核算到项目,四是创新资金分配机制,降低资金管理成本。改革现行扶贫资金逐级申报、层层批复、代帽下达等分配方式,按照一次分配、总额拨付的原则,将扶贫资金一次性测算分配到县到村,并将资金捆绑切块下达到县,自主决策管理和使用,上级主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和考核。五是应扩大县里项目审批权限,将省、市两级扶贫项目的审批权随资金下放到县,增强县里项目安排的针对性和适用性,提高项目的效益。六是创新项目管理机制,解决其监管到,看不到的项目科学性,提高项目效益。对申报的项目经过评审过关并批准后,进入项目库管理,对没有纳入项目库的原则上不予安排资金。七是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合同制和监理制,完善项目公告公示制,对符合政府采购的物资设备等要实行阳光操作。要严格项目实施验收,项目建设必须要按照验收内容、标准和程序进行,确保项目质量。八是创新资金使用问责制,做到奖惩分明。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好单位及个人,按评出的等次分别给予物质

第 2 页 和精神奖励;对实施差的地区和单位及个人,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挤占截留、挪用甚至贪污私分扶贫资金的单位和个人,除责令其归还外,并依法依纪追究单位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少数腐败分子予以严惩。九是创新资金整合机制,放大资金使用效益。围绕大扶贫格局,统一规划,连片开发、突出重点、统筹安排,将扶贫资金和各种支农惠农资金,以县为单位从省里进行捆绑整合,将资金打包切块分配下达和拨付到县,由县根据整合案统筹安排使用资金。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项目资金使用更有针对性,更符合当地情况。

三、加强对项目单位及工作人员的监管

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保命钱和减贫脱贫的助推剂,多年来对加快贫困地区发展改善扶贫对象生产生活条件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安全运行。要进一步完善扶贫资金绩效考核管办法,坚持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工作作为各级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考核,兑现奖惩。二强化安全教育。要结合廉政建设,切实加强贫困地区干部群众反腐倡廉思想教育,牢固树立扶贫资金高压线意识,努力做到以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三是强化领导责任。要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违反规定挤占挪用、损失浪费、报假发票、骗取、套取扶贫资金的行为,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

第 3 页 任。四是强化社会监督。要充分发挥财政、纪检、监察、审计等行业部门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优势,定期开展扶贫项目资金联合执法检查,全面加强对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确保扶贫资金高效运行。

构筑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高压线显然极具必要性。为此,我县应对扶贫等保民生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主动作为,自查自纠,有针对性地制订和完善制度,防止资金沉淀和滋生腐败,让公共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建设廉洁政府,为贫困人民多些雪中送炭,多些特惠帮扶,真正做到政府过紧日子、人民过好日子。2019扶贫资金调研报告(2)财政扶贫资金是国家设立的用于改变贫困地区、经济不发达地区落后面貌、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农民收入水平,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的专项资金。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是财政体制改革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提高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则是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所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笔者下面就当前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及解决问题的办法谈点粗浅的认识。

一、存在的问题

1、账目管理不规范。一是有些单位财政扶贫资金没有实行单独记账、专账管理,而是与一般的收支混在一起记账,致使扶贫资金不能一目了然,结算也无法正常体现;二是扶贫资金的票据不合规,现金收支管理不规范;三是形成的固定资产没有及时入

第 4 页 账管理。

2、挤占挪用资金。一是将扶贫资金挪用于其他项目;二是造假账,将资金挪作它用;三是串项移位,改变资金立项时要求的建设内容和地点,造成扶贫资金的挤占挪用。

3、虚报冒领套取资金。一是无中生有造假项目,从中套取国家扶贫资金;二是多报补贴对象和扩大补贴基数,冒领扶贫资金。4、损失浪费资金。一是立项不科学,致使所建设的项目无效益,或项目夭折,或设备闲置,造成资金的损失浪费;二是建设项目施工方高估冒算工程价款,造成资金的损失浪费;三是有些项目主管单位滞留扶贫资金,不能正常发挥扶贫资金应有的效益。

二、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是法律意识淡薄。有些使用扶贫资金单位的领导干部对扶贫资金的性质缺乏足够的认识,对如何管好用好扶贫资金措施不力,内控制度不严;有些单位领导干部的法律观念不强,有章不循,有法不依,管理不严,急功近利,胡花乱用扶贫资金。

二是个别财会人员素质较差。对各项开支范围划分不准,不能严格按照《会计法》及财务会计制度建账、记账、报账、会计核算不及时及技术性差错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会计工作质量,也导致了一些单位的财务管理不规范。

三是扶贫资金日常管理薄弱。当前财政支出日常管理弱化问题较普遍,尤其在扶贫资金管理方面更为突出,有关部门重分配、轻管理的观念还未从根本上得到改变,缺乏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

第 5 页 的综合评价,多数是从数字上的简单汇总,而没有从财政角度加以分析和利用,特别是缺乏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综合评价和长期考核机制,串项、挪用等违规现象时有发生,扭曲了扶贫资金的真实用途,扶贫资金的效益得不到充分发挥,造成了财政扶贫资金的损失浪费。

四是监督检查力度不大。扶贫资金监管部门对检查还存在滞后现象,突击性监督、专项性检查多,日常监督检查少;事后检查多,事前、事中监督管理少;对某一事项和环节检查多,全方位跟踪监督管理少,相关部门的监督工作还没有形成合力。同时,对发现问题的处理有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从而使少数人有机可乘,部分绯观望者攀比违法、违纪。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

1、要加强制度建设。一是要实行扶贫资金公示制度,主要是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会议等方式,对资金所涉及政策进行充分宣传,让群众知情,并公示资金数额,项目内容等;二是要实行扶贫资金专户和专账管理。各扶贫资金使用单位应严格执行专户和专账管理规定,不得多头开户,资金要封闭运行,单独进行会计核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和安全有效运行;三是要建立扶贫资金形成的资产登记制度。财政、发改委等有关部门要对扶贫资金项目进行竣工验收,根据竣工验收结果,财政部门要建立资产登记档案,使用扶贫资金的单位和部门要建立相应的项目管理台帐和固定资产台帐,对项目实施、完成情况及固定资产状况要有

第 6 页 书面记录。

2、要强化监督检查。财政、审计、监察、发改委等职能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以扶贫资金流向和效益为主线,以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为重点,确保扶贫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防范和杜绝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现象的发生。同时要建立财政审计监督与资金管理部门的日常跟踪问效相结合、与预算编制部门相互协调的财政监督机制,使得财政审计监督管理贯穿于扶贫资金活动的始终,并且充分发挥审计等经济监督部门的作用,实行全方位、多层次、多环节的监督,形成对扶贫资金强有力的监督合力,建立扶贫资金监督管理的新格局。

3、要严肃追究责任。各执纪执法机关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对弄虚作假、骗取国家投资,截留、挪用、挤占扶贫资金,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从严查处,以维护党纪国法和财经纪律的严肃性;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疏于管理,工作失职,导致本部门、本单位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混乱,或违反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规定,弄虚作假、挤占挪用、盲目决策等,造成扶贫资金损失浪费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纪律责任外,还要追究本部门、本单位主要领导人的领导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和舆论等多种手段,把处理事与处理人结合起来、行政处罚与刑事惩罚结合起来、内部通报与公开曝光结合起来,坚决打击和惩治违法乱纪行为,把严肃财经纪律的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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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调研报告

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调研报告

为了进一步管好用好扶贫项目资金,积极推进我市新一轮扶贫开发顺利实施,近期,我们对全市XX年度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执行和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和调研。

一、现状与特点

XX年是我市实施新一轮扶贫开发的第一年。全市上下,积极抢住机遇,加大投入,强化管理,稳步推进了扶贫攻坚工程的顺利实施。全年累计投入各类扶贫开发资金13.12亿元,其中:省上共下达我市XX年度财政扶贫资金计划项目192个、财政扶贫资金18610.95万元,截止今年10月底,全市共拨付使用财政扶贫资金17033.99万元,占资金计划总额的91.53%,完成报账15894.67万元,占85.4%。扶贫项目资金总体运行呈现良好态势。

资金管理规范有序。各县区高度重视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及时制定下发了《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坚持“财政直通车”和报账制管理,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同时,把扶贫资金管理列入廉政考核重要内容,严格实行公开、公示、公告制度,保证了财政扶贫资金安全、高效、规范运行,促进了项目顺利实施。镇巴县在全市率先设立了县扶贫资金稽核中心,并由贫困乡镇纪委对单项目实施跟踪评估和监督,为建立健全扶贫资金廉洁高效管理体系做出了示范。

投资创新亮点突出。各县区积极创新财政资金扶贫方式方法,及时把财政扶贫资金投资重点从基础设施建设向产业扶贫转移,着力加快脱贫产业发展,打造了一大批产业扶贫新亮点。西乡县积极探索扶贫“一村一策、一户一法”,在桑园片区采取“公司+基地+农户”模式,发展建立了食用菌脱贫产业园。宁强县把整村推进连片开发与旅游产业相结合,成功打造了青木川特色旅游产业基地。镇巴县以财政资金产业直补为平台,积极探索贫困农户土地流转新模式,在三元镇组织建立了核桃种植专业合作社,贫困户实行土地入股、合作分成,为产业发展开辟了新思路。

财政杠杆作用显著。各县区充分发挥财政扶贫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加强资源整合,极大地调动了社会各界和贫困群众扶贫投入积极性。XX年,全市累计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87亿元,撬动信贷扶贫资金投入3.99亿元、整合各类项目资金2.6亿元、调动社会帮扶和群众投入达4.66亿元,财政扶贫资金投入与其他资金投入占比达到1:6以上。

扶贫开发成绩斐然。全市共实施整村推进连片开发项目村55个,新修和改扩建村组道路295公里,硬化水泥路139.9公里,新建基本农田3639亩;实施农户“一建三改”10792户;完成扶贫移民搬迁11145户39688人;信贷扶贫扶持龙头企业25个,带动项目农户5.65万户;建村级互助资金协 会34个,发展会员2735户;产业开发扶持贫困户发展蔬菜2470亩、干鲜果1.56万亩、中药材1.05万亩、食用菌448万袋、牲畜3.77万头;实施农村科技实用技术培训13.2万人次,“雨露计划”培训就业3406人、资助贫困大学生人819人。共有8.12万人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超年度计划1.5%完成了任务。

二、存在问题

尽管我市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总体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一是个别县在申报项目计划时,对项目可行性调查不够,造成上级项目计划下达后难以实施而被动调整和重新报批计划,直接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二是个别县区对整村推进等项目建设指导督促力度不够,项目进度迟缓,已建成项目资金结算报账进度慢,项目管护责任不到位,总结不及时,档案资料管理不够规范和完善。三是个别镇村对互助资金项目村监管不够,政策宣传不到位,致使项目村入会率低、借款率低。个别协会对群众借款把关不严,违背了互助资金用于扶持农户发展产业的政策要求。四是个别镇村对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公开公示制度落实的还不够好,群众知晓率尚待进一步提高。

三、对策与建议

强化制度管理,确保阳光操作。一是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进一部规范扶贫项目资金运作程序;同时,结合县区实际,进一步细化具体操作细则,努力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确保财政扶贫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二是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县区及项目镇村在扶贫项目实施前后,必须将项目名称、扶持对象、资金来源、补助标准、资金使用等情况,通过市县政府信息网站、扶贫信息网站及镇村“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或召开村民大会进行公开、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确保基层群众真正享有对扶贫项目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强化项目优选,确保靶心瞄准。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法”扶贫要求,在项目村确定上,通过公平、公开竞选,择优选定村级班子战斗力强、群众积极性高、开发条件相对成熟的村,优先启动建设;在扶贫项目申报中,严格依据“两项制度”要求,坚持瞄准贫困原则,广泛征询贫困群众意见,因地制宜确定项目,严把项目申报关、审定关,坚决杜绝人情关系“定项目”或“优亲厚友”等问题发生,确保扶贫项目符合村情民意,资金投向精准、合理,力求项目覆盖率和资金效益最大化,使有限的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

强化工作指导,确保实施进度。一是全面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要切实加强对扶贫开发项目的监管指导力度,督促县区和项目单位严格执行项目计划,严禁随意调整项目计划。对于已经批复下达到各县区的扶贫项目,因市场、环境因素变化,确需调整项目计划的,必须按程序向省市扶贫部门履行报备手续后实施。市、县区扶贫部门要结合“三问三解”活动,抽调精干力量,加强对项目乡镇和村组干部工作的常态指导力度,发动群众投工投劳,全面掀起新一轮扶贫攻坚热潮,确保如期完成项目计划任务。二是强化资金拨付与报账管理。扶贫部门要增强工作主动性,及时做好与财政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确保财政扶贫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项目县区、镇、村要严格按照报账制管理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扶贫项目档案资料,规范财务报账材料,加快项目资金报账核销进度,确保项目建设有序推进。

强化后续管理,确保长期效益。要按照十八大“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着力在扶贫开发项目可持续发展上寻求新突破。一是坚持不懈抓好扶贫项目后续管理。对于已建成的扶贫项目,要注重建立健全项目后续管理制度,落实责任人和管护措施,做到以管理促效益,以效益促发展,努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二是进一步加强扶贫宣传工作。要认真总结和推广扶贫开发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经验,着力用先进的人物和事迹,鼓舞贫困群众依靠自身力量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其中,在扶贫互助资金协会建设方面,要持续深入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宣传发动工作,努力提高项目村农户入会率和资金周转率,确保滚动发展、循环使用。三是建立扶贫干 部人才队伍持续推进机制。要定期开展扶贫干部政策理论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干部工作综合能力水平,以适应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形势的新变化和新要求。要积极推进扶贫干部队伍的吐故纳新和优秀人才的选拔任用,努力建设高素质扶贫人才队伍,为扶贫开发工作持续推进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安全运行。一是强化考核机制。要进一步完善扶贫资金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坚持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工作作为各级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考核,兑现奖惩。二是强化安全教育。要结合廉政建设,切实加强贫困地区干部群众反腐倡廉思想教育,牢固树立“扶贫资金高压线”意识,努力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三是强化领导责任。要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扶贫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违反规定挤占挪用、损失浪费、报假发票、骗取、套取扶贫资金的行为,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四是强化社会监督。要充分发挥财政、纪检、监察、审计等行业部门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优势,定期开展扶贫项目资金联合执法检查,定期邀请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视察监督,全面加强对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确保扶贫 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资金管理调研报告

资金使用调研报告

扶贫资金 工作汇报

扶贫工作调研报告

乡镇扶贫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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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扶贫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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